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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是哪些机关?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怎么分工负责?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2019年改革后为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涉及安全生产的行政处罚,由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决定。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由应急管理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决定。参考法律与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条、第no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