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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及选用管理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及选用工作,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使我省评议推荐的教辅材料更符合教育教学实际,更好地发挥教辅材料对教学的辅助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新广出发(2015)45号),教育部中小学教材选用办法(教材(2023)1号)和江西省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实施细则(赣教基字(2023)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细则。一、中
2、小学教辅材料评议管理(一)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的范围1 .我省进中小学校园教辅材料评议的年级为:小学三到六年级,初中、高中各年级。不得向小学一、二年级推荐、征订任何!教辅材料,不得向初中毕业年级推荐暑假作业,不得向高中毕业年级推荐寒暑假作业。2 .我省进中小学校园教辅材料评议的学科为: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美术四门学科,初中和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九门学科。3 .我省进中小学校园教辅材料评议的品种为: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同步练习册,初中、高中九门学科同步练习册、学业水平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小学、初中、高中寒暑假作业(不含初三年级暑假作业、高三
3、年级寒暑假作业),小学美术练习本,小学和初中语文写字(硬笔)、语文读本;初中和高中历史图册,初中和高中历史、地理填充图册,初中和高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报告册。(二)送评教辅材料及要求1 .送评单位应当具有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资质,且符合依法批准的出版业务范围。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教科书等作品编写出版同步练习册等教辅材料,应依法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不侵犯他人著作权编写的,不需要授权。图册及填充图册应根据地图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送审,并取得相应审图号。2 .送评的各类教辅材料必须为正式出版物或已列入出版计划的样书。同步练习类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分学科分版本成套(含上、下学期)报送,未成套报送的不
4、予受理。初中、高中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分学科报送。寒暑假作业按小学、初中、高中分学段成套报送,未成套报送的不予受理。寒暑假作业为综合类作业(合订本),不分学科单独成册。一个学科每个版本同步练习册教辅材料送评数少于3套的,该学科该版本由江西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商议具体评议事项。(三)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的程序及要求1 .成立评议机构。省教育厅会同省新闻出版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成立江西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加强对进入我省中小学校园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及使用管理。评委会主任由省教育厅厅长担任,副主任由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分
5、管负责同志担任,委员由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组成。评委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评议办),并建立学科评议专家库。评议办设在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负责教辅材料评议公告发布、评议、推荐、选用及使用等日常事务性工作的组织管理。教辅材料评议全过程应主动接受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学科评议专家库分若干学科组,由中小学一线教师、校长、教研员、新闻出版等方面专家组成,其中中小学一线教师不得低于50%,且每个学段每个学科专家人数不少于200人,并确保专家库成员政治思想过硬、廉洁自律、专业性强。2 .发布评议公告。评议办通过江西教育网等媒体公开发布江西省中小
6、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公布当年需要进行评议推荐的教辅材料种类及相关要求。3 .参评教辅申报。各教辅材料出版单位根据评议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4 .组织资格审查。评委会组织新闻出版、价格等方面的专家,从出版资质、著作权、出版物质量、价格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5 .组织教辅评议。评议办从学科评议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若干名专家(每个学段每个学科原则上不少于7人单数,且一线教师数不少于1/2,新闻出版方面专家不少于1人),组成学科评议组。学科评议组从思想性、科学性、知识性、适用性等方面,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教辅材料,按照教辅材料评议标准及要求开展审读,进行初评排序,并提出初评意见,提交
7、评委会审议。专家抽取和评审全过程实行封闭管理。6 .评议结果审议。评委会召开会议对各学科评议组提出的初评意见进行审议,确定各学科教辅材料的具体版本。7 .公告评议结果。评委会通过江西教育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告评议拟确定的教辅材料品种,对异议进行核查处理后,由省教育厅牵头编制江西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目录(以下简称教辅目录),并向全省各设区市教育局下发通知。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结果报教育部备案,抄送国家相关部委,同时抄送省新闻出版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的原则教辅材料的评议推荐要做到机会均等、过程透明、程序公正。教辅材料编写人员和被评议的教辅材料出版人员不得参加教辅材料评议
8、推荐工作。全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工作,从2023年起,视国家教材修订情况适时开展,原则上每3年开展一次。评议工作原则上于当年6月底前完成。二、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管理(一)各设区市教材选用委员会根据当地教育实际和教科书选用使用情况,严格按照江西省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实施细则中规定的中小学教材选用的程序和一科一辅要求,从教辅目录中,一个学科每个版本直接为各县(市、区)推荐1套教辅材料供学生选用。各设区市教辅材料遴选公告、推荐结果报省教育厅备案,并通过江西教育网、市教育局官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告,教辅材料遴选过程应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监督。存在违规选用推荐的,省教育厅将督促整改纠正,并依规依纪依法视对相关责任
9、单位和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二)教辅材料版本选定使用后,应当保持稳定。小学、初中、高中每一学科教辅材料版本一经选定使用后,在学段周期内,不得中途更换,如需更换,应从教辅使用起始年级(小学三年级、初中一年级、高中一年级)开始,由学校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市教育局委托教科研部门等专业机构征求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意见并进行评估,如确与本市教育教学实际不适宜,由市教材选用委员会按照江西省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程序从教辅目录中重新选用推荐其他版本,并报省教育厅备案。(三)中小学教辅材料的购买与使用实行自愿原则。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中小学校或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学生自愿购
10、买本地区评议公告目录内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的,学校可以统一代购,但不得从中牟利。其他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购买,学校不得统一征订或提供代购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四)评委会对教辅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对教辅材料使用情况的跟踪调研和两古,对师生意见大、售后服务差的教辅定期进行调整,逐步建立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课程资源更新机制,确保教辅材料内容健康、质量优良。三、中小学教辅材料监督管理(一)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举报和反映的省评议推荐教辅材料出版、印制、发行、使用和价格中的违规情
11、况进行处理。对违反本细则,违规选用和征订教辅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单位和个人,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违反本细则,违规从事教辅目录中教辅材料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活动的单位或个人,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违反本细则,擅自或变相提高进入教辅目录中教辅材料定价标准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二)对擅自或变相变更教辅目录中教辅材料名称
12、、内容、开本、印张等行为的出版单位,将相关教辅材料从教辅目录中剔除,三年内该出版单位不得参加江西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三)违反本细则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各设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使用管理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本地区教辅材料使用情况,以此作为本地区教辅材料推荐的依据,若发现插手干预教辅选用推荐等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省教育厅。(五)如教辅目录中教辅材料出现严重问题影响正常使用,立即停止该教辅材料在我省使用,并取消其著作权人和出版单位五年内在我省送评教辅材料的资格。本细则由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行政管理职责负责解释。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与本细则规定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各设区市应根据本细则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报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赣教基规字20234号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及选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