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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铸造公司司属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202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江铜集团(德兴)铸造有限公司【简称铸造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健全和规范公司建筑市场秩序,全面贯彻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德兴铜矿(德铜分公司)零星项目管理办法(2020版)、德兴铜矿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2021版),修订本细则。第二条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零星项目的工程管理,必须遵守本细则。第三条关键名词术语解释:(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已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项目。1、限额以上项目:单项工程总投资100万元及
2、以上。2、限额以下项目:不属于限额以上项目的项目。(二)、零星项目:指除批准已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项目以外的以成本费用开支的项目,不区分限上项目和限下项目。第四条管理机构及职责公司成立工程管理工作小组,由生产设备室、安全环保室、财务室、项目单位等组成,组长为主管工程副总经理,办公室设在生产设备室。(一)生产设备室职责:负责工程项目立项申报;负责配合矿工程管理部门办理工程项目相关手续,并按委托权限进行管理。(二)安全环保室职责:负责工程项目的日常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参与项目验收。(三)财务室职责:负责工程项目的款项支付手续和相关账务处理,参与项目验收。(四)项目单位职责:负责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及安
3、全管理,参与项目验收。第二章计划管理第五条项目立项申报程序(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限上项目:由生产设备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立项申请和项目建议书,经公司审定后,向矿行政提出立项申请。2、限下项目:限下项目由基层单位申报,生产设备室进行前期调研后汇总,经公司审定后,向矿行政提出立项申请。(二)零星项目:零星项目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工程管理工作小组就其必要性进行初审形成会议纪要(录),经公司审定后,向矿行政提交立项请示。第六条设计及概预算(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限上项目由公司配合矿工程管理部完成;限下项目由公司(及矿工程管理部)共同编制方案。(二)零星项目:由生产设备室自行编制概、预算。第三章
4、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第七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限上项目由公司配合矿工程管理部完成;限下项目由公司(及矿工程管理部共同)编制方案。第八条零星项目:由公司自行管理。第四章发包管理第九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零星项目发包由矿工程管理部统一管理。公司工程管理工作小组向矿工程管理部提交承建单位推荐函(公开招标项目除外)。第十条公司建立外来施工企业企业台帐和执行建设领域失信“黑名单”制度。(一)每年初对企业台帐进行更新。(二)企业台账的主要内容:单位名称、资质等级、从事业务范围、项目名称、行为记录、征信记录等。(三)具体操作按铸造公司建设工程领域失信“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2021o第五章合同管理第十一条建设工程合同
5、由生产设备室根据委托权限进行管理。(一)全委托项目:金额5万元以下由主管副总经理签订,5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签订;(二)半委托项目:由矿工程主管部门签订。第十二条工程项目开工之前必须签订合同(涉及生产、安全、环保等抢险应急的除外),严禁无合同施工。第十三条合同文本应采用矿现行标准格式合同。合同条款中应包含双方违约的处罚,工程最终结算价款以审计结论为准。第六章工程造价管理第十四条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包括工程概算、预算、结算以及涉及工程造价的其它相关工作的管理。生产设备室负责工程造价的初步审核工作。第十五条执行矿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规定和相关的概预结算制度。第十六条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投资概算进行投资控制,
6、不得超概算。第十七条工程竣工验收后,全委托项目应在一个月内办理项目结算,并报矿风控内审部审计。半委托项目承建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向矿工程管理部提交结算报告。第七章工程施工管理第十八条实行工程施工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参照铸造公司司属工程外来施工企业准入与退出管理规定(2021版)要求执行。第十九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取得集团公司批复及工程部项目管理委托书;零星项目取得矿计划部批准的立项通知书及工程部项目管理委托书后,生产设备室方可根据委托权限组织项目的施工工作。第二十条实行工程项目开工报告制度。工程项目在开工前,承建单位必须向生产设备室提交开工报告,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实施。第二十一条实行工程项
7、目安全告知制度:(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工程开工前生产设备室必须书面告知安全环保室及项目所在单位。经安全环保室及项目所在单位安全学习及教育,并签订安全协议。(二)零星项目:采用年度安全协议,开工前生产设备室应书面告知安全环保室及项目所在单位。第二十二条承建单位应严格按合同组织施工,不得随意变更设计,未履行变更手续的,生产设备室不得办理签证和结算。第二十三条工程量签证管理(一)生产设备室工程管理人员应根据施工图、隐蔽工程记录、现场核实的工程量,审核签证单。(二)签证工程量由承建单位提出,经生产设备室负责人、项目单位主管、施工员审定签字,盖章后生效。(三)工程量签证应及时准确、内容完整,并附相关
8、资料,应该附图和列出计算公式的项目,工程量签证单还必须附图和列出计算公式,不得事后签证。(四)工程量签证必须规范。工程量签证应按相关工程管理程序进行,不许反签证;工程量签证应使用打印件,不能用复印件替代打印件,只有打印件原件才能作为结算依据。第二十四条工程隐蔽验收管理(一)隐蔽工程施工完毕,承建单位自检合格后,生产设备室组织有关人员至现场检查验收。(二)经现场检查验收合格,由生产设备室相关人员在“隐蔽工程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后,承包单位方能隐蔽、覆盖,进入下一道工序。(三)如现场检查发现不合格,生产设备室相关人员签发“不合格项目通知”,指令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后自查合格,再报生产设备室相关人员复
9、查直至合格。(四)未按规定验收确认合格的隐蔽工程而自行封闭,生产设备室相关人员组织复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二十五条工程的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承建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四)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进场试验报告(若有)o(五)承建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六)主管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生产设备室在上述条件以达到的情况下,根据委托权限组织完成。第八章工程质量管理第二十六条工
10、程质量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第二十七条生产设备室定期组织相关部室、项目单位进行在建工程质量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第二十八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要严格按照现行国标规范系列执行。工程交付使用后在保修书或国家有关规定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因设计、施工或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等方面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的,有关责任方应当承担保修或者赔偿责任。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最低保修期限是指从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日期到以下规定的期限:(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三
11、)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两年。(四)其它项目的保修期由建设方与承建方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第九章结(决)算管理第三十条项目完工验收后,半委托项目由承建单位向矿工程部报送相关资料办理结算。全委托项目生产设备室应在一个月内办理项目结算,将项目立项通知书、委托书、开工报告、工作量签证、预结算等相关资料一并报风控内审部审计。第三十一条项目结算完成并审计后,生产设备室将相关资料收集报财务室,并根据合同提交资金申请(留有质量保证金),财务室根据公司财务规定安排付款。质保期后,由生产设备室提交质保金申请,财务室根据公司财务规定安排付款。第三十二条项目决算完成后,生产设备室指定专
12、人负责项目建设资料的收集汇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每年移交档案室存档,零星项目由生产设备室妥善保管。第十章考核细则第三十三条项目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负责人100元/次:(一)无计划擅自开工的;(二)无专人负责项目日常管理的;(三)擅自改变施工方案造成实际发生费用超过批复概算的。第三十四条生产设备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相关人员100元/次:(一)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的;(二)未建立或未更新企业台帐、工程项目台账的;(三)未按德兴铸造公司建设工程领域失信“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上报失信“黑名单”行为的;(四)违反德兴铸造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回避实施细则行为的;(五)工程管理不到位,出现质量事故的。第十一章附则第三十五条本实施细则与矿有关规定不符的,按矿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解释权属公司工程管理工作小组,由生产设备室负责解释。第三十七条本实施细则自下文之日起施行,原铸造公司司属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铸造司字2019)50号)的通知自本文下发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