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相关部门签署规划同意书擅自在江河、湖泊上建设防洪工程和其他水工程、水电站的将受到什么处罚?.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898723 上传时间:2024-01-09 格式:DOCX 页数:1 大小:13.4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未经相关部门签署规划同意书擅自在江河、湖泊上建设防洪工程和其他水工程、水电站的将受到什么处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未经相关部门签署规划同意书擅自在江河、湖泊上建设防洪工程和其他水工程、水电站的将受到什么处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未经相关部门签署规划同意书擅自在江河、湖泊上建设防洪工程和其他水工程、水电站的将受到什么处罚?.docx(1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未经相关部门签署规划同意书擅自在江河、湖泊上建设防洪工程和其他水工程、水电站的,将受到什么处罚?未经相关部门对其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同意或者未按相关部门审查批准的位置、界限,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从事工程设施建设活动的,将受到什么处罚?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规划同意书,擅自在江河、湖泊上建设防洪工程和其他水工程、水电站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办规划同意书手续;违反规划同意书的要求,严重影响防洪的,责令限期拆除;违反规划同意书的要求,影响防洪但尚可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令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同意或者未按照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位置、界限,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从事工程设施建设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办审查同意或者审查批准手续;工程设施建设严重影响防洪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影响行洪但尚可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令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参考法律与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53条、第57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