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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市开展经营性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新亮点总结近日,市出台市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房屋安全鉴定资金奖补方案(以下简称奖补方案),对20XX年X月X日以来,在规定时间组织完成辖区内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专业房屋安全监督任务的县(市、区)进行奖补。一是对积极完成房屋安全鉴定的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进行奖补。根据奖补方案,市共列支50万元用于奖补,奖补原则根据各地在20XX年6月30日前开展经营性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并出具符合要求的鉴定报告,对积极完成房屋安全鉴定的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进行奖补;按照奖补标准和通过省建设工程检测监管信息系统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奖补,资金总额
2、用完即止。奖补资金用于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安全鉴定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进行奖补,凡申请奖补的,以出具鉴定报告的日期为准。单栋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分为三类标准,其中,一类奖补标准为5月15日前委托鉴定机构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并出具符合要求的鉴定报告的,建筑面积大于450平方米的,市级奖补100O元/栋,建筑面积小于450平方米的,市级奖补800元/栋。二是奖补按照“先急后缓”原则扎实推进鉴定工作。优先对初步判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其中重点为用于教育培训、养老和儿童福利、影院、KTV、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性自建房和三层及以上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经营性自建房,并逐步延伸覆盖全部初步判定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