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总结2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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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林场2023年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总结2023年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总结林场2023年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总结自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林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及工作部署,按照“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有伞必打、有腐必反”原则,在全场范围内扎实开展了一系列相关工作。*林场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客观总结2023年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开展情况,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场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第一副组长,其余副科级领导为副组长,政法线全体人员、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各

2、村支部书记、各蹲点干部为成员的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各单位、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顺利开展。二、工作开展情况(一)执纪监察方面:(1)场纪委立足本职,充分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督促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组织学习了上级纪委有关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监督执纪文件精神,多次召开全体机关干部和村责任人会议,层层压实责任。(2)督促宣传部门、扫黑办加大宣传力度,每月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充分利用标语、横幅、电子屏和微信平台、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宣传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深入农户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在集镇人员密集地和各村设立了举报箱,公开了举报电话*,提高

3、群众知晓率,让群众参与到这场人民为主的斗争中来。(3)每月开展一次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摸排,并形成报表上报至场扫黑办。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党员干部问题线索,今年为发现涉黑涉恶线索。(4)积极主动参与到治乱工作中去,在对个别村乱象问题的处理中,积极主动作为。加大扫黑除恶工作力度。多次召开扫黑除恶培训会和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场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汇总梳理扫黑除恶工作会议记录和台账,推进扫黑除恶全领域覆盖。进一步加大了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力度,排查重点放在了涉及政治安全、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的领域,并每月以报表形式向县扫黑办上报。(二)基层组织建设方面:一是

4、抓好村级党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基础。组织蹲点领导干部上门入户对党员、村组干部、群众代表进行座谈,做好分析研判,确保平稳,进一步夯实了*林场基层党组织建设根基,为全场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全面推进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抓好了场村两级干部队伍培训,提高党员干部队伍能力。场党委全年组织全场党员干部集中轮训5次,人均培训3天。重点围绕扫黑除恶、基层党组织建设、乡村振兴等内容,提升了我场党员干部队伍的能力和素质,为全场扫黑除恶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撑。(三)宣传发动方面:宣传活动紧密围绕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认真开展,包括正确识别黑恶势力、举报流程等宣传内容,充分利用打击电信诈骗、打击养老

5、诈骗专项行动、反邪教宣传等专项工作,协同*派出所利用集镇闹市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宣传效果明显。同时利用扫黑除恶宣传车在全场14个村(居)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流动宣传共计2次;制作扫黑除恶宣传版面3块、宣传横幅13条;在全场各村统一制作固定宣传牌19块,固定标语上墙30余条;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常态化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共计发放相关宣传单2000余份,并保证每户张贴到位,并公布了扫黑除恶举报热线。真正做到扫黑除恶家喻户晓。(四)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9月18日专题开展宣传工作布置会,布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的相关要求,在全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知识竞赛

6、,提高全场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认识。为加强宣传氛围,要求各村(居)至少悬挂一条宣传横幅,村两委干部积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要求村干部上户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发放宣传资料。同时开展宣传活动,趁着*当墟人流量大的时候,在*集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相关知识,提高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认识与理解。(五)拓宽举报渠道为提高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效率,拓宽和畅通群众参与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线索举报渠道,*林场在场便民服务大厅门口、*集镇设立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箱3个。同时在全场14个

7、村(居)利用走访村支部书记、村干部以及部分群众的形式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大走访、大排查。三、存在问题与不足1、专业业务知识水平不高,导致工作开展难度较大。2、在线索举报流程方面还有一定欠缺。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进一步深入联系群众,加强扫黑除恶宣传,充分发动全民参与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扫黑除恶宣传氛围。2、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知识和能力水平,努力提高宣传能力与水平,提供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3、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2023年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总结2023年是扫黑除

8、恶专项斗争转向常态化开展的第三年,*县纪委县监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把扫黑除恶常态化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坚持边谋划、边推进、边实施,采取一系列措施,保持高压震慑态势。现就2023年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总结汇报如下:一、工作举措及成效(一)持续压紧压实政治责任。精心安排部署,思想重视不放松。持续深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坚持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做到思想和行动统一。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县纪委提高政治站位,持续贯彻落实*县常态化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聚焦扫黑除恶监督执

9、纪问责,扎实开展重点领域专项工作,将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对责任不落实的、工作玩忽职守的、失职失责的,进行严肃问责。(二)持续加大办案攻坚力度。一是结合我县实际,总结固化专项斗争的成功经验,探索突破扫黑除恶的制约瓶颈,持续按照*县纪委县监委扫黑除恶整改提升工作方案,切实做好扫黑除恶重点县整改提升工作。二是建立“打伞破网”重大进展报告制度,进一步认真落实“一案三查”工作机制,在查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上,县纪委县监委与县公安局要同步会商,同步排查“保护伞”“关系网”问题线索,确保“扫黑”与“打伞”同步开展、同步推进。三是定期督查督办,线索摸排不放松。紧密结合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

10、建立问题线索集中排查、研判、调查、处置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掌握跟进辖区内被公安部门立案侦查涉嫌违法犯罪的党员干部线索,建立专项线索管理台账,动态管理、挂账销号,定期汇总统计。对已摸排甄别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实行“清单化”管理,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三)持续提升扫黑除恶知晓率和满意度。一是加强对全县扫黑除恶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关于强化扫黑除恶法律法规普及宣传的日常监督。监督推动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将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与法制建设规划有机融合、举办专题普法宣讲、开展社会公益普法宣传等普法行动,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同时,利用“廉洁

11、*”公众号宣传阐释反有组织犯罪法重要意义和原则精神,提高全县人员的知晓度,调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热情。二是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开展行业领域整治,督促行业监管部门全面排查整治行业领域乱点乱象和突出问题,*县纪委县监委将教育整顿督导组和监督检查组“合二为一”,整合监督力量,扩大监督范围,加强源头防控,破解监管难题,不断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进一步摸排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并将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列入监督计划,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对推动不力、该管不管,甚至失职渎职的,开展约谈,启动问责。三是推动行刑衔接机制更紧密。督促公安机关及时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纪监察组通报正在侦查的涉黑涉恶、“黄赌

12、毒”、非法采矿等案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纪监察组适时组织“专班人员”同步介入,严查背后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对不构成犯罪的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补全违法行为记录,确保有据可查。对违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加快推动“行转刑”,确保依法严惩。对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从事行业领域工作的,要严格资格审查,纳入重点监管。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打击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专项斗争期间,摸排了一批有效线索,但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后,有关扫黑除恶斗争宣传相对减少,群众参与热情降低,导致线索摸排明显减少。(二)重点行业领域整治仍存在短板。个别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主管部门履职不充分,关键风险点摸排工作不够深入,有的行

13、业领域乱象仍在一定程度存在,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兴领域违法犯罪依然高发。重点行业部门与政法机关发挥合力还不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仍需加强。(三)长效常治还需进一步发力。有的行业部门研究扫黑除恶源头治理、长效常治机制还不够,与扫黑除恶斗争衔接不紧密。对先进典型的推树工作抓得还不够紧,没有及时形成可推广的有效经验和做法。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持续加大力度,打击成效再提档。全面起底、摸排一批违纪违法线索,对新立案侦查的涉黑涉恶案件,加强同政法机关和公安局同向发力,建立巩固“联点包案”“一案双专班”等工作机制,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依规依法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确保打击涉黑涉

14、恶违法犯罪与查处“保护伞”同步开展、同步推进,将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一网打尽。(二)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运用和完善斗争中形成的有效机制做法,转化为常态化“打伞破网”措施,督促各成员单位明晰职责,严格落实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常态化“打伞破网”工作;发挥派驻(派出)机构的监督“探头”作用,加强对各乡镇(场)、各相关单位尤其是六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主管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纳入日常监督重点内容,将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防范和解决好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纵深推进扫黑除恶“惩腐打令”,确保取得实效。(三)推进“以书促

15、防”固成效。通过下发监察建议书,倒逼存在问题的行业部门弥补漏洞、健全机制,扎紧行业监管制度的“铁栅栏”,织密作风建设的“防护栏”,用好监察建议书这一提示风险的“预警钟”,敲出群众身边涉黑涉恶问题的集中点,帮助相关职能部门有的放矢地认真履职化解社会矛盾;同时也为各职能部门、履职人员敲响警钟,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县纪委县监委将持续抓重点、补弱项,紧紧围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总目标,在线索核查上下功夫、案件打击上推进度、行业整治上补漏洞、机制建设上深探索,持续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化,不断营造百姓认可,群众满意良好的社会氛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全域美丽、全民共享、全国闻名的生态名县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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