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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准企业股权转让合同3篇供参考标准企业股权转让合同1转让方:(甲方)住所:受让方:(乙方)住所: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 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 年 月一日在 市订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 下协议: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1、甲方同意将持有 有限公司%的股权共 万元出资额,以 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 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第二条保证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 有 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 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 押、质押或
2、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 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 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 担。3、乙方承认 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第三条盈亏分担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后,乙方、即成为 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第四条费用负担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承担。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 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2、
3、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 同。第六条争议的解决L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 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 法院起诉。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北京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名):乙方(签名):标准企业股权转让合同2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代理人: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委托代理人:公司(以下简
4、称合营公司),于 年月 日成立,由甲方与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 币万元,投资总额 币 万元,实际已投资 币 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营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征得他方 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 议如下: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1、甲方占有公司%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投资币 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的股权以币 万元转让给乙方。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天内按第一条第一 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帐方式分一次付清给甲方。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 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 否则应由甲方
5、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三、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 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公司 的债权债务)。四、违约责任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 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 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 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 偿金。五、纠纷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 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 法院起诉。六、有关费用负担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审 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合营公司承担。七、生效条件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经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
6、三十天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手续。八、本协议签订之前,双方协商的任何内容与本协议 有冲突的,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 协商解决,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协议进行补充,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合营公司留存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转让方:受让方:年 月日年 月日标准企业股权转让合同3转让方:深圳市X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承让方:朱汉平(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深圳市X塑胶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x年8月9 日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万元,投资总额人民币30 万元,实际投入人民币10万元。甲方占1
7、00 %的股权,已 投入人民币10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公司100 %的股权转让 给乙方,经公司股东会会议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 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1、甲方占公司IOO %的股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甲方应投资人民币30万元,实际投入人民币10万元,现 甲方将其占公司100%的股权以人民币6.8万元转让给乙方。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天内,按第一条条 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给甲方。二、甲方保证对其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 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置质押,并免遭受第三人追索。 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
8、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权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 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权应享有和分担公司的债权债务)。四、违约责任: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 逾期部份总价款千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份,还应付赔偿金。五、纠纷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 解决,如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六、协议的变更或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解除本协议,当事人签 订的变更或解除协议书、声明书,经公证后方可生效。1、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2、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七、有关费用: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评 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八、生效条件: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并经深圳市南山区公证处公证 后,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 留存一份,其它报有关部门。转让方:承让方: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