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焚烧飞灰.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949802 上传时间:2024-01-23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4.8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焚烧飞灰.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焚烧飞灰.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焚烧飞灰.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焚烧飞灰.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焚烧飞灰.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焚烧飞灰.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焚烧飞灰.docx(8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ICS91.100.10Q12团体标准T/CECS202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焚烧飞灰Treatedmunicipalsolidwasteincinerationflyashusedforcementandconcrere(征求意见稿)20XX-XX-XX发布20XX-XX-XX实施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发布目次前言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I3术语和定义14组分和材料25分类和标记26技术要求27试验方法38检验规则39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4lZ1刖S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是按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2

2、0年第二批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2023号)的要求制定。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提出。本文件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工业固废资源化与生态修复委员会归口。本文件负责起草单位:浙江合力海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本文件参加起草单位: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本文件主要审查人: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焚烧飞灰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焚烧飞灰的组分与材料、分类和标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本文件适用于水泥混合材和混凝土掺合料焚烧飞灰的生产和检验。2规

3、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76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1345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GB/T5483天然石膏GB/T159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2573水泥取样方法GB/T18046-2017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26748水泥助磨剂GB/T26751-2022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电炉磷渣粉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焚烧飞灰municipalsolid

4、wasteincinerationflyash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的烟气净化系统捕集物和烟道及烟囱底部沉降的底灰。3.2烧结体产物hightemperaturesinteringproduct将焚烧飞灰与其他硅铝质组分、助熔剂进行混合后,通过高温使其部分熔融,冷却后形成的烧结固化物。3.3玻璃体产物hightemperaturemeltingproduct将焚烧飞灰与其他硅铝质组分、助熔剂进行混合后,通过高温使其完全熔融,再经过水淬等急冷处理,形成的无定形结构的固化物。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焚烧飞灰treatedmunicipalsolidwasteincinerationflyashusedfor

5、cementandconcrete以焚烧飞灰烧结体产物或玻璃体产物为主要原料,掺加少量天然石膏,经粉磨制成的一定细度的粉体。4组分和材料4.1 烧结体产物符合HJ1134的规定。4.2 玻璃体产物符合HJ1134的规定。4.3 天然石膏符合GB/T5483规定的G类或M类二级(含)以上的石膏或混合石膏;4.4 助磨剂符合GB/T26748的规定,且加入量不超过焚烧飞灰总质量的0.5%。5分类和标记5.1 分类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焚烧飞灰按氯离子含量分为I型和11型。其中,I型产品适用于配筋或非配筋混凝土,II型产品仅适用于非配筋混凝土。5.2 标记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焚烧飞灰的产品代号为MSW

6、lFA,按下列顺序进行标记:产品名称、型号、标准编号。示例:I型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焚烧飞灰的标记:MSWIFAIT/CECS1【型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焚烧飞灰的标记:MSWIFAIIT/CECS6技术要求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焚烧飞灰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焚烧飞灰的技术指标项目技术指标I型II型细度(45方孔筛筛余)/%5.0活性指数/%7d27026028d280270流动度比/%295三氧化硫(质量分数)/%4.0烧失量(质量分数)/%3.0氯离子(质量分数)/%0.12.0含水量(质量分数)/%1.07试验方法7.1 细度按GB/T1345中45Hnl负压筛

7、析法进行,筛析时间为3min。7.2 活性指数及流动度比按GB/T26751-2022中附录A的规定进行。7.3 三氧化硫、氯离子、烧失量按GB/T176的规定进行。7.4 含水量按GB/T18046-2017中附录B的规定进行。8检验规则8.1 检验分类8.1.1 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为细度、活性指数、流动度比、三氧化硫、烧失量、氯离子、含水量。8.1.2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第6章规定的全部技术要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a)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b)原料或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新产品试制或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

8、检验有较大差异时。8.2 编号及取样8.2.1 编号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焚烧飞灰出厂前按类型进行编号和取样。不超过500t为一编号,每一编号为1个取样单位。当散装运输工具容量超过该厂规定的出厂批号吨数时,该编号数量可超过该厂规定出厂编号吨数。取样按GB/T12573的规定进行,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样,也可以在20个以上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20kgo试样应混合均匀,按四分法缩取出5kg样品。8.2.3 试样及留样每一编号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一份为检验样,一份为封存样,密封保存180do8.3 判定规则83.1 出厂检验判定型式检验报告在有效期内,且出厂检验项目结果全部符合规

9、定,判定出厂检验合格。83.2 2型式检验判定产品性能指标均符合第6章规定的全部要求,则判定型式检验合格,否则判定型式检验不合格。8.4 出厂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内容应包括编号、出厂检验项目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技术要求。生产单位应在产品发出之日起12d内寄发除28d强度活性指数外的各项检验结果,32d内补报28d强度活性指数检验结果。8.5 仲裁检验若用户对产品质量提出疑问时,用生产单位同批号的封存样交由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如用户要求现场取样,应由用户和生产单位人员协商于现场共同取样。9包装、标志、运输与心存9.1 包装产品可以袋装或散装。包装形式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袋装产品每袋净含量应不少于标志质量的99%。随机抽取20袋总质量(含包装袋)应不少于标志质量的100%。9.2 标志包装袋上应清楚标明本文件编号、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类别与代号、包装日期和出厂编号。散装时应提交与袋装标志相同内容的卡片。9.3 运输与贮存产品在运输与贮存时,不应受潮和混入杂物。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