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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别提示:本项目为预采购,可能因意外情况终止。济宁医学院2024年医学检验所试剂盒采购项目(预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302010634昆仑KUNLUN 铃VPRoJECTMANAGEMENT采购人:济宁医学院代理机构:昆仑项目管理(山东)有限公司2023年12月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4第三部分合同条款22第四部分项目说明27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5第六部分评分办法61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济宁医学院2024年医学检验所试剂盒采购项目(预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3H09:30:0
2、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302010634项目名称:济宁医学院2024年医学检验所试剂盒采购项目(预采购)采购人:济宁医学院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00.00万元最高现价:100.00万元采购需求: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A科研用扩展性携带者筛查试剂1详见磋商文件80.00B质谱试剂1详见磋商文件20.00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3、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在“信用中国(WWW)、中国政府采购网(WwW)、信用山东(WWW)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所报货物属国家强制且已开办注册登记业务的,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的规定提供货物医疗器械注册证或产品备案表。(4)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三、获取磋商文件:1 .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8日17时0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 .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下载。3 .方式:第一步: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注册成功并在系统内投标备案。第二步:交纳磋商文件费,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磋商文件售出不退(必须公对公转账)。户名:昆仑项目管理(山东)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齐鲁软件园支行,账号;1602115109000052673。未按上述要求投标备案及未投标备案但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均无效。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5、,投标备案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4 .售价:400元/包。四、响应文件提交:1 .截止时间:2024年1月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 .地点:济宁医学院太白湖校区图文信息楼643室五、开启:1 .开启时间:2024年1月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 .开启地点:济宁医学院太白湖校区图文信息楼643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济宁医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荷花路133号联系方式:0537-3616133(济宁医学院)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昆仑项目管理(山东)有限公司地址
6、:济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菱花南路7号联系方式:0537-2616518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孙越吴玉洁电话:0537-26165181502077206017616586563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济宁医学院2024年医学检验所试剂盒采购项目(预采购)项目编号:详见磋商文件2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济宁医学院2024年医学检验所试剂盒采购项目(预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第四部分项目说明。3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济宁医学院联系人:白老师电话:0537-36161334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名称:昆仑项目管理(山东)有限公司联系人:
7、孙越吴玉洁联系电话:0537-26165181502077206017616586563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预算金额预算金额:A包:80.00万元,B包:20.00万元;最高限价:A包:80.00万元,B包:20.00万元。供应商的报价(含第一次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拒绝其响应文件,其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8付款方式根
8、据实际数量,每半年结算一次。9项目地点济宁医学院太白湖校区10供货期分批供货,接采购人通知后15日内供货完成。11质保期1年12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省、市的现行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13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4资格审查及递交响应文件时需携带的证件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下列资格审查所需证件密封包装,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一并提交,否则不予接受。采购文件中涉及到的需要提供的资格审查证件,包括: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距报价之日起近半年任意阶段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依法缴纳税收
9、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距报价之日起近半年任意阶段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提供声明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6、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7、所报货物属国家强制且巳开办注册登记业务的,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10、管理总局令第4号)的规定提供货物医疗器械注册证或产品备案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8、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证件的,磋商小组将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还应将需要磋商小组验证的相关业绩信誉证件原件与上述资格证件放在同一档案袋中密封包装,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提交。15参加磋商会议时供应商需要携带的证件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磋商会议。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
11、加磋商会议的,需提交其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的,需提交其身份证原件及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不必密封)。未按规定提交证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注:(1)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应随身携带(请勿密封),在开标时提交给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2)如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中有相关要求,授权委托书还应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装订到响应文件一份。16供应商提报虚假材料应承担的责任供应商提供虚假资质证书及材料谋取成交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
12、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7磋商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8盖章和签字要求须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否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19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Word版)一份。正本、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分别单独密封。20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1磋商会议时间、地点时间:2024年1月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济宁医学院太白湖校区图文信息楼643室2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3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须向济宁医学院缴纳合同额3%的履约保证
13、金,服务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户名:济宁医学院开户银行:建行济宁西城支行账户:37001684008050001170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537-361611124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1、密封套应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内容,密封套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未按照上述要求密封及在密封套标注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5纸质响应文件装订要求1、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2、响应文件每册均须采用胶装方式在左侧装订,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26磋商保证金根据鲁财采【2019】40号规定,本项目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收取磋商保证金。27成交/中标
14、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中标服务费。成交/中标服务费收款账户:(注明:项目编号、包号)户名:昆仑项目管理(山东)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齐鲁软件园支行账号:160211510900005267328公证费/律师见证费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公告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见证机构交纳公证费/律师见证费。29知识产权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方案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编制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投
15、标人应赔偿该损失。30进口产品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3、其他相关规定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31注意事项1、根据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规定,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进行信用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信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三r)、“信用山
16、东”网站(WW).“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为准。(注: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2、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违反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的行为都将导致报价无效,且由财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进行处罚。3、根据财库(2015)135号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将对成交供应商的首次清单报价进行公示,请供应商务必认真填写,如因填写有误等供应商自身原因引起的质疑等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4、节能、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和
17、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最新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具有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之内。或提供节能产品依据原认证标准获得的、仍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仍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32在任何磋商环节中,需竞争性磋商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竞争性磋商小组全体成
18、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33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无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时间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34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二、说明1 .采购人:济宁医学院2 .合格供应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 .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3.1 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包,售后不退3.2 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代理服务费A包:12000.00元;B包:3000.00元。3.3 公证费/律师见证费:本项目公证费/律
19、师见证费500元,由成交供应商向见证机构交纳。三、磋商文件4 .磋商文件组成4. 1本磋商文件由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部分项目说明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评审方法4 .2磋商文件的澄清1. 2.1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磋商文件法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
20、有关条款,该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4. 2.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四、响应文件的编写5. 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5.1 供应商和采购人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使用中文。5 .2除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6 .响应文件组成一、报价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三、报价一览表四、资格审查材料五、企业业绩六、技术部分七、优惠条件八、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九、政府采购政策附件十、密封套及封
21、条7 .响应文件装订7.1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一份,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必须胶装,编制页码,不得脱页、断页等,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8 .响应文件编写方式8.1 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供货期、报价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8.2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A4幅面材料书写或打印,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8.2磋商报价本次磋商报价为两次报价,第一次报价和第二次报价,且每次报价只允许提供一个方案,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在评
22、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报价应作无效报价处理。(2)报价币种为人民币。(3)报价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人工、材料及设施、服务、运输、安装、验收与售后服务、税金、利润、见证费和采购代理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并考虑合同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除不可抗力以外的一切风险因素。(4)供应商须提报分项单价和总价,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
23、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如果响应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与首次响应文件正本不符,以报价一览表为准;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6)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有优惠的,请将优惠一并折入产品报价,本项目不接收报价以外的价格优惠、赠与。(7)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8.3报价8.3.1供应商必须依据采购人提供的清单及其他资料,结合企业自身综合实力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自主报价。本次报价共二次报价,以最终报价作为成交价格。8.3.2如果大写的金额和小写的金额不一致
24、时,以大写的金额为准。8. 3.3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9. 3.4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期内不因市场变化及政策性上调等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10. 应文件签署10.1 应商代表必须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及各附件),并在响应文件封面及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盖章部位加盖本单位公章。9 .2供应商代表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响应文件及未加盖单位公章,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不予评审。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 .磋商保证金:无11 .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11 .1供
25、应商应准备五份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一份,并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注明“正本”、“副本”或“电子版”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2 .2供应商宜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分别密封,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封面格式见附件):1)项目编号、项目名称;2)正本或副本;3)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地址、邮编、电话。11 .3每一密封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于2024年1月3日09时30分之前不准启封”字样(报价截止时间)O12 .报价有效期12.1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天。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称为非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
26、拒绝。12.2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人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五、响应文件递交13.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13.1截止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13.2. 1起止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 3.2.2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特殊原因需推迟报价截止日期的,则按采购人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13 .2.3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相关手续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13.2.4采购
27、人将拒绝接收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13.3.响应文件签收13.3.1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响应文件签收证明。13.3.2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价不予接受。13.3.3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后不予退还。13.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 .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3. 4.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1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清楚的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
28、字样。14. 4.3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响应文件。六、磋商15. 磋商程序15.1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召开磋商会议。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监督人员、采购人、供应商参加。15.2 由供应商或见证律师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确认检查结果。14. 3进入评审阶段。15.磋商磋商按下列程序进行:(1)组建磋商小组;(2)磋商准备工作。磋商小组成员熟悉竞争性磋商文件等相关文件资料;(3)磋商原则、磋商方法及成交原则;(4)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磋商报告;(5)磋商小组解散。15. 1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15. 1.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
29、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15. 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报价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采购、磋商以及其他与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15.1.3评审专家成员严禁参加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因事先不知情而参与的,获悉与评审项目有利害关系后应立即告知退出;有利害关系
30、是指,近三年内曾在参加该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况。15.2磋商准备15.2.1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签到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到达磋商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15.2.2竞争性磋商小组的分工竞争性磋商小组应推选一名竞争性磋商小组组长,负责主持磋商会议。采购人不得担任竞争性磋商小组组长。15.2.3熟悉文件资料(1)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认真研究磋商文件,了解和熟悉采购目的、采购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供货安装期要
31、求等,掌握评审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审表格的使用。未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磋商的依据。(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向竞争性磋商小组提供磋商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开标会议记录以及竞争性磋商小组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15.3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15.3.1评审原则“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为本次竞争性磋商的基本原则,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磋商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1)客观性原则:竞争性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竞争性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
32、而不依靠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2)统一性原则:竞争性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原则和方法,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3)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竞争性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4)保密性原则: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5)综合性原则:竞争性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出具的的意见由个人负责,评审结果由竞争性磋商小组共同负责。(6)集体决定的原则: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由竞争性磋商小组集体讨论决定。15.3.2评审方法由竞争性磋
33、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体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15.3.2.1确定合格的供应商:(1)符合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供应商资格要求;(2)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其他相关要求。符合以上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的供应商。15.3.2.2初步评审:(1)竞争性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一供应商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文件是指响应文件均符合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2)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磋商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无效响应处理。a)响应文件不完整;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
34、要求签字或盖章;C)响应文件载明的供货时间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d)响应文件中的货物配置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e)供应商未按要求参加报价仪式;f)响应文件出现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技术参数等与磋商文件相关内容严重不一致的;g)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h)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竞争性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4)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
35、、说明和更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竞争性磋商小组通过上述初步评审,只有成为合格供应商并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综合评审阶段。15. 3.2.4磋商及最终响应文件:(1)由竞争性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体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
36、求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必须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嗟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经磋商后确定最终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4)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及现场供应商报价情况,确定最终报价截止时间,所有供应商授权代表应在最终报价截止时间通知书上签字确认,既不说明原因又
37、拒不签字的供应商视为不参与最终报价,按“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处理。(5)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最终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最终报价单;报价单上应上注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6)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最终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最终响应文件,在最终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最终响应文件。(7)各供应商报价按以下标准进行价格扣除后进行评审。(8)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含小型
38、、微型企业,下同)、监狱或戒毒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报价得分,供应商投标进行价格扣除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政府采购仅针对投标产品中属中小企业(监狱或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进行相应价格扣除,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监狱企业须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关于监狱企业的定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符合财政部、民
39、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响应文件需要列出中小企业(监狱或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明细表,并符合制表要求。(9)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按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鲁财采(2019)39号)等有关节能环保的政策执行。依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强制采购。对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
40、,供应商必须投报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响应文件必须提供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见附件),并符合制表要求,同时附所投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官方网站查询的截图,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根据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规定,本项目磋商小组在综合评审时将在供应商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对技术和价格项目按下列规则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1)在价格评标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的4%的加分;(2)在技术评标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技术评标总分值的4%的加分。(3)如果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的一部分为节能、环保产品,由评委在评标时依据节能、环
41、保产品所占比重给予加分,最高不超过价格评标总分值和技术评标总分值的4%。响应文件须列出节能环保产品明细表,并符合制表要求。本项目所称节能、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最新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具有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之内。(10)详细评审: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
42、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
43、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统一汇总后按得分高低排列名次。(Il)特殊情况下的评审方法如出现供应商达不到法定数量、串通报价、报价均超项目预算以及供应商互相诋毁,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评审时,磋商小组有权停止采购活动,否决所有报价,
44、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12)无效报价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采购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供应商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索赔的权利,供应商应予以赔偿。1)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采购材料2)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3)在整个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采购活动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4)供应商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供应商;5)成交供应商无故不按规定签订合同;6)供应商串通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报价,作无效响应处理: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
45、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报价情形。(13)废除本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以废除本次采购项目:(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除本次采购项目后,采购人将把废除本次采购项目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6.定标16. 1定标方式磋商小组
46、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16. 1.1磋商小组依据磋商原则,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并按经评审的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合格成交供应商候选人。采购人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用记名投票的方法推荐成交供应商。并按规定公告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成交、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