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5级评级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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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丽水市中心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5级评级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CBNB-202355IlGLS项目名称:丽水市中心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5级评级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单位:丽水市中心医院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23年11月第一章采购公告3第二章采购需求7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1第四章评审标准25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29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1第一章采购公告项目概况:(丽水市中心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5级评级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府采购云平台(Ikj./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BNB-20235511GLS项目名称:丽水市中心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5级评级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200,000.00最高限价(元):1,200,0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电子病历应用水平5级评级服务数量:1预算金额(元):1,200,00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响应。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

3、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1.时间:/至2023年12月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4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lkj./)5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6 .售价(元):O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4、截止时间:2023年12月6日10: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3年12月6日10: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S)和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615号商会大JS5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

5、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防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

6、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 .其他事项: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响应。4.2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3本采购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名称:丽水市中心医院地址:丽水市莲都区括苍路289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周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质疑联系人:吴老师质疑联系方式: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郸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任翔、殷悦、单琛耘项目联系方式

8、(询问):、质疑联系人:杨未质疑联系方式: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传真:联系人:吴先生、叶先生监督投诉电话: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三)87-8198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院智慧医院建设,以智慧党建为引领的智慧医疗、智慧管理、智慧服务三驾马车为抓手,落实丽水市公立医院智慧医院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相关

9、要求,以及全面提升我院医疗质量和安全为目标。二、项目内容(一)电子病历5级评级服务在本建设阶段,派专人专组进驻医院,与信息中心、质管处、医务处、护理部等相关科室一起对照电子病历5级评审相关条款要求,梳理当前存在问题、逐一找到解决办法,并落实到具体执行人。内容服务内容电子病历评审咨询与服务管理电子病历评级调研分析服务电子病历评级标准解析服务电子病历评级评测上报服务电子病历评级文审咨询服务电子病历评级培训服务电子病历评级模拟实证服务电子病历评级现场查验咨询服务1 .电子病历评级调研分析服务根据2018年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试行)标准要求及医院实际情况,对医院信息化建设现状进行调研分析

10、并提供调研分析报告,指导医院整理整改内容及方案。2 .电子病历评级标准解析服务本次电子病历评审咨询服务根据电子病历评审要求进行:(1)针对不满足电子病历评审的功能点或流程提供改造建议方案;(2)参与医院现有信息系统流程的讨论、分析,提供改造建设建议;(3)对医院信息化建设现状与电子病历评审要求之间的差距进行差异化分析,让医院对改造建设的工作量和难易程度有更清晰的认识;(4)提供电子病历评审系统功能改造需求分析;(5)提供电子病历评审系统功能改造建议方案;(6)协助院方拟定电子病历评审系统功能改造计划(时间节点),监督落实情况;(7)为医院管理部门、信息中心、临床业务科室提供政策及标准解读服务;

11、3 .电子病历评级评测上报服务(1)为医院在国家卫健委医院管理研究所电子病历分级评价平台的数据上报工作提供咨询服务、指导;(2)培训、指导上报流程及注意事项;(3)培训、指导上报数据整理与核对。4 .电子病历评级文审咨询服务指导院方相关科室、厂商完成电子病历评级实证材料的准备包括系统功能截图和数据质量,包括:(1)实证材料整理要求、注意事项培训与指导;(2)大规模排查数据质量(紧密围绕一致性、整合性、及时性、完整性)(3)实证材料整理计划安排;(4)实证材料的审核。5 .电子病历评级培训服务安排院方相关科室针对电子病历评级相关功能性要求、注意事项的培训。6 .电子病历评级模拟实证服务按照电子病

12、历测评文审材料及医院现场进行模拟评测,包括:(1)自查医院所列功能的前级功能,确认均完全实现。列表声明这些项目的前级功能全部实现;(2)针对所申报等级给出对应级别的基本项、选择项内容的实证。实证内容包括:系统截屏、统计数据、方案说明与场景描述。(3)审查提交内容是否满足要求,对于有疑问的项目,可要求医院给予说明。(4)现场核实实证内容的一致性并做记录、存档。(5)对于申报5级的医院抽查前级内容的实现情况并记录、存档。7 .电子病历评级现场查验咨询服务结合医院实际情况提供应知应会文档,协助院方指导各厂商完成各自系统中涉及电子病历评审重要内容的操作手册,指导评级培训工作,协助院方完成迎接现场评审准

13、备工作。(二)咨询与服务管理1 .咨询服务方式(1)根据医院需要,对医院进行电子病历评审的IT整改工作提供咨询指导;(2)按照电子病历评审标准要求,提供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情况的定位诊断,参照医院管理的需求和信息系统建设的规划,制定基于电子病历标准信息系统建设规划方案,信息系统改造实施方案建议,并全程协助医院完成电子病历评审工作;(3)提供与电子病历评审相关的咨询服务和实施建议,协助医院开展内部模拟评审工作;(4)提供以下咨询服务流程:调研分析指标解析;数据上报-:文审咨询培训;模拟实证:!场测评准备;,统功能改造舔统改造后的 需求分析/ /评估与培训,2 .咨询服务内容(1)工作范围依据医院要求

14、,电子病历评审咨询服务小组以医院现有系统为基础,工作范围包括以下方面:电子病历评审咨询:为医院进行电子病历评估的规划咨询,经过现场调研、业务分析,将医院目前信息化水平对照电子病历应用水平进行能力分析,对比评估标准,定位医院信息化问题,提出电子病历评估信息建设路线图。并协助医院对相关信息系统实施改造提供参考意见和方案,直至满足电子病历评审要求。(2)管理要求成立符合医院工作需求的咨询服务工作组;D电子病历评审咨询服务过程中,在院方指定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管下完成评审各阶段咨询服务工作。2)文档管理:文档是保证项目的实施连贯性的重要保证,提供完善的咨询服务文档,并对项目进行过程中的文档进行有效的管理

15、,协助院方对项目整体过程进行规范化管理。三、服务要求(一)根据医院目前情况,制定详细评级方案,明确各个阶段目标。(二)合理配置人员,需要有经验的咨询人员并辅导相关医院通过电子病历5级评审。四、商务条款(一)项目周期: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服务地点:丽水市中心医院。(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并收到成交供应商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20%作为预付款;国家卫健委医院管理研究所文审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合同款25%;咨询服务完成直至院方通过电子病历5级测评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收到成交供应商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全部款项。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丽水市

16、中心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5级评级服务采购项目2费用:1、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项目的调研分析、咨询、实施、部署、整改、培训、资料记录、收集及整理、测评、验收及人工费、培训费、税金、利润等一切相关费用。2、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3、不论响应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4、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标准:(1)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招标公司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通知中服务招标费率规定的标准下浮20%,按照成交金额,向成交人收取成交服务费。(

17、2)成交人接到本公司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本招标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3)成交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4)成交服务费均汇入以下账户: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丽水分行帐号:900378户名: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3响应文件组成与份数: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是否提交由供应商自行决定,如不提交的,当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响应文件而失去响应资格。如提交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应在采购截止时间前将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加密响应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4893224)o4提交

18、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磋商公告。5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磋商公告。6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8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和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9签订合同时间:确定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10响应文件有效期:90天。11解释: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丽水市中心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5级评级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响应、评审、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2 .“供应商

19、”系指向采购单位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 .“产品”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 .“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 .“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6 .“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函等。7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供应商对任何带“”号的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偏离和未作实质性响应都将直接导致磋商无效。(三)采购人式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四)磋商委托如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议,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

20、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五)磋商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六)联合体报价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联合响应单位的责任和义务)。2 .磋商公告规定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除应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工作内容和义务。(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

21、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七)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分包。(八)特别说明1.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供应商所拥有。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人须依照相关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

22、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若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的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供应商使用相同制造产品(相同制造产品是指磋商文件中指定的“核心产品”)作为其项目的一部分,按一家供应商认定。(九)关于分公司响应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通信行业外,分公司响应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

23、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十)关于知识产权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响应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2、响应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

24、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十一)质疑和投诉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应知其利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就磋商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面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

25、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4 .接收书面质疑函的方式:质疑人可通过送达、邮寄、传真的形式提交书面质疑函,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签收邮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原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一章有关联系方式。5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二磋商文件(一)磋商文件的构成。本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 .采购邀请2 .供应商须知3

26、.合同条款及格式4 .项目需求5 .评审标准6 .响应文件格式7 .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三)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

27、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 .澄清公告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磋商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3 .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澄清公告为准。4 .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一)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

28、分组成。1、资格文件内容包括(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成员须分别提供);(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响应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成员须分别提供)(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需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如已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为中小微企业,可不提供监狱企业资

29、格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须分别提供)。(4)联合体响应协议书(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联合体响应的须提供)(5)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有);2、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包括(1)符合性自查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联合响应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加盖公章);(5)业绩一览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同类型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0、)(根据评分标准提供);(6)体系认证证书(根据评分标准提供);(7)综合能力;(8)项目理解及分析;(9)总体方案;(10)实施方案;(11)培训方案;(12)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3)项目实施团队方案;(14)项目组人员方案;(15)质量保证措施;(16)其他采购需求或评分标准所需资料;3、报价文件内容包括(1)报价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报价一览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二)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

31、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2.报价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报价要求1 .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四)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自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起.60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 .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4 .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自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32、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文件,响应文件要求有目录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5 .响应文件的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响应,供应商应准备以下响应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1份。(2)以电子邮件提供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数量1份。(自行决定,非必须要求)备份响应文件是否提交由供应商自行决定,如不提交的,当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响应文件而失去响应资格。如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

33、签章的备份响应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4893224)。6 .电子响应文件:6.1 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平台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六)响应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招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但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限期内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34、或者加盖公章。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响应无效。供应商澄清、说明或更正后,不影响磋商小组对其响应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1.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 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2 .在符合性审核(商务技术文件)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I)未提交报价函或报价函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3)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或签署人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授权委托书填写项目不齐全的;(4)响应文件项目不

35、齐全;(5)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6)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7)带“”的条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响应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响应方案的;(9)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三)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存在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条款要求。3 .在符合性审核(报价文件)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36、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2)响应文件项目不齐全;(3)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4)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报价具有选择性的;(6)报价中出现重大缺项、漏项:(7)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的;(8)响应文件(报价文件)内容与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内容有重大差异的;(9)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磋商程序(一)磋商准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7、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可参加磋商会议。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会议的,视同放弃磋商权利、认可磋商结果。(二)磋商程序:1、电子招响应开标程序:第一阶段:(1)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第二阶段:(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阅响应文件,不符合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被拒绝。(2)如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有疑义,将向响应供应商在线发送询标函,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在线询标函做出询标澄清。逾期澄清或未澄清的供应商视同认可磋商结果。(

38、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即本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即本磋商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以在线询标的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或补充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递交的响应文件(或补充文件)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

39、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标准详见第五章评审标准);(5)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评审得分相同,则报价低者为成交候选人;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则由抽签决定成交候选人。(6)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评审结果。(7)磋商会议结束。(8)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成交结果。五、评审(一)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有关的法规组成

40、。(二)评审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审,评审的依据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三)评审程序1 .形式审查采购人代表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和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2 .实质审查与比较(1)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供应商进行询标,供应商要向磋商小组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规定形式进行答复。供应商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磋商小组有权对该响应文件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3)各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41、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4)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磋商小组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5)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评审成员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磋商小组成员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评审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磋商小组组长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磋商小组按评审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同时起草评审报告。(四)澄清问题的形式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

42、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五)错误修正磋商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磋商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磋商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六)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1.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

43、,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2.评审办法。本项目评审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五章:评审标准。(七)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曾经参加过该招标项目的进口产品论证服务工作;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44、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八)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供应商所提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九)磋商小组成员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十)评标过程的监控1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2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所有涉及磋商小组名单以及对响应文件的

45、澄清、评价、比较等情况,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六、确定成交人: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人。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人。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46、4 .若成交人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其它原因被依法撤销成交资格,则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七、合同授予1 .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地日内签订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响应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2 .成交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成交资格。3 .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或重新组织招标。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人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4 .成交人如不遵守磋商文件或响应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报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八、履约验收采购人负责对成交人的履约行为进行验收。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九、特别说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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