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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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赣环固体字(2023)591号)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生态环境局,省监测中心:江西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试点工作方案已经2023年第21次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12月21日江西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试点工作方案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广印发门两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28号)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提升我省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

2、、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深化利用处置能力改革,拓宽我省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途径,提升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行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二、试点范围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试点(以下简称试点)是指在全省范围内,将一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以下简称产废单位)产生的一种危险废物,作为另一家危险废物利用单位(以下简称利用单位)环境治理或工业原料生产的替代原料进行定向利用,该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利用单位豁免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列入试点的危险废物为:1 .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3、年)或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不包括医疗废物)。2 .环评报告文件或批复中明确须暂按危险废物管理的固体废物。3 .环评报告文件或批复未明确固体废物属性,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为须按危险废物管理的固体废物。4 .固体废物属性不明,企业主动申请提级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固体废物。三、试点要求产废单位和利用单位联合申请且具备以下条件:1 .产废单位和利用单位具有独立的企事业法人资格,双方达成明确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 .产废单位和利用单位均为江西省内符合环境管理相关要求的企业,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未因环境违

4、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列为环境信用不良企业。3 .危险废物利用环节不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豁免的情形,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单一稳定、危险特性明确,成分与利用单位的利用技术、工艺和设施设备相适应,并针对有价组分和有毒有害成分建立有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O4 .危险废物成分及含量满足利用单位接收标准要求。危险废物作为工业生产替代原料的,资源化产物应达到相关产品质量标准要求或明确固废属性;危险废物作为环境治理替代原料的,治理效果须达到使用被替代原料的治理效果。利用单位年接收危险废物总量,不得超过项目被替代物料规模。5 .利用单位建立有保证危险废物利用过程环境安全的规章制度,制定了危险

5、废物意外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经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6 .危险废物贮存、运输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当产废单位和利用单位在同一封闭厂区内,且运输工具能够满足防雨、防渗漏、防遗撒要求,运输过程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四、实施程序(一)试点申请产废单位和利用单位共同填报江西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危险废物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交相关材料(清单见附件2)联合申请,共同编制的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方案(编制大纲见附件3)应进行技术论证。(二)技术评估产废单位和利用单位位于同一设区市的,由所在地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采取专家评审、现场审核等方式进行技术评估。产废单位和利用单位位于不同设区市的,

6、由省生态环境厅委托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进行技术评估。(三)试点公示经技术评估同意开展定向利用豁免的单位,经公示无异议的,函复同意开展试点活动。产废单位和利用单位在同一设区市的,由所在地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做出决定并报省生态环境厅;产废单位和利用单位位于不同设区市的,由省生态环境厅作出决定。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包括试点单位相关信息及利用豁免的危险废物名称、废物类别、废物代码、利用能力等相关信息。(四)试点变更和终止试点单位定向利用方案内容变更(利用工艺、设施、废物类别、数量、有价及有毒有害成分发生重大变化等)应按程序重新申请。产废单位和利用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不宜继续开展试点活动

7、或其中任意一方自愿放弃的,须在经营活动终止前30日内,向所在地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终止试点活动,做好经营场所、设施的污染防治和遗留危险废物处理工作,并由所在地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省生态环境厅。五、保障措施(一)强化日常监管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全省试点工作的统筹和协调指导,对试点工作开展抽查,设区市、县(市、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试点利用单位纳入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名单,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运行不规范、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利用产品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单位,取消其试点资格,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进行查处。(二)强化主体责任试点豁免仅限利用环节

8、,产生、收集、贮存、运输等环节仍应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相关制度。试点单位要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方案明确的方式开展试点活动,规范入厂分析、出入库台账、转移联单、环境监测报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等资料管理,落实我省关于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要求,鼓励试点单位利用智能手段提升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水平。(三)强化检测分析产废单位应建立危险废物成分检测制度,连续工艺产生的危险废物至少每月开展一次检测,间歇性工艺产生的危险废物每批次至少开展一次检测,确保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符合定向利用要求,达不到出厂要求的危险废物不得开展“点对点”定向利用。利用单位应做好危险废物入厂分析检测,严禁接收不符合试点

9、要求的危险废物。(四)强化风险防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等环节应严格落实国家相关标准及要求。利用单位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开展污染物排放监测,正常运行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产物应符合相关产品质量和有毒有害物质限值要求,使用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用途、标准,严禁进入食品、药品等食物链环节。本方案自2024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由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负责解释。附件:1.江西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申请表2 .江西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申请资料清单3 .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方案编制大纲附件1江西省危险废

10、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申请表产废单位单位名称(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废设施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年产生量(吨)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及危险特性简述利用单位单位名称(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利用设施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申请利用规模(吨/年)利用方式危险废物利用工艺简述特此确认,本申请表所填写内容真实,承诺按照利用方案的内容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危险废物的“点对点”定向利用活动,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经营管理各项制度,并承担申报内容不实之后果。产废单位:_(公章)利用单位:_(公章)产废单位法定代表人:_(签章)利用单位法定代表人:

11、_(签章)年月日年月日产废单位所在地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意见:(负责人签字或单位盖章)年月日利用单位所在地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意见:(负责人签字或单位盖章)年月日备注:本表使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附件2江西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申请资料清单1 .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方案及技术论证意见2 .产废单位和利用单位营业执照3 .产废单位和利用单位“点对点”定向利用合作协议4 .产废单位和利用单位环评批复、验收、排污许可等相关材料5 .利用单位意外事故应急预案及备案表6 .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有价成分和有毒有害成分分析报告7 .利用单位资源化产物执行质量标准及检测报告附件3危险

12、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方案编制大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江西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和精神,*公司(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与*公司(危险废物利用单位)经协商,共同编制和实施*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方案。一、基本情况(一)产废单位基本情况地理位置、生产原辅料、生产工艺、产废环节、危废贮存与处理现状,环评批复及验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其他环境管理情况(环境管理制度体系、近三年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与投诉)等。(二)利用单位基本情况地

13、理位置、综合利用工艺、产品种类、规模及去向、二次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理方式、危废贮存与处理现状,环评批复及验收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周边环境敏感点分布,其他环境管理情况(环境管理制度体系、近三年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与投诉)等。(三)试点危险废物情况细化分析产废单位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危险类别(代码)、危废特性、产废量(*/年或*/天)、理化特性及其有毒有害成分、产废单位危险废物处理现状等。二、“点对点”利用可行性分析(一)利用单位技术可行性分析简要介绍现阶段该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现状,从产业政策符合性、技术先进成熟性、清洁生产要求(主要为次生危废/废物产

14、生情况)等方面综合分析本项目技术可行性、适用性。分析综合利用工艺配套设施能力与危险废物利用种类、利用量适应性,明确危险废物接收标准,分析再生/利用危废产生的产品质量的可达性。应细化危险废物对比被替代原料的成分分析,以及对原生产过程/环境治理过程的影响,可参考已开展的中试及有关检测数据或类似已有工程运行情况进行对比分析。(二)利用过程环境风险分析从利用单位贮存条件、“三废”处理措施等方面分析污染物排放达标可行性和相关环境风险是否可接受(如物料平衡理论分析、中试实验检测数据),必要时开展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从利用单位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等方面分析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控能力。从运输方式、固定运输路线、运输距离等方面分析危险废物运输环节环境风险(自建管道设施输送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的,需论证其管道设施的安全性、可行性)。(三)再生产品去向及风险防控分析定向利用危险废物替代原料生产产品的,应明确再生产品规模、用途、去向及相应质量控制措施,并根据相关行业/产品质量标准分析再生产品达标可行性及环境风险可控性。定向利用危险废物替代原料进行环境治理的,应明确相应治理措施,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制度分析环境风险可控性。三、结论从生态健康、环境安全角度,对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综合利用从工艺技术可行性、环境风险可控性、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排放等方面提出“点对点”定向利用是否可行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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