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塑料桶、塑料盖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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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Ll项目名称:(污染影响类)料.加工暮二望建设单位(盖章):值连互磁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颜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打印遍以1697501070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隼号clpbdb建设项目名称怙山鸿梦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塑料桶、里料盖加工项目建设项11类别2163?料制砧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一、建设单位情况心.、单位名称(盖章)昆山鸿梦达包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MAl、,磅蓑,法定代表人(签章)郭晨风晶滋L法,主要负责人(签字)郭晨风就疣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郭晨风养龙凤二、编制单位情况/冢酋3、I单位名称(盖立)苏州

2、金棕感微程直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572I三、编制人员情况L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宦用编号签字张伍林201805035230000011BHC162932主妾编胤人员性名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报告表全文BH029947张伍林报告衣审核BllO1629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昆山鸿梦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塑料桶、塑料盖加工项目项目代码2211-320547-89-05-45491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昆山市淀山湖镇钱晟路39号7号房地理坐标(121度3分23.894秒,31度10分46.525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

3、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Ll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昆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昆旅度审备(2022)76号总投资(万元)800环保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占比(%)3.75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El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15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废气排放不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等,无需设置大气专项;各危险物质(原辅料、危废

4、)最大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无须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规划情况昆山市淀山湖镇总体规划(20182035年)审批单位:昆山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市政府关于同意昆山市淀山湖镇总体规划(20182035年)的批复,昆政复(2019)21号;批复时间:2019年3月15日;昆山市F07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1、与昆山市淀山湖镇总体规划(20182035年)相符性分析(1)规范范围和年限规划范围:包括淀山湖镇全域,总面积65.87平方公里(含淀山湖水域面积约7.66平方公里)。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82035年,近期至2020年,远期至2035年,远景展望本世纪中叶。规

5、划基准年为2017年。(2)目标定位城镇性质:临湖生态宜居小镇,邻沪休闲度假胜地。发展目标:2020年走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前列,基本建成生态宜居小镇。2035年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建成生态宜居特色小镇。2050年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名镇。规划及 规划环 境 影响评 价符合 性分析发展规模人口规模:人口保持既有增长趋势,稳步发展,速度渐缓,预测规划期末全镇常住人口11.5万人;注重满足城镇化成熟期的质量提升要求,稳定居住在城镇的人口10.5万人。规划建设用地规模:遵循昆山总规确定的“锁定总量、严控增量、落实减量、盘活存量、用好流量、提高质量”的原则,切实转变

6、土地利用方式,规划期末全镇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9平方公里以内。为应对发展的不确定性,适应用地结构调整优化的周期性,控制发展备用地符合约2.62平方公里。发展备用地由昆山市政府统一管控,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在符合发展导向的性分析前提下,依法合规进行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发展策略:底线约束:落实昆山总规的三线三区划定,通过基本农田保护线、生态保护红线,严控生态空间,完善区域生态网络;通过建设用地总量、城镇开发边界,严控建设用地增量,倒逼淀山湖镇的发展转型,促进减量,盘活存量。特色发展:依托临湖、邻沪优势,整合湖荡水系、村舍田园、传统文化、特色物产等资源,发展休闲度假、休闲商务等特色产业,塑造“近得

7、了水、见得了田园、记得住乡愁”的水乡景观,彰显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新式江南”特鱼。质量提升:强化科技创新,促进产业专业化和高端化发展,提升土地效益;完善公共服务、市政公用设施配套,优化综合交通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推动淀山湖镇的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现代化水平。(3)空间格局规划工业:通过既有工业用地存量更新,渐进引导工业集聚发展,提升用地效益。腾退0.93平方公里工业用地,腾退区主要位于外国零散及沪昆生态防护廊道周边区域,腾退用地以生态保育和农林复垦为导向,加强生态修复,少量用地可按规划调整为公用设施用地、旅游度假用地。更新3.05平方公里工业用地,其中2.64平方公里转为备用地,0.

8、41转为其他建设用地,实现镇域土地利用结构优化。集中保留3.47平方公里工业用地,分为三处工业集中区,重点发展既有主导产业和新兴支柱产业,推动现状工业提档升级。生产性服务业:依托现有电子商务产业园做优做强现状电子商务产业。依托滨湖空间发展生态休闲商务、创意研发等产业;灵活利用滨湖高端闲置空间资源,发展以“小型办公、居家办公”为特点的高端商务配套;结合轨道站点布局部分商务空间。依托对外交通优势发展现代物流,集中布局于双和路东侧。另在新兴路北侧新建粮库1处。保留现状淀山湖邮政支局,另在淀湖路以北、扬帆路以东规划新建1座邮政支局,不单独占地,建筑面积3OO5OO平方米。空间布局:对接上海青浦区科创功

9、能结构,规划形成“一带两社区三基地”产业布局结构。一带为新乐路科创发展带。以创新为导向,依托新乐路向东联动青浦新城创新集聚区,集聚科创资源打造科创发展带。重点依杆苏州市域轨道S3站点布局商务金融、信息咨询、人才培训、创业孵化等创新创业服务功能,并结合工业用地更新改造在新乐路南、曙光路西打造淀山湖科技研发公共平台,专注科创研发与转化服务,加强与青浦科创研发试制协作,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两社区包括神州数码科创社区和研祥文创社区。重点依托神州数码电子商务产业园,打造以电商为主题,以创业办公为核心的复合型科创生态社区;依托研祥科技产业园,打造以文化创意产业为主题,以创业办公、活动交流为核心的文创社区

10、。三基地为新时代电子信息产业基地,航空装备产业基地。引导电子信息产业向计算机元器件、新材料方向发展,与昆山市其他电子产业类型实现错位。逐步向技术密集型转变,利用临沪的区位优势引入技术创新型企业,实现“异地研发、本地转化”,提高用地效益。进步聚焦航空产业的专业领域,如航空维修、航空新材料研发等,提升产业特色。同时培育龙头企业,带动周边航空产业发展,加强产业联动性。本项目位于昆山市淀山湖镇钱晟路39号7号房,项目租用昆山申财塑胶有限公司厂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位于规划的工业用地片区的综合产业区,本项目产品为塑料包装容器制造项目,不违背区域发展规划,符合片区产业发展规划。综上,本项目相符昆山市淀山湖镇

11、总体规划(20182035年)相关发展要求。2、与昆山市F07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昆山市淀山湖镇钱晟路39号7号房,根据昆山市F07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本项目位于工业集中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且项目周边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因此,本项目的选址符合规划的要求,与当地规划相容。项目选址合理。1、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属于C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项目,主要是以聚丙烯、聚乙烯为原料,从事塑料桶和塑料盖的生产项目。未被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12、目录(2012年本)中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年本,苏政办发(2015)118号)、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苏办发(2018)32号)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亦不属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禁止、淘汰和限制的产业,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其他符合性分析对照省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2)8号)、市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苏府202251号),本项目不属于“散乱污”企业;待本项目取得批复后

13、,应按照项目新增建设内容申报排污许可证;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确定相应管理类别。本项目使用低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本项目推行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管,保障危险废物合法合规处置;本项目行业及地区未被列入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1346号),环评中无需开展碳排放评价。综上,本项目实施符合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要求。本项目不属于能耗监察执法重点行业领域(钢铁、石化、化工、焦化、煤化工、水泥、平板玻璃、有色、纺织、造纸、数据中心等),不属于环保执法监管重点行业领域(钢铁、煤电、水泥、有色、平板玻璃、石

14、化、化工、焦化等。);本项目不属于落后生产工艺和装备。综上,本项目实施符合苏州市“十四五”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照苏州市2022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要点,本项目不涉及环保督察指出问题和反馈问题清单,不属于“两高”项目中的落后产能;不属于重点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本项目建设不涉及苏州市2022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耍点所列内容。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2、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9月29日修订)第四十三条规定,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新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

15、、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七)围湖造地;(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污染物集中治理、达标排放,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2018年5月

16、1日起实施)要求。3、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相符性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第二十八条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也不属于该条例中“第三十条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100O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四)新建、扩建畜禽养

17、殖场;(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已设置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设施的,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工项目所在地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不位于太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不会对水源地造成影响,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接管进污水处理厂,固废得到妥善处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是相符的。4、与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相符性本项目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符合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以及江苏省重点行业

18、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要求。表与挥发性有机物防治相关文件相符性分析文件名称相关要求本项目建设情况相符性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苏环办(2014)128号)根据指南中第一点总体要求中第(二)点规定:鼓励对排放的VOCs进行回收利用,并优先在本项目有机废气经集生产系统内回用。对浓度、性状差异较大的废气气罩收集至活性炭吸应分类收集,并采用适宜的方式进行有效处理,附处理后,通过1根确保VOCS总去除率满足管理要求,其中有机15m高排气筒排放。化工、医药化工、橡胶和塑料制品(有溶剂浸胶本项目采用的废气治工艺)、溶剂型涂料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业的理工艺对有机废气去VOCs总收集、净化处理率

19、均不低于90%,其他除效率达到90%。行业原则上不低于75%o相符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19号)第十条:生产、进口、销售、使用含有挥发性有本项目原材料主要是机物的原料和产品,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应当符聚丙烯、聚乙烯塑料合相应的限值标准。粒子,属于聚合物,第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无涉VoCS原料。项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十目在产生VoCS的环五条: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履行节采取局部气体收集防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义务,根据国家和省相措施,废气排放至关标准以及防治技术指南,采用挥发性有机物污VoCS废气处理系统,染控制技

20、术,规范操作规程,组织生产经营管理,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确保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符合相应的排放标准。的废气均通过有效收第二十一条: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经营集处理后排放,故项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生产目满足江苏省重点场所、生产设备应当按照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要求设计、安装和有效运行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或染控制指南的相关相符者净化设施;固体废物、废水、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气应当收集和处理;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物料应当密闭储存、运输、装卸。禁止敞口和露天放置。无法在密闭空间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要求。挥发性i有机物无I组织排放控制标

21、准(GB37822-2019)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1、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2、盛装VoCS物料的容:B或包装袋向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一遮阳和防港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本项目原材料主要为塑料粒子,属于聚合物,无涉VoCS物料。原料均储存在密闭包装袋中。相符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1、粉状,粒状VOCS物料应采用气力输送设备、管状带3输送机、螺旋输送机等密闭输送方式,或者采片密闭的包装袋、容器或罐车进行物料转移。本项目塑料粒子采用:气力输送设备密闭输送,采用密

22、闭的包装袋包装转移。相符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1、有机聚合物产品用于制品生产的过程,在混合/混炼、塑炼/塑化/熔化、加工成型(挤出、注射、压制、压延、发泡、纺丝等)等作业中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攵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项目在产生V)Cs的环节无法密闭.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排至VOCS废气处理系统,废气均能达标排放。相符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1、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

23、待检修彳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取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2、废气收集系统排仄罩(集气罩)的设置应符合GB/T16758的规定;3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密闭;4、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16297或相关行业排放标准的规定;5、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N3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对于重点i地区,收集的废气中NMHe初始排放速率2kg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1、项目废气收集系统:与生产工艺设备

24、同步运行。2、在对应的生E产工艺设备发生故障.时可以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再投入使用。3、废气收集集气罩的设置符合3B/T16758的规定。人废气收集系统的输去管道密闭。4、本项h目有机废气处理措施处理效率达90%,符合标准要求。相符5、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相符性a.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昆山市共设置5个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附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见表l-2o表12本项目附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表麓生态红线名称主导生态功能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区域面

25、积(km2)与本项关系昆山市淀山湖河蜕翘嘴红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渔业资源保护核心区边界各拐点地理坐标为(120o55,28wE,31o08,36wN;121049E,31o0833.5wN;120o58,27.07,E,310835.77wN;1205732.24E,310917.50N)8.68西南侧6.IKm本项目不在淀山湖河蛆翘嘴红鲂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划定的管控区范围内,故项目建设可行。b.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相符性分析项目所在地附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见表l-3o表13本项目所在地附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表所在行政区

26、域态线称生红名导态能主生功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区域面积(km2)与本项目&X关系昆山市淀山湖(昆山市)重要湿地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位于昆山市南部,涉及淀山湖镇、张浦镇、周庄镇、锦溪镇,该管控区主要由淀山湖、澄湖、白莲湖、长白荡、白砚湖、明镜湖、商鞅潭、杨氏田湖、陈墓荡、汪洋湖、急水荡、万千湖、阮白荡、天花荡14个湖泊湖体及其部分陆域范围组成。(不包括淀山湖河蜘翘嘴红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60.25西南侧3.9Km因此,本项目建设地址不在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保护范围内。环境质量底线(1)大气环境:根据2022年度昆山市环境状况公报,本项

27、目所在地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超标因子03。根据苏州市大气环境质量期限达标规划(2019-2024),为有效改善全市空气质量,重点开展大力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强化重点行业工业烟粉尘污染防治,推进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人造板制造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查与综合整治,加快推进重点行业环保型涂料、溶剂使用,加强道路和施工扬尘综合整治,加强公交线网优化调整,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完成老旧机动车淘汰任务,严格黄标车通行管理。通过上述措施以实现全市空气质量好转。本项目废气通过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后能够达标排放,本项目所在地昆山市是不达标区域,超标因子03,本项目各污

28、染因子排放量较小,所排放的污染物会在区域内进行总量平衡,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地表水环境:根据2022年度昆山市环境状况公报,全市7条主要河流的水质状况在优良好之间,庙泾河、张家港、七浦塘、杨林塘、急水港水质状况为优,娄江河、吴淞江为良好。与上年相比,杨林塘、娄江河、急水港3条河流水质有不同程度改善,其余4条河流水质基本持平。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对区域地表水无直接影响,本项目生活污水纳污水体为太仓塘(娄江),娄江河水质为良好。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声环境质量:根据2022年度昆山市环境状况公报,2022年,我市区

29、域声环境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3.4分贝,评价等级为“较好”。市区各类声环境功能区昼、夜等效声级均达到相应类别要求。本项目周边噪声现状监测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根据声环境影响预测,本项目建设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周围声环境质量。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为塑料桶、塑料盖的生产项目,不对天然资源进行直接开采利用。本项目运营期将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规划有关规定。本项目新购置设备主要包括中空成型机、注塑机、搅拌机、破碎机

30、、冷水机、空压机等,资源消耗主要体现在水、电等利用上。区域环保基础设施较完善,项目用水来源为市政自来水,当地自来水厂供水能够满足本项目新鲜水使用要求,用电由市供电公司电网接入。根据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2589-2020),水折标系数按1.896tce/万t计,电的折标系数按1.229tce/万kWho本项目年耗水量0.028万吨,折合年耗能工质总量为:0.053吨标准煤;本项目年耗电量为130万千瓦时,折合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59.77吨标准煤,则本项目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可控制在159.77吨标准煤以内,预测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为0.072吨标准煤/万元。因此,本项目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

31、用上线。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本次环评对照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及相关政策进行说明,具体见表l-4o表i4本项目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等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相符性分析1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符合2昆山市产业发展负面清单(试行)符合3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长江办(2022)7号),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的通知,苏长江办发(2022)55号符合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山市工业厂房出租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昆政办发(2020)1号)附件1昆山市产业发展负面清单(试行)

32、,经对照意见如下:表15本项目与昆山市产业发展负面清单序号负面清单内容相符性1禁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版)、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相符23禁止化工园区外(除重点监测点化工企业外)一切新建、扩建化工项目。化工园区外化工企业(除重点监测点化工企业外)只允许在原有生产产品种类不变、产能规模不变、排放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进行安全隐患改造和节能环保设施改造。禁止设立化工园区内

33、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不能稳定运行企业的新改扩建化工项目。本项目是塑料桶、塑料盖的制造项目,可重复利禁止在化工园区外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具有爆炸特性化学品的项目。4禁止危险化学品名录所列剧毒化学品、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所列化学品生产项目。用,不属于一次性塑料制品,不属于禁止类项目。5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6禁止尿素、磷钱、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新增产能项目。7禁止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项目,禁止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8禁止不符合行业标准条件的合成氨、对二甲苯、二硫化碳、氟化氢

34、、轮胎等项目。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指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山综合保税区、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昆山精细材料产业园)。1()禁止水泥、石灰、沥青、混凝土、湿拌砂浆生产项目。11禁止平板玻璃产能项目。12禁止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项目。13禁止染料、染料中间体、有机染料、印染助剂生产项目(不包括鼓励类的染料产品和生产工艺)14禁止电解铝项目(产能置换项目除外)15禁止含有毒有害凯化物电镀工艺的项目(电镀金、银、铜基合金及镀铜打底工艺除外)16禁止互联网数据服务中的大数据库项目(PUE值在1.4以下的云计算数

35、据中心除外)。17禁止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项目(范围包括:含有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乙烯一醋酸乙烯共聚物(EVA)、对苯二甲酸乙二醉酯(PET)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膜、袋类、餐饮具类)18禁止年产7500吨以下的玻璃纤维项目19禁止家具制造项目(利用水性漆工艺除外;使用非溶剂性漆工艺的创意设计家具制造除外)20禁止缠丝、棉、麻、毛纺及一般织造项目。21禁止中低端印刷项目(书、报刊印刷除外;本册印制除外;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中涉及金融、安全、运行保障等领域且使用非溶剂型油墨和非溶剂型涂料的印刷生产环节除外)22禁止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冶炼

36、和压延加工项目。23禁止生产、使用产生“三致”物质的项目。24禁止使用油性喷涂(喷漆)工艺和大量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的项目25禁止产生和排放氮、磷污染物的项目(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要求的除外)26禁止经主管部门会商认定的属于高危行业的项目(金属铸造企业、涉及爆炸性粉尘的企业、涉氨制冷企业)27禁止其他经产业主管部门会商认定的排量大、耗能高、产能过剩项目。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均符合上述管理要求,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6、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的相符性对照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文件中“(五)落实生态环

37、境管控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国家、省和重点区域(流域)环境管理政策,准确把握区域发展战略和生态功能定位,建立完善并落实省域、重点区域(流域)、市域及各类环境管控单元的“1+4+13+N”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包括全省“1”个总体管控要求,长江流域、太湖流域、淮河流域、沿海地区等“4”个重点区域(流域)管控要求,“13”个设区市管控要求,以及全省个(4365个)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昆山市淀山湖镇镇钱晟路39号,属于太湖流域地区,为重点区域(流域)。对照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具体分析如下表l-6o表16与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

38、管控要求相符性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二太湖流域空间布局约束(1)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在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禁止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水上游乐等开发项目以及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3)在太湖流域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禁止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

39、不涉及禁止建设的行业,满足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城镇污水处理厂、纺织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钢铁工业、电镀工业和食品工业的污水处理设施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本项目不属于上述企业,不涉及生产废水产排环境风险防控(1)运输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船舶不得进入太湖。(2)禁止向太湖流域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3)加强太湖流域生态环境风险应急管控,着力提高防控太湖蓝藻水华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本项目不涉及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太湖流域加强水资源配置与调度,优先满足居民生活用水,兼顾生

40、产、生态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本项目不涉(2)2020年底前,太湖流域所有省级以上开发区开展园及区循环化改造。7、与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苏环办字(2020)313号)相符性分析苏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本项目位于昆山市淀山湖镇钱晟路39号7号房,对照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苏环办字(2020)313号)中附件2,本项目属于重点管控单元一淀山湖工业区,具体见下表。表17苏州市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鬣管控要求本项目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引进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

41、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及能耗限额淘汰类的产业;禁止引进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禁止类的产业。(2)禁止引进不符合园区产业准入要求的项目。(3)严格执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分级保护要求,禁止引进不符合条例要求的项目。(4)严格执行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相关管控要求。(5)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6)禁止引进列入上级生态环境负面清单的项目。(1)本项目属于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8号)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2)本项目满足园区产业准入要求;(3)本

42、项目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三级保护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1)园区内企业污染物排放应满足相关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2)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1)本项目符合相关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2)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在淀山湖镇内平衡,符合园区总体规戈1、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要求。(3)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排放少,且采取了有效措施来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境险控环风防涉及环境风险源的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与区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实现联动,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

43、援器材、设备,并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本项目要建立以淀山湖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构为核心,与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应急处置机构联动的应急回应体系,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源发率求资开效要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III类”(严格),具体包括:1、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砰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3、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4、国家规定的其他高污染燃料。本项目所使用的能源主要为水、电能。8、与苏大气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的通知

44、(苏大气办20212号文)相符性分析为落实“源头治理、减污降碳、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全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清洁原料推广替代工作,从源头上减少VOCS排放,支持产业优化升级,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木材加工、纺织(附件1)等行业为重点,分阶段推进3130家企业清洁原料替代工作。实施替代的企业要使用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规定的粉末、水性、无溶剂、辐射固化涂料产品;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规定的水性油墨和

45、能量固化油墨产品;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规定的水基、半水基清洗剂产品;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规定的水基型、本体型胶粘剂产品。本项目热转印的工作原理是利用热转印过程把图案转印在承烫物体上面,加热时间短,二次挥发很少,使用的热转印膜为固体状态,不属于上述原料,与苏大气办【2021】2号文的相符。9、结论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昆山市总体规划以及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项目由来昆山鸿梦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8月,注册地址位于苏州市昆山市淀山

46、湖镇钱晟路39号7号房。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材料销售:模具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软木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家用电器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现因公司发展需要,昆山鸿梦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800万元人民建设币,由昆山市淀山湖镇双和路4号搬迁至昆山市淀山湖镇钱晟路39号,租赁内容昆山申财塑胶有限公司所属的7号标准厂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租赁厂房建筑面积2600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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