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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唐县烟花爆竹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二。二一年一月1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Ll编制目的错误!未定义书签。L2编制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L3适用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L4工作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L5事故分级错误!未定义书签。2组织指挥机制错误!未定义书签。2.1 应急指挥部及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2.2 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2.3 现场指挥部错误!未定义书签。2.4 事故发生单位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3风险评估错误!未定义书签。3.1烟花爆竹企业概况错误!未定义书签。3.2烟花爆竹危险特性错误!未定义书签。3.3烟花爆竹领域可能发生事故的主要场所及后果错误!未定义书签
2、。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4.1监测错误!未定义书签。4.2预警行动错误!未定义书签。5信息报告5.1 报告责任主体.5.2 报告时限和程序5.3 报告内容6应急响应6.1 先期处置6.2 分级响应6.3事故处置方案6.4 扩大响应6.5 应急联动6.6 社会动员6.8信息发布7恢复与重建.7.1 善后处理7.2 2社会救助7.3 保险理赔7.4 总结评估7.5 责任追究8应急保障.8.1 队伍保障8.2 物资保障8.3 通信保障8
3、. 4交通运输保障8.5治安保障8. 6医疗卫生保障8.7经费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9预案管理9.1 预案编制及修订9.2 宣传培训9.3 演练9.4 预案实施高唐县烟花爆竹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总则1. 1编制目的科学有效应对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烟花爆竹事故)
4、,最大限度减少烟花爆竹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高唐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标准等。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高唐县行政区域内具有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在从事储存、经营烟花爆竹活动中发生烟花爆竹爆炸、火灾等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对环境的危害。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
5、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2)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主体责任。(3)科学施救,规范有序。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装备、设施和手段,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1.5 事故分级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以及影响范围,将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分为一般(W级)、较大(III级)、重大(H级)、特别重大(
6、I级)四个等级。一般(IV级)事故:发生烟花爆竹事故已经或可能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IoOO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III级)事故:发生烟花爆竹事故已经或可能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II级)事故:发生烟花爆竹事故已经或可能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特别重大(I级)事故:发
7、生烟花爆竹事故已经或可能严重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上述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2组织指挥机制2. 1应急指挥部及职责设立县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本县区域内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县公安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任副总指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作为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机构,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8、1)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一般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较大及以上烟花爆竹事故先期处置工作;(2)对应急抢险处置工作实施统一指挥;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与终止;(3)负责检查、指导全县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资金、队伍、物资和应急指挥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4)上级预案启动时,按照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指示开展救援工作;(5)其他相关职责。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1)组织落实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决定和工作部署,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对工作;(2)负责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做好烟花爆竹事故的预防、
9、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3)对全县范围内烟花爆竹事故信息进行分析,提出预测和预警;(4)协调烟花爆竹事故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5)完成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1. 2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高唐县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气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供电公司等单位组成。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I)县委宣传部:负责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按照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发布相关信息,做好舆情监测和应对;完成县烟花爆竹
10、事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2)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监督、检查、指导烟花爆竹储存、经营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和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开展预案应急演练;负责接收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和报告,随时掌握和报告相关事故情况和动态;负责组建应急救援专家组,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协调、组织带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负责疏散人员的安置救助工作;组织事故应急救援评估和调查处理工作;完成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3)县公安局:负责牵头处置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事故;按照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确定的范围进行警戒和交通管制,维持现场秩序;负责保护现场及治安保卫、道路交通管制等工作。必
11、要时协助事发所属镇(街道)政府疏散周边群众;负责遇难人员的身份确认;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中涉嫌的犯罪行为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完成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4)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制定医疗应急救援方案,负责实施医疗急救工作;负责联系、安排救治医院,迅速组建、调集现场医疗救援队伍,组织指挥现场受伤人员接受紧急救治和转送医疗救治,减少人员伤亡负责调集、安排医疗器材和救护车辆等相关事宜;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伤病人员诊治工作情况。(5)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和人员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组织协调恢复道路、公路、桥梁等受损交通基础设
12、施。(6)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搜救;控制事故扩散范围、消灭火灾,参与有关抢险救援工作。(7)市生态环境局高唐分局:负责烟花爆竹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对事故救援过程中可能导致的水体、土壤、大气等次生污染事故提出处置措施并监督实施;事故得到控制后,监督处置单位消除现场遗留的危险物质,防止环境污染。(8)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烟花爆竹质量的鉴定,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等。(9)县财政局:负责按照分清渠道、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烟花爆竹事故应急资金;负责保障事故救援与处置相关资金。(10)县气象局:负责及时、准确地提供气象情况。(Il)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
13、、年度购置计划,按照权限组织实施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动用指令按照程序组织调出。(12)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烟花爆竹事故救援过程中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13)供电公司:做好事故现场及周边相关地区电力应急保障工作。其他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参与配合应急相关工作,接受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应急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成员单位可做增加或减少的调整。2. 3现场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县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成立以下工作组,分工协作并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应急工作组可根据需要增减。(1)综合协调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综合协调,
14、会议组织,资料收集归档,抢险救援证件管理,事故处置情况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以及与上级工作组协调联络等工作。(2)抢险救援组:由县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指派的负责人任组长,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组织县消防救援大队先期到达事故现场,制定先期救援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并可根据救援实际情况,报请指挥部批准调动和指挥各种救援力量。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市生态环境局高唐县分局等部门及事发地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参加。现场抢险队伍以消防力量为主,其他专业队伍配合。负责组织召开参与抢险部门和事故单位技术负责人会议,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援工作;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参照事故单位应急预案,研究制定
15、具体救援方案,在保证人员安全情况下,组织、指挥抢险队伍实施现场抢救(包括抢救伤亡人员和灭火、堵漏、排险等);迅速确定事故涉及危化品的种类、数量、危害性和波及范围,向县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提出疏散周边人员等建议;指挥做好现场防火防爆、防化学伤害、用电管制等安全监护工作,防止次生灾害;及时向县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故现场情况,落实县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下达的有关指示和决策,协助事故调查,保护事故现场;在抢险结束并确认危险已经消除后,向县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提出终止现场抢险的建议;指导事故单位开展事故现场清理处置及恢复生产工作。(3)技术保障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
16、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高唐县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气象局、事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主要负责: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分析事故信息和灾害情况;做好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咨询服务;提出救援的技术措施,为救援指挥部决策提出科学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控制和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组织快速监测检验队伍,测定事故的环境污染和生态危害区域及危害程度,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进行监测、处置;公布烟花爆竹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信息;提供与应急救援有关的气象保障服务。(4)医疗卫生组: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当地医疗单位参加,负责组织专家及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并可根据救护实际需要,报请指挥部批准
17、调动和指挥非事故发生医疗救护力量。(5)新闻工作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会同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及时组织新闻发布,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做好媒体记者的登记接待和服务引导工作;加强对媒体报道情况和网上舆情的收集整理、分析研判,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作出处理。(6)后勤保障组: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抢救物资及装备的供应、道路修护、组织运送撤离人员及物资等后勤保障工作。做好应急工作人员和被疏散人员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7)治安维护组:由县公安局负责,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事发地镇(街道)参加,负责指挥危险区域内人员疏散、转移和安置,
18、以及事故现场治安保卫、危险区域警戒等;根据需要对周边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维持交通秩序;对组织人员疏散后的居民区实施安全保卫,并做好确认伤亡人员身份等工作。(8)善后处置组:由事发地镇(街道)政府牵头,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县卫生健康局、有关保险机构、事故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加。负责事故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协调相关理赔工作,做好事故影响范围内相关人员衣食住行保障,以及受伤人员医疗鉴定和后期治疗工作,并按规定提交事故医疗费用报告。(9)调查评估组:由县政府负责,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监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高唐分局、工会等
19、部门参加。负责在实施事故应急处置的同时收集现场有关物证,调查询问事故单位有关人员;分析确认事故原因、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事故责任、采取的防范措施等情况,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按规定属于国务院、省、市政府负责调查处理的事故,由国务院、省、市政府调查组确定参加人员。2. 4事故发生单位职责事故发生单位依据单位自救和政府救援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行业安全管理规定,编制应急预案,采取预防和预警措施,建立应急机制,储备应急物资,保证应急投入,做好应急准备。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为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提供事故现场及周边情况,按照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的
20、指令,全力配合救援工作。3风险评估3. 1烟花爆竹企业概况高唐县目前只有一家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一高唐县永顺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公司占地38亩,仓储面积1380平方米。3. 2烟花爆竹危险特性烟花爆竹具有遇高温、撞击、摩擦、雷击、静电、明火、暗火等可能发生燃烧或爆炸的特性,在生产、储存、运输、燃放过程中可能发生先爆炸后燃烧、先燃烧后爆炸、燃烧和爆炸交替进行等类型事故,且燃烧速度快,对附近人员及周围建筑物产生严重的伤害和破坏,容易造成群死群伤和重大经济损失。3. 3烟花爆竹领域可能发生事故的主要场所及后果(1)烟花爆竹批发储存仓库发生燃烧爆炸事故时,以爆炸冲击波和爆炸碎片的形式,对附近人员及周围建
21、筑物产生严重的伤害和破坏,导致群死群伤。(2)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所发生燃烧爆炸事故时,对附近人员及周围建筑物产生伤害和破坏。(3)烟花爆竹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事故时,导致人员伤害、车辆毁坏和交通堵塞。(4)烟花爆竹制品发生爆炸后可能引发的次生事故,包括火灾、建筑物倒塌、事故现场危险物品二次爆炸。4监测预警4. 1监测(1)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隶属镇(街道)要完善监测制度,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设施,及时、有效开展监测工作,并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及时汇总、分析、处理本地区烟花爆竹安全事故与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信息。(2)烟花爆竹经营、储存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烟花爆竹
22、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制定操作性强的应急救援预案,报送县应急管理局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对可能引发事故的信息进行监控和分析,采取有效预防措施。(3)建立突发烟花爆竹安全事故风险管理体系,健全风险识别、评估、控制等风险管理制度,形成评估、汇总、动态管理的工作机制,实现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监测、风险控制、风险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全过程综合管理,实现对突发烟花爆竹安全事故风险的有效控制和应对。4.2预警行动4.2.1预警分类分级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主要为常态预警,只发布预警信息,不作预警分级。县应急管理局接到相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
23、息后,经对预警信息内容进行研判,确定有可能引发烟花爆竹事故的预警信息。4.2.2预警信息发布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发布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预警信息须经分管副县长批准发布。4.2.3预警内容预警内容包括影响范围、持续时间、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型、建议采取的防范措施以及其他需要发布的信息。4. 2.4预警准备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政府及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接到预警信息后,应按照应急预案规定及时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程序的思想准备、人员准备、物资准备,加强应急值守;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备勤。4. 2.5预警解除由分管副县长批准后,县应急管理局宣布解除预警信息。5信息报告5
24、. 1报告责任主体事故单位、事故发生地镇(街道)政府及有关部门是报告烟花爆竹事故的责任主体。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事故发生地镇(街道)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特殊情况下,基层单位可以越级上报,并同时报告市政府及有关部门。5. 2报告时限和程序(1) 一般(IV级)事故发生事故时,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急管理局报告;县应急管理局接到报告后,应通知公安机关、工会和人民检察院,上报本级人民政府。(2)较大(In级)事故发生事故时,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
25、急管理局报告;县急管理局接到报告后,应通知公安机关、工会和人民检察院,上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时应当于2小时内向聊城市应急管理局报告;聊城市应急管理局接到报告后,应通知公安机关、工会和人民检察院,上报本级人民政府。(3)重大(II级)事故和特别重大(I级)事故发生事故时,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应急管理局报告;县应急管理局接到报告后,应通知公安机关、工会和人民检察院,上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时应当于2小时内向聊城市应急管理局报告;聊城市应急管理局接到报告后,应通知公安机关、工会和人民检察院,上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时应当于2小时内向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报告
26、。发生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有关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县应急管理局和行业主管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提供有关资料,为县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救援方案提供参考。5. 3报告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单位行业类型、企业规模;发生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以及抢救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请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具体事宜;事故报告单位、报告时间、报告人和联系电话。县应急管理局设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Oo统一负责县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6应急响应6. 1先期处置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事故单
27、位立即启动相关预案应急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按要求及时报告事故信息。接到报告的镇(街道)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要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动员当地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先期处置,及时对事件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情况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7. 2分级响应根据所发生的烟花爆竹事故的等级,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应对工作在县级层面分为IV级、III级、11级、I级四个响应等级。8. 2.1IV级响应应急处置措施事故发生地镇(街道)政府启动镇(街道)级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安监)
28、办、公安等部门开展应急处置,调集相关应急物资、装备;并将事故处置情况向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执行如下程序:指导事故发生地镇(街道)政府做好烟花爆竹事故应对处置工作;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研判事故发展态势,及时调度和上报事故信息。9. 2.2I11级响应应急处置措施在IV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1)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同志赶赴现场,了解现场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专业救援队伍任务;必要时,县政府分管副县长赶赴现场,指挥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2)调动有关队伍、专家组参加现场救
29、援工作,研判救援力量,决策救援方案,向应急救援队伍下达救援命令;(3)调动各工作小组按照职责要求开展事故抢救及相关工作,并做好后援准备;(4)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隔离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域,疏散受到威胁的人员,实施交通管制;(5)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避免或者减少事故对环境造成的危害;(6)调动有关装备、物资支援现场救援,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交通、通信、电力、气象、物资、财力、环保等支援工作;(7)及时向公众及媒体发布事故应急救援信息,掌握公众反映及舆论动态,回复有关质询;(8)因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态扩大需移动现场物件时,有关部门应采取设置标志、拍照、摄像
30、、记录和绘制现场图等措施保护事故现场;(9)需要其他县市区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向市应急管理局提出请求。6.2.311级、I级响应应急处置措施在11I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1)根据需要县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应急处置工作;(2)在省(国家)、市指挥部或工作组指挥下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6.3事故处置方案应急救援活动应遵循保护人员优先、防止和遏制事故扩大优先的原则。(1)确定现场处置方案。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依据事态发展情况,适时聘请由该领域具有丰富应急处置经验人员组成的专家顾问组。专家顾问组依据相关部门提供有关的基础资料和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快速评估,为制定烟花爆竹事
31、故现场处置方案提供决策支持。(2)应急监测。市生态环境局高唐县分局到达事故现场后立即组织制定事发现场环境应急监测方案,布点监测有毒气体扩散或水体污染情况,迅速上报监测出的结果,提出相关应急处置建议。(3)交通管制。县公安、交通部门负责实施交通管制和疏导工作。(4)安全疏散。县公安局负责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5)消防救援。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烟花爆竹特性、事态发展变化情况,科学合理地运用战术措施和正确选用灭火剂,快速、有效处置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并注意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环境污染。(6)调查取证。各相关部门应严格保护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随意挪动和破坏。因抢
32、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体的,必须做出标记并通过拍照、绘制事故现场图等方式对事故现场做出详细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书证、物证等证据,做好事故现场保护。6. 3.1火灾事故处置要点(1)确定火灾发生位置;(2)确定起火的物质类别、理化性质及其危险特性;(3)所需的应急救援处置的技术和专家类别;(4)确定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5)明确火灾发生区域的周围环境;(6)确定周围区域存在的易燃、易爆物品储存情况及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7)预测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对周围区域的可能造成的影响程度;(8)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9)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6.3.2
33、爆炸事故处置要点(1)确定爆炸地点;(2)确定爆炸类型;(3)确定爆炸物的类别、理化性质及其危险特性;(4)明确事故处置的技术方案、受伤害人员可能所处的位置和搜救方案、事故现场及周边人员的转移疏散路径;(5)明确爆炸地点危险物品的存留情况及周围环境;(6)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易燃、易爆物品储存情况及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7)评估爆炸导致的后果,对事故现场及周边构建筑物进行受损勘查,为搜救工作提供支撑;(8)确定爆炸应急处置的主要控制措施;(9)调动需要的应急救援力量。6. 4扩大响应当烟花爆竹事故影响范围进一步扩大,直接或间接造成巨大灾害,由县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县主要领导同意,向上级
34、有关部门请求支援。7. 5应急联动县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与周边县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明确通信联络、信息共享、队伍及资源调动程序等。镇(街道)应建立完善与当地大型企业的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应急值守通信联络方式、信息报送要求、应急队伍物资调动程序等,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快速、有序、协同应对。8. 6社会动员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县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根据处置需要,可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门户网站、户外显示屏、短信等向社会公众发布应对工作提示,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自救互救,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8.7 应急结束较大及以上等级的烟花爆竹事故:由县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向市烟花爆竹事故专项指挥
35、部,提出终止应急措施的建议。由市烟花爆竹事故专项指挥部或报请上一级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按程序批准并宣布应急结束。一般烟花爆竹事故:由县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事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终止应急措施的建议,报县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并向市应急部门报告。8.8 信息发布烟花爆竹事故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的原则。县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应通过互联网、电视、广播、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发布有关情况,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并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7恢复与重建9. 1善后处理烟花爆竹事故处置结束后,县政府、事发地镇(街道)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
36、迅速做好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事故伤亡人员由善后处理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治疗和抚恤;对应急处置中的伤亡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依法依规给予抚恤、补助、补偿。7.2社会救助县民政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捐赠物资接收、登记和统计管理工作,依据有关规定对事故涉及人员提供救助和援助,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7. 3保险理赔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县应急管理部门应督促协调有关保险机构应及时开展保险理赔工作。8. 4总结评估事故调查组负责对事故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估,并按规定上报情况。9. 5责任追究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推诿敷衍、工作不力,信
37、息报告存在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象,现场处置中失职、渎职,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不力,以及应急准备工作未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8应急保障10. 1队伍保障应急救援队伍以消防救援队伍为主,烟花爆竹储存经营单位救援队伍为基础,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人员、装备,开展培训I、演练。8.2物资保障烟花爆竹储存经营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储备一定数量的常用应急救援物资;由专人负责,加强应急物资管理,及时更新和补充。专业应急救援机构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8. 3通信保障根据救援实际需要,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做好相关区域通信保障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县政府相关部
38、门及各级有关单位的值班电话需24小时专人值守、保持电话畅通。10. 4交通运输保障县交通运输局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依托现有运输力量保证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事故发生地政府组织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最大限度地赢得救援时间。10.7 安保障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事故现场安全警戒和治安、交通管理,对重点场所、重点物资设备加大防范保护力度,及时疏散群众,维护现场治安秩序。10.8 疗卫生保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队伍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和防控。8. 7经费保障烟花爆竹储存经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障企业日
39、常对危险源的监控、预防预警措施和应急培训、演练的经费需求。县财政局要统筹安排购置装备、组织应急救援演练、专业救援人员教育培训等所需资金。9. 8技术保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要开展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以及先进技术装备等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不断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技术装备。9预案管理10. 1预案编制及修订本预案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制定并负责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1)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5)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的;(6)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9.2宣传培训各有关部门要利用新闻媒体、专题培训班等形式广泛开展烟花爆竹事故应急知识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本预案发布后,县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进行预案解读培训,熟悉应急职责、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切实提高应急联动处置能力。9.3演练县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演练,按规定做好演练评估工作。县烟花爆竹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至少每2年组织1次演练。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应按要求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并将演练方案、演练音像(图片)等资料及时归档备查。9.4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