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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XX县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督导检查总结为了全面掌握我县各医疗机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情况,进一步提升我县传染病预防控制能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科在县卫健委的部署组织下于2023年3月7日-2023年3月17日对全县各医疗机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现将督查情况总结如下:一、督查对象XX县人民医院、XX县中医院、XX县妇幼保健院、XX惠民医院、各乡镇卫生院。二、督查内容传染病防治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传染病信息报告及管理工作、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手足口病防控等)、食源性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工作、发热门诊工作及新冠感染等。三、督查结果通过本次督查,各单位各项工作较往年提高
2、,管理上更趋于规范,一些工作有所改进。但是各医疗机构还是存在许多不足,特别是个别医疗机构几乎无任何查证资料(XX卫生院、XX卫生院),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对存在的问题全面梳理,即日起做好整改。(一)传染病防治相关工作1、传染病信息报告及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1)电子病历系统各乡镇卫生院医疗电子病例系统门诊日志项目设置不齐全、出入院登记项目设置不齐全;各乡镇卫生院医疗电子病例系统中传染病报告管理功能不足:不具备记录导出功能;临床医生诊断了传染病不具备提示要求填报电子传染病报告卡功能;不具备查询本单位本年度或者往年报告卡功能;对于已诊断未报卡没有提示功能;不能自动打印报告卡;电子
3、病例系统诊断不符合国标ICD-IO,部分疾病不能准确录入。(2)疫情管理方面部分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自查制度、奖惩制度、突发事件建立不齐全;人员配置上除县人民医院外有专职网报人员负责外,其他直报单位均兼职人员,且网络直报员更换,未对新进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部分医疗机构未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自查、传染病疫情分析,有自查记录的医疗机构,但与实际工作不符,部分无通报奖罚和整改措施;部分医疗机构传染病登记本项目设置不齐全,且未有检验和影像登记,异常检测结果没有及时反馈给送检医生并留下记录;部分医疗机构未对全院医生开展传染病诊断、报告、法律责任等相关知识培训。2、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存在问题绝大
4、部门医疗机构未设置肠道门诊、未有腹泻病人登记表、肠道传染病登记本、未有送检及记录,设置了肠道门诊的医疗机构全部不符合设置规范,未设置在医疗机构独立区域并与普通门诊相隔离、未按照“六专”要求、未有醒目标识、未安装沙门纱窗等防蝇防蚊措施、设施设备药品消毒工作未配备齐全;部分医疗机构未按要求及时开展肠道门诊工作,未制定肠道门诊工作制度、隔离消毒制度、节假日交接班制度等工作制度;部分医疗机构在肠道疾病多发季节未对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开展霍乱等肠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如何采集保管标本等培训,且未开展肠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3、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存在问题部分医疗机构未成立或更新院内手足口病防控领导小组、手足口病病例
5、转诊制度等制度,未开展手足口病预检分诊工作;部分医疗机构未对医务人员开展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及XX省5岁及以下发热或皮疹病例管理办法(试行)培训,医务人员不清楚留观条件和转诊条件,流行季节,部分医疗机构未在院内开展手足口防治知识宣传。各报病医疗机构均未采集手足口病例咽拭子标本送XX县疾控中心。4、食源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存在问题绝大部分医疗机构未制定食源性监测工作方案,未成立监测领导小组,未做好食源性疾病病例登记、报告卡打印及材料整理工作;部分医疗机构未开展院内食源性疾病相关知识培训,未开展食源性疾病相关知识宣传;5、卫生应急工作存在问题部分医疗机构未成立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和机动队伍,未制定突发公共卫
6、生事件应急预案,未制定卫生应急年度工作计划,未开展卫生应急处置相关知识培训。6、发热门诊工作存在问题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设置不合理,分区不合理,且设施配备不齐全;部分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无明显的标识和导诊医护人员,无发热门诊工作制度、医务人员自我保护制度等制度,未规范做好发热病人登记工作;自新冠疫情后,部分医疗机构未开展预检分诊工作,除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正常开诊外,其余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均未正常开诊,未起到预警作用;部分医疗机构未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以及传染病诊断、治疗、预防等内容的培训。四、下一步工作要求(I)传染病信息报告及管理工作乡镇卫生院启用的医疗电子病例系统应规范设置门诊
7、日志及出入院登记项目【门诊日志项目设置:必须包含以下项目:就诊日期、姓名、有效证件号、性别、年龄、人群分类、现住址、病名(初步诊断)、发病日期、初诊或复诊。出入院登记项目设置:必须包含以下项目:姓名、有效证件号、性别、年龄、人群分类、现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乡镇卫生院启用的医疗电子病例系统应具备记录导出功能(例如: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放射影像、检测检验),在无法导出电子表格之前,建议各乡镇卫生院重新启用纸质登录,并按要求规范项目设置和填写。同时医疗电子病例系统要具备上述传染病报告管理功能不足中的其他未有功能;各医疗机构应按照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传
8、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自查制度、奖惩制度、突发事件处置制度,明确各项制度责任人及各项突发事故处置流程;各医疗机构应配置专职网报人员负责传染病网报工作,若网络直报员更换,及时开展岗前培训;各医疗机构应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自查和院内传染病疫情分析,有自查记录、传染病疫情分析报告,有整改措施和院内通报,提高疫情报告率、准确率、完整性和及时性,防止漏报;各医疗机构应完善更新传染病登记本,并做好检验和影像登记,异常检测结果及时反馈给送检医生并留下记录;各医疗机构应对医院内所有职工,特别是新参加工作人员对传染病诊断、报告、法律责任等相关知识要进行全面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突
9、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规范等内容,提高业务人员技术水平,增强责任心,提高传染病报告质量。(2)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要求各医疗机构应按要求规范设置肠道门诊,实行预检分诊制度;各医疗机构每年4月TO月应开展肠道门诊工作,制定肠道门诊工作制度、隔离消毒制度、节假日交接班制度等工作制度,并做好腹泻病人登记、肠道传染病登记、在未使用抗生素前采样送检腹泻病例至县疾控中心检测,要求送检率达到10%以上;各医疗机构应加强医务人员对肠道传染病,特别是霍乱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如何采集保管标本等培训,同时夏秋季做好肠道传染病宣传防治工作。(3)手足口病防控工作要求各医疗机构应成立并及时更新院内手足口病防控领导小组、手足
10、口病病例转诊制度,且定点医院应成立并及时更新成立手足口病临床救治专家组,开展手足口病预检分诊工作,为手足口疫情高发做好应对计划;各医疗机构应对医务人员开展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及XX省5岁及以下发热或皮疹病例管理办法(试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防治意识;流行季节,在院内及辖区内开展手足口防治知识宣传;各医疗机构发现手足口病例,应及时采用非灭活管采集病例咽拭子送县疾控中心。(4)食源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求各医疗机构应按要求做好辖区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工作,制定食源性监测工作方案,成立监测领导小组,做好食源性疾病病例登记、报告卡打印及材料整理工作;各医疗机构应开展院内食源性疾病相关知识培训,开展食源性疾病相关知识宣传。(5)卫生应急工作要求各医疗机构应成立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和机动队伍,储备卫生应急物资,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卫生应急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开展卫生应急演练,院内开展卫生应急处置相关知识培训I。(6)发热门诊工作要求各医疗机构应按要求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合理分区,设施配备齐全;各医疗机构应制定发热门诊工作制度、医务人员自我保护制度等制度等制度,发热门诊应设置明显的标识和配备导诊医护人员;各医疗机构应正常开展发热门诊预检分诊工作,并规范做好发热病人登记工作;各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以及传染病诊断、治疗、预防等内容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