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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幼保健院关于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保障人民和财产安全,促进医院安全生产,经研究,决定成立本院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副院长)副组长:*(物业管理科科长)*(保卫科科长)*(医学装备科科长);成员:*(总务科副科长)*(总务科科员)*(总务科科员)*(保卫科科员)*(保卫科科员)*(医学装备科科员)*(医学装备科科员)。二、后勤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人具体分工如下:(一)1.后勤设备安全生产负责人:*;2.医疗设备安全生产负责人:*(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人:1 .高压配电:*;2 .制氧:*;3 .电梯:*;4 .医学设备:*o(三)特种设备档案管理责任人:1 .后勤设备:*;2 .医疗设备:*o(四)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责任人:*(五)特种设备安全教育责任人:*(六)消防责任人:*O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岗位人员职责。特此通知。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