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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减灾委成员单位职责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制(修)订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和实施;组织、协调全区救灾工作;负责申请、分配和管理全区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指导全区避灾安置场所和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建设与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核查、报送、发布灾情;负责组织消防队伍实施防灾救灾相关工作;指导灾区转移安置灾民,开展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指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指导灾区实施因灾倒损房屋的恢复重建;组织、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承担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接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调工作;参与事件调查与总结评估;检查、指导应急预案工作落实;协助区减灾委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
2、工作;指导相关应急指挥平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工作;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指导地震应急和抗震救灾宣传。负责灾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组织协调自然灾害引发的工矿商贸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及新媒体平台,适时报道自然灾害预警及救助信息,及时向社会通报救灾工作动态。区发展和改革局:及时了解灾情,并及时向省、杭州市发展改革委报告,争取省、杭州市对我区灾区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专项资金补助;指导全区灾后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加强灾区市场价格应急监测,必要时依法采取价格干预措施。区商务局:负责组织和协调商贸企业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协调安排
3、灾区粮油应急供应。负责组织协调救灾食品、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工作。区经信局:负责协调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在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救灾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帮助指导有关企业单位做好抗灾救灾及恢复生产等工作。区教育局:指导受灾地区做好受灾学校师生转移工作;指导受灾地区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做好灾后学校重建相关工作。区科技局:负责防灾减灾专家的组织联络与协调工作,鼓励企事业单位整合科技资源,针对防灾减灾的技术难题组织科技攻关,及时将既有相关科研成果投入应用。区公安分局: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负责指导和协助灾区公安机关维护治安秩序,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灾区重点目标
4、安全和社会稳定;负责做好交通疏导、管制以及相关工作,确保救灾物资运输畅通;负责组织特警实施防灾救灾相关工作。区民政局: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区财政局:安排区级减灾救灾资金预算,负责减灾救灾资金的筹措、拨付和监督检查工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分局:组织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指导突发重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为减灾救灾工作提供测绘与地理信息服务和保障。指导受灾地区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以及灾后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修复、重建等工作,指导避灾安置场所的房屋质量安全检查和鉴定工作。根据区政府的号令发布防灾警报,利用人防指挥通信设施、人口疏散场所为区政府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必要的
5、保障;组织人防专业队、民防应急救援队伍和民防志愿者服务队参加抢险救灾。区交通运输局:指导和协调交通运输行业自然灾害预防、预警和处置工作,负责自然灾害期间救灾人员和物资公路水路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紧急运输,指导受灾地区开展公路抢修保通工作,组织开展管辖水域水上搜救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主要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控预警,指导和协调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草鼠害、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处置工作,帮助、指导灾后农业生产恢复。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野生动物疫病的监测和防治,指导森林火灾监测和扑救,帮助、指导灾后林业生产恢复工作。区水利水电局: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负责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
6、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承担防御洪水、台风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水利工程的水毁修复。承担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帮助指导各旅游景区(景点)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协助做好外地游客的转移安置工作。区融媒体中心:及时在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插播防灾减灾紧急公告;负责指导广播电视台、华数公司做好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抢救伤病员;开展疾病监测,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预警;实施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等应急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必要时组织精神卫生专家对灾区群众进行心理援助。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医疗机械、药品
7、、医疗器械的使用管理。区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对灾情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协助建立和完善灾情统计制度;协助做好灾情统计数据的分析评估。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组织对灾区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并提出污染控制建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相关部门对灾区进行食品安全监管;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质量情况进行监管。开展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由发改调整过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协调主城区的防汛、防台、抗雪等应对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和灾后恢复工作;协助维护市场经营与管理秩序,承担城区防汛防台相关工作。国网供电公司:负责灾区电力线路、设施等的恢复和供应。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中国联
8、通分公司、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负责灾区通信线路和设施设备的灾后抢修,确保灾区通信畅通工作。银监办:负责协调在临保险监管部门督促保险公司进行灾前的防灾御险及灾后的理赔工作。区外(侨)力、:负责国外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及民间团体、个人对我区灾后重建资金、物资捐赠的协调联络工作。区气象局:负责提供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对台风、暴雨(雪)、冻害、干旱、大风(龙卷风)、雷电、冰雹等气象灾害提出防御对策与建议;做好救灾气象保障服务。区人武部:负责组织全区民兵,协调驻军部队及跨区支援部队实施抢险救灾;协调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发动普通民兵营连协助当地政府开展危险排查
9、、转移群众;根据区委、区政府授权,开展现地临机指挥。武警区中队:在出现重大灾情时,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命令,组织专业应急救援队及其他应急力量参加救援工作,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协助受灾地区转移危险地域群众。区科协:负责组织减灾救灾科技交流和科普宣传工作,协调各类学会的减灾救灾技术研究工作。区慈善总会:开展慈善捐赠款物的接收,参与灾害救助工作。区红十字会:负责协助区政府开展人道主义救援行动;根据自然灾害灾情及有关响应程序,依法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级基层红十字组织开展灾害救援工作,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救助;依法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和技术培训工作,提高灾区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参与灾后重建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相应的救灾工作应急组织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救助工作,并根据上级安排和应急救助工作需要,组织协助处置相关工作。由区政府统一组织开展的抗灾救灾,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