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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城镇排水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和住建部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21号令)相关工作要求,提升我区城镇排水管理水平,规范纳管排水户的排水行为,保障城镇排水管网系统的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城镇排水许可制度,切实强化对排水户排水行为和涉管建设活动的监管力度。全面加强排水执法,对违规违法排水行为及时开展执法工作。全面推进排水管网专业化养护,所有排水管网按照权属都要实行常态化、专业化养护。进一步加强属地负责制,属地政府是本辖区排水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二、工作内容(一)开展排水户分类管理各区镇要迅速开展辖区内排水
2、户的排查统计,在2022年8月底之前全面完成排查统计,并形成详细的排查清单。为更好的开展排水户排查和管理工作,我区城镇排水户可以划分为四类:重点工业企业、重点排水户、一般排水户、临时排水户。重点工业企业,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和排放各类工业污染物(废水和废渣)的,对城市公共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生产运行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企业。重点排水户,是指日常排放水量较大或水质污染物浓度较高或有少量工业污染的排水户,包括下列单位:1.医疗卫生、生物制品、科学研究、肉类加工等含有病原体废水的单位;2.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汽车清洗单位;3.月用水量超过150吨的餐饮业、月用水量超过1500吨的宾馆、月用水量超过3
3、00吨的洗沐类等服务业单位;4.内部有5个以上一般排水户(独立法人)的综合性单位。一般排水户,是指除重点工业排污企业和重点排水户以外的排水户。临时排水户,主要是指有临时排水需求的在建工地。(二)按照“新老结合”办法核发排水许可各区镇要把排水许可作为排水户纳管的前提条件,对于新纳管排水户,督促指导其办理排水许可,并严格按照雨污分流和达标排水的要求核发排水许可证。其中,重点排水企业、重点排水户核发排水许可证,一般排水户核发排水备案证,临时排水户核发临时排水许可证。对未取得排水许可的新排水户,一律不得纳管。对己纳管但尚未办理排水许可的排水户,各区镇要在完成排水户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到2023年底前完成
4、对符合条件的已纳管排水户的排水许可核发,实现排水许可的全覆盖。对存在问题的已纳管排水户要督促其限期整改,对限期未整改的移交执法部门进行处罚并采取强制措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提供相关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信息,便于开展排水户核查工作。(三)加强排水户的日常监管执法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区镇要依托环保、城管的执法力量,加强对各类排水户排水行为的日常监管,可以委托第三方专业单位对辖区内排水管网进行日常排查。通过对河道排口的巡查、对雨污水管网的疏通检测,以及对排水户内部排水设施的检查等工作,及时发现各类违规违法排水行为,提出整改要求,并采取部门联动的方式进行处置,消除排水安全隐患。因违规违法排水行为的
5、隐蔽性较强,排查和取证的难度较大,监管部门要在发现违规违法排水行为时及时保存重要证据,并及时向执法部门移交相关违规违法排水行为的线索。执法部门要加强对违规违法排水行为的执法响应速度和查处力度,在取得相关线索后第一时间开展执法行动。通过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对违法违规排水户形成高压态势,达到逐步规范全区城镇排水户排水行为的目的。(四)按标准开展排水设施养护各区镇每年都要安排预算资金委托专业队伍对辖区内所有的市政排水管网进行维护,水务控股集团公司要对管辖的污水总管及泵站进行维护,维护工作应包括:排水管网的疏通检测、日常巡查维修、管道抢修、问题排口溯源排查、防汛抢险、泵站设备的运维等内容。各区镇可结合
6、使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的智慧排水系统,对辖区内所有的排水设施进行动态管理,提高排水管理效率,并将辖区内新建、改建排水设施的工程信息及时提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数据更新。(五)对纳管工业企业进行排查评估按照省、市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门要开展对已纳管的排放工业废水的工业企业进行排查评估,评估其是否满足排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条件。经评估不满足纳管条件的,需要限期清退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确保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稳定运行。经评估满足纳管条件的,生态环境部门要将工业企业的水质在线监测数据与住建部门及污水处理厂共享,并督促企业尽快办理排水许可证。(六)加强对涉管建设活动管理主城区内各项建设活动
7、凡涉及排水设施建设的,应提前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排水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排水管理中心)提交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方案经审核后方可开展涉管建设活动。新建、改建、扩建管线工程(含随路敷设或为房屋配套建设项目)需接入市政排水管网的,在方案评审阶段须通知排水管理中心参加,并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实施,项目竣工验收须向排水管理中心提交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排水管理中心对项目现场进行抽查,未通过排水管理中心验收备案的,项目不得出具质量监督报告或交付使用,财政资金不得拨付(如有),排水管线不得接入市政管网。其他区镇范围内的涉管建设活动,向各区镇建设部门进行相应报备。三、职责分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推进全区城镇排水管
8、理工作,负责主城区(原高新区范围)城镇排水许可的核发,对各区镇排水许可工作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对排查发现的城区排水户违规违法排水行为的线索移交执法。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对部门、区镇移交的排水户违规违法排水行为进行执法和立案处罚。生态环境局:负责对工业企业的排查评估,督促工业企业办理排水许可,依法对工业企业的违规违法排水行为进行执法和处罚。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将城镇排水许可列入所有办理工商登记、房建项目、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等审批环节,要求或告知其办理排水许可;协调各区镇便民服务中心将排水许可事项纳入窗口办理。街道:负责主城区(原高新区范围)“小散乱”排水户的排查和整治,并督促其尽快办理排水许可;对
9、主城区存在雨污合流的居住小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或者督促物业公司进行整改。其他区镇(街道):负责各自辖区内的排水户排查、排水许可核发、排水设施养护等工作;对发现的违规违法排水行为线索及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对辖区内存在雨污合流的老旧小区、安置小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或督促物业公司进行整改。各相关单位:负责各自条线单位庭院内部的排水设施养护管理,及时发现处置管网问题。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各国有企业:负责在开展各项涉管建设活动时,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审批报备等手续,规范建设行为。四、工作要求(一)加强协同治理。排水管理工作面对的是千家万户、各行各业,各相关部门要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强化协同配合,共
10、抓共管。住建、审批、城管、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加强对各区镇排水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合力推动城镇排水管理工作更加规范高效,不断取得新成效。(二)形成长效管理。排水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效管理工作,各区镇要抽调人员专职负责该项工作,不断分析研究辖区内排水管理存在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各区镇要及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落实经费保障,并按照计划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年度工作计划和年末工作总结及时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三)加强宣传教育。各区镇要利用各种途径加强排水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张贴宣传画报、组织企业培训、开展学校宣教、微信公众号发布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排水管理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全力营造依法排水、规范排水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