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集团公司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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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A集团公司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管理办法第一条随着集团公司计算机及互联网络使用的普及,加强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网络系统管理已经十分必要。为了保证集团公司计算机、附属设备及网络系统正常运行,保障计算机硬件、软件和储存资料的安全,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网络系统的维护和管理。第三条职责(一)集团公司行政管理部是集团公司所有计算机、附属办公设备及网络系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1、根据配置标准和实际需要购置计算机及附属设备;2、对集团公司网络系统建设和使用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建章立制和监督检查;3、提供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二)各部门负责本单位计算机及网络使用的日常管

2、理和维护工作,保证本单位计算机及网络安全、可靠、高效地运行。各单位计算机具体操作人员应认真、系统地学习计算机知识,做好日常维护,确保计算机及存储资料的安全。第四条行政管理部IT管理员负责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网络系统的具体维护工作。第五条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的申购(一)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而必须配置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填写申请,总裁审批后,由行政管理部负责购置。(二)集团公司需要配置网络设备的,由行政管理部填写申请,总裁审批后购置。第六条集团公司按实际工作需要配置计算机。第七条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的使用(一)各使用人应保证计算机附属设备等硬件的完好、清洁,认真做好防尘、防磁、防潮、防高温、防火、防盗

3、工作。(二)专用计算机不得让任何人使用,非专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使用。集团公司外人员不得操作使用集团公司的计算机。(三)计算机仅限用于工作,不得用于玩游戏、网上聊天和其它非工作用途。(四)为防止计算机病毒的侵入,在复制文件时应谨慎使用软盘、U盘、光盘和移动硬盘。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数据丢失,集团公司视损失大小,可给予责任人100-500元的处罚。(五)在输入大量数据后,切记作好备份,防止丢失。若两小时以上不使用计算机,应关机。打印机卡纸时应先关机,再取出碎纸。(六)未经许可不得更改系统配置和设置各类密码,不得私自拆卸或装接各种硬件设施。(七)不得利用软盘、光盘和网络向计算机装载、下载除正常工作所需的

4、程序和文件。(八)集团公司所有计算机内的资料,除广告宣传和对外发放的公开资料外,均为集团公司的商业秘密,未经领导批准,不得以打印、拷贝等任何方式提供给他人。(九)在使用中,如发现软硬件异常,不得擅自拆卸、维修,应立即通知行政管理部IT管理员进行维修。IT管理员不能维修的,IT管理员联系销售或生产商的系统工程师,以防止故障的扩大。如因使用不当而造成计算机故障,责任人应承担系统修复的部分或全部费用。如怀疑是计算机病毒,要立即切断网络连接。(十)下班时应关闭计算机和电源,以保证安全。第八条计算机中所有资料均属集团公司所有,属于集团公司商业秘密。任何人员未经允许严禁擅自查看他人计算机的信息,严禁窃取资

5、料或复制、转让或出售他人。违者,集团公司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严重警告、罚款直至追究民事责任。第九条网络使用管理(一)因实际工作需要必须安装网线的,应报行政管理部经理同意后,由行政管理部协助安装。(二)上网者不得利用网络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在工作时间游戏、网上聊天的,集团公司给予口头警告并处以30元/次的罚款。(三)上网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和计算机互联网的法规,不得利用网络从事涉及安全保密、宗教、政治、色情等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四)使用电子邮件收发文件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集团公司所有往来业务邮件统一由行政管理部行政人员收发并记录;2、发送电子邮件前,要认真核对对方的电子邮箱,以防错发;3、超过IOM的电子邮件,须经行政管理部经理同意后,方可发送,以防泄密;4、严禁打开不知道发件人的电子邮件,以防病毒侵入。第十条行政管理部IT管理员要定期检查各部门的计算机的使用情况,定期对集团公司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检查、维护、更新或升级,并做好检查、维护记录。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各下属子公司的计算机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子公司计算机的购置执行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子公司计算机及系统的维修和维护管理可提请集团公司行政管理部协助。第十二条未尽事宜,由行政管理部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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