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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区法院调研时的讲话郑健麟各位同志们:按照区政协的工作安排,今天我们十三届区政协的全体班子成员、部分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的处级干部,一起到区法院来。我们此行主要有三个目的:一是来开展工作调研,二是来作沟通联络,三是来学习取经。刚才我们旁听了一场庭审,听了春南院长的汇报,也听了大家的发言,我是收获匪浅,我可以这么讲,我们此行的三个目的都达到了。非常感谢法院的精心安排。借这个机会,我再谈几点想法,供大家参考。一是坚持传承历届传统静安区法院一直是我市法院系统的一个先进单位。这些年,在历届法院班子的领导下,在全体法官和法警的共同努力下,区法院一直保留着这样一种先进的荣誉,这很不容易。德庆书记多次强调,要
2、做好工作,一个重要前提就是要传承好历届的工作经验和做法。从刚才的汇报和交流中,我明显地感觉到,区法院在这方面,是很好地传承了历届的工作经验和工作做法,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地开拓创新,取得了新的成绩。回顾近年来区法院的工作,可以看到,区法院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知难而上,勇于进取,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依法行政、树立司法权威、服务社会大局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静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其中,老年审判、精品战略、法制宣传等更是区法院的特色亮点工作,受到最高院、市高院和社会的充分肯定。如,针对静安居民老龄化程度高、涉老诉讼多
3、的特点,早在1991年,静安区法院就建立了老年审判法庭,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机构改革的要求,于1994年挂牌成立“民事审判第三庭”,即“老年庭”。这是全国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专门审理60岁以上老人权益纠纷的单列民事审判庭。又如,从2008年起,在上海法院系统内首推庭长轮值接待制度,安排庭领导接待来访群众,及时化解了一些涉诉矛盾,提高了法院接待工作的时效性和权威性,使得法院投诉类来访数量呈现明显减少趋势。再如,“精品战略”已成为区法院的一张闪亮名片。2010年审理执行徐大雯(谢晋遗孀)诉宋祖德名誉权纠纷案就为区法院赢得了广泛声誉。类似的“精品”案件,1988年至今,已有14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因
4、此,要继续总结并传承好历届的工作经验,对于我们做好开局工作尤为重要,这是我们开展工作的底气和基础。二是不断推进工作创新今年以来,区法院在春南院长的带领下,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出现了新的生机、新的活力、新的局面。主要体现要:一是工作思路清晰。区法院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立足新的起点,谋划新的目标,催生新的作为,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具体,推进了全院各项工作。二是工作热情提升。今年以来,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开展了主题活动和争先创优活动;按照市委和高院的要求,进行了机构调整和岗位调整,整合了审判资源;抓好全员岗位培训,探索设立“青年法官导师制度:这些活动和
5、做法,不仅在全院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同时又极大地激发了全院同志的工作热情。三是工作合力增强。近年来,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区法院不仅深刻地认识到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重要性,也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共同营造公正、公平、高效、权威司法环境的重要性,因此,今年以来,在更加注重自身建设、增强团队意识、提高司法水平的同时,更加自觉地接受党的领导,更加主动地接受来自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积极争取各方支持、认真听取各方意见、细心受理群众诉求等方面都有新的认识、新的举措、新的进步,公正司法的整体合力正在不断增强。关于创新工作,我以和我们政协直接相关的工作创新为例,我印象比较深的有两块工作:一块工作,是区法
6、院高度重视政协委员在区“两会”期间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原先的做法,是政协办公室将委员小组讨论两院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后,报送到区法院,即告结束。现在是每次全会,法院都会安排党组成员和主要业务部门的负责人,旁听政协委员小组讨论两院工作报告,法院党组还专题研究委员提出的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向政协作出反馈。从中可以看出,这既是你们对自己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对我们政协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对政协委员的高度重视。二是在聘请特邀监督员工作方面,原先也比较多地流于形式,不是很规范。现在,区法院非常重视这项工作,主动加强与政协等部门的联系。今年区法院聘任特邀监督员,共有13名政协委员被聘为区法
7、院的陪审员和特邀监督员。我了解了一下,你们事先、事中、事后做得都很到位。事先,法院对这份名单与区政协是反复协商,并听取我们的意见。事中,区法院举行了聘任特邀监督员仪式,发了聘书,春南院长还作了讲话。邀请我们专委会的主任参加。事后,你们有静安区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工作规则作保障,不仅明确了特邀监督员的监督内容和监督方式,更对法院内部各部门提出了接受监督的具体要求。这些举措实实在在地推进了我们双方的工作。三是不断增强责任意识今年9月13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到静安调研,对静安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也提出了“静安各项工作,标杆都要超前”的要求。静安区法院一直是一个先进集体,我们的队伍是一支真正严格、
8、文明、公正、廉洁的队伍。在这样的前提、背景下,怎样进一步促进法院工作在更高标准、更高要求上实现新发展,我想可能还要从三个方面去努力:第一,从政治思想上,要牢牢把握司法工作“三个至上”要求。从中央到市里、区里,对司法工作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其全部核心就是“三个至上”,即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的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这“三个至上”,既是司法建设和法院工作的落脚点,也是它的归宿,是与西方法律的根本不同点。西方法律强调法律压倒一切,而没有另外“两个至上工这是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与西方民主的本质区别。因此,我们的法官从司法认识到执法判案过程中,要正确把握“三个至上”,要始终坚持“三个至上”,要考虑
9、三者的有机结合,全面落实好、执行好,始终不渝地做到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和宪法法律的高度有机统一。第二,从履行职能上,要继续为国际静安建设提供高效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区法院要立足审判职能,坚决贯彻执行区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抓准审判工作与静安区“高起点、开放型、国际化”发展思路的结合点,为区域经济平稳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民众安居乐业积极发挥作用。要积极推进依法治区,提高审判绩效,着力实现司法公正高效,为国际静安发展营造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继续在场地、人员、范围、流程等方面,完善“1+3+5”诉调对接中心建设;继续通过审判白皮书的形式,搭建外部沟通平台,积极延伸审判职
10、能。要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积极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延伸调解服务功能,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加强民意沟通,不断拓展司法为民举措,不断丰富为人民司法的内涵。第三,从干部建设上,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我们经常讲,政治策略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从区里到法院都是如此。法律能否得到有效执行,最重要的是司法队伍能否按法律办事,能否按党的要求办事,能否为人民群众的利益办事。所以,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湛、作风过硬、成绩突出的司法队伍就显得特别重要。我在闸北法院工作过,对法院工作充满感情,对司法干警、法官也深深地理解。我们有很多优秀的法官,也出了一些法官的败类。法院作为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不能坚持
11、司法公正,社会就失去了公平正义。现在的信访案件那么多,固然与老百姓的觉悟与认识有关,也和这些年来司法系统有些判决的随意、不公、判决后无法执行等原因有关,或者是因为具体承办的法官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有私心、私利,或者是业务不熟、技艺不精,不能够全面把握案件审判过程中的种种要求,老百姓才会信闹不信访、信访不信法。所以,对法院来说,大楼固然重要,但最重要的不是大楼,而是如何提高法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综合能力,真正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希望你们珍惜荣誉、戒骄戒躁,更好地建设一支合格的、优秀的法官队伍。最后还有一点想法,就是要进一步加强区政协和区法院的联动政协履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
12、,与法院工作最相关的是“民主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虽然是非强制性的监督,但它具有鲜明的党派性、广泛的代表性,具有监督意见相对客观公正、反映渠道较为通畅等优势。政协希望同法院一起,共同探索政协民主监督与法院内部监督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形成合力的监督机制,以促进法院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的进一步提高;促进司法工作、法律权威的进一步树立;促进政协民主监督、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不断深化。因此,对我们政协来讲,要主动加强与区法院的联系,进一步了解和理解法院的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地关心和支持法院的工作。要配合法院共同做好特邀监督员工作,发动和引导政协的特邀监督员,能认真履行职责,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意见,使区法院能够更多地听到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反映,便于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及时获得社会各方评判法院工作的信息。对法院来讲,也要继续加强与政协的联系,及时通报情况,定期沟通工作,并通过政协委员、政协特邀监督员的工作,来推进法院的工作,促进法官队伍的建设,进而推进我们整个社会的安定和谐。我们相信,通过区政协和区法院的共同努力,能够进一步推进法院的工作,能够使政协的民主监督更加富有成效,也能够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共同推进国际静安、和谐家园的建设。再次感谢春南院长和法院的各位领导。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