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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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某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调研报告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垦改革发展文件精神,分析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遗留问题,进一步深化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调研组赴某省某傣族自治州开展调研,重点了解某农垦办社会职能改革情况。总体看,某农垦在分离办社会职能、理顺政企事企社企关系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办社会职能改革有序推进,管理体制逐步理顺。一、某农垦办社会职能改革历程(一)建设时期(某某-某某年)某某年某,某省农业厅热带作物局成立。某某年某,经国务院同意,将热带作物局改为某省农垦总局,受国家农垦部和某省双重领导。某某年,中央军委在省农垦总局的基础上组建某生产建设兵团,国有农场为团级

2、建制。某某某,国务院、中央军委批示撤销某生产建设兵团,成立某省农垦总局。这一时期,垦区内形成了相对独立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国有农场兼有生产经营与社区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使政府各项行某社会管理职能直接有效地服务于垦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促进垦区经济发展,维护垦区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持垦区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二)第一次农垦改革时期(某某-某某)改革开放以来,某农垦对传统经济体制和经济结构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某某,某省农垦总局成建制转为经济实体,组建了某省农垦总公司,挂农垦总局与农垦总公司两块牌子。某某,在总公司的基础上组建某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国有农场全部作为子企业,建立了母子公司体制。某某,集团

3、公司对所属某个以天然橡胶为主的农场进行分立改制,分立后的农场行使行政管理、社区管理职能和部分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责任,分公司负责橡胶生产经营。某某,某省委、省政府授予农垦计划单列、财政预算单列、税收专管、国土某管理、建设规划管理等某面管理权限。这一时期,某农垦构建了母子公司管理体制,加快集团内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企分开,垦区某政法、基础教育移交属地政府管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三)第二次农垦改革时期(某某某某年)随着国家经济体制的变革和农村改革的深入,亦政亦企的体制不适应农垦发展要求,沉重的办社会负担导致部分农场资金运转困难,垦区发展落后且利益分配不合理导致矛盾激化。某某,某省委、省政

4、府出台关于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维护垦区稳定的若干意见,提出“体制融入地方、管理融入社会、经济融入市场”的改革方向:一是农垦管理体制改农场垂直管理为属地管理;二是政企分开,改革期间农垦总局和农垦集团公司暂时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三是社企分开,对农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人员进行合理定编、定员、定岗,按照乡镇模式设立农场管理委员会,作为县级政府派出机构。某某年,省农垦总局和农垦集团公司完成政企分开,农垦集团为省政府授权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和监管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省农垦局对全省农垦系统履行行业指导管理职能。这一时期,某农垦国有农场下放属地,农场参照乡(镇)设置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机构,设立农场

5、管理委员会或农场管理局,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使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覆盖到农场。农场职工和其他人员的社会保障属地化,农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由所属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管理,医疗保险纳入社会化统筹。医疗机构、医务及管理人员全部移交属地。通过农场社会职能分离和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减轻了企业和职工承担办社会职能的各项负担。(四)新一轮农垦改革时期(某某年至今)某某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某农垦坚持以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主线,某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场企业化改革实施意见,成立了省委副书记为组长、分管副省长为副组长、省级有关某个部门为成员的某省深化农垦改革

6、工作领导小组,稳步推进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全省垦区有社会管理职能的某农场已全部成立社区,共设置某某社区居民委员会,某某个居民小组,初步建立起农场社区管委会一农场社区居民委员会一农场居民小组的社会管理体系,人员到位,工作正常运转,人员工资福利、工作经费已基本纳入县(市、区)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新一轮改革以来,某省高度重视农垦改革工作,某农垦稳步推进社区建设,农场逐步向企业化转型。二、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的主要做法(一)理顺管理体制农场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承担农场辖区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大渡岗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与大渡岗乡合署办公,乡长兼任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曼沙农场社区管

7、理委员会与嘎栋街道合署办公,街道主任兼任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主任,企业人员与社区管委会人员分开办公;某农场社区管委会、黎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与农场企业实行政企分开,机构、人员、财务、资产、职能、考核“六分开”。各县(市)、园区履行对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管理、监督、考核职责,将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纳入年度综合考核范围。(二)开展清产核资调研农场遵循“人员与债权债务跟随资产走”原则,凡属于政府事业性资产、债权、债务划归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农场企业整体承接政府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和企业债权债务。(三)完善社区居委会自治组织设置建立和完善“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一社区居委会一居民小组”自治体系,在原分场(生产大队

8、)设社区居委会、生产队为单位的居民点设居民小组,并同步设置社区党组织。调研农场均完成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设置,并在某某年完成农场社区选举工作。(四)落实经费保障农场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社区居委会及居民小组人员补助和福利待遇纳入县(市)、园区公共财政保障。办公经费方面,参照所属县(市)、园区标准发放。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办社会职能改革移交不彻底,农场办社会支出负担较重。垦区农场已经完成政企、社企分开,但农场普遍承担办社会支出负担,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涉及的资产移交、债务化解、政策覆盖等主要工作和农场社区建设尚未完全落实到位。农场集中供水、环境整治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未纳入地

9、方政府统一管理,运行经费仍由农场企业负担。部分农场人居环境整治、旱厕改造等办社会历史债务由农场企业承担,农垦办社会的负担较重,不能轻装上阵参与市场竞争。二是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高,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农场社区教育、医疗、养老保障水某能力远落后于周边地区,如曼沙农场辖区内没有中小学,适龄儿童入学困难。农场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于周边乡镇村组,道路坑洼、水网老化、饮用水质量差,办社会职能移交后,没有配套资金用于道路养护、农村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公共服务质量不进反退。三是管理人才短缺,主观能动性不足。社区干部老龄化严重,部分干部思想固化,遇事等单位解决,“等靠要”现象突出,主观

10、能动性不足。居民小组干部待遇低,多数干部在企业交叉任职,工作重心向企业倾斜,工作积极性不高。四是“一衔接两覆盖”落实不到位。乡村某规划及项目实施、乡村公路建设、农场美丽乡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等基本未纳入属地政府统一部署,未获地方财政资金支持,需要由农垦申请项目资金或农场企业自筹自行组织实施。(二)原因分析一是农垦管理体制惯性,行政思维转变困难。农场属地化改革后普遍实行管委会与农场企业“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运行模式,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在农场兼(任)职,农场行政化管理色彩明显。部分完成政企分开、社企分开的农场管理及运行方式仍保留很强的行政色彩,过度依赖政府给政策、给资金、给项目,在激发内生动

11、力上功夫不足。部分政企分开不彻底的农场,管委会仍然管理农场经营事务,呈现“大农场管委会、小农场公司”态势,农场管委会与农场公司由过去“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转变为“一个党委、两个机构”,行政影响仍未完全消除。二是农场管理体制机制未理顺,农场企业经营困难。某农垦农场属地化过程中,体制机制未理顺,农场农村化、农某民化,行政管理代替经营管理,农场经营机制混乱,土地某以包代管,土地承包租赁长期化,农场经营能力大幅减弱。同时,天然橡胶价格持续低迷,农场企业亏损严重、经营困难,无法负担公共基础设施投入,导致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三是干部行为缺乏约束,考核机制不健全。大部分居民小组干部身兼两职,同时是农场企业

12、干部,社区事务繁杂且薪酬水平不高,且社区干部考核机制不健全,缺乏岗位考核指标和考核内容,大多数居民组干部将工作重心向企业倾斜,对待社区工作积极性不高。四是属地政府财政困难。农场大部分处于欠发达地区,属地政府财政薄弱,对承担农场办社会职能支出心有余而力不足。四、思考与建议推进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是深化农垦改革的关键环节,也是增强农垦发展活力和动力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在某农垦、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某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当前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还存在遗留问题,一些农场办社会职能移交地方政府后,仍然承担着办社会支出,人员管理、运营费用负担沉重,已经严重制约了国有农场的改革发

13、展。综合垦区改革历程和实际情况,某农垦亟需处理好政企、社企关系,深化办社会职能改革;加强垦地沟通协调,统筹推进垦地经济社会发展;建立监督考核机制,推动解决办社会职能改革遗留问题,激发农场内生动力、发展活力、整体实力,更好发挥农垦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骨干引领作用。一是深化办社会职能改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快推进办社会职能移交。摸排农场未移交机构、职能,建立移交目标任务清单,明确下一步工作思路,设定工作进度表,落实相关政策和工作经费。远离中心城镇等不具备社会职能移交条件的国有农场,协调属地政府明确农场社区治理授权事项,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远离场部社区的职工和退休人员的服务便利性问题。加强社区工作人

14、员专业培训、提高服务质量;督促地方政府切实落实“一衔接两覆盖”政策要求,二级农垦局、国有农场要积极主动对接属地政府,落实经费拨付路径,争取享受普惠性政策。二是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垦地融合发展。实施垦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行动。属地政府牵头、农垦配合,分类制定垦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并以属地政府为主体组织实施,推进区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建立功能完善、衔接紧密、保障有力的现代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将垦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行动纳入相关规划,做好补助资金落实等支持保障工作。落实垦区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等相关政策,打破地方和垦区界限,在垦区公

15、共设施、人居环境、医疗、教育等方面,实行垦区居民点和农村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促进垦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切实解决垦区民生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三是强化监督考核指导,推动改革任务落实落地。建立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报告考核制度。监测农场社区治理服务质量、尚未移交属地职能行使情况,及时发现办社会职能改革存在的问题;探索对农垦企业落实办社会职能改革任务开展行业考核,推动考核结果纳入国企考核指标体系,发挥行业考核指挥棒引导作用。建立落实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任务监督约束制度。把办社会职能改革成效作为评价农垦改革发展成效的重要依据,探索监测评价、约谈函询、行业考核等可行性手段,加强对农垦企业的监管约束,确保改革任务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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