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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宅小区服务中心装修管理工作规程1.0目的规范房屋装修管理,维护房屋的整体形象和用户的利益,确保房屋的使用安全。2.0适用范围小区内所有房屋的装修管理3.0职责1.1 客户服务部负责办理业主/住户房屋装修的相关手续,并对装修监管进行统筹,负责巡查、协调、跟踪和记录。1.2 财务部负责收缴相关费用。1.3 秩序维护部协助客户服务部对房屋装修过程进行施工人员进出管理、消防安检和日常检查,发现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客户服务部,并接受指导实施监管。1.4 工程部负责装修改建图纸的审批及装修过程中的技术监管,并是装修巡检培训的责任部门。4.0工作程序4.1 装修申请4.1.1 业主/住户需要装修时,首
2、先应携带以下资料到服务中心前台填写装修申请表: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房屋有关产权证明。装修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装修方案。4.1.2 由工程部按照装修管理规定相关内容对图纸进行审核,如无不妥,在三个工作日内由物业助理核定装修保证金及其他各项费用后通知业主/住户和装修单位前往收银处交纳相关费用并办理后续手续。4.1.3 收银处依照由客户服务部开具的缴费通知单上注明的收费,收取相关费用。4.1.4 在业主/住户和装修单位相关费用缴清后,客户服务部依据公司规定为施工单位办理施工证正、副本各一份,施工人员的临时出入证,并在施工人员出入证登记表上做好相应登记,同时向秩维部发放装修巡查通知单。4.1.5 业
3、主/住户在装修前填写装修前检查表报服务中心核实后,实施装修。4.1.6 如装修超过申报工期,客户服务部需通知业主必须在一周前申请,并补办有关延期手续,详见装修管理规定要求。4.2 现场施工管理秩序维护部在接到装修巡查通知单后,应立即安排秩序维护人员负责装修单元巡查工作,并详细记录巡查情况,发现有违章装修现象应立即予以制止,并责令其恢复原状,对于不听劝告的施工者应及时报告物业助理前来处理,并通知检查过程中,若发现施工人员的施工证与其使用规定不符时应没收该施工人员的临时出入证并上交客户服务部,由物业助理在施工人员出入证登记表上作好登记。4.3 装修工程竣工验收4.3.1 当接到业主和施工单位负责人
4、提出装修工程竣工验收通知时,必须通知工程部共同进行验收,按照装修管理规定内容验收合格的,相关部门检查人在装修验收表上签署意见并签名确认,最后由服务中心负责人在签署意见并签名确认。4.3.2 验收不合格的由客户服务部在装修验收表上填写不合格内容,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再进行验收,经3次验收不合格的,服务中心可另行指定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有费用在保证金中扣除)。433施工单位提出验收时,物业助理应向施工单位索回施工证、临时出入证,若遗失则不退还保证金。4.3.4 财务部凭客户服务部提交的装修验收表给予施工单位退还装修保证金。5. O相关文件及记录5.1 装修管理规定5.2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5.3 室内装修登记表5.4 装修验收表5.5 施工证5.6 施工人员出入证登记表5.7 临时出入证5.8 装修前检查表5.9 装修工程保证书5.10 使用电梯运货申请表5.11 临时用电申请表5.12 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5.13 延期施工申请书5.14 物品放行条5.15 违章通知书5.16 空调安装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