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信用+基层治理”试点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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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信用+基层治理”试点工作方案为扎实推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全面深化“诚信海陵”建设,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县级地区创新信用监管和服务试点的通知(苏信用发2022)5号)要求,立足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筑牢信用高质量发展基石。积极探索以信用为基础的基层治理机制,以提升基层治理水平为目标,围绕政府、市场、社会三大主体,将信用嵌入到基层政务、沿街商铺和居民(村民)管理

2、的多个环节,完善系统配套措施,激活基层主体自治活力,开创基层主体诚信自治新格局,努力打造信用体系建设“海陵样板”。(二)工作目标通过试点,提升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优化社会治理体系,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对社会发展的基础支撑和重要保障作用,推动海陵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市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形成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海陵模式。2024年底前,区域内社会信用体系总体框架建立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基层治理机制基本建成,信用宣传形成品牌,构建“3+2+1+N”模式(3级联动信用机制,2个诚信示范街区,1支守信网格员队伍,N个居民应用场景),“营在海陵信用凝心”工程成效明显。二、重点任务(

3、一)构建三级联动信用机制1 .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区、镇街、村(社区)三级联动,建立健全相关信用制度,出台信息归集、信用评价、信用奖惩等制度文件。建立镇街、村(社区)工作人员守信承诺制度,由班子成员带头签订承诺书,并推动守信承诺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未能守信践诺的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实施问责。(责任单位:区相关部门,各镇街)2 .强化公共信用信息归集。根据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及省、市补充目录,指导区级部门和镇街按照统一格式、规定周期进行信息的收集、管理,以法律法规为依据,遵循“最少必要”原则,做好基层治理信息主体权益保护,防范信息滥采滥用。(牵头单位:区发改委;责

4、任单位:区相关部门,各镇街)3 .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实施信用“六进”工程,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道德讲堂”等为载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宣传进农村、社区、企业、校园、机关、商圈活动,推动诚信理念深入人心。弘扬“好人文化”,发扬“好人精神”,挖掘盐税文化丰富内涵,解构诚信精神内核,讲好“诚信海陵”故事。依托盐税博物馆,定期举办现场教学、专家论坛等活动,不断提升其普法教育功能,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税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二)打造两个诚信示范街区4 .完善沿街商铺基础信息。以税东街和海陵路为试点,采取实地调查、调取资料等方式,全面采集、规范完善沿街商

5、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主体名称、经营地点等基础信息,做到应采尽采、应录尽录,并进行动态更新维护,为顺利开展沿街商铺信用管理提供准确完备的基础信息支撑。(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城中街道)5 .落实信用+契约管理机制。推进市容环卫责任信用管理,按照“应签尽签”的原则,在规范市容环卫责任信用承诺内容的基础上,督促沿街商铺签订市容环卫责任信用承诺书,并对外公开公示;督促沿街商铺与环卫保洁、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餐饮油烟排放设施清洗维护等市容环卫服务市场化主体签订信用化管理合同,紧密建立信用契约关系,切实明确市容环卫责任。(责任单位:区城管局,相关镇街)6 .加强承诺履约动态监管。加大执法管理力度,重点对沿

6、街商铺存在店外经营(作业)、违规设置户外广告、乱贴乱画、乱倒污水、乱倒垃圾、洗车修车及餐饮经营影响市容环境等行为,及时下达失信告知书。切实强化社会监管,充分发动城市管理部门、市容环卫责任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环卫保洁人员等各方力量,通过开展志愿服务、劝阻制止、执法见证等活动,促进沿街商铺加强自律自治,切实履行市容环卫责任。(责任单位:区城管局,相关镇街)7 .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定沿街商铺信用等级评价实施办法,开展沿街商铺信用等级认定。信用主体主动承担社会义务、配合城市管理工作的,增加信用评价积分;信用主体因实施城市管理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被责令整改但未被行政处罚的或被按照简易程序作出行政

7、处罚的、被按照普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的或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扣减信用评价积分。(责任单位:区城管局,相关镇街)8 .运用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创新设置商户信用等级标识牌,以二维码形式查询商户信用等级以及加减分情况,将信用信息透明化展示,约束商家规范行为,确保消费者知情权。对守信单位在财政性资金补助、创业扶持等政府优惠政策实施或荣誉授予中,同等条件下列为优先选择对象或者给予重点支持,并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减少日常检查管理频次。对失信单位实施信用约束,并对信用等级较低的采取信用提醒、信用约谈等方式,并加大日常检查管理频次。(责任单位:区相关部门,相关镇街)(三)建设一支守信网格员队伍9 .促进信用和网

8、格信息“双融合”。将行政处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公共信用信息推送区区域综合指挥系统,完善网格基础数据库。充分发挥全区网格员队伍的作用,通过“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汇聚社会治理相关信息。运用地理信息系统、大数据等技术,开展信用风险预警,实现社会信用可视化。推动信用与文明城市创建、村规民约践行、环境卫生整治、志愿服务、矛盾纠纷化解等有机结合,全力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用成果共享的新型基层治理体系。(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发改委)10 .实施网格员信用管理。研究制定专职网格员管理办法,实行信用审查机制,将良好信用记录作为专职网格员准入门槛,全员签订信用承诺书,明确承诺事项和违背承诺的处

9、理要求,规范入户服务管理流程。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评选表彰“最美网格长”“最美网格员”,打通晋升通道,探索将优秀的专职网格员推荐为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11 .提高群众满意度。建立覆盖全区部门、镇街、社区和网格的联动机制,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受理12345热线和网格事件的工单系统。出台关于加强综合指挥信息办理效能督查的工作方案,联合区效能办,重点围绕交办不畅工单、回访不满意工单和集中性投诉工单进行督查督办和效能监察,切实提高综合信息的解决率和群众诉求的满意率。(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四)创新N个居民应用场景12 .加强居民公约(村规民约)管理。积极引导将诚实守信

10、纳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培育社会公众信用意识和契约精神,规范完善居民公约(村规民约),确保制定过程和条文内容合法合规,结合实际细化遵纪守法、移风易俗、家庭和睦、信用良好等核心内容,健全居民公约(村规民约)监督和奖惩机制,充分起到约束行为作用。积极引导居民(村民)签署遵守居民公约(村规民约)的信用承诺书,将相关承诺信息纳入主体信用档案,按照规定进行监督和奖惩。(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镇街)13 .探索居民(村民)信用积分机制。以罡杨镇为试点,把村规民约、综合治理、志愿服务等纳入积分管理,制定家庭信用积分评定标准,让信用“量化入账”。在信用超市以积分兑换相应的实物奖励,形成正向激励机制。文明诚信

11、分数高的居民在优秀学生奖学金、大病二次补助、生活消费、产业扶持等方面享受优待。其他有条件的镇街选取部分村(社区)探索信用积分机制,成立信用超市。信用积分着重应用于守信激励,不作为失信惩戒的依据,不得以低信用分为由限制居民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责任单位:罡杨镇、相关镇街)14 .创新“信易+”应用场景。各镇街结合发展定位,积极发挥信用信息资源应用价值,构建“信易批”“信易租”“信易行”等应用场景,探索开展“信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信用+垃圾分类”“信用+物业”等基层应用,不断优化基层信用环境,以信用抓硬环境软服务建设,推进各领域服务提升。(责任单位:各镇街)三、推进步骤(一

12、)试点准备阶段(2022年12月-2023年6月)。通过全区试点素材征集、部门板块对接协调会和组织现场走访调研等,形成初步调研结果。选取有意愿、有基础、有亮点、可创新的重点领域作为试点方向,形成“信用+基层治理”试点工作思路,部分任务先行先试。(二)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6月-2023年7月)。完成试点工作实施总体方案,确定试点任务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清单,全面进行工作部署。各责任单位在总体方案基础上,细分试点任务,丰富试点内容,制订年度计划,同时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广泛发动,宣传落实到位。(三)任务推进阶段(2023年7月-2024年10月)。试点任务牵头单位联

13、合责任单位按照全区总体实施方案和专项任务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各方资源,抓紧时间,合力、强力推进试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省、市要求,做好阶段性自评估和总结,于2023年底前完成阶段性评估,后结合评估反馈结果,进一步完善工作内容,持续推动试点工作落地成效,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四)评估验收阶段(2024年10月-2024年12月)。按照省、市试点工作绩效评估验收要求,各试点任务责任单位全面总结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和台账资料,确保2024年省级评估验收通过。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推进机制。成立海陵区“信用+基层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镇街层面建立相应领导组织机制。

14、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年度计划,强化责任落实,统筹各方参与。(二)加大政策支持,完善保障措施。各相关部门、镇街应制定扶持政策和措施,确保试点工作有关平台建设改造、创新项目落地。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资金使用和管理,统筹用于保障信用信息归集与应用、诚信宣传培训等支出。(三)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示范引领。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形成知信、重信、守信、用信的良好氛围,加大对试点工作中的有效举措、突出成果、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形成“以诚为本、以信为用”的良好社会风尚。(四)强化监督考核,注重试点实效。建立健全目标考核机制,将试点工作纳入全区营商环境考核,落实工作任务。定期对试点工作进行督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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