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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绥宁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一、部门概况(一)部门基本情况1、职能职责(一)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二)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三)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四)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五)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O(六)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七)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2、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八)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九)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行为。(十)查处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对重大违法违纪案件进行督查督办。(十一)对乡镇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进行指导和督查,对监督协管员进行培训、业务指导。(十二)负责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十三)受理卫生计生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十四)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事项。2、组织架构,人员编
3、制: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内设办公室、医监股、公卫股、校卫股、职业卫生股,编制15人,在岗在职21人;退休3人。3、资金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的财政财务制度;、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合理安排支出比例;、分清经费渠道,划清资金界限;、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节约各种费用支出。4、年度重点工作为:1、政治思想建设。2、基层党的建设。3、开展“四城同创”,创建省级卫生县城。4、完成各项卫生健康监督工作。5、国家卫生监督抽检工作。6、行政许可审核与许可工作。7、卫生健康监督稽查工作。8、医疗卫生监督。9、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要求达到100%。加大对消毒产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和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4、10、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协助县卫健局食品安全办公室完成各项食品安全工作。11、规范委托后各乡镇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程序,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生育行为,严格依法征收。12、加大查处信访举报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社会公众人物的违法生育行为。13、加大整治“两非”工作力度,建立并完善整治“两非”的预防机制,减少和杜绝“两非”案件的发生。1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15、完成省、市交付的突发工作。(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2021年预算总收入212.567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12.5672万元。全年预算总支出212.5672元,其中基本支212.567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81.68.73万元,商品和服务
5、支出29.56.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3191万元。2021年决算基本支出305.4万元,全年增加92.8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9.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9万元。项目支出40.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指标对比,基本支出差异52.4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差异47.92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差异L1271万元,主要是退休医疗费等科目。其原因是退休人员医疗费财政代扣,商品和服务支出差异5.7万元,其原因是。新冠下乡差旅费增加(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新冠肺炎,创卫等支出。20
6、21年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为O万元,年中追加40万元(占年初预算批复的100%),上年指标结转0万元,本年收回及核减指标0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收入为40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支出为40万元。2021年决算项目支出为4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0万元:新冠肺炎下乡差旅费10.78万元、培训费9.5万元、广告服务费5.72万元、卫生检测费14万元。(三)“三公”经费情况2021年初批复预算的“三公”经费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全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决算支出减少(增加)0.21万元,下降10
7、0%;较年初预算节约0万元,节约比为0虬完成年初预算的0虬具体情况列表如下:金额单位:万元项目年初预算数年末决算数金额差异超支节约比率公务接待费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0公务车购置费0000合计00001、公务接待费全年国内公务接待共O批次,O人次,其中有公务接待函接待共O批次,O人次。全年决算支出公务接待费O万元,较年初预算节约O万元,节约0%;较上年支出减少0.21万元,下降100%。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O(I)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无。(2)公务用车购置费无。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各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工作
8、的通知(绥财绩2022)6号)文件,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21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方案,并依据方案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对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2021年,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积极作为,突出抓改革强监管促发展,各方面工作稳步推进,根据我单位制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值表评分,得分82分,财政支出绩效为“良”。主要绩效如下:一、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做好基层党建工作成立了学习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方案
9、,在学习活动中,一是把好了内容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题教育活动上的系列讲话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二是把好了思想关,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把理想信念教育贯穿始终,澄清模糊认识,坚定信仰追求,提高政治素质。三是把好了方法关,专题讲座、集中学习、分组讨论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共集中学习4次。四是把好了制度关,建立完善的局支部学习制度、党员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考核制度,推进学习制度化、经常化、长期化。五是把好了质量关,坚持学以致用。二、抗击新冠肺炎自2021年以来,新冠防控进入常状化防控阶段,我队在县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积极投身于全县新冠防控工作。分别对医疗机构、公共场所
10、、学校和生活饮用水单位进行防控督查指导,同时,我队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县疫情防控督导问责组工作,对各乡镇、村、社区及新冠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开展督查指导,整个队伍坚持思想不松、纪律不松、工作力度不松。三、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稽查工作(一)卫生行政许可稽查按照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采用随机稽查的方式,以书面审查为主要形式,以资料收集、许可程序、许可依据为客观依据,对实施的所有卫生行政许可都认真审查,在书面审查的基础上,还经常性地开展针对许可过程的现场稽查。建立了完整的档案,一户一档,按许可类别、许可顺序建档保存。今年新发卫生许可证30家,续发卫生许可证7家,持证率98%。公开举报投诉电话,接受
11、社会和群众监督。(二)监督员风纪稽查今年对监督员着装进行了多次稽查,在执法过程中,绝大部分卫生监督员能够规范着装,做到衣貌整洁、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树立了卫生监督的良好形象。(三)执法文书规范工作从文书选用、事实描述、用语规范等方面开展了认真稽查。市稽查科抽查5份,其中合法案卷3份,不合法案卷2份。对于不规范的文书,稽查人员认真系统地做了归纳和反馈,并督促整改。通过开展执法文书书写情况稽查,常见、易发的错误和不足基本得以整改,文书书写水平总体上了一个台阶。(四)双随机工作完成情况2021年根据省、市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双随机抽查38家,监督检查完成38家,完成率100%。四、卫生健康监督工
12、作情况(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全年内在城区开展了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为内容的监督检查。检查了公共场所单位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卫生管理制度的制定、落实情况,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客用个人用品是否经过清洗和消毒。共监督检查231户,提出整改意见462份,对其中的住宿业、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游泳场所等公共场所,按照“湖南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的要求进行了量化分级。至目前量化单位总数231家,其中美容美发量化116家,B级10家,C级106家。沐浴、小足浴量化23家,B级3家,C级20家。游泳场所量化2家,B级2家。宾馆量化69家,A级
13、1家,B级12家,C级56家。汽车站量化3家,B级2家,C级1家。歌舞厅、游艺厅量化5家,B级5家。商场、书店量化11家,B级11家。使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IO0%。通过集中检查行政处罚案件16家,罚款金额3万元。(二)完成了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任务在2020年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工作要求,在我县辖区内对“四小”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一次专项整治。经过这次专项整治工作,辖区内公共场所“四小”行业的卫生得到了改观,添置了消毒保洁设施,加强了消毒保洁工作,从业人员卫生意识得到了提高,公共场所单位持证经营,公示了卫生许可证,健康证,检测报告和卫生信誉等级。(三)
14、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结合全县“四城同创”工作,我队对县城集中式供水、农村集中式供水进行监督检查,共24家,其中县城集中式供水单位1家,乡镇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23家。在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24份,对存在的问题遂一督促各水厂立行立改。(四)学校卫生监督组织开展了对县城以及乡镇的no所学校(其中:幼儿园60所,小、中学校47所,高中3所)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100%o重点检查学校的卫生安全、新冠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生活饮用水安全管理、教学环境、教学设备设施、学生住宿环境等卫生状况,针对每个学校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学校限期整改到位,共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07份,对7家存在问题的学
15、校、幼儿园予以立案查处,罚款2万元,对4家采光、照明、课桌椅的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学校提出警告并限期改正消除了学校卫生安全隐患。(五)集中式餐饮具消毒单位的卫生监督加强对绥宁县福康餐具消毒中心监管,每季度对的消毒中心进行监督监测,重点检查餐具消毒工艺流程、使用的消毒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生产记录、餐饮具检验报告、包装及标签等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从业人员的卫生状况是否符合要求,对存在的问题,下达了监督意见(4份),限期整改。每季度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餐具消毒中心的产品进行抽检,抽检4批次,共60件消毒产品,检验的结果:产品符合卫生标准。(六)医疗机构监督1、根据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了医
16、疗市场的日常监督。全县共有卫生医疗机构280家,其中县人民医院1家、县中医院1家,县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1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县皮防站1家,乡镇卫生院17家、非建置乡卫生院8家,村卫生室215家;民营医院13家、个体诊所22家。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不少于2次的常规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车140余辆次,监督执法员420人次,监督覆盖率100%,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80余份,健全规范了各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2、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工作,共出动执法车40余台次,监督执法员130余人次,监督各级各类医科机构100余家,今年共查处非法行医5家,取缔4家,依法规范了1家,同时查处其他
17、医疗乱象1家,立案1起,共罚款3.7万元,震慑了违法分子,人民群众的就医环境也不断得到改善。(七)传染病防控工作结合“新冠”疫情防控积极开展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重点落实了预检分诊及发热门诊的设置规范及要求,开展了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处置和非医疗废物的医疗废弃物处理专项检查工作,多次对各级各类医院进性了督导,并按环保要求督导各院建立了污水处理系统医疗污水排放达到了国家排放标准(执行标准GB18466-2005)。共检查了医疗机构42家,下达了卫生监督整改意见书40余份,保证了各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落实,有效地预防了各类传染病的爆发流行。(八)职业卫生监督我队职业卫生监督股自2021年以来,共监督
18、企业80家,其中非媒矿山3家,化工类2家,加油站28家,竹木加工类40家,电站2家,大米加工厂2家,其他类3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80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40家,职业健康体检400人,下达监督意见书80份,立案4起,罚款3.5万元。(九)放射卫生监督加强对放射性射线装置与放射防护的监督管理,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受检者和公众的身体健康权益,保护环境。本县开展放射诊疗的医疗机构19家,下达意见书19份,立案6起,罚款2.4万兀。(十)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督导检查工作督促乡镇卫生院协管站开展协管员及信息员培训工作培训到位率100%。每个季度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业务
19、指导,协管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在今年公共卫生省检中获得好评。(十一)监督员培训与信息管理完成了国家卫生计生监督网络信息培训平台工作,培训达标率100%。加强了日常监督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的及时上报,今年共办案54起,上报及时率82%。(十二)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为加强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县卫生健康局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周密的实施方案。全年,我县食品监测任务43份,其中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25份,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18份。目前已经按计划进度监测完成率100%,监测覆盖率100%,数据上报及时率100%o五、存在问题(一)我随执法人员年龄偏大、素质偏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质量。(二)卫生健康监督员配备不足。县编办核定我局卫生健康监督人员编制15人,人员少工作量大,已远远不能满足当前监管任务和形势要求。(三)执法装备落后、工作经费不足也制约了执法工作的开展。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一)高度重视财政预决算支出工作,稳定财务人员队伍,加强人员配备,进一步提高财务工作水平。(二)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降低财务支出。(三)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四)提高基本支出经费预算。绥宁县卫计监督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