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某茶叶店销售过度包装且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茶叶案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某茶叶店销售过度包装且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茶叶案例.docx(2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某茶叶店销售过度包装且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茶叶案例20XX年X月X日,X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某茶叶店销售过度包装且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茶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1万元的行政处罚。20XX年X月X日,X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某茶叶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购进一款“福鼎白茶”后,在原有的一层纸包装基础上,依次使用塑料薄膜、黑色珍珠棉、印花卡纸、木制盒子包装,包装共计5层。上述“福鼎白茶”销售价格为210元/饼,当事人后加的四层包装成本合计为43.75元/套,占销售价格的20.83%0上述福鼎白茶外包装标注的执行标准为GB/T31751,其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XX年4月28日,早于执行标准GB/T31751的发布日期(20XX年7月3日)。另一款小青柑产品外包装未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净含量、成分、贮存条件等事项。当事人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销售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当事人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X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