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卫健系统关于开展打击防范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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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卫健系统关于开展打击防范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落实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关于开展打击防范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XX县维妇发(2023)X号)等文件精神,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活动,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落实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协助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推动解决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问题,促进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的机制建设,着力在建机制、压责任、提质量、促合力上下功夫,保障未成年人保护法全面落实

2、到位,真正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二、工作原则(一)依法严惩原则。坚持零容忍态度,对于性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坚决依法从严惩治。(二)优先保护原则。在开展医疗诊疗服务和健康管理服务活动中,要从有利于被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角度,对其予以必要的帮助和辅导。(三)双向保护原则。既要打击犯罪,也要注意维护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特别要求注重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四)隐私保护原则。依法保护涉案未成年人的名誉、隐私和个人信息,尊重其人格尊严,不得公开或者传播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未成年人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个人生

3、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照片等)。三、专项行动内容(一)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和医务人员入职查询制度。各单位要推进落实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有关要求,严格履行报告义务。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强奸、猥亵、虐待、遗弃、伤害等情形的,在诊疗活动中应当详细询问、仔细检查、做好记录;在做好治疗处置的同时,保留证据,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和县卫健局报备。积极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调取指控犯罪所需要的记录、病历、证明、监控资料及证人证言等证据。在工作过程中应当注意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对于涉案未成年人身份、案情等信息资料予以严格保密,严禁

4、通过互联网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传播。同时,要积极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医务人员(含聘用人员)入职查询性侵害违法犯罪从业限制制度,明确查询程序及相关责任,构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防火墙”。(二)切实开展教育帮扶专项行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全面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医疗机构要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抖音、有线电视等各种媒介载体和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下乡、在园(入园)儿童体检等契机,深入宣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普及未成年人保护知识,广泛凝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共识,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氛围。扎实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

5、康教育活动,加强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培育未成年人健康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四、时间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8月20日前)各单位要按照县卫健局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机构行动方案。要广泛宣传动员,周密安排部署,将开展专项行动传达到辖区内所有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门诊。(二)自查整改阶段(2023年9月20日前)各单位要严格对照专项行动计划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和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线索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向县卫健局报告备案。9月25日前,各单位将辖区内落实开展专项行动情况书面报告县卫健局。(三)

6、督导检查阶段(2023年11月30日前)县卫健局组织专班对各单位开展专项行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各方责任,并对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认真总结,查找不足,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形成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常态化。五、工作职责(一)政工人事股。严把用人入口关,严格用人考核责任制,实行谁用人、谁考核、谁负责制度。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实施医务人员(含聘用人员)入职查询性侵害等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对招录人员要严格审查,构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火墙”。(二)医政医管股。关注医护人员和护工人员心理状况,加强心理辅导,防止个别医务人员和护工出现极端心理问

7、题,及时预防个别医务人员和护工借工作之机出现猥亵、侵害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督导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严格落实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工作要求,严格履行报告义务。同时,将医德教育、职业教育纳入医务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内容。(三)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股。协调组织卫健系统打击防范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的开展,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建立与检察、公安、妇联、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报送。(四)政策法规监督股。重点督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等,并将该内容纳入卫生监督执

8、法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加强托育机构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管理和督导检查。督促托育机构做好对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的政策和法治宣传,提高从业人员对强制报告制度的知晓率,要求托幼机构各保育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婴幼儿有被性侵、猥亵、虐待、暴力伤害等情况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和县卫健局报备。完善保育人员准入审查制度,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托育工作岗位。(六)各医疗机构。组织从业人员对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的政策和法治宣传,提高从业人员对强制报告制度的知晓率。一是落实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要求本单位及辖区内所

9、有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等工作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有被性侵、猥亵、虐待、暴力伤害等情况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和县卫健局报备。二是建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从业人员查询制度。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进行摸底排查,对有犯罪前科记录的一律清退。对异性未成年人开展诊疗时,要求有第三人在场,严禁有性侵、猥亵、侮辱未成年人的事情发生。六、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将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和打击防范性侵未成年人等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此项工作有效

10、开展。(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的政策和法治宣传,明确各医疗机构的任务和责任,提高医护人员对强制报告制度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同时,广泛宣传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知识,引导未成年人及监护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营造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良好氛围。(三)部门联动,协同推进。各单位要加强与公安、检察、妇联、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发现未成年人疑似遭受强奸、猥亵或其他侵害的,按照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要求,及时上报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形成信息互通共享,部门协同推进。(四)加强督查,严肃问责。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单位要严格实行分级负责制,把未成年人保护责任落实到单位、科室和个人。县卫健局将组织工作专班对各单位、托育机构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和涉性侵未成年人或其他侵害未成年人的线索问题不报、瞒报等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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