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公安机关特警职位基础科目和专项科目测试细则及评分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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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阳市公安机关特警职位基础科目和专项科目测试细则及评分标准根据中共资阳市委组织部、资阳市公安局关于资阳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结合四川省公安厅四川公安特巡警综合体能达标测试项目及标准,现将特警职位专业技能测试细则及评分标准公告如下:一、基础科目:引体向上,立定跳远,100米跑,3000米跑。(一)引体向上1.测试开始前,裁判员对该科目动作、内容、标准、规则以及注意事项进行详细讲解并示范。2 .考生在等待区等待,听到指令后到达测试区域做好准备。裁判员下达“开始”口令,考生测试开始。考生需在“开始”口令后10秒内上杠,10秒内滑杠允许重新上杠,超过10秒钟后仍未跃起抓握单杠的判为自

2、动放弃。上杠后须身体自然下垂静止状态下停止3秒,然后考生进行动作操作,同时开始计数。考生在单杠上连续3次动作无效或者双手同时离杠视为测试结束,以有效计数成绩为准。3 .动作标准:考生正握抓住单杠,双手掌心向外与肩同宽,身体自然竖立于地面,双脚离地,除双手外身体其他任何部位不得接触单杠及其附件。引体向上时下巴超过单杠为有效,下落时双臂伸直后再开始下一次动作。动作时不得有摆荡身体、收腹屈膝等操作,否则视为无效。4 .评分标准:25周岁及以下(1997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完成13个及以上为合格;26至28周岁(1995年12月7日至1997年12月6日期间出生)完成12个及以

3、上为合格;29至30周岁(1992年12月7日至1995年12月6日期间出生)完成11个及以上为合格。该科目测试完成后,考生签字确认方可进行下一科目测试。(二)立定跳远1.测试开始前,裁判员对该科目动作、内容、标准、规则以及注意事项进行详细讲解并示范。5 .考生在等待区等待,听到指令后到达测试区域做好准备。裁判员下达“开始”口令,考生测试开始。考生需在“开始”口令后10秒内进行操作,跳远落地后保持身体着地姿势不移动进行测量,否则成绩无效。以身体着地与起跳线最近点丈量距离。每一名考生可操作3次,计3次中的最好成绩。6 .测试要求:考生双脚自然分开站立,同时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能踩线,双脚须同时起

4、跳,否则此次测试成绩无效。7 .评分标准:25周岁及以下(1997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2.50米及以上为合格;26至28周岁(1995年12月7日至1997年12月6日期间出生)2.45米及以上为合格;29至30周岁(1992年12月7日至1995年12月6日期间出生)2.40米及以上为合格。该科目测试完成后,考生签字确认方可进行下一科目测试。(三)100米跑1.测试开始前,裁判员对该科目动作、内容、标准、规则以及注意事项进行详细讲解并示范。2 .考生在等待区等待,听到指令后到达测试区域做好准备。裁判员下达“预备”口令,该组考生在起跑线做好准备,以站立式起跑为准,禁止脚

5、踩起跑线。裁判员吹响哨音视为该科目测试开始,同时计时开始。考生沿着标准100米跑道测试,冲过终点线计时停止,记录完成全程时间。3 .测试要求:出发抢跑采用两次判罚,即第一次出现抢跑犯规时,均召回不进行判罚;第二次出现抢跑犯规的考生判罚犯规,成绩为不合格。测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串道,否则成绩为不合格。4 .评分标准:25周岁及以下(1997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155(含本数)以内为合格;26至28周岁(1995年12月7日至1997年12月6日期间出生)158(含本数)以内为合格;29至30周岁(1992年12月7日至1995年12月6日期间出生)161(含本数)以内为合格。

6、计时成绩采用“秒+毫秒”为单位,取毫秒第一位计数。该科目测试完成后,考生签字确认方可进行下一科目测试。(四)3000米跑1.测试开始前,裁判员对该科目动作、内容、标准、规则以及注意事项进行详细讲解并示范。5 .考生在等待区等待,听到指令后到达测试区域做好准备。裁判员下达“预备”口令,该组考生在起跑线做好准备,以站立式起跑为准,禁止脚踩起跑线。裁判员吹响哨音视为该科目测试开始,同时计时开始。考生将沿着标准400米塑胶跑道跑3000米(7.5圈),冲过终点线计时停止,记录完成全程时间。6 .测试要求:所有考生均在3000米起跑线统一起跑。测试过程中,如有考生抢跑、踩跑道内边沿线、穿钉鞋等行为,经提

7、醒仍不改正或有恶意冲撞、拖拽等影响测试公平的行为,成绩为不合格。7 .评分标准:25周岁及以下(1997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1400(含本数)以内为合格;26至28周岁(1995年12月7日至1997年12月6日期间出生)1415(含本数)以内为合格;29至30周岁(1992年12月7日至1995年12月6日期间出生)14730(含本数)以内为合格。计时成绩采用“分+秒”为单位。该科目测试完成后,考生签字确认方可进行下一科目测试。二、特警突击职位专项科目(一)测试内容50米自由泳。(二)测试流程1.裁判员对该科目动作、内容、标准、规则以及注意事项进行详细讲解。8 .考生

8、进行抽签分组,每组考生按抽签序号从小到大的顺序依次对应泳道。9 .裁判员下达“各就位”口令,每组考生在跳台上做好跳发准备。等所有考生静止后,吹响哨音视为该科目测试开始,同时计时开始。考生将沿着标准50米泳道游至终点,到达终点单手触壁,计时停止,记录完成全程时间。该科目测试完成后,考生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三)成绩评定测试成绩大于等于278均为0分,277为40分、276为50分、275为60分、274为65分、273为70分、272为75分、271为80分、270为85分、269为90分、268为95分,测试成绩小于等于267均为100分。计时成绩采用“秒十毫秒”为单位,取毫秒第一位计数。时间

9、27827727,627527427327,227127w026w92688环6cm、7环8cm、6环IOCnI的同心圆组合。武器、弹药和靶标由资阳市公安局统一提供,以现场实际为准。(二)测试内容88式狙击步枪应用射击。分为利用依托物狙击、不同距离多种姿势狙击、往返取弹后对人体部位靶狙击3个子科目。3个子科目连续完成,共14个靶标,射击14发子弹。(三)成绩评定利用依托物狙击科目射击4发子弹,共40环,每环得0.625分,满分为25分;不同距离多种姿势狙击科目射击5发子弹,共50环,每环得0.75分,满分为37.5分;往返取弹后对人体部位靶狙击科目射击5发子弹,共50环,每环得0.75分,满分

10、为37.5分。专项科目满分为100分,考生成绩为3个子科目得分之和。每个靶标计1发有效弹着,超出1发的计1发最高环环数。弹痕铅印压在环线上算命中,计高环数。超时后射击无效,超时后每射击1发扣除该子科目1发最高环环数。(四)测试流程1.准备阶段(1)裁判员对该科目动作、内容、标准、规则以及注意事项进行详细讲解并示范。(2)考生进行抽签分组,每组考生按抽签序号从小到大的顺序依次对应靶位、枪支。(3)听到“出发”口令后,考生每人从出发点领取17发子弹、1个弹夹、3张考试靶纸进入射击地线。按指挥口令装弹、验枪,做好射击准备。听到“试射开始”口令后,试射3发子弹(2分钟内完成),不计入成绩。检靶后,考生

11、将写好名字的考试靶纸张贴在对应靶位上。2.测试阶段(1)利用依托物狙击(满分25分)射击靶标:狙击环靶4个。射击时间:100秒。使用弹数:4发。射击距离:100米。射击姿势:依据“阵地1”阶梯状依托物的不同高度,自行选择姿势实施射击;在“阵地2”射击时采用卧姿有依托姿势实施射击。射击阵地:射击阵地共2个。其中“阵地1”为能稳定支撑枪支完成射击的阶梯状依托物一组,高度分别为HOcm.80cm.50cm,长约50cm、厚约30CnI(见图);“阵地2”为卧姿有依托射击阵地,在阶梯状依托物右侧50cm处,该阵地宽1米、长2米,阵地前端与阶梯依托物平齐。卷/阶梯状依托物(图)测试流程:考生在出发地线立

12、姿持枪准备,枪弹分离(实弹匣随身携带),由考官确认空膛,枪口向上。听到开始信号后计时开始,考生携枪向前跃进20米占领“阵地1”,按照110cm、80cm、50cm阶梯状依托的顺序,每个高度射击1发,之后转移至“阵地2”射击1发。转移过程中保险必须处于关闭状态,手指离开扳机,枪口始终指向靶标方向。听到结束信号后停止射击。(2)不同距离多种姿势狙击(满分37.5分)。射击靶标:狙击环靶5个。射击时间:150秒。使用弹数:5发。射击距离及姿势:100米卧姿、83米坐姿、72米侧姿、52米跪姿、30米立姿无依托射击。射击全程不得使用任何辅助器材(含脚架),射击过程中枪支任何部位不得接触身体以外的任何依

13、托物(随身正常穿着属身体范畴)。测试流程:考生准备完毕后,枪弹结合待命。听到开始信号后,由远及近依次完成100米卧姿、83米坐姿、72米侧姿、52米跪姿、30米立姿无依托射击,听到结束信号后停止射击。射击姿势说明:卧姿射击:身体向前卧倒,枪身不得触地。坐姿射击:臀部必须着地。侧姿射击:身体侧向卧倒,枪身置于膝盖处。跪姿射击:单膝跪地,臀部不得着地。立姿射击:身体侧向靶位自然站立,手肘可贴于身体。(3)往返取弹后对人体部位靶狙击(满分37.5分)。射击靶标:人体部位靶1个(5个部位,头、肩、胸、臂、手,各部位靶标为狙击环靶)。射击距离:100米。射击时间:100秒。使用弹数:5发。射击姿势:卧姿

14、有依托。测试流程:考生将5发子弹放置于射击地线后10米指定位置。下达“安全检查”口令,考生进行安全检查并在射击地线前卧姿准备,弹匣与枪支结合。听到开始信号后,考生卸下弹匣起身向后10米处取第1发子弹,返回后自行装弹射击,第1发射击完成后,自行起立折返跑动取第2发子弹完成射击,直至完成第5发子弹射击枪响计时停止。听到结束信号后停止射击。3.检靶确认3个狙击子科目完成后,由考生与裁判员共同检靶,并在靶纸和成绩单上确认签字。(五)测试要求1.一经确定靶位和对应枪支,不得随意更换(枪支故障无法使用经裁判同意除外)。2 .实施射击时,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踩压或超过射击地线,枪身任何部位不得着地,射击时不得使

15、用辅助器材。否则考官和安全员会责令考生按要求操作,对考生测试所造成的影响由考生自行负责。3 .各射击科目必须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每个射击科目完成后,按要求进行验枪,关保险,并将弹匣取出,再由裁判员检查确保安全。4 .考生不得私自携带弹药进入测试场地。裁判员未下达“枪弹结合”口令,考生不得枪弹结合。5 .评测过程中出现自身原因引起枪械故障,由考生自行排除(排除故障时,计时不停止)。若出现哑弹及枪支自身故障,注意枪口指向安全并“报告”,征得裁判组同意并确定后中止测试,安排到此项子科目结束后重新测试。因考生操作不当等自身原因引起的故障,以故障前命中成绩计算。6 .考生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枪支。没有指挥口令,考生不得私自触摸枪支。考生除准备指向目标射击外,不得随意扣动扳机。考生在测试时如有将枪支指向对应靶标外响枪或有其他违反用枪安全规则的行为,当场取消测试资格,专业技能测试科目记为O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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