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使用公司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规范使用公司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docx(2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中铁六局集团天津铁路建设有限公司网络电报关于规范使用公司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各单位使用公司合同示范文本,防范法律风险,公司要求所有示范文本均在公司内部强制使用,各单位在不违反合同条款本意基础上,可以作出更严格或者更细化的调整,但不得擅自修改合同固定条款。特别是关于违约责任条款:“甲方(指我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自甲方最后一笔付款时起算,并以该时点的到期欠款金额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总额最高不超过到期欠款金额的现。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逾期付款责任J和统一对外签认权条款:“经甲方(我方)项目经理亲笔签字并加盖项
2、目部公章的结算文件,是甲乙双方合同履行过程中结算、付款的唯一依据。仅有项目经理签字或仅有盖章的结算文件,以及除此之外乙方持有的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资料,都不得作为结算、付款依据。甲方其他人员的任何签字、签认都不具有该事项最终确认的效力。”等重要条款均不得修改。如有特殊情况确需修改固定条款的,各单位应向合同主责部门和法律合规部说明,经分管副总经理及总法律顾问审批同意,方可进行合同评审。各单位在起草合同时,对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必须有明确约定,再次强调如下:一是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的纠纷解决机构的选择为:工程所在地在天津地区且为涉铁项目的,约定在天津铁路运输法院,非涉铁项目的约定在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工程所在地在非天津地区的,约定在天津仲裁委员会(此名称必须准确)进行仲裁,如果我方与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已建立良好沟通机制,也可选择其作为纠纷解决机构;二是买卖、租赁、承揽、劳务零工等其他合同的纠纷解决机构的选择为:如为涉铁项目的,约定在天津铁路运输法院,为非涉铁项目的约定在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各单位在收到通知后,组织本单位合同经办人员,学习公司系列合同管理文件,规范合同评审,提高本单位的合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