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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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安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那么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平安生产责任制度1第三章平安管理机构2第四章平安生产检查制度4第五章平安生产资金保证制度5第六章平安教育培训制度7第七章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处理制度8第八章机械设备平安管理制度11第九章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制度14第十章平安生产奖惩考核制度15第十一章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18第十二章对分包单位的平安生产管理制度19第十三章平安技术交底制度24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标准公司全员平安管理和生产作业行为,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平安和健康,促进企业经济持续开展,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

2、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公司多年管理经验和施工生产实际情况而制定。第三条平安管理必须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平安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平安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平安管理制度,完善平安生产条件,确保平安生产。第四条公司平安管理依据本制度,对公司平安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司有关部门依据本制度,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平安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五条坚持按照上级要求,有方案、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好旨在强化平安意识、标准平安行为的各项平安生产活动。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在建工程的平安生产管理工作。第二章平安生产责任制度第一条建立和健全以平安生产责任

3、制为中心的各项平安管理制度,是保障平安生产的重耍组织手段,也是贯彻平安生产方针、实现平安管理目标的有效载体。平安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平安生产管理中最根本的一项制度,平安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平安、“平安生产人人有责的原那么,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平安职责,增强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平安责任心,使平安管理做到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平安生产工作落到实处。第二条建立平安生产责任制组织机构和人员。第三条平安生产责任制贯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那么,责任到人,形成平安管理体系网络。第四条平安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公司平安管理目标分解到部门及工程部,

4、工程局部解到管理人员,并对管理目标分解的责任与平安生产责任制落实一并予以考核,公司对部门及工程部考核为半年度考核,工程部内部考核为季度考核,考核采用评分表形式,考核结果作为平安生产考核奖惩的依据之一。第五条对平安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平安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公司实施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形成书面记录,纳入平安生产奖惩的依据范围。第六条具体的奖惩规定,按公司平安生产管理奖惩制度执行。第三章平安管理机构平安领导小组成员组长;副组长;成员;第一条公司及工程经理部均应成立平安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负责人及工程经理第一责任人任平安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并在各自的范围内分别履行下了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平安

5、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二)组织制定工程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编制工程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四)保证工程平安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五)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平安专项施工方案;(六)开展工程平安教育培训;(七)组织实施工程平安检查和隐患排查;(八)建立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档案;(九)及时、如实报告平安生产事故。第二条公司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平安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方法设置平安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平安管理人员;工程经理部应设置平安管理部门或专(兼)职平安管理人员,并应根据工程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耍予以增加。第三条公司与工程负责人、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

6、单位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平安生产管理能力,具备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必须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平安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前方可以上岗。第四条公司平安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四)组织开展平安教育培训与交流;(五)协调配备工程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六)制订企业平安生产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七)监督在建工程平安生产费用的使用;(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平安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九)通报在建工程违规

7、违章查处情况;(十)组织开展平安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十一)建立企业在建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档案;(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平安生产业绩及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情况;(十三)参加生产平安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平安生产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一)查阅在建工程平安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平安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三)监督工程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四)监督作业人员平安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五)对发现的平安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平安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六)对不符合平安生产条件的

8、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平安隐患有权制止施工整顿(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平安生产管理职责。第四章平安生产检查制度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平安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种规章制度、标准和标准,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中的事故隐患,提高各部门、工程部及职工平安生产的自觉性,增强平安责任感,特制本制度。第二条平安检查的内容:3、平安设施6、劳保用品使用9、消防平安1、平安管理2、机械设备4、平安教育5、操作行为7、伤亡事故处理8、文明施工第三条平安检查的形式:(一)定期平安检查: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平安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工程经理部十天检查一次,每次检查均要留下记录。(二)

9、专项平安检查:公司有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某个专项(如施工电梯、脚手架、临时用电、塔吊等)进行检查,工程部根据各种设备的搭拆方案进行安拆时并安排关人员进行检查。(三)经常性平安检查: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班组每天要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平安检查,平安员及平安值班人员要每天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必须检查平安工作。(四)季节性及节假日后的平安检查,防止不良气候给施工带来危害和节假日后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而造成平安事故。(五)施工现场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第四条平安检查的方法及要求:(一)根据检查要求配备足够力量。特别是大范围全面性的检

10、查,要明确检查负责人抽调专业人员参加,并进行分工,明确个人负责检查的内容,标准及要求。(二)明确检查的目的和检查工程,重点、关键部位设定保证工程的要重点检查。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不仅要检查是否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还要进行应知应会知识的抽查。(三)认真细致地做好平安检查记录。对事故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四)认真全面地进行系统分析,定性、定量做出评价。(五)认真做好平安隐患整改工作,对事故隐患要按“三定一落实原那么,即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进行整改,有关部门及时复查,直至隐患消除。(六)对平安事故的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那么即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

11、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第五条平安检查评分标准严格按照强制性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平安检查标准JGJ59-2023和其他平安检查规定要求执行。第五章平安生产资金保证制度第一条公司确保对工程工程需具备平安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工程工程的工程经理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平安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缺乏导致的后果承当责任。第二条平安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用于公司平安管理培训、购置平安技术、劳动保护、平安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及教育光盘等;建立与贯彻有关平安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第三条平安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用于购置、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物品采购时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程

12、序进行,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对平安性能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工程部应及时向平安部提出报废或降载处理。第四条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平安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要对平安劳保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或对其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用具或技术指标、平安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平安需要的设备等应立即停止使用。第五条为了确保施工平安生产必要投入而单独设立的专项费用。平安生产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工程工程平安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第六条工程平安生产措施费的使用必须立项,原那么上由公司具体掌握。工程工程开工初期,工程部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那么

13、制定出平安生产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费的支出方案,报所属平安部门审核,再经公司综合管理部复审,送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安排资金支付,所列费用方可计入平安生产措施费。各种平安技术设备,由专业人员购置、验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平安状况等。平安生产措施费用其包括的范围如下:1 .平安资料的编印、平安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2 .平安培训及教育费用;3 .“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的费用;4 .施工平安用电的费用,包括: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5 .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及外用电梯的平安防护设施(含警示标

14、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平安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6 .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平安保护设施费用;7 .水上、水下作业的救生设备、器材及临边防护、警示设施费用;8 .抢险应急措施;9 .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10 .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费用;11 .平安网、平安帽、平安带的购置费用;12 .其它平安生产措施所涉及的费用。第七条公司、工程部有关负责人要做好此项专用资金提取、使用的监督检查,此项将作为公司平安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第八条对不按规定使用措施费或平安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工程部,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处分,发生伤亡事故,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应首先追究有关人员

15、的责任。第六章平安教育培训制度第一条为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我公司职工平安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平安意识和平安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培训的对象、时间和内容:(一)公司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平安培训。1 .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平安副总经理、工程经理每年接受平安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2 .公司专职平安管理人员除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平安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3 .公司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平安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4 .公司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

16、挥司索人员、场内司机、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平安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5 .公司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平安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6 .公司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平安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二)公司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工程和班组的三级平安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前方能上岗。1.公司平安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平安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标准、规程和公司的平安规章制度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7 .工程平安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平安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

17、可能存在的不平安因素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8 .班组平安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平安操作规程、事故平安案例、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三)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时必须由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平安技术规定(程)进行平安教育,考试合格前方能上岗。(四)施工班组实行班前教育,即由班组长在班前针对班组的施工生产场所、工作内容、工具设备、操作方法等考前须知,对全组职工进行教育,防止事故的发生,并留有书面记录。(五)雨季、冬季要根据季节的变化,进行雨季防雨、防雷电、防洪,冬季防冻、防滑、防煤气中

18、毒的季节性平安教育。第三条平安培训教育的实施与管理1、实行平安培训教育登记制度,由公司劳资部门负责建立职工的平安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平安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2、每年年初由公司劳资部门制定公司职工平安培训教育年度方案,并组织实施。3、职工的平安培训,应当使用经建设部教育主管部门和建筑平安主管部门统一草定的培训大纲和教材。4、职工的平安培训教育经费从公司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第四条利用电视、播送、画展、标语、挂图、黑板报和壁报等多种形式,经常进行广泛的平安法律、法规和平安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第七章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平安生产管理,保证平安生产事故

19、及时报告和处理,维护国家和公司、人民生命财产平安,根据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第二条事故报告:(一)发生轻伤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其直接领导,再由工程部向公司负责人报告。(二)报告内容应详细,报告要迅速。书面报告(初报表)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三)发生事故后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四)公司在建工程应按规定在每月终填写工伤事故

20、月报表及其文字说明报送公司平安管理部门备查。第三条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首先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稳定施工人员情绪,要做到有组织、有指挥,同时要严格保护现场,及时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录像。清理事故现场应经调查组同意,方能进行,任何人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掩盖事故真相。第四条(二)事故调查工作程序1事故发生后,调查组必须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现场勘查的主要内容有:(1)查看事故现场的设备,作业环境状况。(2)拍摄有关的痕迹和对象,绘制有关处所的示意图(3)收集并妥善处理与事故有关的物证(4)其它与事故有关的情况。

21、2收集资料(1)向有关人员调查事故经过和原因,并做好记录。(2)有关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设计和工艺技术等资料(3)事故受害人或肇事者过去事故记录和事故前健康状况(4)伤者所受伤害程度的医疗诊断证明。(5)对设备、设施、原材料所作的技术鉴定材料和试验报告。(6)经济损失情况及其它资料。3事故责任分析(1)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2)凡属责任事故应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以及其它应负的责任。(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第五条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事故发生后,通过充分的调查,查明事故经过,弄清造成事故的各种因素,包括人、物、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等方面的

22、问题,经过认真、客观、全面、细致、准确的分析,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根据对事故原因的分析,对已确定的事故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根据事故后果和事故责任人应负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同时,应制定防范措施并加以落实,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切实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没有受到处分不放过。调查组应着重把事故的经过、原因、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以及本次事故教训和改良工作的建议等写成文字报告,经调查组全体人员签字后报批。如调查组内部意见有分歧,应在弄清事实的根底上,对照政策法规反复研究,统一认识。对于个别成员仍持有不同意见的,

23、允许保存,并在签字时写明自己的意见。在事故处理工作的时限内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成心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按平安生产奖惩考核制度的规定进行处分第八章机械设备平安管理制度第一条总要求:(一)机械设备管理的根本任务是:合理装备、平安使用、效劳生产,为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生产效益,为取良好经济效益创造条件。(二)搞好机械设备管理的根本原那么是:尊重科学、标准管理、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第二条机械设备管理的台帐档案(一)工程经理部机管员负责所在工程经理部的机械设备技术资料的建档设帐,其中机械设备登记卡、施工设备组织方案、施工设备维修方案

24、、施工设备购置申请表、施工设备报废申请表一式二份,一份自存,一份报生产科备案。(二)机械设备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1.设备的名称、类别、数量、统一编号。2 .设备的购置日期。3 .产品合格证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4 .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5 .操作人员当班记录,维修、保养、自检记录。6 .大、中型设备安装、拆卸方案,施工设备验收单及安装验收报告。7 .各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明材料。8 .机械设备登记卡、施工设备购置申请表、施工设备报废申请表、机械设备检查评定表、施工设备验收单、设备运转当班记录、施工设备配置方案、施工设备检修方案、设备维修记录、早期购置之不理机械设备技术档案补办表、租

25、赁合同、自制简易设备技术评定表。凡设备技术资料(2)、(3)、(4)丧失或不全,由生产科组织对设备状况进行鉴定、评定,填写早期购置机械设备技术档案补办表,作为设备技术档案存档。第三条机械设备标识(一)设备标识应制作统一的标识牌,分为“大、中型施工设备、“小型施工设备及“施工机具三类。(二)标识牌应按要求填写。工程经理部设备员应将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的每三个月对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的检查结果填入设备标识牌的“检验状态一栏中,检查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停用,同时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将检查情况填入机械设备检查评定表中。(三)标识牌应固定在设备较明显的部位。第四条机械设备租赁(一)工程经理部租

26、赁大、中型设备时,要签订租赁合同;并将租赁合同复印一份报生产科备案。(二)租赁设备进场使用前,由生产科施工设备监督员组织对其性能进行评定、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安装使用,并将验收结果填入施工设备验收单中。(三)租赁设备的管理应纳入工程经理部设备的统一管理中。第五条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一)机械设备使用的日常管理由工程经理部负责,即贯彻“谁使用,谁管理的原那么。生产科负责技术指导和监督检察工作。(二)各工程经理部应聘任机管员,该机管员应具备机械设备根底知识和一定的设备管理经验。(三)机械设备使用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及维修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四)机械设备使用的

27、工作人员应能胜任所担任的工作,熟悉所使用的设备性能特点和维护、保养要求。(五)所有机械设备的使用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要求进行,严禁超负荷运转。(六)所有机械设备在使用期间要按设备保养规程的规定做好日常保养、小修、中修等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带病运转。(七)机械设备的操作、维修人员应认真做好设备运转当班记录及设备维修记录。各工程经理部的机管员应经常检查设备运转当班记录的填写情况,并做好收集归档工作。第六条施工设备的保养、维修(一)施工设备的保养由工程经理部机管员组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按各类机械设备保养规程进行,并由操作人和机管员分别填入设备运转当班记录和设备维修记录中。(二)施工设备检修方案由工程

28、经理机管员部根据各类机械设备保养规程编制,并报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核、备案。(三)施工设备的检修,由工地结合实际情况,按施工设备检修方案进行,日常维修工作由机管员组织进行,所有维修工作,机管员均要填写设备维修记录。第七条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一)施工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由工程经理部按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标明行;工程经理部机管员应做好相应记录。(二)设备进场后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安装、使用,并由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将验收结果填入施工设备验收单中。(三)施工设备、工程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应由专业队伍来完成,并事先由选定的专业队伍制定安装、拆卸方案,报

29、生产科设备技术负责人审批。假设拆装工作由非本公司队伍来承当,应先由生产科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承当拆装工作。(四)施工设备的运输,按物资搬运操作规程执行。(五)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安装完毕后,应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按有关标准对安装质量进行验收,并由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填写相应的安装验收记录表,验收合格前方可投入使用。第八条机械设备的停用管理(一)中途停工的工程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做好保护工作,小型设备应清洁、维修好进仓;大型设备应定期(一般一个月一次)做维护保养工作。(二)工程结束后,所有机械设备应尽快组织进仓,进仓后根据设备状况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三)因工程停工停止使用半年以上的大型

30、机械设备,恢复使用之前应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试验。第九章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制度第一条工程开工前,各工程工程部必须编写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要根据工程特点以及所处的环境情况编写,内容要全面具体,并根据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编写针对性较强的平安技术措施。施工中的一切活动都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执行,企业总工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任何人都不得随意变更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如需变更必须重新报审。第二条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平安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工程经理、编制人、工程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报公司生产技术经营科、质检科、平安科审核签字,最后报企业技术总工签字、监理工程师签字前方能生效。第

31、三条对于模板、外脚手架、卸料平台、基坑支护、人工挖孔桩、塔吊、施工电梯、起重吊装、临时施工用电、爆破撤除等专项工程应有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由工程技术负责人、平安科、企业技术总工、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方可指导施工。第四条施工组织设计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市有关平安的规章制度进行编制。第五条严禁施工组织设计滞后与施工,在开工前一个月内应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成稿前,工程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审查,定稿后按公司相关部门审核,企业技术总工在三个工作日内应完成审批工作;严禁擅自变更组织设计,野蛮施工,工程技术负责人应严格在施工现场把关,按审批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第六条工程技术负责人、企业技术总工要依据国家和市有

32、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把好审批关,对审批结果负责,公司生产部门应认真组织实施,质检科及平安科应严格监督其执行情况。第七条施工组织设计要包括责任制、目标考核、平安教育及培训、平安检查等规章制度,如何确保质量、工期、平安生产、文明施工、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措施,还应包括进度、劳力、机械设备进场、材料物质进场等方案,同时还必须绘制现场平面图及施工道路平面图。专项方案要有严谨的理论计算过程和针对性的平安保障措施。第十章平安生产考核奖惩制度第一条根据平安生产法、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平安检查标准(JGJ592023)的规定,为认真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第

33、二条考核内容(一)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平安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职工因工伤亡控制指标。(三)现场平安达标率目标。(四)创立文明工地目标。第三条管理目标(一)建立健全平安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平安管理人员。(二)公司要制定年度平安管理目标,并制定具体措施,确保目标实现。(三)工程部每承接一项工程,首先要制定平安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平安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并将平安责任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各工程标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四)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平安培训,持证上岗。(五)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第四条平安责任(一)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平安管理目标负总

34、责。(二)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平安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三)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平安职责,(四)工程经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工程上的代理人,对工程施工中平安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平安生产。第五条考核方法(一)实行逐级考核的方法,公司接受上级考核;工程部接受公司考核;工程部要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二)各级要制定具体考核方法,考核成绩和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三)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之一。第六条凡在平安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和

35、个人,公司给予表彰,记功,发放一次性资金,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一)认真贯彻执行平安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平安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二)在劳动保护平安生产方面有较大创造、技术改良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三)防止和防止了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第七条创优争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显著成绩,获得省、市级文明工地称号的,公司予以奖励,实际补贴标准,在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中订立。第八条对于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处分。(一)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二)玩忽职守,违反平安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三)发现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四)存在事故隐患

36、不执行上级和平安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五)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第九条经济处分的规定(一)施工现场缺少防护设施及存在事故隐患。1.生产、施工设备、设施,没有平安防护设施或防护有严重缺陷者,不得安装或运行,对于确定安装使用防护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设施的责任者和随意确定拆毁平安防护设施的责任者,罚款200500元。2 .已经开工的工程工程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无平安技术措施,一经查出对工程工程技术负责人及工程经理罚款500元;虽编制施工设计方案,但未经审批,一经查出,对工程工程技术负责人罚款300元。3 .平安措

37、施不到位导致存在事故隐患,逾期不解决的,对工程经理罚款3001000元。4 .虽然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对事故进行了整改,还存有隐患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反应报告逾期不反应的,对工程经理罚款100200元。5 .对确定将有毒有害产品的生产转移,分包给无防护措施的单位,并未提供技术指导和协助解决防护措施的工程经理处以200-1000元罚款。6 .被罚者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按各项规定合并处分。(二)现场管理及检查1 .职工进入施工现场赤脚,穿拖鞋,不戴平安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处作业不挂平安带等违纪者,每人罚款50元;对工程经理处分200元,分包队伍等同。2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

38、上岗者罚款100元。工程经理罚款200元3 .塔吊、施工电梯、脚手架、平安网等的搭设没有平安技术交底,上述设施,设备投放使用前未经验收和办理验收手续,对工程部有关人员处以每人100400元罚款。4 .对于违章指挥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01000元,对于违章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500元。5 .对于无视平安检查,阻碍平安人员工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元6 .对于施工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平安生产、文明施工的工地,罚管生产的及经目经理100500元罚款。7 .公司内部检查中对达不到平安要求并被通报批评的工程,处以工程经理200-500元罚款。8 .区级以上部门检查,对达不到检查要求的

39、工程并令公司受到通报批评的工程,处以工程技术负责人及工程经理500-2000元罚款。受到通报表扬工程予以500-2000元奖励。9 .在检查或平时抽查中,对必备的平安管理资料管理混乱或严重缺项的工程负责人,罚款100400元。10 .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各项规定合并处分。(四)工伤事故1.工程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次罚事故班组3001000元,工程技术负责人工程经理罚款200500元。2.工程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罚事故班组100o5000元,工程技术负责人工程经理罚款5002000元。5.发生事故拖延报告,隐瞒、谎报以及成心破坏事故现场的相关责任人,罚款500-3000元,情

40、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四)设备事故和隐患1.对私自拆毁平安设施造成事故隐患者,根据情节轻重对工程经理处以300-600元罚款。2.对于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1030%罚款(不少于200元)。(五)火灾事故及隐患1.火灾隐患(1)火灾隐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项按50元处分责任人员。(2)重大隐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对责任人员处以5001000元罚款。(3)违反消防规定不听劝阻者,给予适当罚款。(4)对因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一年内连续发生以上火灾的责任者,要加倍处分。(5)消防器材、设备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罚款,

41、影响灭火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6)对造成既有人身伤亡又有经济损失的事故责任者按本条有关规定合并处分第十一章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第七十六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快速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七十七条本规定所称职业病,是指本公司内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第七十八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第十二条公司各工程部应当为从业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病防治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

42、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从业者获得职业病防治保护。第十三条公司各部门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第十四条对粉尘浓度严重超标,又无治理措施,无劳动保护,严重影响职工平安健康的作业场所和单位,必须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第十五条集团成立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催促各单位搞好职业病的防治管理。第十六条建立职业病危害工程申报制度,依照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工程,如实向市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接受监督。第十七条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催促从业人员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

43、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第十八条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职业病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从业人员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第十九条对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要有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事故发生时,要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第十二章对分包单位的平安生产管理制度第一条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平安防护措施,否那么由于自身平安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当。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当责任和有关费用;第二条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

44、工平安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标准;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平安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公布实施的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平安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平安与健康。第三条分包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平安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第四条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以下平安管理制度:(一)平安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平安技术方案。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平安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前方可执行,假设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二)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平安技术交

45、底制度、班前平安活动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三)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平安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1.分包单位工程经理、主管平安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平安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平安资格审查认可证前方可组织施工;2 .分包单位的施工员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平安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平安技术培训,持证上岗;3 .分包单位工人入场前一律缴纳工伤保险;接受三级平安教育,考试合格前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前方可上岗;4 .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持证上岗。5 .分包单位工人变换施工

46、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四)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平安检查制度:1.分包单位必须虚心接受总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平安生产检查,否那么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分包方承当;3 .分包单位必须按照总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平安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4 .分包单位必须设立专职平安人员实施日常平安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五)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平安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1 .分包单位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平安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按

47、规定办理安装、验收、备案等各种手续后,方可使用。2 .分包单位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上级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前方可使用;3 .分包单位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根底上申报总包方,接受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分包单位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总包方有关规定。(六)分包单位须执行平安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七)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给制度。(八)分包单位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九)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1.分包单位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4 .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单位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通知总包方的工程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总包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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