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支持大型国际合作交流活动经费资助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黑龙江省支持大型国际合作交流活动经费资助实施细则.docx(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黑龙江省支持大型国际合作交流活动经费资助实施细则一、支持对象举办大型国际合作交流活动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独立法人单位。二、会议类别学术会议一一面向国际开展的学术性沙龙、论坛等活动;高端论坛一一围绕国际前沿学科领域开展的交流活动;人才峰会一一围绕振兴发展需求开展国际人才引进的主题交流会、招聘会、洽谈会等活动;科技展会一一围绕国际科技成果开展的对接洽谈、推介路演、科技竞赛等活动。三、支持条件省内单位作为第一主办或承办单位牵头发起的国际会议或与国(境)外高水平机构联合举办的大型国际性会议活动。(一)国际会议层级及会议成效会议层级分为A类、B类、C类三个等级。A类会议活动是指省内单位经过积极争
2、取获得主办权/承办权,并在本领域内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国际会议,有3个国别以上的外方单位/组织参加,参会人数原则在150人以上。邀请外宾人数50以上,且有国内外知名院士、国际组织机构代表、商协会代表、国际知名科学家或企业家等重要嘉宾参加,参会人数不少于15人;解决制约本行业本领域发展问题3个以上;签订双方合作协议3个以上;编写会议论文集1册。B类会议活动是指省内单位作为第一主力、/承办单位牵头发起,且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多边国际会议,参会人数原则在100人以上。B类国际会议:邀请外宾人数20人以上,且有国内外知名院士、国际组织机构代表、商协会代表、国际知名科学家或企业家等重要嘉宾参加,参会人数不少
3、于10人;解决制约本行业本领域发展问题2个以上;签订双方合作协议2个以上;编写会议论文集1册。C类会议活动是指省内单位与国外相应科研机构、大学或其它高水平机构联合举办的多边会议,或涉及前沿科学领域的双边会议,参会人数原则在80人以上。邀请外宾人数10人以上,且有国内外知名院士、国际组织机构代表、商协会代表、国际知名科学家或企业家等重要嘉宾参加,参会人数不少于5人;解决制约本行业本领域发展问题1个以上;签订双方合作协议1个以上;编写会议论文集1册。(二)引才会议层级及成效依据黑龙江省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参照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等人才标准,通过交流活动实质引进(含柔性引进)高
4、层次人才或外国高端人才。且有国内外知名院士、国际组织机构代表、商协会代表、国际知名科学家或企业家等重要嘉宾参加。会议层级分为A类、B类、C类三个等级。A类会议:参会人员原则在150人以上。从海外引进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3年全职合同的A类或B类人才1人及以上、或C类人才2人及以上、或D、E类人才3人及以上。B类会议:参会人员原则在100人以上。从省外柔性引进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合同且每年在黑龙江工作半年以上的A类或B类人才1人及以上、或C类人才2人及以上、或D、E类人才3人及以上。C类会议:参会人员原则在80人以上。从国外柔性引进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合同且每年在黑龙江工作半年以上的外
5、国高端人才1人及以上。四、资助标准此项资金为后补助形式。A类国际会议活动和引才会议活动资助比例按照实际支出费用的50%进行资助,B类国际会议活动和引才会议活动资助比例按照实际支出费用的40%进行资助,C类国际会议活动和引才会议活动资助比例按照实际支出费用的30%进行资助。最高限额不超过100万元。五、工作程序(一)省科技下发申报通知。省直举办单位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申请,地方举办单位(含企业)申报由各市(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申请,中直举办单位直接向省科技厅提交申请。申报材料包括:资助申请表(一事一表)、会议审批文件、举办大型国际合作交流活动总结报告、会议通知、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或参会回
6、执)、举办会议开支明细表及相关合同票据、承诺书。(二)省科技厅组织材料审查,对会议成效、会议规模、会议层级、经费支出等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情况提出资助名单,并履行会议审议程序。(三)拟资助名单在省科技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呈报资金请示,待省政府批复后,并按程序拨付资金。七、绩效管理(一)各单位应当加强国际合作交流活动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对于申请财政专项预算拨款的国际交流活动,各单位应当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编制绩效计划,设定绩效目标。各单位应当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审核,并将其作为活动经费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提高活动和资金安排的科学合理性。各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绩效管理机制,依据确定的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作为绩效问责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