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台账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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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DB3206南通市地方标准DB3206/XXXXX-XXXX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台账编制导则GuidelinesforthepreparationofsafetymanagementledgerforconstructioninWatertransportengineering(征求意见稿)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前言4引言51范围62规范性引用文件63术语和定义64总体原则65责任体系76规章制度87专项工作98人员管理99安全活动1010船机设备11H风险管控1312安全技术1413危化消防1614应急管理1715安全

2、经费1816检查评价18附录A责任体系20附录B人员管理24附录C安全活动27附录D船机设备28附录E安全技术32附录F危化消防37附录G应急管理39附录H安全经费40附录I检查评价4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归口。本文件由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提出。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本文件参与起草单位: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本文件为首次发布。本导则基于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现状,从施工安全责任体系、规章制度等方面入手,通过清单式、表格化的方式明确安全管理内容,推动提升水运工

3、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同时建立健全配套台账资料,解决部分规模较小的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弱、台账编制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为工程安全监管提供参考。本文件与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为准。本文件所列的部门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涉及的台账记录资料归档应符合港口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DB32/T2342-2019要求。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台账编制导则1范围本文件基于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规定了施工安全管理台账建设的责任体系、规章制度等基本内容、基础表式。本文件适用于本区域水运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台账建立。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

4、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运工程部分)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55034-2022)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JTS205T-2008)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JT/T1375.1-202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201837号)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交安监发(2018)43号)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9号)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2022版)水运工程建设

5、管理用表(DB32/T29752016)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水运工程水运工程是指港口工程、航道工程、航标工程、通航建筑物工程、修造船水工建筑物工程、安装工程和支持系统及其辅助和附属工程等。3. 2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台账水运工程自开工以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记录和反映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文字、图表、音频、视频、数码照片、实物等形式与载体文件的总称。3.3 相关方在文件中指工程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合作单位、设备租赁单位等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3.4 四新技术在文件中指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4总体原则4.1 真实性原则安全管理台账中的信息、数据应真实可靠。4.2

6、规范性原则安全管理台账编制应符合编制指南的规范要求,并结合水运工程实际情况修改或增减。4.3 时效性原则按时记录安全管理的有关数据和措施,及时更新安全管理台账的相关内容。5责任体系5.1 体系建立5.1.1 项目承包人按照合同文件配备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建立由项目经理、项目书记(如有)、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的、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以项目正式文件发布,详见附录AT。并绘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框图,详见附录A-2。5.1.2 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根据实际

7、工作职责,组织制定涵盖项目作业班组层级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a)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不得低于法定要求,其他岗位安全职责结合项目实际、岗位特点等予以制定,明确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b)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工程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新设或调整时,及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内容进行修订;c)实行施工分包的,项目专业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安全生产负责,参照制定其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向项目承包人报备。5.1.3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需更换时,应履行变更手续,变更后的人员须满足法律法规规定,且不得低于变更人员资质、能力等

8、相关条件。5.2 贵任落实5. 2.1项目应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宣贯纳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并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实行专业分包的,也可由承包单位统一组织宣贯,并及时形成台账记录。6. 2.2按逐级负责、逐级签订原则,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具体实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收集、归档。a)原则上,承包单位安全分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签订;b)项目经理与项目书记(如有)、副经理、总工程师以及施工作业班组负责人签订。项目进行分包单位的,还应与分包单位负责人签订;c)项目各副经理等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d)部门负责人同本部门职工签订;各施工作业班组负责人同本班组施工作业人员签订;e)分包单位参照上述原则签订

9、。7. 2.3项目经理每季度组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设置百分制考核记录表逐项考核,形成考核记录,详见附录A-3。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考核结果或奖惩等通过项目正式文件发布,通过办公场所信息公示栏、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等进行通报,留存相应台账记录。5.3 相关方管理5.3.1项目进行施工分包、劳务合作或施工过程中租用他人机械、设施设备的,承包单位应与其签订合同及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a)在施工现场共同、交叉作业时,相关方之间还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职责以及防控措施,并落实到位;b)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由承包单位报请监理单位审查,根

10、据审查意见补充完善;c)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及监审查意见等台账记录。5.3.2承包单位要制作专业分包、劳务合作、租赁队伍统计明细,如实记录相关信息,详见附录A-4。5.3.3承包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详见第16.1节),及时督促整改安全问题隐患,确保相关方履行各自职责、措施落实到位,建立健全检查、整改等记录。5.4安全目标5.4.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围绕“零事故、零伤害”的总体安全目标,项目经理组织制定项目具体安全生产目标、施工安全生产计划管理措施等。5.4.2 项目结合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

11、定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并不得低于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目标和合同约定的安全控制指标要求,鼓励相关指标予以量化。6规章制度6.1 制度建立6.1.1 项目经理要组织制定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报监理审批并予以发布。a)制度应结合建设单位安全管理有关规定、项目安全管理实际、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明确时间、地点、人物、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做到程序清晰,操作性强。b)制度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要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新设或调整、项目生产或管理重大变更,或其他认为有必要修订时,应及时更新相关制度。6.1.2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法律法规规章要求a)安全

12、生产责任制制度b)人员管理制度c)船机设备管理制度d)安全教育培训制度e)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f)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制度g)安全技术交底制度h)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制度i)隐患排查治理制度j)应急救援管理制度k)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D消防安全责任制度m)安全技术管理制度(2)其他相关制度a)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b)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制度c)安全生产会议制度d)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e)季节性施工安全管理制度f)安全物资管理制度g)值班值守制度h)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i)其他专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上级来文管理制度6.1.3 项目经理应组织安全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或人员参加建

13、设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宣贯活动,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做好台账,详细记录宣贯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等要素。6. 2制度落实根据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有关部门、个人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同时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导向,注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台账记录,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有迹可循。7专项工作6.1 方案制定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2022版)要求,项目经理应组织制定“平安工地”建设专项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实施步骤和相关举措,报监理审核、建设单位确认后作为项目“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指导文件。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等组织的以及项目根据安全生

14、产实际需要开展的各类专项活动,也应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必要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6.2 方案落实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牵头实施安全专项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方案落实。按照“一案一档”要求建立健全台账记录,涵盖工作方案、宣贯教育、实施记录、工作总结等内容。8人员管理8.1 人员磬记8.1.1 项目要做好进场作业人员的登记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本单位、分包单位等从业人员进行分类登记,建立全体从业人员花名册。鼓励项目对人员进行信息化管理。a)对本单位一般从业人员的登记,要与项目综合管理部门等职能部门登记的人员、岗位等信息一致:对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劳务合作单位等)施工作业人员在进场前要完成登记,详见附录BT

15、;b)按规定需要持证人员,还应留存相应的资格证书复印件等。其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需单独登记建册,详见附录B-2、3;C)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合作单位等应在进场前,将作业人员信息向承包单位报备,或按照承包单位分类登记要求先行登记,由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后予以统一登记;d)要及时将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登记信息、相关证件等资料上报监理审核。8.1.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动态更新登记信息,确保现场作业人员和登记信息保持一致。除按要求履行变更手续的,应及时对一般从业人员进退场信息动态更新,确保持证人员证书的有效性、符合性。8.2 人员持证8.2.1项目主要负责人、安

16、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安全管理资格证书。a)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须取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管理资证书;b)项目配备的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须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管理资证书。按照年度施工产值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1名;5000万元以上不足2亿元的按每5000万元不少于1名的比例配备;2亿元以上的不少于5名,且按专业配备。8.2.2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按期复审,确保证书有效。a)特种作业人员是指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项目常见工种包括电工、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架子工等;b)

1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要与特种设备登记相关信息一致。项目常见工种包括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等。8.3岗前教育8.3.1项目应按规定对新进场从业人员开展三级教育培训,如实记录教育培训情况,并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档案。详见附录B-4。a)承包单位组织对本单位(含劳务合作单位)从业人员的三级教育培训。公司级教育培训也可由施工单位授权项目组织;部门级教育培训,一般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班组级由职能部门或作业班组负责;b)专业分包从业人员的三级教育培训参照实施。对不具备培训条件的专业分包单位,经协商可委托项目代为开展;三级教育培训情况报承包单位

18、报备;c)教育培训内容、学时等需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相关规定,详见附录B-5;d)教育培训档案包括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卡、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培训课件、考试试卷、签到表、培训效果评估表等。8.3.2对转岗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应至少重新接受部门级、班组级的安全教育培训。84劳动保护8.4.1承包单位应与本单位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依法办理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专业分包、劳务合作单位与所属从业人员的劳动合同及工伤保险缴纳凭证或记录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劳动合同应载明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等有关事项。8.4.2承包单位应以项目为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为施工

19、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缴纳相应的保险费用,留存票据资料,保险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8.4.3承包单位统筹负责项目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发放等。a)明确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验收要求,建立健全劳动用品需求计划、发放记录等,详见附录B-6;b)落实项目相关部门采购、验收、发放等职责,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并对危险岗位操作规程进行书面告知,做好的相关记录;c)专业分包单位参照执行,分包合同另有约定从其规定,但配备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或行业标准,符合项目统一要求,发放、领用记录每季度要向承包单位备案。9安全活动9.1 安全会议9.1.1

20、项目应及时组织召开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一般分为安全生产例会(周例会、月例会)、安全专题会议、临时性(紧急)安全会议。a)项目经理或分管领导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周例会、月例会,项目书记(如有)、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各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作业班组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共同参加,内容主要包括分析、总结上周(月)项目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情况等安全生产总体工作,传达部署有关安全工作要求,研究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计划等;b)项目经理适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安全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安全专题活动,内容主要情形包括危大工程施工方案审查、安全技术交底、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安全问题通报、重要施工节点、重大安全活

21、动、平安工地自评及责任制考核及重要的安全专项行动等;C)根据项目安全生产的需要或上级临时(紧急)通知等,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临时性(紧急)安全会议,通报或学习会议内容,布置安全生产任务。9.1.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落实会议签到,做好会议记录,安全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以会议纪要下发各部门及施工班组。详见附录C-1、2o9.2教育培训9.2.1项目经理组织制定并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结合安全实际、岗位需求按年度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以项目正式文件发布,下发至各部门、班组。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变更,确需变更要做好书面说明。9.2.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统筹负责项目从业人员(含

22、专业分包、劳务合作等单位人员)的经常性培训和警示教育,施工现场拟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前,会同工程技术、物资设备管理等职能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做好教育培训记录。a)经常性培训和警示教育应结合季节特点、施工特点、安全形势等,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确保教育培训学时和培训实效;b)“四新”教育培训要涵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特点、操作规程、危害因素、安全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9.2.3针对施工重点、难点、防范应急措施等内容,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对作业班组进行班前教育,相关人员进行签字,教育记录单独造册。10船机设备10.1 设备受记10.1.1

23、 项目物资设备管理职能部门应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分类登记、建档、管理。原则上按特种设备、主要设备和一般设备分类登记,制定设备编码规则对设备进行编码管理,鼓励项目对设备信息化管理。详见附录D-1。a)特种设备包括: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的各类起重机械、叉车等;b)主要设备包括:强夯机、施工船舶(打桩船、起重船、绞吸船)、挖机、装载机等,以及自建搅拌站相关设备设施等;c)一般设备包括:主要为钢筋加工设备(切割机、弯曲机、调直机)、电焊机等中小型机械设备。10.1.2设备进场使用前,物资设备管理职能部门组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相关生产部门、监理单位等进行验收,如实记录验收情况,详见附录D-2。

24、a)验收指标或标准参照各类机械产品使用说明书或同类型设备的相关技术指标要求,主要包括设备技术资料如产品合格证、检验检测资料、检测合格证(特种设备)、设备年限、设备排放标准要求、设备外观、工作机构、电气、安全防护装置等;b)一般设备可由物资设备管理职能部门单独验收进行登记即可,特种设备、主要设备进场验收须由相关部门共同参加验收。10.1.3 设备进场验收后,物资设备管理职能部门应建立健全机械设备、设施、机具及配件的相关档案资料,做好机械设备登记,详见附录D-3。a)主要设备、特种设备要“一机一档”,具体详见第10.2节;b)按照规定需报监理审批的,及时报审。10.1.4 承包单位统筹负责施工机械

25、设备管理,相关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合作单位进场前要将机械设备报承包单位予以登记。存在机械设备租赁的应签订租赁合同,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10.1.5 项目应做好机械设备检查、维修、保养工作。设备操作人员应在班前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物资设备管理职能部门每月定期组织对机械设备进行专项检查,检查问题及时通知使用人或专业维修人员维护、保养,做好记录并统一归档在相应设备,详见附录D-4、5o10.2特种设备10.2.1施工现场使用的特种设备,由设备所属单位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置于特种

26、设备的显著位置。经验收合格后,由物资设备管理职能部门向监理单位进行设备报审,并附带相关证书资料等。10.2.2特种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来承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相应资质证书审核并予以备案。在施工前,特种设备安装、拆卸单位要编制专门的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经承包单位审核确认后予以实施,在安装、拆卸过程中,承包单位要组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现场监督,确保方案执行到位。10. 2.3施工现场使用的特种设备按照“一机一档”原则,建立健全档案资料。主要设备参照执行。a)机械设备信息卡,详见附录D-6;b)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c)特种设

27、备的设计文件、安装使用说明、产品质量合格证明、设计验算书、出厂的检验合格证书、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d)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方案、特种设备安装人员证书、交底记录;e)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检验检测报告、使用登记证、使用标志;f)特种设备操作手相关证件、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g)特种设备进场验收记录表;h)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i)特种设备定期检查记录;j)特设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k)保险和租赁合同;D其他有关资料。10.3施工船舶10.3.1水运工程施工现场主要的船舶有起重船、打桩船、混凝土拌合

28、船、拖轮、驳船、半潜驳及各种挖泥船等。10.3.2施工船舶、交通船舶等各类船舶必须具有海事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船员持证符合规定,建立健全相关检查、维护、保养等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机械设备信息卡;b)船舶检验证书;c)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d)船舶国籍证书;e)船舶AIS标识码证书;f)船舶电台执照;g)保险、环保类证书;h)船舶最低配员证书;i)船舶配员一览表;j)船员适任证书;k)船舶租赁合同;I)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许可证;m)船舶安全操作规程;n)船舶设备验收记录;o)船舶设备定期检查记录;P)船舶设备日常维保记录;q)船舶设备维护保养记录等。10.3.3船舶安全设施布置

29、图完整,其中船舶防火布置图、火灾报警设备布置图、消防及安全疏散图等图纸齐全,保存完好。10.3.4船舶工作记录应齐全,船舶(含设备)维护检修记录、异常天气应对工作记录及时、完整。10. 3.5施工船舶、交通船舶等各类船舶应编制船舶防台防汛防突风“三防”应急预案,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10.4非标设备10.4.1 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等安装、拆卸工作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来承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相应资质证书审核并予以备案。a)施工前,安装、拆卸单位要编制专门的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经承包单位审核确认后予以实施;b)承包单位要组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现场监

30、督,确保方案执行到位;c)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承包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承包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d)相关资质证书、安拆方案、自检合格证明和安全使用说明、验收资料等应统一归档该设备档案内;e)设施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10.4.2 未列入国家特种设备目录的,项目根据实际需要自制的非标起重设备或水上作业平台,应做到严格管理,科学、合理、安全。a)安装、拆除工作前,项目要组织相关承建单位或自行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

31、施,并组织专家论证,根据论证意见完善修改方案后进行施工作业;b)承包单位要组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现场监督,确保方案执行到位;c)完成现场安装后,项目应组织相关部门、监理单位、分包单位、施工班组等人员共同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d)建立健全台账记录,包括设计文件、计算书、设备操作规程、检测报告、拆装方案、安全施工措施、相关会议签到、会议纪要、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情况、验收资料。11风险管控11.1 风险评估项目应在开工前组织开展施工安全专项风险评估,动态进行风险辨识、评估,做好风险分级管控。a)根据建设单位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结论,成立以项目经理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32、为成员的施工安全专项风险评估小组,必要时邀请专家或第三方专业单位参与编制专项风险评估报告;b)评估结果经专家审查,根据专家审查意见予以完善;c)以关键作业环节为评估对象,根据其施工技术复杂程度、施工工艺成熟度、施工组织便利性、施工环境条件匹配性以及本区域类似工程事故案例等,结合总体风险结论,对风险进行全面辨识、分析、估测,并针对其中的重大致险因素量化评估,划分风险等级,列出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d)项目应动态进行风险辨识,重大致险因素存在遗漏、施工过程中出现新的致险因素、致险因素发生了重大变化或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提出了新的要求,应及时开展施工过程专项风险评估。11.2 风险控制11.2.

33、1 项目要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与接受准则,结合风险分级管控清单,针对不同的风险等级提出分级控制措施,明确风险管控责任和责任人、制定相关制度,实施现场风险管控和监控预警,将安全生产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之内,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重大风险管控措施要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查。11.2.2 项目应严格落实风险告知制度。a)应向作业人员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b)存在重大风险的,应将重大风险的名称、位置、危险特性、影响范围、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及后果、管控措施和安全防范与应急措施告知直接影响范围内的相关单位或人员;c)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外来人员应履行风险告知手续,书面告

34、知动态风险辨识内容,由相关单位或人员签字后予以归档;d)项目应按照风险辨识结果落实现场警示告知等措施,并以文字或图像等方式,给出进入重大风险区域注意事项提示。11.2.3 针对项目的重大风险,应制定专项动态监测计划,定期更新监测数据或状态,每月不少于1次,并单独建档。12安全技术12.1 施工组织设计12.1.1 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应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履行相应审批流程,作为施工指导重要文件。a)施工组织设计应结合项目施工实际,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有关规范,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全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b)编制完成后,经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审核、签认后,按照程序上报施工单位履行企业内部审

35、批手续,根据内部审查意见修改后报监理单位审核,按照监理审核意见予以完善后作为施工指导文件;c)审核、审批、修改、完善等记录要完整,相应签章、签字等齐全,作为施工组织设计文件重要内容予以归档。12.1.2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需要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订的情形时,项目要及时对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进行动态优化调整,调整内容原则上以项目正式文件明确并进行归档。12.2 专项施工方案12 .2.1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设计文件中危大工程重点部位、环节及施工招标文件列明危大工程清单,补充识别本项目危大工程

36、,明确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清单和计划,并报监理审查。13 .2.2根据施工进度情况,在危大工程施工前,应编制完成相关专项施工方案。a)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未经监理审批,不得进行施工作业;b)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并由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c)专项施工方案要内容全面,针对性、操作性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应符合图表化要求,覆盖施工全

37、过程,具体参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南(建办质(2021)48号)。12.2.3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a)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b)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c)专家论证会后,应当形成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提出通过、修改后通过或者不通过的一致意见。专家对论证报告负责并签字确认;d)经论证需修改后通过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后,重新履行审核、审批程序;e)经论证不通过的,施工单位修改后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论证。12.2.4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

38、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a)对于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b)将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核、专家论证、交底、现场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12.3临时用电12.2.1项目总工组织电气工程师、工程技术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物资设备管理等部门人员编制本项目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报监理审查,并组织专家论证,按照审查或论证意见予以修改完善后作为临时用电施工指导。审查、审批等流程参照第12.2节专项施工方案相关规定。12.

39、2.2临时用电组织设计要内容全面、图纸齐全、用电负荷计算规范。内容一般包括下列内容:a)现场勘测;b)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c)负荷计算;d)变压器的选择;e)设计配电系统:f)设计防雷装置;g)防护措施;h)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等;i)临时用电工程图主要有临时用电总平面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配电装置布置图、接地装置设计图、防雷装置设计图等。12.2.3项目应按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验收,详见附录ET。a)项目物资设备管理部门按要求采购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用电规范等要求的电缆、配电箱等用电设施和设备,留存有关设备设施相应检测、合格证

40、明;b)项目专职电工应按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对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等区域临电系统进行布设,对配电箱、开关箱等统一编号,并张贴标识;c)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总工、电气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工程技术部等有关部门人员,邀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共同参与临时用电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d)防雷装置应经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出具合格检测报告。12.2.4项目专职电工每日对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巡查,每周对现场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的动作时间、动作电流进行检测,每月对临时用电工作接地、重复接地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检修并做好记录。详见附录E-2、3、4、5o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结合各类安全检查,对临

41、时用电进行检查,对安全隐患问题要求闭环整改。12. 2.5临时用电管理档案资料齐全,对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含审查、专家论证等手续)、设备设施清单、临时用电工程图、验收资料、检查维修记录等台账统一归档。12.4 安全技术交底12.4.1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经理组织总工对副经理、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专业工程师、施工作业班组负责人、班组长等开展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书面交底,详见附录E-6;12.4.2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一般分三级开展安全技术交底,确保交底对象全覆盖,可参照以下原则开展。a)项目总工或分管技术负责人组织对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级交底;b)分管技术负责人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42、人对施工作业班组负责人和现场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等进行二级交底;C)施工作业班组负责人或现场技术管理人员等向班组长和作业人员进行三级交底;d)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全过程参与并监督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同时邀请监理参加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e)安全技术交底应进行书面记录,双方在书面交底记录上签字,不得代签,相关记录归档留存,详见附录E-7;对于作业周期短、危险性较小的临时性作业可由现场技术人员采取口头告知的形式向班组长和作业人员履行交底手续;f)现场施工方法、作业环境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12.5 安全生产条件12. 5.1项目应做好工程安全生产条件核查确认工作。a)在工

43、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副经理、安全副经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等进行施工合同段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自查,自查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负责核查,核查结果报安全监管机构备案;b)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一般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生产副经理、安全副经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等开展安全生产条件检查,自查合格后报监理核查,核查结果报建设单位确认。对安全生产自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得开工实施,并明确相关部门整改,整改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安全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重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条件自查、核查等;c)施工合同段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具体核查内容按照江

44、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2022版)附表实施。12.5.2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班组负责人、相关作业人员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现场确认。13危化消防13.1 危化品管理13.1.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工程施工现场用于焊接、切割等作业的常用危化品如氧气、乙块、丙烷等气瓶做好进场验收登记,确保来源合法、符合安全规定,使用过程可追溯,详见附录?1。a)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辨识本项目的危险化学品,做好登记验收、使用管理等相关工作;b)物资设备采购部门进行采购时应重点核查供应商资质,协助做好登记验收以及回收、处

45、理废弃危险物品等;c)焊接、切割等作业部门或班组根据施工实际需求领用危险化学品时应做好领用登记,按规定施工作业;d)生活区液化气、试验区各类试验试剂、以及民用爆炸品等危险物品参照管理。13.1.2 承包单位统筹负责各分包单位危化品使用管理,相关台账资料齐全、完整。13.2 消防管理13. 2.1项目应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或措施),配备相关物资、设施和器材,做好登记,落实检查。a)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消防安全工程师、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等,结合施工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特点,对各区域发生火灾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制定防火

46、技术措施,明确各区域消防安全责任人;b)在有关场所或设施处配备消防设施、物资和器材,进行统一编号管理,设置情况记录在消防管理台账中,并绘制消防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录F-2;c)各区域消防安全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消防设施、物资和器材以及消防安全状态进行巡查,每月点检并及时做好巡查、点检记录,详见附录F-3;d)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结合各类安全检查,每月对各区域、责任部门的消防设施、物资和器材以及消防安全状况开展检查,做好检查记录。13. 2.2项目应强化消防应急管理,结合年度应急演练计划适时开展消防应急演练。14应急管理14.1应急预案14.1.1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经理应组织编制本项目专项应急预案

47、和现场处置方案。a)应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规定进行编制,结合建设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施工安全风险总体评估和施工专项风险评估结论;b)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牵头各部门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事故,或者重要生产设施、重大活动等内容制定编制专项应急预案;c)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部门现场作业人员及相关专业人员根据风险评估、岗位操作规程以及危险性控制措施编制现场处置方案;d)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后,项目要组织行业领域内不少于3名安全管理专家进行审查,修改完善后正式签署发布,并报监理单位。14.1.2 项目建设期间,项目发生事故、组织机构发生重大调整、有关法律法规重新修订,或其他认为有必要修订评审时,及时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进行修订,修订情况及时报监理单位。14.2应急演练14. 2.1项目应编制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以正式文件发布。项目应按计划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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