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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目录一、特种设备安全会议制度二、特种设备经常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和有关记录制度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申请实施管理制度四、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五、特种设备培训制度六、特种设备采购、安装、修理、停用和报废等管理制度七、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八、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事故报告九、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管理制度十、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挂牌明示制度十一、特种设备安全作业制度十二、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十三、特种设备风险评价管理制度十四、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一、特种设备安全会议制度1、一般每季度与安全生产会议同时召开一次,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召集,并将例会内容
2、、时间、地点提前通知与会人员。2、与会人员一般应有本单位安全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和本单位各下属机构安全管理负责人参加。根据会议内容,也可安排其他人员参加。3、议事内容:传达贯彻上级指示和有关会议精神,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宣传落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政策和重要措施、方案,总结安全管理工作,布置有关专项活动,讨论商定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等,研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其他事项。4、与会人员应当准备好相关材料,准时参加。因故不能参加者,应事先办好请假手续,并委托其他人员参加。5、与会人员应根据会议议程汇报有关工作内容,并积极参与讨论、研究,提出建议等。6、与会人员会后
3、应及时将例会会议精神传达到有关人员,并组织贯彻落实。7、除正常的例会外,安全管理负责人可视工作需要临时召集会议。二、特种设备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和有关记录制度一、经常性维护保养1、使用单位应当根据设备特点和使用状况对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2、维护保养应当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产品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的要求。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且做出记录,保证在用特种设备始终处于正常使用状态。3、法律对维护保养单位有专门资质要求的,使用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维护保养。鼓励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选择具有相应能力的专业化、社会化维护保养单位进行维护保养。二、定期自行检查1、为保证特种设备
4、的安全运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所使用特种设备的类别、品种和特性进行定期自行检查。2、定期自行检查的时间、内容和要求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及产品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的要求。三、记录管理开展设备维护保养和自行安全检查,对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应填写好记录,并及时存档。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申请实施管理制度一、使用登记1、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向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部门申报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手续。2、使用登记包括新增设备注册登记、设备档案信息变更登记、设备移装登记、设备停用登记和设备报废注销。3、在设备档案信息变更、设备停用前
5、向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4、在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应如实向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部门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申报应提交的材料:新增登记应提交以下资料:(1)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4)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5)机动车行驶证(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机动车登记证书(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车用气瓶);(6)锅炉能效证明文件。锅炉房内
6、的分汽(水)缸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锅炉与用热设备之间的连接管道总长小于或者等于100O米时,压力管道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包含压力容器的撬装式承压设备系统或者机械设备系统中的压力管道可以随其压力容器一同办理使用登记。登记时另提交分汽(水)缸、压力管道元件的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但是不需要单独领取使用登记证。5、起重机械改造、移装、变更使用单位或者使用单位更名、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申领新的使用登记证。6、停用和重新启用:拟停用一年以上的,本单位应向原注册登记机关办理停用手续。重新启用时需持定期检验合格报告向原注册登记机关办理启用
7、手续。二、定期检验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限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2、按期申报定期检验应提交如下资料:(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2)特种设备竣工验收资料;(3)上一个周期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3、积极配合负责安全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4、对定期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5、对定期检验工作存在的争议及时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请仲裁。6、及时领取特种设备安全定期检验报告和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四、特种设备隐患
8、排查治理制度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当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以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排查内容主要包括:(1)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范的建立落实情况。(2)特种设备运行状况和日常维护、保养、自行检查、检验、检测情况;(3)从业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情况,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情况;(4)其他影响特种设备安全的情况。2、隐患排查类别有日常排查、定期排查。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可纳入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中进行。3、日常排查:由岗位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过程中的日常巡回检查
9、。检查重点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控制装置、附属仪器仪表承压构件等部位。4、定期排查由特种设备管理部门会同车间负责组织开展。5、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及时排除,一般简单地调整或修理,自行解决。难度较大的故障隐患,应报告当班领导并通知专业维修人员及时排除。6、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主管领导,隐患未排除,严禁进行生产。7、对拒不执行检查,不履行岗位职责,因不及时检查造成设备损坏或发生事故的班组与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和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处理。五、特种设备培训制度1、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相关作业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职责,确保在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2、必须对新
10、工人进行入厂前的安全教育,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存在危险性的设备或场所。3、对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4、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现场操作人员以及所有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I。5、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应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操作理论知识;(3)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技术技能;(4)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和紧急避险知识。6、所有员工应严格按要求按时各种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认真听讲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操作水平。六、
11、特种设备采购、安装、修理、停用和报废等管理制度(一)特种设备的采购1、凡属特种设备的采购,由公司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并报本单位领导批准后进行。2、在签订合同前,对其生产厂家的资质进行审查,资质确认后由采购部门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3、特种设备购进后,使用部门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采购部门、安全部门、财务部门,对设备随机技术资料及外观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如发现问题应立即联系制造单位处理。设备进场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对于不合格的设备,严禁办理入库。(二)特种设备的安装1、特种设备安装前,应依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
12、任何部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安装特种设备。2、安装过程中,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安全部门应做好安装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检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措施到位情况。3、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4、投入运行后,使用部门及单位档案室应做好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归档工作。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
13、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三)特种设备的修理1、特种设备修理前,应充分做好论证工作,并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修理设计。2、使用部门应会同安全部门、财务部门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修理工作,并对进场施工人员资质把关。3、施工前,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修理特种设备。4、修理过程中,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安全部门应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检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措施到位情况。5、修理完成后,及时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6、使用部门及单位档案室应做好特种设备修理过程中相关技
14、术档案归档工作。(四)特种设备的停用和重新启用1.特种设备拟停用1年以上的,应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并且设置停用标志。2、在停用后30日内填写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告知登记机关。3、重新启用时,应当进行检查,到使用登记机关办理启用手续;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的,应当按照定期检验的有关要求进行检验。(五)特种设备的报废1、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的特种设备,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报废期限的,应当及时予以报废。2、使用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特种设备的使用功能。3、特种设备报废时,按台(套)登记的特种设备应当办理报废手续,填写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向登记机关办理报废手续,
15、并且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4、特种设备报废后,不得再作为特种设备转让或使用。七、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单位法人代表是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2、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本车间领导,并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3、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各有关人员务必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工作。4、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5、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并形成记录。6、定期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保持培训记录。八、特种
16、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事故报告1、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2、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3、接到事故报告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尽快核实有关情况。4、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概况以及特种设备种类;(2)事故发生初步情况,包括事故简要经过、现场破坏情况、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和涉险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确定的事故等级、初步判断
17、的事故原因;(3)已经采取的措施;(4)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5)其他有必要报告的情况。5、报告事故后出现新情况的,以及对事故情况尚未报告清楚的,应当及时逐级续报。续报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详细情况、事故详细经过、设备失效形式和损坏程度、事故伤亡或者涉险人数变化情况、直接经济损失、防止发生次生灾害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有必要报告的情况等。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有关单位应当在发生变化的当日及时补报或者续报。九、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管理制度1、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确保设备及其相关系统安全、经济运行。2、高耗能特种设备使用
18、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经济运行、能效计量监控与统计、能效考核等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3、应当使用符合能效指标要求的特种设备,按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或者出厂文件的要求配备、安装辅机设备和能效监控装置、能源计量器具,并记录相关数据。4、各耗能车间要及时从各种渠道掌握节能新技术、新设备,积极推广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和成熟经验,应用节能型新技术,淘汰落后的高耗能特种设备。5、采购新特种设备必须为节能设备,否则不予采购。6、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应当按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有关能效证明文件。7、高耗能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含有设计能效指标的设计文件;
19、(2)能效测试报告;(3)设备经济运行文件和操作说明书;(4)日常运行能效监控记录、能耗状况记录;(5)节能改造技术资料;(6)能效定期检查记录。8、应当开展节能教育和培训,增强作业人员的节能意识和操作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经济运行。高耗能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节能管理制度。9、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水(介)质处理定期检验,保障锅炉安全运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10、锅炉清洗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锅炉进行清洗,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锅炉清洗过程监督检验,保证锅炉清洗工作
20、安全有效进行。11、高耗能特种设备及其系统的运行能效不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的,使用单位应当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整改或者节能改造。整改或者改造后仍不符合能效指标要求的,不得继续使用。12、对在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改造或者更换。到期未改造或者更换的,不得继续使用。十、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挂牌明示制度1、经检测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应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悬挂特种设备使用标志。2、新投入使用的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时,由登记机关签发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并且加盖登记机关公章。3、特种设备各个使用部门、车间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使用标志的日常管理工作。
21、4、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更不得损毁特种设备使用标志。5、加强日常巡回检查,发现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损坏或丢失,应立即进行更换张贴。6、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损毁或检验有效期届满后,由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统一负责领取更换。十一、特种设备安全作业制度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未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设备作业。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严格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氾。3、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以及公司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特种设备现场操作,不得违规违章作业。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
22、应当立即进行整改,并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交接班时应对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状况进行检查,确定不存在问题后方可进行交接班。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进行现场操作巡回检查时,应做好以下记录:(1)特种设备运行记录;(2)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记录;(3)特种设备故障记录;(4)特种设备交接班记录。7、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十二、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1、特种设备设备档案应及时建立,由设备管理人或相关人员提供。2、使用单位应当逐台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与节
23、能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使用登记证(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3)特种设备设计、制造技术资料和文件,包括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含合格证及其数据表、质量证明书)、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书、型式试验证书等;(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和修理的方案、图样、材料质量证明书和施工质量证明文件、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报告、验收报告等技术资料;(5)特种设备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和定期检验报告;(6)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状况记录;(7)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维护保养记录;(8)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校验、检修、更换记录和有关报告;(9)特种设
24、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及事故处理报告;特种设备节能技术档案包括锅炉能效测试报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改造技术资料等。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归口管理本单位所有特种设备档案资料,应指派专人负责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保管工作。3、设备管理人和档案管理机构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更新和整理,及时删除无用的档案,确保档案的实用价值。十三、特种设备风险评价管理制度1、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组织公司技术人员,车间主管、操作人员对本公司在用特种设备在规划、设计、安装、投产运行等方面进行风险评价。2、特种设备专职管理人员首先应确定风险评价的特种设备数量、风险等级所处的位置,对本公司生产所起的作用。3、对公司特种设备劳动作业场所
25、的设施,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和进入作业场所人员活动展开风险评价。4、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可靠性、先进性、安全性和经济合理性及公司经营运行情况。5、控制措施应包括:(1)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2)管理措施,规范安全管理;(3)教育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6、公司发生下列情况时进行风险评价:(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2)操作条件变化或工艺改变;(3)有对事件、事故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4)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十四、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制度1、风险辨识本单位应按照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根据设定的辨
26、识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特种设备台(套),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2、风险分级风险分级是根据风险辨识结果,按照风险高低和需关注程度进行排序的过程。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分为重大风险(I级)、较大风险(11级)、一般风险(III级)、低风险(IV级),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表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风险等级以本单位单台(套)特种设备风险辨识结果最高等级确定。3、本单位对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结果均需建档。4、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风险信息采集、审核和上报机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将本单位风险辨识清单汇总表向县级特种设备安全监
27、督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报。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及管控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1)以设备为单元,岗位为基础,全员参与,对原材料、设备性能、运行状况、工艺流程、生产环境以及发生过的隐患及事故进行分析,对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国际标准和行业、企业标准等,编制风险因素辨识作业指导书。(2)对照风险因素辨识作业指导书,逐一辨识出生产、使用各个环节中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并列出风险清单。(3)针对风险清单,从有关法规、标准等安全技术文件中,逐一找出对应安全要求及应达到的安全指标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6、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结合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进行风险辨识。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台账,并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管控:(1)建立并完善重点监控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2)确定本单位重点监控设备的安全管理机构,并逐台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人;(3)建立重点监控设备台账,确保重点监控设备的使用登记率、持证上岗率、定期检验率达到100%;(4)定期培训安全管理及作业人员;(5)按规定对重点监控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维护、检验。(6)建立完善应急救援措施及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预案演练,并对演练情况予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