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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医院医疗行政管理制度汇编编制时间:2022年11月编制单位:医院行政管理制度(一)党务工作制度3(二)党委、院部议事规则3(.三)纪委工作制度.5(五)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5(六)党支部工作制度6(七)党支部委员及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6(八)党委办公室工作制度.7(九)党费收缴管理制度.7(十)职业道德建设管理制度.8(H)宣传科工作制度.8(十二)请示报告制度9(十三)职能科干部诫勉制度10(十四)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0(十五)会议制度11(十六)考勤制度.12(十七)休假管理制度.13(十八)请假制度14(十九)岗前培训制度.17(二十)行政查房制度18(二十一)行政总值班制度19(二十
2、二)信访工作制度.19(二十三)大事记制度.19(二十四)院部办公室工作制度.20(二十五)文印室工作制度.20(二十六)公用印章的使用管理制度.20(二十七)院务公开制度及实施细则.21(二十八)信息处工作制度.22(二十九)计算机网络中心日常管理制度.22(三十)信息网络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23(三H-)统计室工作制度.24(三十二)病案管理、借阅、丢失处理制度.24(三十三)综合档案室管理制度.25(三十四)图书借阅制度.25(三十五)图书室管理制度.25(三十六)电子阅览安全责任制度.26(三十七)财务处工作制度.26(三十八)财产物资管理制度.27(三十九)财务收支管理制度.31
3、(四十)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34(四十一)货币资金及票据管理制度.35(四十二)医院成本管理制度.39(四十三)票据遗失会计处理若干规定.41(四十四)会计凭证帐表审核制度.41(四十五)会计工作内部牵制制度.43(四十六)会计档案管理制度.43(四十七)报废及赔偿制度.44(四十八)财务会计核算工作制度45(四十九)会计凭证传递程序.45(五十)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考核办法.46(五十一)财务会计分析制度.46(五十二)财务公开制度.47(五十三)个人消费基金管理办法.48(五十四)医院审计工作制度.48(五十五)基建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49(五十六)预算管理制度.50(五十七)收费管理科工作制
4、度.50(五十八)现金、票证管理制度.50(五十九)住院收费处工作制度.51(六十)门诊挂号、收费工作制度51(六十二)财务会计报告制度.52(六十三)应收、应付款清理制度.54(六十四)经济核算科工作制度.54(六十五)保卫科工作制度.55(六十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5(六十七)要害部位管理制度.55(六十八)三级防火安全检查制度.56(六十九)停车场管理制度.56(七十)停车棚管理制度.56(七十一)保安员管理制度.57(七十二)消控室值班制度.57(七十三)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实施办法.57(七十四)医院火警火灾处理程序.59(七十五)业余消防队管理制度.61(七十六)护院队巡查制度.61
5、(七十七)治保调解工作制度.61(七十八)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61(七十九)剧毒药品管理制度.62(八十)团委例会制度.62(八十一)团日活动制度.62(八十二)团员发展制度.63(八十三)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制度.63(八十四)团员管理制度.64(八十五)团委及团支部考核标准.64(八十六)保密制度.65(一)党务工作制度1、医院党委会原则上每二月召开一次,遇到重大、紧急事情可临时通知召开。2、党委会由党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并有半数以上的党委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如因事不能参加会议者,应在会前向主持人请假。3、根据会议议题及内容,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确定邀请有关党员同志列席参加会议。4、党委按照民主
6、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党委成员向党委会负责其分管的工作。5、党委会决议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需表决事项,实行党委成员一人一票的制度。表决方式可根据情况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6、党委决议表决需经半数以上党委成员同意,方可形成党委会决议。讨论中如发生严重分歧,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多数人意见执行外,一般情况下应暂缓作出决定或决议,待进一步酝酿后下次会议中再进行复议或表决。特殊情况下,也可将双方不同意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7、每次召开党委会,由党委办公室主任将会议时间、地点、主要内容提前一至两天采取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到会成员。8、党委办公室负责
7、党委会提案的审查,征求党委书记或副书记意见后,提交党委讨论。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根据会议所讨论、决定事项,处理党委会提案或决议,检查督促党委会决议的执行情况。9、提交党委会讨论的提案,因特殊原因,可由党委办公室采用书面形式分别征求党委成员意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处理。(-)党委、院部议事规则1、议事范围(1)党委会议:学习上级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重要文件精神,研究决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分析医院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和舆论动向,分析研究全院组织、宣传等工作情况,确定党务工作的重要部署,提出党务工作实施意见。审批医院党支部的任免;决定院管干部(职能科干部和临床医技科室医疗、护理干部)的任免
8、、考核、奖惩等事项;研究医院工作人员的岗位变动、人事变动等事宜。研究决定医院党的建议、党员发展、法制学习和教育、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统战工作等重要事宜,并对业务建设和医院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分析研究全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意见,提出指导性意见,并作出部署,参与重大来信来访事件的处理。 听取重要工作的专题汇报,对专题工作作出研究、部署。研究工会、团委、老年协会和各民主党派支部(社)提交的重要事宜,提出指导性意见,并作好部署和协调。研究决定其它工作。(2)院长办公会议(党政班子联席会议):传达学习上级党委、政府和各级主管部门的重要指示。负责研究医院发展建设中的重大
9、问题,并作出决策。对上级领导机关布置的重要工作和医院的重大工作,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研究决定医院办院方针、发展规划、规章制度、科室设置、年度工作计划、人才培养计划、重大科研项目和技术设备引进计划等。研究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重大学术活动、行政后勤等工作方案。制定医院经费预决算、大型设备配置及大型基本设施建设、维修等项目的实施方案。讨论干部、职工的奖惩。研究布置本阶段党政系统主要工作安排,并作好协调工作。分析、汇报近期职工思想、工作动态及医院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解决措施。布置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及协调工作。(3)行政办公会议:贯彻院党委、院部会议精神,讨论具体落实措施,作出工作部署。
10、收集和讨论全院各科室、部门及职工对医院各项工作意见和建议,商议解决措施和方案,当好院领导的参谋。职能科互通前阶段工作情况,提出下阶段工作任务。协调各职能科之间、职能科与临床医技科室之间的关系。研究讨论其它相关工作。(4)党支部书记会议:学习和贯彻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传达党委会议决议,布置阶段性党务工作,商议具体落实措施。反馈各党支部党员和所在各科室职工的思想、工作动态,并商议解决办法。汇报各党支部组织、宣传等工作情况。2、基本制度(1)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也可由党委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主持。院长办公会议、行政办公会议由院长召集并主持,也可由院长委托副院长召集
11、主持。党支部书记会议由党委副书记或党委委员召集并主持。(2)党委会议参加人员为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议题确定。院长办公会议(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参加人员为院长、副院长、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委员;院办主任、最高管理者代表、发展处处长列席会议;根据议题可邀请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行政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为院长、副院长及各职能科正职干部,可安排职能科副科长参加。党支部书记会议参加人员为党委成员、各党支部书记。(3)党委会议每两月不少于一次;院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半月至一个月召开一次;行政办公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党支部书记会议每两月召开一次。3、议事程
12、序(1)党委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或受其委托主持会议的副书记事先与相关同志酝酿后确定,会上一般不临时动议。党办、各党支部以及院部、纪委、工会、团委和各民主党派支部需提交会议研究讨论决定的议题,事先都须经分管领导审定,并提出书面意见交给党委书记。党委会议、党支部书记会议的日期、议题、以及参加人员由党委办公室提前一天至两天通知与会人员。院长办公会议(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院长事先与相关分管院长和职能科干部酝酿后确定,也可由与会人员在会上临时动议,但力求简明扼要。院长办公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的日期、议题由院部办公室在会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做好准备,因故不能出席的应事先请假。遇讨论与参会人员
13、及其家属相关的个人问题时,该参会人员应予以回避。(2)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党政班子联席会议)、行政办公会议、党支部书记会议所需的材料由党委办公室、院部办公室或由两办提请相关处(科)、党支部负责准备。党委会议、党支部书记会议记录由党委办公室负责,院长办公会议、行政办公会议记录由院部办公室负责,并视情况需要编发会议纪要。(3)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讨论干部问题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因故不能出席的,应事先请假并将对会议议题的意见告诉会议主持人。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决定问题应经过充分讨论,要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事,由议题
14、的主要提出人就议题作出说明,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4)会议研究决定事项分别由党委办公室、院部办公室或相关处(科)负责督办,如需提请有关部门办理的,可以电话或抄告单等形式通知有关科室、部门。会议的决定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不能继续执行的,党委办公室、院部办公室或承办处(科)要及时向分管领导反馈。()纪委工作制度1、院纪委在医院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2、每季度召开一次纪委(扩大)会,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开展调查研究,分析总结纪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措施对策,布置工作,提高纪检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素质。3、纪检干部要坚持原则,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实事求是,
15、秉公办事,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密切联系群众。4、保护党员享有的“党章”规定的权利、义务,支持党组织和党员同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5、负责对医院基建项目、医疗设备、药品采购、重大项目投资的监督。6、定期召开廉政建设警示会,经常对党员、干部、医务人员进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教育。7、协助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对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受理党员的申诉。8、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做到不泄露案件和工作机密,保护检举人和控告人的合法权益。(四)党政联席会议(院长办公会议)制度(详见党委、院部议事规则)(五)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1、党委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原则上安排在当年年底或次年一月召开,如遇特殊
16、情况,可以提前或延后。2、出席党委民主生活会的人员范围是:党委成员、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可根据民主生活会内容,邀请党员工会主席(副主席)、纪委委员、党办主任(副主任或助理)列席会议。3、党委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总结以下问题:(1)坚持*信念和学习、运用*思想及*同志建设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决定的情况。(2)领导班子团结、实行民主集中制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3)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遵守党和国家法律的情况。(4)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改进领导方法和工作作风的情况。(5)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6)按
17、照上级党组织要求或本单位及领导班子成员中需要及时解决的其它问题。4、党委办公室在民主生活会召开三天前,将本次会议的主要内容书面通知与会同志,并向上级党组织、纪检部门报告,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5、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党员领导干部要互相谈心,交换思想。党委负责同志可通过一定的形式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及时进行转达。6、因故不能出席党委民主生活会的同志,可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提交书面发言或在会前、会后与党委负责同志进行交换。7、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同志要本着“惩前瑟后,治病救人”的态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换思想,统一认识,互相监督,共同进步。8、党委办公室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将原始材料报送上
18、级党组织,自觉接受检查、监督。(六)党支部工作制度1、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月一次,一季度一次支委会,半年一次党员、积极分子党课教育。2、党员汇报思想制度。党员应随时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预备党员应向党组织每季度口头汇报一次,半年书面汇报一次。3、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每年党员除做好积极分子联系人工作外,应结合工作,多同党外群众打成一片,关心他们的思想,及时反映群众的建议。4、关心群众。支部党员生病住院或家中发生重大事情,支部应派人前去看望和慰问。5、对支部范围内发生的带有普遍性的思想倾向和苗头,应随时向党委汇报。6、支部范围内发生的违反党纪、政纪的人和事,应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协助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
19、查和处理。(七)党支部委员及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1、党支部委员会议每季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原则上一年一次,也可根据支部实际情况,酌情增加次数。2、党支部委员及党员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本支部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及本支部的工作情况,总结检查支部工作中存在的经验教训,对支部工作的建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思想,增进团结。3、党员民主生活会要保证五分之四的同志参加。主要内容是:检查党员在医疗、教学、科研、行政、后勤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及廉洁自律情况;检查党员对理想、前途、信念、宗旨方面的态度,总结工作和思想,开展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4、认真作好会议记录,对会上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党
20、委报告。(八)党委办公室工作制度1、在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委决议,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开展党务及相关工作,保证医院医疗、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2、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宣传、统战等工作纪律,任何人不得在公开场合发表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执行保密工作制度,不泄露党的机密。3、坚持执行集体领导及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是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决不允许因个人意见而否定或拖延处理正常工作。4、热情接待院内外来访(信)群众,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提供服务,做到态度和蔼不推诿,反映情况有着落,重大事情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并作好记录。5、对院内外各科举报,应及时
21、向有关领导请示汇报,认真进行查实,注意保密性,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九)党费收缴管理制度1、交纳党费的标准(1)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固定工资指现行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护龄、教龄、驾龄津贴)的总和,按中组部及省、市委有关文件规定比例交纳党费。(2)交纳标准: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的0.5%;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600元者,交纳工资收入的1%;每月工资收入在600800元者,交纳工资收入的1.5%;每月工资收入在8001500元者,交纳工资收入的2%;每月工资在1500元以上者,交纳工资收入的3%o2、交纳党费时间(I)党员在每月发工资后一周内,将党费交至所属
22、党支部。党支部每季度15日前将党费交至党办。(2)党办每年两次将党费金额上交至*市直机关党工委,由市直机关党工委按比例返回给院党委作为各支部学习活动费。3、党费的管理(1)党费实行专人管理。支部、党委均由专人进行党费的收缴、登记、并按月造册。(2)党费专门存折实行专人保管,专立项目。党委每年向党支部及全院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支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3)每年底将对全院党费的收缴、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汇报。党费存根保留三年归档,以备检查。4、党费的使用范围(1)教育、培训党员费用的补充开支。(2)购买党员政治理论学习资料,订阅党支部、党员教育读物的开支。(3)党支部结合实际情况
23、开展党内活动的费用。(4)上级党组织规定的其它可用党费开支的费用。5、党费返还使用的审批手续党费使用须经党支部书记会议商量,填报领款单交党委办公室审核,并经党委书记同意并签字后方可从党费专用帐户支出。(十)职业道德建设管理制度1、每月对住院病人、门诊病人进行满意度随机调查,每半年对出院病人进行信函一次调查。2、召开病人家属陪伴会。病房利用每月一次工作座谈会,向病人家属宣传医院规章制度,征求病人家属对病房工作的意见。医院每季开展医德医风查房,每半年召开病员家属代表座谈会,医院、职业道德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听取家属的意见和建议。3、建立社会行风监督员制度,医院聘请社会单位、民主党派人士为行风监督员
24、,定期召开会议或组织督查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4、设立意见簿、意见箱和公开监督电话,鼓励病人检举揭发违纪事件和人员,并对检举人进行保护或奖励。5、建立职业道德档案,实行一科一汇总一人一档案,如实记录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奖惩情况及病人的意见。6、对后勤人员、机关行政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进行追踪调查。7、对病人满意度测评结果及反馈的意见,及时在院周会上进行通报。8、建立上缴拒收红包、回扣登记管理制度。9、对违反职业道德的人和事,按照医院有关规定进行惩处。对职业道德业绩突出的同志,给予表扬和奖励。(十一)宣传科工作制度1、根据院部工作思路,制定全年宣传计划。2、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宣传医院开拓
25、创新、科技兴院的决策及措施。3、配合党委开展政治思想工作的宣传,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4、加强与各科室的联系,及时宣传医院新技术、新业务的开展。5、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健康宣教,保障人民身体健康。6、每月按时出版院报,增强职工凝聚力。7、负责医院网站信息管理,使民众全方位地了解医院,加强同兄弟医院间的横向联系。8、负责每月门诊、病区各科健康教育宣传栏制作,及时收集图、文资料,完成会场布置。9、完成院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十二)请示报告制度1、报告范围:(1)急性中毒造成人员死亡或中毒人数10人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2)发生重大灾情、重大交通事故、严重工伤等需要紧急救助的事件或涉
26、及到法律纠纷的病例。(3)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病例、霍乱暴发、流行和乙类传染病肺炭疽及其它易扩散、流行的重大疫情。(4)发生医疗纠纷,参与人数在10人以上或者影响较大的聚集事件,妨碍医疗秩序。(5)孕产妇死亡或病人死亡涉及法律必须要做尸体解剖时。(6)发生医疗事故或重大医疗纠纷,或麻醉、剧毒药品丢失等。(7)重大失泄密案及密码设备丢失、信息网络故障。(8)贵重器材及重点要害部门大面积失窃案。(9)大面积停电或通讯中断事件。(10)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口寸。(11)紧急手术,病人的单位领导或亲属不在时。(12)外宾、副局长以上领导住院
27、时。(13)各科室中层干部、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出差、休假连续3天以上。(14)各科室接受院外任务或拟与院外协作某项任务时。(15)职工因病新住院或院外治疗或伤亡者。(16)收治涉及法律及政治问题的病人。(17)外宾或兄弟医院来院参观、讲学及进修。(18)代表医院外出参加有关会议以及本院各党派人员参加院外社会活动。2、报告程序:(1)特大事件(1-11项)发生后,必须迅速报告院长,并向有关职能科室报送相关材料。(2)医疗系统有重要工作或发生重大情况,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向医务处、护理部请示报告,发生其它重大情况,及时向院办报告。(3)非工作时间发生情况,向行政总值班报告,总值班根据情况的性质分别处
28、理,特大事件向院长报告后处理,一般情况处理后需及时告知相关部门。(4)中层干部出差或休假3天以上必须向院长报告并到院办、医务处登记。(5)外单位来院参观或有关领导住院,要及时向院办报告,并转告院长。新闻记者来访时,各科负责人或接待人员要及时向宣传科报告。对迟报、漏报、报重大事项的科室和相关人员要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十三)职能科干部诫勉制度1、诫勉对象:职能科干部。2、诫勉范围:(1)拒绝、放弃或不严格履行规定职责的。(2)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无合法依据以及不依照规定程序、权限和时限履行职责的。(3)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玩忽职守,工作能力明显不足,打不开局面的。(4)违
29、反政务公开规定,不履行公开和告知义务,损害私人知情权的。(5)作风推诿、拖延办事,故意刁难职工或病人的。(6)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索取、收受财物,接受厂商或当事人宴请,参加厂商或当事人提供的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7)徇私舞弊,为个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8)闹不团结,搞无原则,缺乏协作诚意影响工作的。3、诫勉方法、诫勉形式及程序(1)诫勉方法: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满意度测评、年度考核和民主测评中发现的问题。职工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上述问题经调查核实后,即予以实施诫勉。(2)诫勉形式:一般分为谈话诫勉和书面诫勉。谈话诫勉:将诫勉通知书发给诫勉对象,责成规定期限内改正问题和缺点。
30、诫勉期视情节定为36个月。在书面诫勉期限内,不再享受奖金和职务补贴。(3)诫勉程序:一旦进入谈话诫勉程序,当事人必须在10日内写出整改计划,报分管领导。诫勉期满,考察后已达限改要求者,解除诫勉,奖金恢复发放。如限期未改者,视为试岗处理。(十四)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是全院参政议政和突出维护职能作用的常设机构,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职工参与医院重大决策商议、制订的组织。现将职代会制度制订如下:1、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并组织贯彻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动职工群众积极参政议政,加强医院民主管理进程。2、组织职工代表学习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工会的有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职工赌注思想政
31、策水平和工作水平。3、制定和实施工会工作计划,年度总结,组织指导工会小组开展工作。4、组织开展“爱岗位、爱医院、做主人”等活动,抓好职业道德、劳动纪律教育,加强会员和职工代表的思想建设。5、指导女工委员会做好职工工作和家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计划生育工作。6、发挥职代会的党群纽带桥梁作用,经常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做好上情下达和正情上报工作。7、组织开展各类先进评选工作。8、各级组织各种文体活动,每年开展全院性文化周、“红五月”活动。9、关心群众生活,做好职工的福利工作,对病残年老的职工进行慰问。10、做好工会会员的建档、转调和非会员申请入会等组织工作,做好来信来访和工会文书档案工作。1
32、1、根据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做好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和财产设备的使用保管工作。12、定期召开离退休职工座谈会。13、定期召集职代会代表对职工食堂的卫生管理和膳食监督管理。(十五)会议制度院长办公会议(党政联席会议)主持人:院长或书记参加人:副院长、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成员、院办主任、管理者代表、发展处处长等参加。根据会议内容,可邀请其它处室有关人员参加记录人:院办主任及院办秘书时间:由主持人确定地点:院长办公室或会议室内容:1、传达学习上级党委和政府的有关指示和决定。2、讨论和决定医院发展规划,全院性工作计划、总结,年度财务预决算,重大经费开支,重大基建立项,贵重器械购置,人事任免,人员奖惩。3
33、、分析研究全院工作的运行情况,讨论和决定全院医疗、行政、后勤方面的重大问题。4、讨论各委员会、副院长提交讨论及各科请示的重要事项。5、全院性重大活动安排布置及回顾性评价,重大事故的分析报告处理。6、讨论其他重要事项。院长办公会重要事项的讨论应事先通知与会者,以便有所准备。各委员会、各副院长拟提交讨论的重大问题(包括必要的资料)应以书面形式提前两天交院办,经院长审核后,由院办书面通知各与会者。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由院办整理后负责传达贯彻,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反馈。行政办公会议主持人:院长或行政副院长参加人: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可邀请相关院领导及相关临床科室干部列席会议记录人:院办主任及院办秘书
34、时间:每月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内容:1、传达上级部门的指示,研究和安排近期工作。2、各职能科室汇报近期工作情况,通报需协调的工作,并提出整改措施或需解决的事项。3、讨论研究各部门提交的医疗、护理、教学、人事和后勤方面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医院中层干部列会主持人:院长或副院长参加人:院领导、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各科主任、护士长和行政、后勤科室负责人、党支部书记记录人:院办秘书时间:每半个月一次地点:第一会议室主要内容: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文件指示及院长办公会议精神。2、全院性规章制度制订和修订的宣讲,目前制度执行情况通报。3、总结上旬工作,协调科室之间工作,吸收科室反馈信息和合理化建议。
35、4、每月安全情况的分析报告和奖惩情况通报。5、每季的财务状况分析报告,成本管理分析报告。6、各职能部门向全院各科通告有关事项,布置落实下阶段有关工作。全院职工大会召集人:院长、党委书记时间:每年12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内容:1、传达上级的重要指示和决定。2、布置医院重要工作,下达工作任务。3、全院开展重大活动动员发动,开展政治思想教育活动。4、总结表彰。医院各系统工作会议召集人:分管副院长或系统行政职能科时间:各系统工作会议一般为每月召开一次,一般应安排在院中层干部例会后,必要时可临时召集参加人员:各系统所属中层干部、负责人,必要时邀请院长参加记录人:牵头职能科会议内容:1、贯彻院部精神
36、,布置本系统月重点工作。2、确定各项工作责任人,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制定具体措施。3、总结阶段性工作情况,提出整改意见或需解决(协商)事项。(十六)考勤制度1、各科以行政编制为一个考勤单位,各科室负责本部门职工日常考勤管理,设专人负责考勤工作。考勤员必须熟悉医院有关制度,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如实考勤本部门全体职工的出勤天数,如发现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情况,应视为考勤员工作失职,并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直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人事处负责全院在编在岗职工考勤的汇总,审核、督查工作、并将考勤结果与工资、津贴挂钩等。2、考勤员按月认真填写“职工考勤统计表”,注明夜值班天数,夜值班人员变动情
37、况及责任护士变动情况。3、各类假期必须注明,如一个月内有产前假、产假或哺乳假,应注明各为多少天。休假必须事先征得科室主任同意。4、申请婚假、产假、哺乳假、探亲假、事假、丧假必须填写人事处统一印制的请假条作为考勤依据,为利于本部门的工作安排,要求提前5天办理请假审批手续(特殊情况例外),请假条经部门负责人、职能科和分管院领导签字后于次月初(5日之前)报人事处汇总。节假日前2天将科室排班表报院办。5、请病假者交考勤表时需附病假证明书,病假证明必须经本院门诊部盖章视为有效。若需转院,由经管科室出具转院就诊的病历书写意见、医保科审查、分管领导签字,所开病假证明仍需到本院门诊部盖章后生效,否则,病假条不
38、予认可(急诊、外出除外)。6、职工上班时间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或请假未批准而擅离岗位的;请假理由和公出理由,查明不真实者;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末按期到新岗位报到者;未经批准超过请假期限者均作旷工处理。旷工3天以内(含3天)停发当月各种津补贴,并按旷工天数扣发基本工资;累计旷工3天以上的,停发当月工资,取消当年考核奖励;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1年累计超过30天的作辞退处理。对上班迟到、早退的工作人员,考勤人员将检查记录和处罚单报经核科。7、院内职工调动,原科室考勤员必须在考勤月报表上填写调出时间,被转入的科室填写好入科时间。8、各科室主任应支持监督考勤员做好考勤统计工作,考勤上报时
39、必须经本科室主任审核签字,排班表保存2年。(十七)休假管理制度为落实职工的年休假制度,加强对年休假的管理,保障职工的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制订本办法。一、享受对象享受年休假的对象为参加工作满1年以上的在岗职工。二、假期标准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的周年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期。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享受休假待遇。(一)上年度及当年违法违纪受处分者;(二)待岗、试岗者;(三)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者;(四)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
40、年的职工,当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当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六)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当年请病假累计一4个月以上的;(七)超出规定产假假期者;(八)脱产学习、培训3个月以上者;(九)病、事假人员中如果当年假已期满且年出勤率未达到90%以上,则下一年度不再安排休假。当年从外单位调入未享受休假者,根据在院实际时间按比例享受。享受其它休假待遇如放射假等的人员,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如假期短于年休假的,按年休假待遇补足。四、符合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在年休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受影响。五、各科室根据工作性质和个人情况,合理安排休假时间,建议每半年为
41、一个计算时段,不跨年度使用,以保证工作正常有序地运转。六、干部的3天以上休假安排报院办备案。七、本办法从2008年起执行。本院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十八)请假制度探亲假1、职工享受探亲假应具备的条件(1)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2)与父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亲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母亲一方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亲的待遇。注:“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够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父母”包括自幼抚养职工长大
42、、现在由职工供养的亲属,不包括岳父母、公婆。(3)本省内原则上不安排探亲。2、探亲假时间:(1)职工国内探亲:已婚职工探父母四年一次,假期20天,探配偶一年一次,假期30天。未婚职工探父母一年一次,假期20天,二年一次,假期45天。(2)归侨、侨眷、台胞、台属职工出境探亲:已婚职工探配偶四年一次,假期6个月,一年一次,假期30天,探父母四年一次,假期40天。未婚职工探父母四年一次假期4个月,三年一次,假期70天,二年一次,假期45天,一年一次,假期20天。父母已去世的归侨、台胞、台属职工探亲:出境探兄弟姐妹四年一次,假期40天。(3)有关规定: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只给一方探亲一次。探亲假包括公
43、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内,并按实际需要给路程假。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医院报销30虬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负担,超过部分由医院报销。批准出境探亲的,其境内(从工作单位至出境口岸)往返路费报销与国内探亲的职工相同,境外路费与医药费均自理。探亲假期间工资待遇:按请假天数扣发卫生津贴、考勤奖、目标考核奖、绩效工资、地方性补贴、生活补贴和岗位补贴。病假1、病假审批程序及手续:职工请病假时间在三天内的,由科主任(护士长)审批,四天至一周内的,报主管职能部门审批,一周至二周报人事处审批,二周以上报行政副院长审批。职工的病情诊断证明书,均由本院门诊
44、部出具。传染病、重要脏器器质性疾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需长期疗养的,应由专科医师会诊并与院领导商定病假期限。2、在外地探亲、休假职工如患病,需当地医院专科医疗证明,原则上只许请一周病假,并及时报人事处备案。3、病假期间工资待遇:(1)病假30天以内,按请假天数扣卫生津贴、考勤奖和绩效工资。小于14天按请假天数扣目标考核奖,超出14天停发目标考核奖、地方性补贴。(2)病假3160天,停发地方性补贴、岗位补贴、卫生津贴、考勤奖、目标考核奖和绩效工资,职岗津贴和保留津贴按90%计发。(3)病假61180天,工龄不满10年,发90%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工龄满10年,发100%基本工资。
45、职岗津贴和保留津贴均按80%计发。(4)病假超过180天,工龄不满10年,发70%基本工资,工龄满10年,发80%基本工资。职岗津贴和保留津贴均按70%计发。(5)对长期病休后要求恢复工作者,须持主管医师签发证明书,经副主任以上医师认可,并经院部允许后,方可恢复工作。(6)因公负伤者,医疗期间工资照发。因肇事(交通或打架等)受伤者,在休养期间扣发工资。(7)获得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仍然保持荣誉的,病假期间的工资照发。事假非紧急重大事项,原则不予请事假。事假天数允许以年休假冲抵。事假审批程序及手续:各处(室)负责人请事假3天以内(含3天)的,由分管院长审批,报院办、人事处备案;3天以上的,还须
46、报请院长审批。一般职工请事假3天内的由科主任(护士长)审批,35天由人事处审批,7天以上由人事处审查报院领导审批,职工请事假需填申请单,批准后交科室统一考勤。当年事假累计在30天以下(含30天)的,每天扣发本人日基本工资的50%日基本工资二(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职岗津贴+保留津贴21),下同;当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以上的,从第31天起停发本人基本工资。事假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周休息日和节假日不予扣发。丧假1、丧假13天。2、有关规定:(1)丧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2)职工的直系亲属(父亲、配偶和子女)以及岳母、公婆死亡,均可批准请丧假。(3)丧事在外地料理的还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4)经批准的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按请假天数扣卫生津贴、考勤奖和绩效工资。途中的车船费由职工自理。(5)请假需填写申请单,科室审核后由人事处批准。婚假1、婚假3天,晚婚假另增加12天。2、有关规定:(1)婚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2)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