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docx(1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安全生产行政执港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厦集)应急罚(2021)22号被罚单位: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邮政编码:36102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吴子文职务:董事长联系电话:189*5932违法事实及证据:2021年3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你公司存在危化品仓库内危化品请领使用无出入库登记的问题。以上事实主要证据有:现场检查记录1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厦集)应急责改(2021)43号)1份、询问笔录6份,营业执照、组织架构图、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复印件各1份等。以上证据证明你公司存在危化品仓库内危化品请领使用无出入库登记的问题。以上事实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工商银行集美支行,账号名: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账号,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集美区人民政府或者厦门市应急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厦门市集美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