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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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海省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有效推动传统经济转型升级,充分发挥电子商务激发消费市场活力和促进经济复苏的积极作用,根据“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青海省“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快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示范引领、有序发展的原则,聚焦我省电子商务发展基础较弱、规模有限、主体不强、业态迟滞、服务缺位等短板,提升我省

2、电子商务企业核心竞争力,做大做强做优电子商务产业,深化电子商务在各领域融合创新发展,为推动全省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主要目标到2026年,全省电子商务融合应用全面深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规模质量明显提升、发展环境更加优越,成为全省新的经济增长点。实施电子商务“十百千万”行动,转型提升电商园区(基地)10个以上;新增电商企业100家以上;年均新增网络店铺1000家以上;新增电商从业人员IoOOO名以上;实现网络零售额达100亿元以上,年均增速达到10%以上。二、重点任务(一)市场主体培育行动1.培育发展电商企业。培育支持中小企业依托电商平台、小程序、公众号、社交媒体等实现经营模式转型升

3、级。支持发展一批生活服务类平台、培育发展一批以区域特色农畜产品输出为主的自建电商平台。对建成且实际运营一年以上,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链接生产端和消费端,为双边或多边用户提供交易、服务的电商平台,包括自产自销自营式电商平台(含微信小程序)、商家入驻的第三方电商平台(不含互联网金融平台企业)给予支持。对促进青海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的综合性服务平台(系统)建设给予支持。对获批国家级数字商务示范企业,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网络销售规模较大的电子商务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升级为限额以上企业,对新纳入限额以上企业名录的给予奖励。对年网络零售额达到

4、1亿元以上的企业给予“电子商务发展优秀企业”称号。到2026年,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数字商务示范企业各2家,网络零售额亿元以上企业达到5家以上。(省商务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2 .壮大网上店铺规模。深化与知名电商平台和服务机构合作,降低开设网络店铺费用,优化审核流程,提高网上开店效率。支持企业或个体从业者在知名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网店,运营线上特色馆、旗舰店等。各市州通过举办知名电商平台专题招商活动,围绕特色产业,集中推动开设一批网店。到2026年底,全省

5、网上店铺数量突破8万家。(省商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3 .加大引进电商平台企业力度。部门协作、省州联动,加大对“头部”“腰部”电商企业以及重大电商项目的招引力度,鼓励落户青海设立区域总部、产业总部、品牌总部和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支持建立本地服务团队或区域运营中心,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各市州根据产业特点和发展需求,加大对国内外贸易、生活服务平台和专业服务机构等知名电商企业的招引力度,3年内每个市州力争引进1家知名电商企业落地。(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4 .强化电子商务集聚发展。推动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新发展,加快推进省级电商示范基地建设,增强区域

6、引导、行业辐射和孵化带动能力。鼓励各市州结合自身发展特点,强化政策、土地等要素保障,通过优势资源招引合作、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等途径,拓展现有园区电子商务功能,每个市州至少转型提升一个产业特色鲜明、功能配套完善的电子商务园区(基地)。到2026年,全省形成10个以上电商园区(基地)。(省商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二)电商业态模式创新行动5 .加快直播电商发展。鼓励各市州借助国内外知名电商平台,结合本地特色产业,加强直播电商创业、孵化等平台载体建设,支持各类有条件的经营主体积极参与直播电商基地建设。加大对直播电商

7、多渠道网络服务商(MCN机构)和直播电商团队的招引力度,集聚一批直播机构、供应链企业及主播达人,发展“直播+企业”“直播+店铺”“直播+品牌”“直播+文旅”等直播业态,打造直播电商发展良好生态。各市州结合产业特点、优势资源,培育建设直播电商基地,到2026年,各市州至少有1家运行稳定、具有一定规模、服务本地的直播电商基地。(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6 .加快社区电商建设步伐。支持传统商贸企业、电商企业开发社区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包含微信小程序和第三方入驻平台),发展“线上预约、线下服务”新消费场景,开拓即时零售消费市场,推动传统零售整合线上资源,为居

8、民提供方便快捷的家政、医疗、餐饮、网购、出行、租赁等本地化生活服务。针对不同消费需求和特点,支持建设智慧超市、智慧餐厅、智能售货机等智慧零售新模式,鼓励将社区电商建设与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有机结合,拓展无人接触式消费体验,提高居民生活便利化程度。争取到2026年在符合条件的市州培育打造5个以上社区电商示范点。(省商务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7 .推进跨境电商发展。引进一批适合青海产业长期稳定发展的跨境电商平台,导入平台资源,发掘新客户、开辟新业务、拓展新市场。充分发挥西宁、海东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政策优势,鼓励企业开展跨境电商9610零售出口、9710

9、直接出口、9810海外仓出口、1210保税进出口和独立站DTC等业务。积极发展“丝路电商”。到2026年,培育20家以上跨境电商企业,实现跨境电商交易额达6亿元以上。(省商务厅、西宁海关、省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西宁市人民政府、海东市人民政府)8 .推动农村电商提质增效。推动建设“电商企业+农户+专业合作社”模式,鼓励电商企业与农村、牧区专业合作社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推动电商基地、电商协会、电商公共服务中心、MCN机构及相关企业开展短视频和直播带货培训,培养一批返乡创业青年成为农村电商带头人。支持企业建立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基地,构建选品、直播、发货、仓储、物流等全流程标准化服务体

10、系,推动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实现新突破。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和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持续完善县、乡、村三级电商服务和物流服务体系,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支持建立共享工厂、农产品直采基地,带动农牧区企业降本增效,促进企业抱团集聚、规范健康发展。到2026年,年度农村网络零售额突破30亿元,年度农产品网络零售额突破20亿元。(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9,推动电子商务绿色发展。引导电子商务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责任,提升绿色创新水平。申创“中国电子商务绿色发展大会”,每年定期举办交流电商绿色发展成果,研

11、讨绿色发展新趋势、新技术、新模式。支持电子商务企业与生产企业、快递企业协调联动,扩大直发包装品类,加大快递包装等塑料废弃物回收力度,推动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推动生鲜电商企业在同城配送中推广应用可循环配送箱、可复用冷藏式快递箱等。鼓励电商平台开展多方合作,加大快递包装、外卖餐盒等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力度。(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邮政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三)电商消费促进行动10 .挖掘培育青海IP热点。借鉴国内相关省区模式经验,聚焦青海历史、人文、旅游、有机产品等优势资源,抓准消费新需求,部门协同、量身订制,挖掘培育“青海IP”,提升青海关注度、知晓度,为青海带来新的“

12、流量入口”,带动文旅经济发展、特色产品上行,同时在提振消费、招商引资、人才聚集、带动全产业链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IL扩大网络销售规模。进一步培育壮大全省网络消费市场规模,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网络促消费活动,拓展线上销售渠道,提升线上销售规模。积极参加商务部“全国网上年货节”和“双品网购节”,创办青海特色电商节,将更多青海优质产品推向全国市场。每年开展3-5场网络消费促进和产销对接活动,打造青海优质网货供应链基地(选品中心)。定期举办直播带货专场活动,聚合省级层面支持政策,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复苏。到2026年,全省网络零

13、售额突破100亿元,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进一步提升。(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2 .打造“青”字号电商品牌。鼓励品牌建设,支持乳制品、青盐、蕨麻、牛羊肉、枸杞、青绣等企业立足技术、质量、服务、文化、体验等品牌内涵特质打造本土标志性电商品牌。强化品牌建设和运营,持续提高品牌价值含量。支持品牌企业参与国际国内知名品牌评价活动,树立响亮“青海品牌”o到2026年,培育30个以上本土优质电商品牌。(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四)产业融合发展行动13 .加快

14、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推动传统商贸企业数字化转型,鼓励大型商超、综合市场、专业市场、传统电商基地等进行数字化改造,支持直播电商进商场、进超市、进街区,推动本地大型系列商贸活动、展会等运用“线下展销、线上开播”运营模式,培育建设一批线上线下互动融合的区域消费体验中心。到2026年,各市州至少形成1个以上具有示范引领性的数字化消费体验中心或商业街区。(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4 .加快特色产品生产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推动特色产品生产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拓展市场,鼓励企业自建电商平台或应用第三方电商平台,提高线上销售规模。鼓励企业开展“工厂+直播”,打造一批特色鲜明

15、、亮点突出、附加值高、辐射带动力强的电商品牌,打通涵盖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品牌打造、线下网点和仓储物流体系建设等产业链各环节。到2026年,全省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10%以上,占网络零售额比重超过30%。(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5 .加快服务型企业电子商务应用。鼓励企业自建电商平台或应用第三方电商平台,开展线上旅游、文化服务、餐饮住宿、家政养老等服务型消费供给,提高线上销售规模。丰富电子书刊、网络音视频、网络游戏、线上演播、电子竞技等数字内容产品,更好满足在线文娱消费需求。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老字号品牌传承人和企业开展直播活动,借助电商

16、新业态新模式,传播青海特色文化,实现品牌电商化、服务电商化。深化“互联网+文旅”“互联网+餐饮”,发展智慧化和体验式的在线旅游、在线餐饮服务,打造“网红”消费体验场景,带动我省文旅经济、假日经济、夜间经济发展,促进文旅商产业协同发展。3年内,服务型电商企业、网络店铺年均增长共100O家以上。(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五)保障体系建设行动16 .完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电子商务对上下游产业的双向带动和统筹整合能力,积极发展电商服务业及衍生产业,着力做强电商专业资源服务、技术研发、运营管理等高附加值环节,引导电子商务优质要素资源集聚集群发展。鼓励电子商务协会

17、等行业组织搭建行业交流平台,完善上下游生态,促进行业抱团集聚、规范健康发展。力争3年内,引进培育3-5家电商综合服务类企业。(省商务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7 .完善物流配送体系。加大“头部”物流配送企业招引力度,鼓励落户青海建设区域物流总部、云仓、运营中心和集散中心。推动完善以县级物流仓储分拨配送中心为枢纽、乡镇级物流中转站为节点、村级物流综合服务站为末端的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引导电子商务、邮政、供销、快递、物流、商贸流通等各类主体开展市场化合作,培育打造县域快递物流“统仓共配”模式。加快完善乡村物流基础设施短板,支持利用先

18、进的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及设备改造传统农产品物流模式,推动智慧物流与农村电商协同发展。到2026年,力争引进1家头部物流配送企业在青设立区域总部、云仓、运营中心或集散中心,全省41个县全部建成物流仓储分拨配送中心。(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邮政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8 .完善电商人才体系。支持电商基地、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电商协会、电商企业与大学、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等联合建设电商人才实训基地(中心)、电商创业孵化基地,推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开展电子商务岗位培训和评价工作,建立完善电商相关职业(工种)技能等级认定。加大电商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力度,打造引才聚才“蓄

19、水池”。支持电商专业智库建设,提升专家学者服务政府决策和企业发展的能力水平。支持行业协会、院校、企业举办电商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不断激发人才创新活力,鼓励青海籍电商企业家和大学生回乡创业。到2026年,新增电商从业人员1万人以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9 .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秩序。突出协同监管,深入落实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深化国家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建设,净化网络市场环境,维护网络交易秩序。开展网络市场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培育一批网络市场放心消费示范区域、示范平台、示范企业、示范网店,不断提升网络市场诚信自律水平和消费者满意度,推动放

20、心消费创建线上线下全覆盖。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分级分类监管等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网上和线下履约信用的记录和管理,营造诚实守信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全省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部门协同、省州联动,按照责任分工,扎实推进重点工作任务,确保取得实效。各地区要结合实际,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推动相关工作落地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对接沟通机制,细化工作举措,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二)加强政策引导。积极争取国

21、家资金支持,加强省级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加大对电商产业重点领域、重点项目支持力度,强化电商重大项目用地、用能、用工保障,具体资金支持标准以每年项目申报指南为准。各部门、各地区要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动态掌握电商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做好验收评估工作,充分发挥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三)健全监测体系。建立健全电商发展统计监测分析系统,科学制定统计指标体系,创新统计方法和统计手段,及时全面反映全省电商经济发展状况,定期发布电商经济统计报告。推动部门间统计数据有效共享,避免重复统计、交叉统计。(四)强化宣传引导。深入挖掘电商高质量发展典型和示范标杆,定期遴选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利用报纸、广播电

22、视、新媒体平台、重大展会活动等,积极宣传推介我省电商高质量发展最新成果,营造电商发展氛围。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青海省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解读-制定的必要性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励口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有效推动传统经济转型升级,充分发挥电子商务激发消费市场活力和促进经济复苏的积极作用,根据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青海省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快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制定本通知。二、主要内容行动方案,包括五大方面19项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第一方面,市场主体培育行动。包括培育发展电商企业、壮大网

23、上店铺规模、加大引进电商平台企业力度、强化电子商务集聚发展等;第二方面,电商业态模式创新行动。包括加快直播电商发展、加快社区电商建设步伐、推进跨境电商发展、推动农村电商提质增效、推动电子商务绿色发展等;第三方面,电商消费促进行动。包括挖掘培育青海IP热点、扩大网络销售规模、打造青字号电商品牌等;第四方面,产业融合发展行动。包括加快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加快特色产品生产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加快服务型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等;第五方面,保障体系建设行动。包括完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物流配送体系、完善电商人才体系、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秩序等。三、文件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该文件的发布日期是2024年1月11日,施行日期是2024年1月11日,载明有效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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