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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工程分项隐蔽工程及竣工验收管理制度1目的对分部分项、隐蔽工程及竣工验收进行管理控制,确保经过验收后的工程质量达到规范及设计要求。2适用范围适用于各项目分部分项、隐蔽工程的验收及竣工验收。3职责范围项目公司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工程量、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的验收。4管理控制程序4.1隐蔽工程验收必须在下一工序前进行,由项目经理委托驻工地工程师监控监理公司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并作好监控记录。对隐蔽工程中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规定的部分,项目公司会同监理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处理符合要求后,再进行验收。隐蔽工程中的重要部位整改时应摄影(拍照)备查。4.2对于重要的分部、分项工
2、程,各专业工程师会同监理工程师按照施工规范验收。其他项目进行不定期抽检,对抽检不合格项作出处理意见及抽检记录。4.3竣工验收4.3.1工程完工、竣工资料整理完毕后施工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全面自检,并填报竣工验收报告送交监理公司审核。4.3.2项目公司经理收到监理公司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日内通知监理公司组织验收。4.3.3监理公司组织监理工程师、各专业工程师、施工单位有关人员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脸收评定标准及相关规范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并由监理公司填发质量处理通知单,督促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并及时进行复检。4.3.4项目公司经理负责审查竣工工程质量等级核验表。4.3.5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对竣工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合格后,由施工单位报送质量监督站,等待竣工验收。4.3.6对质量监督站所提出的问题由监理公司填发质量问题处理通知单,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并报送整改报告,直至通过竣工险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