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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工程技术大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心理育人工作,增强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针对性、主动性和有效性,降低心理危机事件对学生的伤害,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组织领导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开展工作。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学校领导负总责,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要领导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学院党委副书记,辅导员及学校有关工作人员参与,各学院与党政办、宣传部、教务处、保卫处、校医院等有关职能部门分工合作、联动配合。二、工作内容学生心理危机是指大学生运用惯常方式不能应对目前所遇到的某些应激事件的影响或挑战时,出现的严重心
2、理失衡状态。心理危机干预是指采取紧急应对的方法帮助大学生尽快恢复心理平衡,安全度过危机。三、干预对象(一)有自杀倾向、既往有自杀未遂史、家族中有自杀者且自杀行动风险高的学生;(二)因心理障碍或突发事件导致产生自伤、自残、绝食等企图或行为;(三)因心理障碍而表现出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有暴力倾向或伤害他人倾向者;(四)患有严重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等易出现自伤行为的精神障碍者;(五)有精神科诊断并在治疗中,遵医嘱情况不佳,状态不稳定者;(六)遭遇重大负性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者;(七)因严重生理疾病而导致心理痛苦的学生;(八)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怖、担心、焦虑不安的学生。出
3、现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心理危机程度更严重,应成为重点干预对象。四、干预原则(一)生命第一的原则。发现危机情况,立即采取保护措施,最大限度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二)亲属参与的原则。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学生家长或亲属。(三)全程监护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安排专人对干预对象全程监护。(四)分工协作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五、干预程序(一)危机发现。学院要建立健全学院、班级、宿舍等三级学生心理危机及时预警机制,通畅学生心理危机信息的反馈渠道,做到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学生心理危机动态。对有学习、生活实际困难的学生,尽量帮助解决学
4、习、生活的实际困难,给予心理支持,化解危机事件持续恶化的可能。同时,应教育引导周围同学对有心理障碍、行为异常等症状表现的学生予以理解、关心和帮助。问题严重需转介到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学生,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咨询教师对学生进行心理危机风险评估,提出危机干预措施和初步建议。(二)信息报告。学院、班级、宿舍等三级预警机制或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咨询教师在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过程中,发现学生心理危机情况时,应立即向学生辅导员报告。辅导员即刻采取措施,同时向所在学院党委副书记报告。学院党委副书记应立即向学生工作部(处)主管领导报告,学生工作部(处)主管领导视危机严重程度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三)即时监护。相关
5、学院和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立即派专人对危机学生进行24小时监护,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监护专人视情况而定,自杀、自伤行动风险高的危机学生一般不少于3人。工作期间,应注意加强当事学生与参与人员的健康防护措施。(四)通知家长。实施监护的同时,学院应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长来校。如果家长确实因故无法尽快赶到学校的,在家长以电话、传真等方式的授权下,对学生采取紧急帮扶、送医治疗等干预措施。对不配合学生危机干预工作的家长,学院应采用电话沟通、信访告知、实地走访等家校联系方式,普及心理卫生、精神卫生法等知识,让家长了解和承担作为法定监护人应该承担的责任,推动家长共同做好危机学生帮扶工作。(五)进行阻控。对可能造成危
6、机扩大或激化的人、物、情境、网络舆情、监护场所以及其他学校可调控的、可能引发其他学生心理危机的相关刺激源,学院应协助有关部门及时阻断,进行必要的消除或隔绝。(六)送医治疗。对需送医治疗的学生,由学院征得家长的同意下,配合家长将学生送至专业卫生机构治疗。1 .学生在专业卫生机构治疗过程中,遵医嘱情况良好、状态较稳定能坚持在校学习的,学院应与其家长商定相关监护措施。学院要将当事学生列为重点关注对象,制定持续帮扶的工作措施。当事学生辅导员要积极对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或相关心理咨询教师,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及以恰当方式开展当事学生的谈心谈话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学生的心理和思想动态,相关工作原则上每周开展一次
7、;对已解除心理危机在校学习(含复学返校等情况)的学生,原则上每两周开展一次。对于有精神科诊断仍在治疗期的学生,如学生自愿继续进行心理咨询的,当事咨询师可根据当事学生实际情况,继续为学生提供支持性心理咨询服务。2 .对不能坚持在校学习的,按照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请假、休学等相关手续,由家长监护并离校治疗。(七)应急救助。得知学生有自伤或伤害他人倾向时,相关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救助措施,紧急情况下应先拨打110420等紧急电话求助。(八)事故处理。当学生自伤或伤害他人事故发生后,在做好疫情防护工作的前提下,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现场的指挥协调;保卫处负责保护现场,配合有关单位对当
8、事学生实施生命救护,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配合学院对学生进行安全监护;校医院负责对当事学生实施紧急救治,或配合相关人员护送至就近医院救治;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制订心理援助方案,实施心理援助,稳定当事学生情绪。(九)总结备案。事故处理结束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事件的成因分析,对事前征兆、事发状态、事中干预、事后疏导等情况认真梳理总结。学院根据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做好总结,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中心根据相关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情况,定时组织开展心理危机干预等技能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的心理育人技能。六、其他要求(一)信息畅通。参与危机干预的工作人员要做到快速反应,确
9、保信息畅通。(二)工作到位。危机发生时,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参与危机干预相关工作人员迅速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三)协调配合。相关人员在现场指挥的调度下,主动配合,服从指挥。(四)记录备案。在危机处理过程中,相关人员要做好书面文字记录,必要时做好音像资料的收集,确保资料详细完整。(五)防护要求。在重大灾害、传染疫情等情况下,各部门要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制定及落实危机干预相关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护措施。(六)责任追究。对于因违反工作原则、延误时间、知情不报、履行不到位、监督职责不力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的责任。(七)本制度相关解释权归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所有。XX工程技术大学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