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某健康管理中心发布使用数据未表明出处的广告案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某健康管理中心发布使用数据未表明出处的广告案例.docx(2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某健康管理中心发布使用数据未表明出处的广告案例一、案件来源:日常执法检查20XX年X月X日,X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某健康管理中心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负责人正在利用投影设备播放名为“营养成分-沙棘产业”的课件,向在座中老年人讲解“沙棘”的发展、功能及应用,并引用了诸如“世界卫生组织(WHO)公布十大保健品排名:沙棘第一、某些成份与其他质的对比数据(如多酚类化合物二人参的4倍等)、沙棘油营养成份具有全面性,是其他油脂不可比拟、沙棘消炎护肝第一名”等内容,经进一步调查,上述广告引证内容均为当事人从网络上摘录拼接而成,不能提供科学依据及证明材料。二、查处法律法规依据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
2、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在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第一时间停止发布广告,并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提供有关证据材料,符合X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第八条规定。X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三、案件警示广告发布使用数据引证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不得引用未能提供引证内容出处的数据、资料。近年来,我国人口的老龄化现象正逐步加剧,老年人的养生保健需求成为市场竞争的焦点,老年群体因对健康养生关注度高、财力相对宽裕而备受各类营销者瞩目。该案当事人利用虚假数据的广告,误导老年人购买其产品,影响了老年人对潜在疾病治疗方案和就医时机的选择,危害老年群众生命健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应予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