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00 万㎡水土保护毯、300 吨波纹管、30 万个连接扣、30 万个地钉、20 万个三通、10 万个直通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年产300 万㎡水土保护毯、300 吨波纹管、30 万个连接扣、30 万个地钉、20 万个三通、10 万个直通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67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300万户水土保护毯、300吨波纹管、30万个连接扣、30万个地钉、20万个三通、10万个直通项目项目代码2107-371403-04-01-920037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德州市陵城区于集乡王杠村、陵边路以东地理坐标E:11627,51.110,N:3757,36.432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的302: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中的水泥制品制造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
2、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陵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90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5.6施工工期5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口否是:用地(用海)面积(/)35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1)规划名称:陵城区经济开发区新旧动能转换示范区综合发展规划;(2)审批机关:陵城区人民政府;(3)审批文号:陵字【2019】13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文件名称:陵城区经济开发区新旧能转换示范区综合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2)召集审查机关:原陵城区环境保护局,现德州市生态环境局陵城分局;(3)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德州市陵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陵城区
3、经济开发区新旧能转换示范区综合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审查意见的通知(陵环函【2019】2号)。项目与陵城区经济开发区新旧动能转换示范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符合性根据陵城区经济开发区新旧动能转换示范区综合发展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该示范区制定的禁止准入及限制准入的行业清单、工艺清单、产品清单等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见下表。表11示范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分类序号具体内容主要依据工艺及产品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中淘汰类、限制类项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限制和禁止外商投资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13年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生产工艺、生产能力落后的项目3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发展
4、规划的项目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及行业发展规划资源利用1高水耗、高物耗、高能耗且严重浪费资源、生产方式落后的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属于低于国内基本水平的行业清洁生产标准2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低的项目/污染控制1排放的废水中含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三致污染物“、且不能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导致具有生态环境风险的/2排放剧毒废水、放射性废水的项目;第一类污染物车间排放口不达标的项目/3废水经预处理达不到陵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的项目/4工艺废气中含难处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项目、采取的污防措施不合理的/5无组织排放量较大、恶臭物质排放较多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6固废、危废产生量大,且无法及不采取措施进行综合利用、具
5、有环境管控风险的/7具有重大环境风险、无法采取有效防治、应急措施、导致生态环境风险的/8破坏自然生态、损害人体健康又无治理技术或难以治理的项目/表1-2示范区行业准入负面清单行业类别行业小类内容C251精制石油产品制造2511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C25石油、2519其他原油制造基本无发生化学反煤炭及其2521炼焦应过程且安全环保他燃料加C252煤炭加工2522煤制合成气生产风险小的除外工业2523煤制液体燃料生产C253核燃料加工全部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1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1无机酸制造基本无发生化学反应过程且安全环保风险小的除外2612无机碱制造2613无机盐制造2614
6、有机化学原料制造2619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C262肥料制造2621氮肥制造基本无发生化学反应过程且安全环保风险小的除外2622磷肥制造2623钾肥制造C263农药制造2631化学农药制造基本无发生化学反应过程且安全环保风险小的除外2332生物化学农药及微生物农药制造C264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2641涂料制造基本无发生化学反应过程且安全环保风险小的除外2642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2643工业颜料制造2644工艺美术颜料制造2645染料制造2646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制造C265合成材料制造2651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基本无发生化学反应过程且安全环保风险小的除外2652合成橡胶制造
7、2653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2659其他合成材料制造C266专用化学产品制造2661化学试剂盒助剂制造基本无发生化学反应过程且安全环保风险小的、无原料生产环节的化妆品的生产类除外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2663林产化学品制造2664文化用信息化学品制造2665医学生产用信息化学品制造2666环境污染物处理专用药剂材料制造2667动物胶制造2669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C267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2671炸药及火工产品制造2672焰火、鞭炮产品制造C3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C321常用有色金属冶炼3211铜冶炼3212铅锌冶炼3213银钻冶炼3214锡冶炼3215睇冶炼3216铝冶炼3
8、217镁冶炼3218硅冶炼3219其他常用有色金属冶炼C322贵金属冶炼3221金冶炼3222银冶炼3229其他贵金属冶炼C41其他制造业C412核辐射加工4120核辐射加工其他不符合产业园规划产业定位的行业其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等产业政策中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表1-3示范区工艺负面清单内容禁止准入依据工艺及装置低速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自2015年起执行与轻型卡车同等的节能与排放标准)陵城区经济开发区新旧动能转换示范区综合发展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大豆压榨及浸出项目(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大豆主产区除外);东、中部地区单
9、线日处理油菜籽、棉籽200吨及以下,花生100吨及以下的油料加工项目;西部地区单线Fl处理油菜籽、棉籽、花生等油料100吨及以下的加工项目年加工玉米30万吨以下、绝干收率在98%以下玉米淀粉湿法生产线半连续纺粘胶长丝生产线单线产能1000吨/年、幅宽2米的常规丙纶纺粘法非织造布生产线2万吨/年及以下粘胶常规短纤维生产线二甲基甲酰胺(DMF)溶剂法氨纶及睛纶生产工艺硝酸法揩纶常规纤维生产工艺及装置常规聚酯(PET)间歇法聚合生产工艺及设备常规涤纶长丝锭轴长900亳米及以下的半自动卷绕设备螺杆挤出机直径小于或等于90mm,2000吨/年以下的涤纶再生纺短纤维生产装置排放标准国三及以下的机动车用发动
10、机燃油助力车表1-4示范区产品负面清单内容禁止引入依据产品低于国二排放的车用发动机陵城区经济开发区新I日动能转换示范区综合发展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W)机动车制动用含石棉材料的摩擦片汞电池(氧化汞原电池及电池组、锌汞电池)开口式普通铅酸电池含汞高于0.0001%的圆柱型碱镭电池含汞高于0.0005%的扣式碱锌电池(2015年)含镉高于0.002%的铅酸蓄电池(2013年)直排式燃气热水器螺旋升降式(铸铁)水嘴用于凹版印刷的苯胺油墨进水口低于溢流口水面、上导向直落式便器水箱配件铸铁截止阀项目位于德州市陵城区于集乡王杠村、陵边路以东,属于陵城区经济开发区新日功能转换示范区内,产品方
11、案为年产300万m2水土保护毯,不在陵城区经济开发区新旧动能转换示范区禁止准入和限制准入的行业清单、工艺清单、产品清单等环境负面清单和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范围之内。陵城经济开发区新旧功能转换示范区近期土地利用规划图见附图。项目与陵城区经济开发区新旧动能转换示范区规划的符合性陵城区经济开发区新旧动能转换示范园位于德州市陵城区西部,规划四至范围为:北至马颊河沿河路,南至丁东路,西起丁雨路-马颊河沿河路,东至陵边路-福星街,总规划面积约24.4km20陵城区经济开发区新旧动能转换示范园是德州市东翼重要组成部分,功能定位是建成以陵城区产业中心、产城融合示范区、以新能源车、新材料和生物技术产业为主导
12、的现代化综合产业园区。根据陵城区经济开发区新旧动能转换示范区综合发展规划,示范区划分为产城融合示范区、综合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新能源车产业园和循环经济产业园五个功能区域。拟建项目位于新材料产业园,根据陵城区经济开发区新旧动能转换示范区综合发展规划,新材料产业园西起迎宾街,东至陵边路,南起北环路,北至猪场路一宏祥工业园北。针对当前对土工材料产品需求量大,市场前景广阔的实际,对照国际、国内相关的土工材料产品,优化整合现有园区产业资源,优先发展新材料、纺织服装、设备制造等产业,积极发展农副食品加工、电子信息、金属制品等产业,查漏补缺,丰富上下游产品种类,适当引进其它类别的制造业,鼓励企业建立企业技
13、术中心、研发中心,解决行业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的难题,研发新型、节能、环保型新产品,将全国最大的土工材料制造基地这一名号擦响擦亮。项目产品方案为年产300万疔水土保护毯,符合园区产业布局及及产业定位。陵城经济开发区新旧功能转换示范区产业结构分区布局见附图。其他符合性分析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9号修改)中限制类以及淘汰类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二、“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德
14、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2年度更新内容的通知(德环委办字(2023)8号)、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度调整报告更新内容,与本项目建设符合性分析如下:1.生态保护红线与一般生态空间管控(1)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分析德州市生态保护红线主导功能为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防风固沙,主要为各类法定保护地的核心区域及评估确定的重要区。项目所在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如下:表陵城区生态保护红线信息表序号编号生态保护红线面积(km2)1YS3714031110005丁东水库7.032YS3714031110006马颊河0.34本项目位于山东省
15、德州市陵城区于集乡王杠村、陵边路以东,不在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2)一般生态空间在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按照“应划则划”的原则划定生态空间,德州市一般生态空间总面积343.79kn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32%,包括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以及拟划定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以及评价确定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极重要区、重要区及生态环境极敏感区、敏感区。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于集乡王杠村、陵边路以东,项目未包含在上述一般生态空间范围内。综上分析,因此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管控要求。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
16、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德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2年度更新内容的通知(德环委办字(2023)8号)、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度调整报告更新内容,对本项目进行符合性分析。(1)大气环境表12德州市大气环境管控分区(陵城区)编码名称县市区分类YS3714021310001陵城区东方朔故里森林公园陵城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YS3714032320001临齐街道陵城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YS3714032320002丁庄镇陵城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YS37140323
17、10001陵城经济开发区陵城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YS371403234000I安德街道陵城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YS3714033310001郑家寨镇陵城区其他区域YS3714033310011麋镇陵城区其他区域YS3714033310009宋家镇陵城区其他区域YS3714033310006徽王庄镇陵城区其他区域YS3714033310003神头镇陵城区其他区域YS3714033310010滋镇陵城区其他区域YS3714033310008前孙镇陵城区其他区域YS3714033310007义渡口镇陵城区其他区域YS3714033310005边临镇陵城区其他区域YS3714033310
18、004于集乡陵城区其他区域本项目所在区域行政区划为陵城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区,为属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与大气环境管控符合性分析如下表所示。表13本项目与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符合性分析制度(2)水环境表14德州市水环境质量管控分区汇总表(陵城区)市区县管控分区编码控制单元名称管控分区主要河流陵城区YS37140312100Ol丁东水库水环境优先保护区马颊河陵城区YS3714032210001安德街道控制单元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马颊河陵城区YS37I4033210001临齐街道控制单元其他区域马颊河陵城区YS3714033210002郑家寨镇控制单元其他区域德惠新河陵城区YS37
19、14033210003麋镇控制单元其他区域马颊河陵城区YS37I4033210004宋家镇控制单元其他区域马颊河陵城区YS3714033210005徽王镇控制单元其他区域马颊河陵城区YS37I4033210006神头镇控制单元其他区域马颊河陵城区YS3714033210007滋镇控制单元其他区域马颊河陵城区YS3714033210008前孙镇控制单元其他区域马颊河陵城区YS3714033210009义渡口镇控制单元其他区域马颊河陵城区YS3714033210010丁庄镇控制单元其他区域马颊河陵城区YS3714033210011于集乡控制单元其他区域马颊河陵城区YS3714033210012边临
20、镇控制单元其他区域马颊河本项目所在区域行政区划为陵城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区,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项目严格按照管控要求执行。详情如下表所示。表13本项目与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符合性分析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受体重要区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规定的重点控制区标准1、涉及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从严审批;不涉及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2、禁止新建、改扩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落后产能;3、禁止建设加剧环境质量超标的建设项目;4、对造纸、焦化、氮肥、印染、农副产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
21、等重点行业(国家鼓励发展的除外)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5、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区和建制镇应实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6、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新区建设全部按照雨污分流实施,推进老城区旧有市政雨污管网的雨污分流城镇排水系统改造建设;7、整治建成区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封盖导流、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技术,制定实施方案和整治计划。不属于左侧行业。(3)土壤环境表14本项目与土壤环境风险彳半控符合性分析表序号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根据相关技术规定,对建设用地风险管控范围进行区域划定。严格执行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制度。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典型行业企业用地及
22、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重点解决人口密集区化工企业腾退土地安全利用。本项目不在监管企业内。符合2管控要求: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严格执行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本项目土壤环境执行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标准。符合3建设用地一般管控单元:建立一企一档,标注地块内的风险源,标明企业的特征污染物。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单元:在一企一档的基础上在风险源周边设置土壤监测点位,定期进行土壤污染物监测,在风险源和厂区周边设置长期地下水监测井,定期监测地下水水质。对于已明确存在土壤
23、污染的建设用地,应依照相关标准及技术要求开展风险评估、确定风险水平,并明确应修复治理措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本项目建立一企一档,标注地块内的风险源,标明企业的特征污染物。符合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陵城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区,对相应管控区管控要求作简要分析。(1)能源资源利用上线表1-5能源资源利用上线序号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管控要求:“禁燃区”范围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扩、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现有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除用于城市集中供热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
24、清洁能源。逐步取缔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供热锅炉、工业蒸汽锅炉及各种洗浴锅炉,推进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本项目不在“禁燃区”范围内,本项目以电能消耗为主。符合(2)水资源利用上线表16水资源利用上线序号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坚持“四水四定”原则,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用水,统筹全市地表水等各类水资源,优先保证生活用水,合理安排农业用水和工业用水,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水资源双控制度,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加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制定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明确控制目标。控制高耗水产业发展和高耗水工业项目建设,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节水审查,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查把
25、关;积极开展再生水利用,提高再生水利用率。本项目耗水量200r113a,不属于用水量较大项。符合2德州全市属于地下水超采区,根据山东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除居民生活用水与应急供水外,严禁新增地下水取水量;确需取用地下水的,要在现有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内调剂解决,并逐步削减地下水开采量。取用地下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用地下水。实行地下水用水总量和水位双控,加强超采地区地下水监测和治理,推动实现地下水水位回升。浅层地下水限采区:按照省水利厅划定的浅层超采区范围,编制超采区治理方案,按照年度计划进行超采区治理,逐步实现陵城区属于浅层地下水限采区和
26、深层地下水禁采区,本项目不开采地下水。符合限采区内地下水采补平衡。深层地下水禁采区:深层承压地下水原则上只能作为应急和战略储备水源要求,现状深层承压水开采井要结合替代水源建设逐步封停。逐步关停非生活用水和部分有水源替代条件的深层承压水开采井,2025年前全部关停深层承压水开采井。试行“退地减水”措施,适当减少用水量较大的农作物种植面积,改种耐旱作物和生态树种。工业生产、城市绿化、生态景观等要优先使用再生水。对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造纸、印染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用地下水。3 3)土地资源利用上线表17土地资源利用.上线序号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根据山东省建设用
27、地控制标准(2019版)的要求,国家级开发区投资强度不低于28()万元/亩,省级经济开发区投资强度不低于160万元/亩。德州市土地资源具体要求按照发布后的德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应要求执行。本项目不新增建设用地。本项目属于陵县经济开发区,属于省级开发区,投资强度为343万元/亩。符合4 .与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表18本项目与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表(总则)管控维度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禁止新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的生产项目。2、禁止新建光气生产项目(不含延长产业链项目)3、禁止新建有色金属冶炼项目(
28、不含压延加工)。4、禁止新建再生铅项目。5、禁止新建石棉制品项目。6、禁止开采深层地下水的取水项目(饮用水按照相关要求执行)。7、禁止新建石灰窑、粘土砖瓦窑项目。8、禁止钢铁、平板玻璃、水泥(含熟料生产和粉磨站,资源综合利用除外)、铸造、生活垃圾填埋(含新本项目属于C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符合建、改建、扩建)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处置产生的飞灰填埋场除外,但应符合相应规划)。9、禁止新建、改建(新增设备和产能)及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的生产项目。10、禁止新(扩)建集中处置焚烧设施(年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于5000吨的企业自建配套焚烧设施除外)
29、和填埋场项目;对于其他已建及在建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接近饱和或过剩的危险废物类别,禁止新(扩)建该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项目。11、禁止新(扩)建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不属禁止行业限值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敏感区域限值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地表水源地、地下水源地及为地表水源地输水的引黄、引江河道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德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山东省灌区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其中,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2、南水北调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
30、行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中相关规定。3、漳卫新河、马颊河、德惠新河、徒骇河干流禁止新设入河排污口,严格控制改设、扩建入河排污口,潘庄引黄干渠、李家岸引黄干渠、引徒总干、七一河、六五河等引黄、引江河道以及其他具有引黄、引江功能的河道均禁止设置排污口,其他河流限值新设入河排污口,必须设置的须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加强对主要河流及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河道两侧管理和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德州市河道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其中,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在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须征求主管部门意见。4、加强对黄河的保护,沿黄区域开发建设须满足相应
31、管理和保护要求。5、加强对大运河的保护(包括卫运河、南运河)。在大运河核心监控区进行建设,必须符合山东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大运河遗产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大运河山东省德州段遗产保护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大运河(德州段)遗产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实行建设项目遗产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项目申报审批制度。未经文物部门批准实施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除依法批准的防洪、航道疏浚、项不及发设动本目涉开建活符合水工设施维护、输水河道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工程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范围内进行破坏大运河遗产本体的工程建设。6、国家级森林公园规划范围内进
32、行开发建设,执行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总体规划要求进行,同时须经森林公园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省级及以下森林公园执行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已编制总体规划的应按照总体规划要求进行建设,其他有具体管理要求的可在要求范围内进行,并经主管部门或管理部门批准同意。未列入生态红线但具有保护意义的大型集中林地、森林公园等区域应加强管理和保护,禁止工业项目建设。7、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湿地保护范围内或规划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德州市湿地保护条例,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或管理要求,其中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活动应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管理要求,实行分区管
33、理的湿地公园其建设活动应符合分区管理要求,各种建设活动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8、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中相关规定,禁止进行条例明确禁止的行为,进行条例禁止范围外的建设活动,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同意,重大建设工程,在报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前,应报相应级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准。9、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在保护范围内和建设控制地带禁止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德州市文物保护条例中相关规定,开发建设工程应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10、严格遵守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
34、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煤炭、聚氯乙烯、医药、焦化、电镀、制革、铅蓄电池制造、危险废物处置.、加油站等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11、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相关规定。12、沙化土地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全国防沙治沙规划中相关规定。13、各县、市、区划定的限养区内禁止扩大养殖规模,禁养区范围内禁止新、改、扩建各类畜禽养殖项目;德州市划定的水产禁养区内禁止进行人工水产养殖,限养区禁止一切设施性、投饵性、施肥性渔业养殖生产。14、
35、落实并执行德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各县、市、区城市总体规划中区域管控要求,特别是生态和产业布局要求。15、在限值要求中,确需实施的公共交通、医疗卫生、民生保障及基础设施等建设活动须经主管部门批复同意。限值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工业项目限值开发建设的要求:1、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新增污染物原则上实行区域污染物排放2倍量替代(按鲁环发2019132号要求执行),确保增产减污。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和省“双招双引“十强产业中的重点项目,按照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要求进行管理。2、涉及通航、渔业水域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审批时,应当征求相应主
36、管部门的意见;限值高耗水、高污染排放、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对制浆造纸、焦化、氮肥、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实行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3、严格控制新建危险化学品项目,严格限值新建剧毒化学品项目,严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许可关,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产业发展规划的新建项目一律不予批准。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安全生产得不到有效保障的危险品生产项目,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控制化工项目建设,新建化工项目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求及山东省化工行业投
37、资项目管理规定德州市化工园区管理办法山东省专业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在省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和重点监控点等实施的化工项目须满足园区审查的规划环评要求。禁止新建固定投资额低于3亿元(不含土地费用)的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化工项目(危险化学品详见危险化学品目录),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以及搬迁入园项目除外。4、淘汰落后动能,落实能耗双控,严控两高项目建设,新建两高项目须满足五个减量替代要求,确保煤炭消费只减不增、两高行业能耗只减不增。有效提高两高行业信息化精准化监管水平。5、严格落实水资源双控制度,控制高耗水产业发展和高耗水项目建设,加强固定资产投
38、资项目节水审查,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查把关。6、碳素、印染、铅蓄项排的粒倍替弋本目放颗物量彳符合电池、皮革鞍制、电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金属的新上项目原则上应进入国务院和省级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开发区。其他新建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原则上只能在国务院和省级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开发区(包括其相邻管理区域)建设,i般不在乡镇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建设,具体包括:制浆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化纤(除单纯纺丝外);人造革、发泡胶等塑料制品制造:羊绒及羊毛清洗;大豆蛋白;玉米淀粉、味精、柠檬酸、赖氨酸制造;有提炼工艺的中成药制造、中药
39、饮片加工;太阳能电池片;含钝化工艺的热镀锌;专业实验室(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转基因实验室);含医药、化工类等专业中试内容的研发基地;防水建筑材料制造等。7、新(改、扩)建耗煤项目执行山东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须取得投资主管部门核定同意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其中,新上燃煤发电项目须取得市级及以上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全市区域内禁止燃烧煤砰石等高硫燃料;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建设燃烧高污染燃料的工业锅炉(集中供热除外);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集中供热、供汽管网覆盖范围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燃煤锅炉;全市禁止新上35th以下燃煤锅炉o8、新建涉
40、高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即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及其他工业行业VOCs排放量大、排放强度高的新建项目应进入园区。严格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9、新、改、扩建有色金属冶炼(铜冶炼、金冶炼、铅锌冶炼等)、铅蓄电池制造、皮革鞋制加工、金属表面处理(电镀)、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聚氯乙烯)等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不包括电子及新材料工业项目以及不列入重金属总量管理的生活垃圾及危废焚烧项目),实施重金属排放量“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
41、落实减排措施和工程削减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经监测并可核实的,可作为涉重金属行业新、改、扩建企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来源。无明确具体总量来源的,不得批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禁止在土壤重金属质量超标区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重金属污染区域、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有关重金属减排任务考核不合格区域建设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O10、禁止企业独自新建燃料类煤气发生炉,集中使用煤气发生炉、暂不具备改用天然气条件的工业园区应建设统一的清洁煤制气中心。11、控制碳排放总量,严格控制两高项目建设,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应满足山东省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试行)要求。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深
42、入推进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深化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建设,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构建。12、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乡镇及街道应设立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新建工业项目应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现有工业企业应逐步向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搬迁。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逐步调整退出(退出地方、退出产能):1、位于生态红线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南水北调工程核心保护区及重点保护区等敏感区域,不符合区域定位和相关规定的企业,通过搬迁入园、限期整改等措施进行整顿,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予以关闭退出。2、未按规定进入省政府公布的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
43、,也未列入重点监控点,经山东省化工生产企业评级评价结果为“差”的化工企业,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予以关闭退出。不在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重点监控点区域的重点化工项目,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必须搬迁入园。3、对无项目核准备案、建设用地、规划、环评、安评等法定手续的企业,由有关部门依法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予以关闭退出。4、城市建成区内及主要人口密集区周边石化、钢铁、火电、水泥、危险废物经营处置等重污染企业应搬迁。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5、淘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工艺、
44、技术、装备及产品。6、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7、淘汰不达标工业炉窑,逐步取缔燃煤热风炉,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淘汰炉膛直径3米(不含)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对热效率低下、敞开未封闭,装备简易落后、自动化程度低,无组织排放突出,以及无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工艺落后等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炉窑,责令停业关闭。8、优化燃煤机组发电组合,提升高效大容量机组发电利用率,减少低效机项不于侧述三本目属左所范符合组运行时间。逐步推进现役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加大落后机组淘汰力度,除所在地区唯一、不可替代民生热源机组外,逐步关停
45、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及配套锅炉。9、加强监管工业用地控制线范围以外区域已建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项目,逐步实施搬迁、转产、转型。10、2022年年底,阳煤平原化工完成产业升级搬迁改造一期建设项目,2025年底前完成二期建设项目,淘汰现有100万吨落后工艺的氨醇装置。污污染物排放管控允许排放量要求大气污染物允许排放要求:1、2025年:区域内相比2017年,SO2削减比例不低于12.9%;NOx削减比例不低于18.7%;PMlO削减比例不低于23.6%;PM2.5削减比例不低于15.1%:VOCs削减比例不低于18.0%;NH3削减比例不低于10.6%。2、2035年:区域内S6削减比例不低于26.2%;NOx削减比例不低于37.9%;PMlo削减比例不低于47.9%;PM2.5削减比例不低于30.7%;VOCs削减比例不低于36.7%;NH3削减比例不低于21.5%o水环境污染物允许排放量要求:3、2025年: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