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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制人刘震审核人耿慧敏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无极分公司营业生产楼项目内部、外部装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HBHJ1402-03-34-04招标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章)代理单位: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章)总目录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三章技术规范第四章图纸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目录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提交(五)开标、评标和定标(六)合同的授予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
2、团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无极分公司营业生产楼项目内部、外部装修工程施工工程地点:石家庄市无极县。建筑面积: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518平方米。质量要求:合格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资金来源:自筹3工期要求:叫天内(日历天数)4投标单位资质等级:投标人须是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式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5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6投标有效期:90天(日历天)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垦万元。采用现金或汇票形式,2014年生月IL日前转到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无极分中心,以到帐开出收据为准,否则视为未交投标保证金,不允许参加投标。开户名称:无极县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开户行:农行正义
3、街分理处地址:正义街南段路东账号:50-3122010400000178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无极分中心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_1月羽_日起至2014年生月生日止9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10评标标准及办法:(详见第七章)11踏勘现场:自行踏勘1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生月红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无极分中心1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刘震联系电话:1803115529014招标单位联系人:李军强联系电话:0311-80998802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l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2、招标范围
4、及工期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3项。3、资金来源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4、合格的投标人4.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均可报名;1. 2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4.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踏勘现场5. 1投标人可以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
5、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 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投标费用投标单位应承担其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考察、编制投标文件、递交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1.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三章技术规范第四章图纸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评标方法和标准7. 2除7.1内容外,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
6、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8. 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无效,按废标处理。8、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8.1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时,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
7、要求,并送至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8.2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 3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2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 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 5为使投标人在
8、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 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组成。投标文件需胶装成一册,三部分夹页隔开。10. 2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0. 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0. 2.2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11. 2.3投标函;11.
9、1.1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1.1.2 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工程业绩复印件;1.1 2.6企业介绍及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投标人在开标时携带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评委会对以上材料有异议的,可要求投标人出示原件进行核查。10.3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2)、投标总价(3)、工程项目总价表(4)、单项工程费汇总表(5)、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6)、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7)、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8)、综合单价分析表(9)、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9)、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
10、汇总表(10)、暂列金额明细表(11)、计日工表(12)、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13)、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工程量清单填报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数量、顺序和格式填写盖章,否则该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10.4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0. 4.1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部署及平面布置图;2、施工方案及主要技术措施;3、施工工期和及施工进度计划;4、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5、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6、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7、扬尘治理措施;8、拟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及主要施工机械计划;9、劳动力安排计划;10、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2)、注册
11、建造师(项目经理)简历表,附注册建造师证和身份证复印件;(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附相关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11、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0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2、投标报价12.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的报价方式;12.2投标总价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含劳动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12.3本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依据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价;
12、12. 4本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12.5 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投标人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并综合考虑各种风险自主编制报价;12.6 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12.7工程量计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
13、金;12.8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2.9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按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核算。上述项目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12.10投标总价应按工程项目总价表合计金额填报;工程项目总价表金额应按单项工程费汇总表的合计金额填报;单项工程费汇总表的金额应按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的合计金额填报;单位工程费汇总表中的金额应分别按照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
14、单计价表和其它项目清单计价表的合计金额和按有关规定计算的规费、税金填报。以上填报的金额必须做到各报价之和等于总价,除非有计算错误按本招标文件第28条原则和评标委员会核对各报价与总价进行修正,否则各报价之和不等于总价或拒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将按废标处理。12.11工程款调整如因甲方原因发生设计变更及新增项目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需对工程款进行调整,清单投标报价中已有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依此执行,投标项目中没有的项目其综合单价应执行GB505002013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河北省最新定额,人、机执行河北省最新定额及国家文件规定,材料执行工程施工时当月当地造价信息,以上组价按承包单位的投标文件中的综合
15、取费系数执行。上述项目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做为结算依据。如因乙方原因发生二次搬运及重复施工,甲方均不负担费用。12. 12投标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招标文件的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12.13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应按照计取和管理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冀建市2012386号)和省造价站关于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的指导)的通知(冀建价建【2012】28号)执行,投标人不得自行降低标准,否则将废标处理。12.14 工程量清单暂定价部分必须严格按工程量清
16、单指定的暂定价格报价,未按暂定价格报价的按废标处理。13、投标货币13. 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4、投标有效期14. 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4.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5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5、投
17、标保证金15. 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五个工作日前,(即2014年4月11日17:00前)将投标保证金缴至无极县财政集中支付中心指定账户,并持银行相关票据到无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开具无极县投标保证金专用收据,时间以到账时间未准,逾期不予受理。15.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标书中放置复印件,开标时携带原件,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按前附表要求,账户为:开户名称:无极县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开户行:农行正义街分理处地址:正义街南段路东账号:50-31220104000001715.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5.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
18、标人后5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5.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人后5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5.6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5.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15. 6.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施工组织设计雷同或有串通投标、陪标行为的;16. 6.3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规定修正标价的;17. 6.4中标人拒绝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的;15. 6.5中标人擅自将中标施工项目非法转包或未经批准擅自改变项目班子主要成员的。1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6. 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6. 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
19、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二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6. 3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总价、投标函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均应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开标时提交招标人验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法人授权委托书无效,该投标人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18. 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清楚地
20、标明“正本”或“副本”;19. 2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注明下列识别标志: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无极分公司营业生产楼项目内部、外部装修工程施工投标书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投标单位地址:密封时间:年月日备注:在开标前,不得启封17. 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须知第17.1款、第17.2款的规定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8. 4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18、投标文件的提交19. 1投标人就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
21、文件。1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规定。19.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19.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0、迟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本须知第19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1.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
22、、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7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3. 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1.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评标和定标2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2. 22.1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23. 1.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24. 1.2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密封章的;22. 1.3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工程量清单、投标函
23、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22. 1.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22. 1.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均未参加开标会的;22. 1.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未能出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未能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居民身份证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不符的;22. 1.7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代理人未能出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未能在标书启封前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居民身份证不符的;22. 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22. 2.1投标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或关键内容不全
24、、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2. 2.2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投标文件雷同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22. 2.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无加盖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的或全国造价员资格专用章的;22. 2.4拒绝接受按第28条原则修正投标报价的;22. 2.5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未单独报价的;22. 2.6施工组织设计没有扬尘治理措施的;22. 2.7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暂定价、暂列金额没有按照规定填写的;24. 2.8投标文件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22. 2.9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条款的。23、开标23. 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2
25、3. 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2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23. 3开标程序:23. 3.1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23. 3.2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3. 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25. 5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4、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6. 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27. 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5、评标过程的保密28. 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
26、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均严格保密。25.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5. 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的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6、投标文件的澄清26. 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
27、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28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7、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7. 1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只有有效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28. 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评定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差异或保留将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9. 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
28、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8、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30. 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31. 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8. 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8. 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由评标委员会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为参与评标的最终报价,
29、并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29、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29. 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7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29. 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29. 3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29. 4评标方法、标准和定标(见第七章)29. 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后,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
30、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的投标。所有的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六)合同的授予30、合同授予标准30. 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9.3款所确定的中标人。31、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将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32、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2.1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2.2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32.1款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除双倍返还保证金外,还将处以中
31、标价的3%赔偿金。32.3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2.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不得擅自改变项目班子主要成员。33.5工程款拨付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施工队进场后,招标人拨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工程预付款,以后依据形象进度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5%工程进度款。等待竣工审计结算。33. 6材料的暂定价必须严格按工程量清单指定的暂定价格报价,未
32、按暂定价报价的按废标处理。34. 7暂定材料价格表及其他相关说明:1、钢化超白背漆玻璃暂按细木板基层上粘贴考虑2、地胶地面暂考虑新做自流平地面3、吸音板墙面考虑木龙骨基层,蓝色铝塑板考虑木龙骨基层4、含首层外门、门联窗及营业厅窗。5、甲供不含、超薄灯箱不含6、办公楼雨篷面层做法按外墙做法计算。7、附属房外墙面为外墙防水涂料,雨篷面层做法按外墙做法计算。2、附属房室外台阶、坡道不含。3、附属房门、窗、百叶窗不含暂定材料价格表序号名称单位单价(元)备注1断桥铝合金窗5+12A+5钢化中空玻璃m2550综合单价2浅色防滑砖3OO3OOm250材料价3浅色瓷砖800X800m2100材料价4300*6
33、00墙砖m260材料价5300*450墙砖m250材料价6楼梯石材m2150材料价7安全出口指示灯套55材料价8疏散指示灯套55材料价9暗装荧光灯管套8.8材料价10吸顶灯套45材料价11应急双管荧光灯套122材料价12防雾筒灯套82材料价13单管应急型节能筒灯套190材料价14集成吊顶用灯套150材料价15应急壁灯套120材料价16工矿灯套608材料价17双管荧光灯套70材料价18节能筒灯套124.8材料价19应急集成吊顶用灯套180材料价20工矿灯(应急)套620材料价21格栅射灯套148材料价22格栅荧光灯套154材料价23单管应急型格栅荧光灯套165材料价24安全出口指示灯套55材料价
34、25疏散指示灯套55材料价26暗装荧光灯管套8.8材料价27吸顶灯套45材料价28应急双管荧光灯套122材料价29断桥铝合金窗5+12A5中空玻璃m2500综合单价30烧毛石材(台阶等)m2145材料价31坡道栏杆m180综合单价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工程编号:合同编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发包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承包人:河北省建设厅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
35、人、承包人就下列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本工程施工图纸、深化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资金来源:且爰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深化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三、合同工期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一天。从年月一日开始施工,至年月日竣工完成。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五、合同价款合同总价(小写):元。(大写):三o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按以下第(2)条的约定。(1)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2款。(
36、2)本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2条。七、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九、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十、合同生效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本合同订立地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发包人、承包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
37、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二部分通用条款执行2008年河北省建设厅、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定义1.37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以下第(1)条。(1)文书(2)信件(3)电报(4)传真(5)电子邮件(6)其他:2、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执行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2款。3、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语言采用汉语3.3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现行标准规范。4、
38、通讯联络4.2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1)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发包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通讯地址:石家庄市青园街21号收件人:李军强邮编:050000承包人:通讯地址:收件人:邮编:监理单位:石家庄城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191号收件人:邮编:造价咨询单位:/通讯地址:/收件人:/邮编:/(2)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无5、工程分包5.1分包工程事项:(1)本工程不允许分包。14、发包人14.1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2)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工作、平整工作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无。(3)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
39、接驳的时间及地点:开工前完成。(4)开通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开工前完成。(5)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及约定:无。(6)办理有关证件的约定:开工前完成。(7)组织现场交验的时间:开工前完成。(8)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开工前完成。(9)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无。(10)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其约定:无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工作有:无14. 2支付方式的约定按以下第1)条。1) 按协议书所注明的帐号银行转帐。2) 支票支付。3) 其他方式:4) .3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标准与规范、图纸及技术要求
40、的约定(1)提供的时间:图纸及技术要求合同签订后3日内提供,标准与规范承包人自备。(2)提供的份数:5套。5) .4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开工前完成。15承包人15. 1承包人有关工作的约定(4)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时间和要求:无(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要求:按发包人要求办理相关事宜。15.5承包人负责的设计的约定(1)合同规定由承包人负责的设计:无。(2)承包人提供设计的时间:无。17、发包人代表17.1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1)发包人任命(李军强)为发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石家庄青园街21号基础建设办公室邮政编码:050000联系电话:0311
41、-80998802(2)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18、监理工程师18.1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单位及确认的监理工程师(1)监理单位:石家庄城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建波(2)确认()为监理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191号邮政编码:050000联系电话:传真号码:18.3(11)需要发包人批准的事项: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19、造价工程师19.1负责合同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及确认的造价工程师(D造价咨询单位:/法定代表人:/(2)确认(/)为造价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19.3(4)需要发包人批准
42、的事项:20、承包人代表20.1承包人任命()为承包人代表,其通讯联络地址如下: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23、工程担保23.8担保内容、方式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无26、不可抗力26.1降水量、气温、空气相对湿度、风速、地震不可抗力的数值按以下第(2)条的规定。(1)降水量、气温、空气相对湿度、风速、地震不可抗力的具体数值见下表,超过此数值视为不可抗力。项目日降水量(mm)日最高气温(1C)日最低气温(1C)空气相对湿度(%)风速(ms)地震烈度(度)数值(2)按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给定的数值。27、保险27.1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事项有以下第、条。(1) 本合同通用
43、条款27.1款的第(1)项。(2) 本合同通用条款27.1款的第(2)项。(3) 本合同通用条款27.1款的第(3)项。(4) 本合同通用条款27.1款的第(4)项。(5)其他:27.8对保险事项的其他约定:本合同通用条款27.2。28、进度计划和报告28.3承包人编制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进度报告需在正式开工前上报。29、开工29.2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签订后按以下第条的时间内签发开工令。(1)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9.2款的规定。(2)天内。31、工期及工期延误31.1合同工程工期:()天。(1)(/)单项工程的工期:(/)天,从/_年_一月人日开始施工,至./年_/月/日竣工完
44、成。(2)(/)单项工程的工期:(/)天,从/.年_一月人日开始施工,至-/年./月/日竣工完成。(3)(3)年月日至年_月_B36、质量目标36.1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4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41.1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按以下第(1)条的约定。(1) 发包人不供应材料、设备。(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等,按“招标人供应材料、设备明细表”。4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42.7发包人指定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无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材料名称、规格、数量:无。45、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45.1 中间验收部位包括:无45.2 隐蔽工程必须留存影像资料。47、工程试车47.1 工程试车按以下第(1)条的约定。(1) 不需要试车。(2) 试车的内容及要求具体如下:49、竣工验收49.5中间交工工程的验收按以下第(1)条的约定。(1) 合同工程无中间交工工程。(2) 各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计划竣工时间如下:(1)()工程,计划竣工时间(),其范围包括:(2)()工程,计划竣工时间(),其范围包括:50、质量保修50.2 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约定:本合同通用条款50.2。54、暂列金额本合同暂列金额为(200000)元。56、提前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