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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说明医院感染是指病人在入院时不存在,也不处于潜伏期而在医院内发生的感染。同时也包括在医院内感染而在出院后才发病的病人。医院感染的诊断主要依靠临床资料、实验检查结果及其它检查和临床医生的判断。临床资料包括直接观察感染部位病人的体征和症状或通过检查病案而得出结论。实验室检查包括病原体的直接检查、分离培养及抗原体的监测。其它检查包括X线、超声波、CT扫描、内窥镜、组织活检和针刺抽吸物检查等。在进行诊断时应注意下述几点:1 .对于有明显潜伏期的疾病,自入院第一天算起,超过平均潜伏期后所发生的感染即为医院感染。2 .对于无明确潜伏期的疾病,发生在入院48小时后的感染即为医院感染。3 .若病人发生的感染直接与上次住院有关,亦为医院感染。4 .在原有医院感染的基础上,出现新的不同部位的感染,或在原有感染部位已知病原体的基础上,又培养出新的病原体,这些均为医院感染。5 .新生儿在经产道时发生的感染亦为医院感染。下列情况不应看做医院感染:1 .在皮肤粘膜开放性伤口或分泌中只有细菌的定植,而没有临床症状和体征者。2 .由损伤产出的炎性反应,或由非生物性(如化学性或物理性)的刺激而产生的炎症等。3,婴儿经胎盘而导致的感染如单纯疱疹病毒、弓形体、水痘或巨细胞病毒等且在出生后48小时内出现感染的指征,不应列为医院感染。感染部位根据其特点共分12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