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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U-7 ,::、!(污染影响类)V :,rWT N r 71”4n称:年产L丁0,. ,而,:、二3/:、滋、7金心:口剂项目-3有限公司邢: 17/冷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Xv;XJc项目名建设单位(盖章):鹤壁一编制日期:2023MZR.k2-,./?/Q: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万吨建材添加剂项目项目代码2306-410603-04-01-891045建设单位联系人魏合军联系方式130xxxxx788建设地点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新风路1号地理坐标(东经14度10分48.025秒,北纬35度51分22.085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N7723固体废物治
2、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站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其他建设性质日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M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鹤壁市山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06-410603-04-01-891045总投资(万元)300环保投资(万元)26.5环保投资占比(%)8.83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囹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15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本项目位于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
3、业集聚区,集聚区规划情况如下:规划名称: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18-2025)审批机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文件名称: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调整方案的批复审批文号:豫发改工业2019213号规划环规划环评文件名称: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境影响评价情况(2018-2025)调整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8-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豫环函202110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
4、、与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8-2025)相符性分析规划期限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的规划期为2018-2025年。近期规划:20182020年;远期规划:2021-2025年。产业集聚区范围本次规划总面积:30.56k?,分西片区和东片区,规划范围分别为:西片区:东至东大线、西至淇滨区大河涧乡、南至山城区鹿楼乡南窑村庄南边界、北至鹤山区姬家山乡姬家山村,规划面积24.16平方公里。东片区:东至汤阴地界、西至南北唐宋村、南至葛嘴线、北至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规划面积6.4平方公里。主导产业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的主导产业确定为:化工、建材,以发展煤化工为重点,以建设大型化工项
5、目为龙头,形成上下游一体化的化工产业主线。通过产业链的纵向延伸和横向耦合,生产高附加值化工产品,逐步在集聚区内形成化工产业集群,并带动鹤壁市及其周边地区多门类化工产业(如精细化工、化工建材、生物化工等)的协调发展。用地空间结构按照产业集聚、产城互动、统筹规划、有序开发的原则,功能布局调整为:以快速通道及北延为产业发展主轴,以鹤林公路、壶台公路、宝泉路东延为连接纽带,规划建设化工(主导)产业和建材产业两大片区,包含北部精细化工产业园区、中部主导产业、南部综合产业、东部建材产业等4个园区,形成“一轴、两片、三带、四园”的空间结构。一轴:以快速通道北延为产业发展主轴。两片:集聚区被山城区分割为东、西
6、两个片区。三带:以壶台公路、鹤林公路、水泉路为连接纽带。四园:北部传统化工产业园区(即北组团)、中部主导产业园区(即中部组团)、南部综合产业园区(即南部组团)、东部建材产业园(即东部组团)。1)西片区(即化工产业片区)该片区主要位于集聚区西部以及南部新增区域,总规划面积约24.16平方公里,主要发展煤化工及深加工、精细化工、新型材料、生物化工等产业,该片区又分为:北部传统化工产业园区、中部主导产业园区、南部综合产业园区。a.北部传统化工产业园区(即北组团)该园区位于集聚区北部、壶台公路以北处,该园区的规划面积为4.81平方公里,主要发展精细化工产业,用来承接鹤壁市化工、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等产业。
7、b.中部主导产业园区(即中部组团)该园区位于主化工产业园区中部的宝泉路以北、壶台公路以南、大海线以东、宝山大道以西,规划面积为12.48平方公里。重点发展方向:一是以甲醇、1,4-丁二醇、聚四氢吠喃等现有煤化工产品为依托,进一步拉伸补齐项目产业链条,推进化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生产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工产品;二是以150万吨/年煤焦油综合利用项目产品为依托,发展以芳煌为原料的高端新型化工材料及精细化学品。c.南部综合产业园区(即南部组团)该园区位于集聚区南部的宝山路以南处及新增南部区域,该园区的规划面积为6.87平方公里,规划该园区保留原有的电力产业和水泥企业,主要发展生物化工、
8、清洁能源、新材料和精细化工等产业。2)东片区(即建材产业园区)该园区位于东部石林片区内,总规划面积约6.4平方公里。主要利用大型化工、电力企业产生的废固废渣,生产建材产品(如陶瓷制品),力争达到零污染零排放,充分体现循环经济特色。本工程位于西片区集聚区南部组团,位于现状工业范围内,符合园区规划。详见附图四。2、项目与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8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由河南省正大环境科技咨询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了该规划环评的项目审查会,并形成了审查意见。针对工业集聚区环境状况,集聚区规划环评提出了建设项目环境准入
9、条件,项目与其相符性分析见表1-1,项目与集聚区负面清单对比见表l-2o表1-1本工程与集聚区环境准入条件相符性分析类别项目准入条件相符性分析产业政策(1)鼓励引进的项目和优先发展行业集聚区已按照主导产业及辅助产业对各园区功能布局进行合理布局,原则上仅允许入驻符合集聚区产业定位,且项目选址须符合集聚区产业布局及用地性质的项目;鼓励入驻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项目。鼓励中水回用项目、污水深度治理等基础设施、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入驻集聚区。鼓励清洁生产水平较高,且能够进一步拉长集聚区产业链,符合集聚区产业定位的企业入驻集聚区。鼓励集聚区内符合产业定位的现有企业对产品进行提升,延长产业链条。鼓励集聚区
10、现有企业进行工程工艺技术升级改造、污染治理措施升级改造、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提高现有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允许入驻符合集聚区产业定位及产业布局的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及煤化工的下游企业,符合集聚区循环经济发展产业链上下游产业的补链项目。建议东片区的陶瓷企业采用天然气清洁能源为原料。建议煤化工行业重点发展以区域现有煤化工企业现有产品为原料的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及下游产业链产品,延长煤化工产业链。允许符合集聚区产业定位、与周边企业相容性好的退城入园项目入驻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15、“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范畴。目前
11、项目已经在鹤壁市山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位于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西片区南部组团发展规划范围,符合集聚区主导产业和产业布局(2)限制或禁止入驻项目禁止建设或使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或设备,严禁淘汰、限制限制类的工业企业入集聚区。禁止新、改、扩建涉高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生产和使用的项目O本工程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本工程不涉及高VOCs含量溶剂型涂限制引进与主导产业不符、且排放重金属废气及大量有机废气等重污染的企业入驻,减少对山城区及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12、严禁新建、改建和扩建不符合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的煤化工项目。禁止环境风险大,污染严重,破坏自然生态和损害人体健康,公众反对意愿强烈的项目入驻。禁止建设不属于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内的石油加工项目。禁止新建、改建或扩建水泥项目,且禁止新增集聚区现有水泥规模。禁止高毒、高残留、高风险的农药原药和化学合成制药项目入驻;且入驻的农药及化学合成制药项目的防护距离不能超出集聚区四周边界。禁止使用硝酸作为氧化剂的橡胶助剂项目及利用老设备进行低水平的搬迁建设项目。料、油墨、胶粘剂等生产和使用的项目。本工程不属于与主导产业不符、且排放重金属废气及大量有机废气等重污染的企业本工程不属于煤化工项目本
13、工程不属于环境风险大,污染严重,破坏自然生态和根害人体健康,公众反对意愿强烈的项目:本工程不属于石化行业本工程不属于水泥项目;本工程不属于农药项目本工程不属于橡胶助剂项目及利用老设备进行低水平的搬迁建设项目生产规模和工艺装备水平(1)入区企业建设规模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准入条件中的经济、产品规模和生产工艺要求;(2)在生产工艺、技术水平、装备规格上,要求入区项目达到国内行业领先水平或具备国际先进水平(3)煤气化装置改造项目建议采用新型洁净煤加压气化技术,如HTL、SHELL水煤浆等煤气化技术等;到2020年,淘汰化工行业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化炉。(4)到2020年年底,实现水泥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14、全覆盖,推广适用于低氮燃烧器及分级燃烧技术、烟气脱硫技术及高效收尘技术等成套技术装备,开展低品位原燃料和废物资源循环利用、废气资源再利用等绿色化技术改造(1)本工程产品国家没有最小规模限制,符合要求;(2)本工程在生产工艺、技术水平、装备规格上达到国内行业领先水平;(3)本工程不属于煤气化装置改造项目;(4)本工程不属于水泥企业清洁生产水平(1)应选择使用原料和产品为环境友好型的项目,避免集聚区大规模建设造成的不良辐射效应,诱使国家明令禁止项目在集聚区周边出现;(2)入区项目在单位产品水耗、能耗、污染物排放量等清洁生产指标应达到国内同类行业先进水平;(3)按照循环经济发展之路,评价建议能够与集
15、聚区产业定位发展形成良好循环经济链条的项目可优先入园本工程符合国家和行业环境保护标准和清洁生产标准要求。污染物排放总(1)新建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指标必须满足区域总量要求;(2)禁止发展环境污染严重、无污染治理技术或治理技术在技术经济上不可行的项目;(1)项目总量满足区域要求;量控制(3)新建项目的大气污染物处理达到相关行业特别排放限值标准或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水污染物排放应达到相关行业特别排放限值标准或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后才能进入集聚区污水处理o(4)对现有水泥企业的粉磨站水泥磨主收尘器废气烟囱加装在线监测装置,水泥粉磨站粉磨包装车间呼尘限值达到1.5mgm30(2)本工程产生的
16、废气、废水、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3)本工程废水不外排,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通用行业其他工序A级要求后排放;(4)本工程不属于水泥行业。I-Jtk利用(1)入园项目必须达到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2)入园项目用地必须符合集聚区土地利用规划要求。(3)入园项目必须符合园区产业布局要求项目租赁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房,不新增土地。建设项目满足集聚区土地利用规划要求。综上,本工程建设符合集聚区规划环评的环境准入条件。表1-2本工程与集聚区项
17、目负面清单对比分析要求行业禁止和限制发展内容本项目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不符合国家政策,属于淘汰和限制类的产品,能耗大、污染物产生量大,产业规模达不到要求及国家限制发展行业化工行业严禁新建、改建和扩建不符合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的煤化工项目本工程不属于煤化工行业禁止新建、改建及扩建聚氯乙烯及其下游产品,禁止氯碱行业使用耗水量大的电石法生产PVC项目本工程不属于聚氯乙烯及其下游产品和氯碱行业禁止建设不属于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内的石油加工项目本工程不属于石化行业禁止使用硝酸作为氧化剂的橡胶助剂项目及利用老设备进行低水平的搬迁建设项目入住本工程不属于橡胶助剂项目禁止新改扩建涉高VOCS
18、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生产和使用的项目本工程不涉及高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生产和使用的项目禁止高毒、高残留、高风险的农药原药和化学合成制药项目入驻;且入驻的农药及化学合成制药项目的防护距离不能超出集聚区四周边界本工程不属于农药原药和化学合成制药项目其它国家产业政策禁止或限制发展的化工项I=I本工程不属于其它国家产业政策禁止或限制发展的化工项目禁止新建150万平方米/年及以下的建筑陶瓷生产线,60万件/年以下的隧道窑卫生陶瓷生产线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不涉及建材行业禁止新建、扩建水泥项目,且禁止新增集聚区现有水泥规模不涉及禁止新建、扩建除新型、环保建材材料以外的其它类
19、型项目本项目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不属于建材行业禁止发展其它不在集聚区产业定位内的项目,如造纸制浆、制革、化纤浆粕、钢铁、焦化、制革及毛皮糅制、印染、电镀等行业不涉及其他行业禁止采用落后或淘汰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进行生产的项目;禁止引进耗水量大、废水量大等资源消耗量大的其他项目本项目不使用淘汰设备和工艺,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水和洗车水,耗水量较小禁止与产业定位冲突的项目入园本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综上,本工程建设不在集聚区项目负面清单的范围内。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经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15、“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
20、技术、装备和工程”范畴,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鹤壁市山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306410603-04-01-891045号文为该项目进行了备案(见附件二)。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鹤壁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鹤壁市共划分了南水北调中线干渠水源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区、卫河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太行山丘陵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平原区水源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区、淇河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淇河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等6个区域、两类管控区。其他符合性分析经过对比,本项目均不在鹤壁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划定的6个区域、两类管控区范围内,因此本评价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详见附图七
21、。(2)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2年鹤壁市环境状况公报,项目区域So2、NCh年平均浓度,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0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PMio、PM”年均浓度超标,鹤壁市正在实施鹤壁市2023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鹤环委办(2023)10号)等一系列措施,将不断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本项目废气经治理后达标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小。地表水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2年鹤壁市环境状况公报,2022年淇河水质定性评价为优。海河流域监测的国、省控断面中,林州黄花营水质达到H类,浚县前防城水质达到
22、In类,汤河水库水质达到III类,卫河小河口水质达到In类,五陵水质达到V类,浚县柴湾水质达到V类,鹤壁耿寺水质达到IV类,达到国家和省下达水质要求。距离项目最近的河流为汤河。项目生活污水经鹤壁同力发电厂生活污水一元化小型处理设备处理后进入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装置处理后复用鹤壁同力发电厂生产,不外排。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质量产生明显污染影响,即本项目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底线要求。声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2年鹤壁市环境状况公报,2022年鹤壁市城市建成区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53.8分贝,声环境质量评价级别为较好;鹤壁市城市功能区噪声测点达标率为75%;鹤壁市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1.8分贝,
23、声环境质量为好。项目噪声采取设置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即木项目满足声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满足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会消耗一定量的电力资源、水资源,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鹤壁市山城区新风路1号,对照鹤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属于重点管控单元1,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41060320001,本项目所处分区管控单元位置图见附图八。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相符性分析见
24、下表。表1-3本项目与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单元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管控要求本项目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1、严禁新建、改建和扩建不符合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的煤化工项目,禁止建设不属于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内的石油加工项目。2、禁止高毒、高残留、高风险的农药原药和化学合成制药项目入驻;入驻的农药及化学合成制药项目的防护距离不能超出集聚区四周边界。禁止使用硝酸作为氧化剂的橡胶助剂项目及利用老设备进行低水平的搬迁建设项目入驻。禁止其它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3、鼓励符合集聚区功能定位、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项目入驻,优先发展现代煤化工及配套产业,发展清洁环保型新能源,化工新材料及
25、精细化工产品,不再建设单纯扩大产能的电石、水泥项目,禁止入驻造纸制浆、制革、化纤浆粕、黑色冶金、电镀、焦化等项目。4、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涉重行业企业生产工1 .本工程不属于石化项目。2 .本工程不属于禁止项目。3 .本工程不属于禁止入驻的项目。4 .本工程不属于淘汰的涉重行业企业生产工艺装备,不属于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涉重金属排放企业。5 .本工程不属于“两高”项目。相符艺装备。鼓励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涉重金属排放企业主动退出市场。5、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应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行业建设项目环境
26、准入条件、环评审批原则要求。污染物排放笆控1、大气: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逐步淘汰煤气发生炉。采取集中供热、调整能源结构、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2、水: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尽快实现集聚区集中供水,逐步关停企业自备水井。加强对入驻企业工业固废堆场的监管,防止工业固废经雨水淋溶后污染地下水,定期对地下水质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避免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禁止含重金属废水进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3、危险废物:
27、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及其修改单等要求,做好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1 .木工程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2 .本工程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不外排。3 .本工程不涉及危险废物相符环境风险防控1、主化工产业片区边界分别设置一定距离的防护绿带,工业区生活居住区之间设置绿化隔离带,减少工业区对生活居住区的影响。2、加快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健全环境风险单位信息库,严格危险化学品管理,健全环境风险防控工程,建立企业、产业集聚区和周边水系环境风险防控体系。3、建立完善有效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
28、和有效的拦截、降污,导流等措施,防止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危害。4、有色金属冶炼、铅酸蓄电池、石油加工、化工、电镀、制革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企业在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污染治理设施时,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5、规范产业集聚区建设,对涉重行业企业及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加强管理,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风险防控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6、危险废物就近处理,集聚区应结合自身建设时序和集聚区内拟产生大量危废企业的建设情况,鼓励同步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装置,确保危险废物100%安全处置,避免大量危废跨地区转移带来的环境风险。本工程不涉及风险物质相符资源1、在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
29、围内,禁止工农业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在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外,工农业本工程供水由城市供水管网提供相符利用效率及服务业取用地下水应严格审批,原则上除替代性质外彳得新增取用地下水。2、“十四五”期间,年用水总量控制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目标要求。3、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加快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供水及中水回用等配套管网建设。、3、与鹤壁市2023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鹤环委办(2023)10号)相符性分析表1-4鹤环委办【2023】10号相符性分析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一)持续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1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低效产能。严格落实我省新修订的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综合标准体系(2023年本)相关要求。
30、制定2023年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工作方案,严格执行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法规标准,明确落后产能淘汰目标任务,组织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落后产能实施动态“清零”。对照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综合标准体系(2023年本本,本项目不在其范围内相符(二)深入推进能源结构调整1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在建材、有色、石化化工、铸造等重点行业及其他行业加热、烘干、蒸汽供应等环节,加快淘汰不达标的燃煤锅炉和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等炉窑,实施清洁低碳能源或利用工厂余热、集中供热等进行替代;推进陶瓷等行业分散建设的燃料类煤气发生炉采用清洁能源替代,或者采取园区(集群)集中供
31、气供热、分散使用的方式。本项目不涉及工业炉窑。相符(六)加快挥发性有机物治理1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按照“可替尽替、应代尽代”的原则,开展汽车制造、工业涂装、家具制造、包装印刷、钢结构制造、工程机械等行业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明确治理任务,动态更新清单台账。汽车整车制造行业大力提升底漆、中涂、色漆低VOCs含量涂料使用比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全面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和胶粘剂,除特殊功能要求外,室内地坪施工、室外构筑物防护和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基本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城市建成区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
32、目。本项目不使用高VOCs原辅料。相符2持续加大无组织排放整治力度。排查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在保证安全生产前提下,督促企业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对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综合治理,将需要集气罩收集无组织排放的集气流速测量监控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监督落实;按要求对气态、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大于等于1000个的企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水的企业,采取密闭管道等措施逐步替代地漏、沟、渠、井等敞开式集输方式,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本项目不涉及VOCso相符
33、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鹤壁市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鹤环委办(2023)10号)的要求。4、项目与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通用行业涉颗粒物企业基本要求相符性分析表1-5与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相符性分析一览表通用行业涉颗粒物企业基本要求详细要求本项目拟采取的措施符合性分析物料装卸车辆运输的物料应采取封闭措施。粉状、粒状、块状散装物料在封闭料场内装卸,装卸过程中产尘点应设置集气除尘装置,料堆应采取有效抑尘措施。本项目车辆运输的物料应采取封闭措施,原料储存在封闭厂房内,在封闭料场内卸料,并设
34、置二次收尘装置。符合不易产尘的袋装物料宜在料棚中装卸,如需露天装卸应采取防止破袋及粉尘外逸措施。本项目不涉及露天装卸。符合物料储存一般物料。粉状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封闭料仓中;粒状、块状物料应储存于封闭料场中,并采取喷淋、清扫或其他有效抑尘措施;袋装物料应储存于封闭1半封闭料场中。封闭料场顶棚和四周围墙完整,料场内路面全部硬化,料场货物进出大门为硬质材料门或自动感应门,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所有门窗保持常闭状态。不产尘物料(如钢材、管件)及产品如露天储存应在规定的存储区域码放整齐。本项目原料储存在封闭厂房内,并设置二次收尘装置。料场内路面全部硬化,料场货物进出大门为硬质材料门,所有门窗保持常闭状态
35、。符合危险废物。应有符合规范要求的危险废物储存间,危险废物储存间门口应张贴标准规范的危险废物标识和危废信息板,建立台账并挂于危废间内,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保存3年以上。危废间内禁止存放除危险废物和应急工具外的其他物品。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废物。不涉及物料转移和输送粉状、粒状等易产尘物料厂内转移、输送过程应采用气力输送、密闭输送,块状和粘湿粉状物料采用封闭输送;无法封闭的产尘点(物料转载、下料口等)应采取集气除尘措施,或有效抑尘措施。本项目采用封闭式皮带廊输送物料。符合成品包装卸料口应完全封闭,如不能封闭应采取局部集气除尘措施。卸料口地面应及时清扫,地面无明显积尘。本项目出料口地面及时清扫,地面无明
36、显积尘。符合工艺过程各种物料破碎、筛分、配料、混料等过程应在封闭厂房内进行,并采取局部收尘/抑尘措施。破碎筛分设备在进、出料口和配料混料过程等产尘点应设置集气除尘设施。本项目整个生产过程在封闭厂房内进行,并采取了局部除尘治理。符合各生产工序的车间地面干净,无积料、积灰现象。各生产工序的车间地面干净,无积料、积灰现象。符合生产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生产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符合其他基本要求1、运输方式及运输监管(1)运输方式公路运输。物料公路运输使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或新能源车辆比例(A级100%,B级不低于80%),其他车辆达到国四排放标准;厂内运输车辆。达到
37、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含燃气)或使用新能源车辆的比例(A级100%,B级不低于80%),其他车辆达到国四排放标准;危险品及危废运输。国五及以上或新能源车辆(A级/B级100%);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机械(A级ZB级100%)。(2)运输监管厂区货运车辆进出大门口:日均进出货物150吨(或载货车辆日进出10辆次)及以上(货物包括原料、辅料、燃料、产品和其他与生产相关物料)的企业,或纳入我省重点行业年产值1000万及以上的企业,拟申报A、B级企业本项目物料运输、厂区内运输全部使用国五级以上货车,厂区内非道路移动源达到国三级以上标准;项目建成后,按A级企业要求建立门禁视频
38、监控系统和电子台账。安装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并能保留数据6个月以上。符合时,应参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建立门禁视频监控系统和电子台账;其他企业建立门禁视频监控系统和台账。安装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并能保留数据6个月以上。2、环境管理要求(1)环保档案资料齐全环评批复文件和竣工验收文件/现状评估文件;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规程;一年内废气监测报告;国家版排污许可证,并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披露,有规范的排气筒监测平台和排污标识。(2)台账记录信息完整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生产时间、运行负荷、产品产量等);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除尘滤料、活性炭等更换量和时间);监测记录信息(主要
39、污染排放口废气排放记录(手工监测和在线监测)等);主要原辅材料、燃料消耗记录(A、B级企业必需);电消耗记录(已安装用电监管设备的A、B级企业必需)。(3)人员配置合理配备专/兼职环保人员,并具备相应的环境管理能力(学历、培训、从业经验等)。项目前期按要求办理环保手续。建成后按要求填写台账信息,同时配备专业环保人员符合3、其他控制要求(1)生产工艺和装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淘汰类,不属于省级和市级政府部门明确列入已经限期淘汰类项目。(2)污染治理副产物除尘器应设置密闭灰仓并及时卸灰,除尘灰应通过气力输送、罐车、袋子等封闭方式卸灰,不得直接卸落到地面。除尘灰如果转运应采用气
40、力输送、封闭传送带方式,如果直接外运应采用罐车或袋装后运输,并在装车过程中采取抑尘措施,除尘灰在厂区内应密闭/封闭储存;脱硫石膏和脱硫废渣等固体废物在转运过程中应采取抑尘措施并应封闭储存。(3)用电量/视频监管按照河南省涉气排污单位污染治理设施用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淘汰类;项目除尘器按要求设置密闭灰仓并及时卸灰;除尘灰采用袋子卸灰,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在厂区车间内密闭储存。项目建成后,按A级企业要求安装用电监管设备。符合电监管技术指南(试行)要求安装用电监管设备(有自动在线监控系统的企业除外),用电监管数据直接上传至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平台服务器;
41、未安装自动在线监控和用电量监管拟申报A、B级企业,应在主要生产设备(投料口、卸料口等位置)安装视频监控设施,相关数据保存三个月以上。(4)厂容厂貌厂区内道路、原辅材料和燃料堆场等路面应硬化,厂区内道路采取定期清扫、洒水等措施,保持清洁,路面无明显可见积尘。其他未利用地优先绿化,或进行硬化,无成片裸露土地。5、鹤壁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07】125号)内容可知,鹤壁市共有3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分别为:盘石头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寒波洞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鹤壁集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共2眼井)。盘石头
42、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取水口周围100Om的水域及正常水位线以上、山脊线以内取水侧20Om范围内的陆域;从取水口至水泉前进渡槽南水厂支渠入口的工农渠两侧100m的区域。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淇河与淅河汇合处至水库大坝内的水域及正常水位线以上、山脊线内取水口侧3200m范围内的陆域。准保护区:盘石头水库二级保护区外的所有淇河流域水体范围和所有陆域汇水区范围。寒波洞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淇河I桥至取水口下游300m的水域及河岸两侧50m的陆域。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淇河H桥上游IOoom至取水口下游50Om的水域及河岸两侧1300m的陆域。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之外的淇河汇
43、水区范围。鹤壁集井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第二水厂厂界外100m所围的区域。根据上述饮用水源地地理位置,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由来鹤壁市青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300万元,在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新风路1号,建设年产1万吨建材添加剂项目。项目租赁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鹤壁同力发电厂)场地,租赁协议见附件五。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规定,本项目属于“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中的“其他”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建设单位委托,我公
44、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在对项目开展环境现状调查、资料收集等和调研的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规范和要求,最终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2、建设地点及周围环境状况项目厂址位于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新风路1号,地理坐标:东经114度10分48.025秒,北纬35度51分22.085秒。项目四至均为其他工业企业厂房。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一,周边环境示意图见附图二。3、建设项目组成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工程组成见下表。表2-1项目组成一览表项目组成主项名称建设内容备注主体工程生产车间钢结构厂房,面积约为1200m2
45、(长48m,宽25m,高6.5m),布设原料区、成品区、生产区租用,依托现有辅助工程办公区面积约为40?租用,依托现有储运原料区位于生产车间内部,面积约为400m2租用,依工程托现有成品库位于生产车间内部,面积约为400n租用,依托现有公用工程供水鹤淇二期供水依托现有排水洗车平台废水经洗车平台配套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洗车,不外排。新建鹤壁同力发电厂建设有生活污水一元化小型处理设备三套,其处理能力为30th,生活污水处理后进入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装置处理后复用鹤壁同力发电厂生产,不外排.依托现有供电鹤淇发电二期供电依托现有供暖、制冷车间内不供暖,办公室冬季采暖及夏季制冷均采用单体空调依托现有环保工程废气治理措施上料、搅拌、打散粉尘:项目生产过程在密闭车间内加工,主要产污工序设置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OOl排放。装卸粉尘:装卸作业在封闭库房内进行,且项目在厂房顶部二次收尘装置道路运输粉尘:地面硬化,对道路地面进行定时清扫。汽车运输过程物料加盖帆布。在厂区门口设置1座洗车平台,对来往车辆的轮胎进行冲洗。新建废水治理措施洗车平台废水经洗车平台配套沉淀池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