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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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CCS点击此处添加CCS号B62甘肃省地方标准DB62/TXXXX-XXXX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规范ServiceSpecificationforSpecialEquipmentInspectionandTesting(征求意见稿)XXXX -XX-XX 发布XXXX-XX-XX实施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执行了TSGZ700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和TSGZ7002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规则。本文件由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归口并监督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甘肃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

2、究院等。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曾世龙、赵吉鹏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客户接待、业务办理、现场检验检测、投诉抱怨处理、监督、评价和改进、纪律和保密。本文件适用于甘肃省范围内按照TSGZ700IflTSGZ7002运行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现场检验检测服务。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0000.1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术语TSGZ700

3、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Z7002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规则3术语和定义GB/T20000.kTSGZ7001和TSGZ700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7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specialequipmentinspectionandtestinginstitute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核准,从事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监督检验、型式试验、无损检测等检验检测活动的技术机构,包括综合检验机构、型式试验机构、无损检测机构、气瓶检验机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specialequipmentinspectionandtestingservice从事对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过程

4、进行的监督检验、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的定期检验、对特种设备进行的无损检测以及政府和客户委托的检验检测等活动的总称。报检demandforinspectionandtesting受检单位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办理检验检测业务(特指法定检验检测)的行为。特种设备委托检验检测specialequipmententrustmentinspectionandtesting委托方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合同约定,开展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设备法定检验之外的委托检验检测行为。4总则A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核准机构核准,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方可在核准项目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检测检测

5、工作。d5涉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机构应遵循检验检测机构自身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各专业的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件的规定。A1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从事本条例规定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以及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提供无损检测服务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4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负责本单位核准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检测工作。4K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设施设备的准确度和精度应符合相应检验检测规范要求,经检定、校准、核查合格并在有效期内。4A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应具有相应检验检测资质。5客户

6、接待A1设施和环境要求5.1.1 检验检测机构应按业务量需求设置客户接待场所,按相关管理要求规范服务工作。5.1.2 客户接待场所应有业务办理标示牌、在岗人员标示牌。5.1.3 客户接待场所应公示服务承诺、检验检测服务类型、检验检测项目、办事流程及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岗位纪律、工作时间、投诉方式、机构核准证、服务电话、机构网址等。公示信息应相对稳定,不宜经常改变。公示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5.1.4 客户接待场所或相关楼层和场所应提供机构设置信息。客户不宜进入的场所应有明显标志。5.1.5 客户接待场所应设置意见箱或意见簿,由专人定期收集意见并负责处理和答复,重大问题应逐级上报。意见处理

7、和答复应有记录并按规定保存。5.1.6 客户接待场所应提供相关便民服务设施。5.1.7 客户接待场所应备有常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文本。5.1.8 接待人员解答客户咨询应做到有据可查、有章可循。5.1.9 客户接待场所可按客户需求放置免费赠送的法律法规教育资料、办事指南、机构宣传资料、检验检测业务宣传资料等。5.1.10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网站实施各种接待功能,并具备网上办理检验检测业务的功能。5.1,11建立并完善接待服务应急预案,当发生业务量短时激增、电源中断、网络故障、业务管理系统故障等情况时,应采取调配接待人员、增设临时业务办理窗口、延长业务办理时间等措施。Kj)人员要

8、求5.2.1接待服务人员应经培训后上岗,培训内容应包括本检验检测机构的体系文件及本文件范围内涉及接待服务工作的应知应会培训、礼仪培训。5.2.2人员仪表应做到:举止文明、礼貌; 头发应修剪、梳理整齐,不烫怪异发型,不染怪异发色; 不留长指甲,不涂有色指甲油; 女员工化妆应淡雅,不宜化浓妆,佩戴饰物应美观得体。5.2.3人员着装应做到:按规定着装,着装应整洁;上班应佩戴胸牌,胸牌的标识内容按本机构规定,包括姓名、职务、部门或岗位、照片。5. 2.4接待人员应做到:一与客户交谈时应正面注视客户,使用规范用语,表达清晰,态度亲切诚恳,音量适中,措辞简洁明了;使用专业技术用语时应对客户做必要的解释,整

9、个接待过程应有问必答、礼貌待人。一对所有来电、来访人员应热情接待,做到受理、咨询同样热情;生人、熟人同样和气;所有客人同样尊重;忙时、闲时同样耐心;来早、来晚同样接待。认真倾听、全面准确了解客户的需求。回答客户的提问应简明、扼要、准确,做到:a)如不能满足客户提出的要求时应明确告知;b)工作发生差错时,应及时更正并向客户道歉;c)客户要求与政策、法律、法规及本机构规定或制度相悖时,应向客户耐心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取得客户理解;d)对客户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耐心听取,不予争辩,有则改之,无则加勉;e)客户提出不合理要求时,应向客户委婉说明,不与客户发生争吵;f)客户提出无理要求或有过激语

10、言时,应耐心解释,以理服人,得理让人。5.2.5接待人员交接班应有工作及交接班记录。5M接打电话5. 3.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设立服务电话,工作时间应有专人接听。6. 3.2工作人员应记录每次通话内容。7. 3.3接打客户电话时,应使用规范用语,做到:主动问候、自我介绍、了解需求、认真记录、解决问题;确认客户需求和服务事项后暗示结束通话、致谢再见,待客户挂电话后再挂电话;通话过程应耐心、简洁、明了。5.3.4对于当时不能明确解答的问题,应约定补充解答的方式和时间。5. 3.5重大问题应记录并及时处理。6业务办理A1检验检测受理5.1.1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通过接待处公示或人员口头说明方

11、式将相关事务的办理程序向客户进行“告知”服务,并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告知内容包括: 涉及特种设备使用、停用、注销、报废、变更、重新启用等事务的证件办理程序、依据; 检验检测要求; 检验检测费用及其收费标准; 相关检验检测准备工作等事宜。6.1.2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在自身检验检测责任区域或范围内的法定检验检测工作中,对接受客户报检和相应的检验检测实施提供方便。6.1.3 报检和检验检测实施(包括实施时限)按本机构质量管理文件规定受理程序和流程进行。6.1.4 政府委派的检验检测和法定检验检测可以通过受理客户报检,书面或口头通知的方式进行,也可以与客户签订检验检测要求、标书和合同。6.1.5

12、 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应明确客户的要求,选择适宜的检验检测方法或者检查依据,确定是否具备满足客户要求的能力。在客户委托检验检测中,以合同约定采用的标准、方法为准;一在法定检验检测过程中,因无标准可依或者需要扩大标准使用范围时,所制定的非标准检验检测方法应征得客户的同意,并事先告知负责该设备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当检验检测需要偏离原先确定的检验检测方法时,该偏离应文件化并获得客户的同意。6.1.6当检验检测机构认为客户提出的标准、检验检测方法不合适或已经过期时,检验检测机构应通知客户并向客户做出解释。AO预约安排6.2.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依据机构内部和体系文件规定时限、检验检测作业

13、程序和在用特种设备具体情况,与客户约定检验检测实施时间。客户有特殊时间要求的应尽可能满足。6.2.2预约安排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向客户详细说明在检验检测实施中需要客户进行的准备工作(包括工具、配合人员、安全措施、对生产和待检在用设备的准备工作要求)和检验检测工作可能对待检设备的影响(如保温层的局部拆除;设备内介质的排放、吹扫和检验检测:需拆卸安全附件进行实验室检验检测及相应技术措施)。6.2.3在无法预料或非正常情况下(如因天气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不能按期完成检验检测任务),检验检测机构应及时通知客户并做出说明。7现场检验检测71服务质量要求7.1.1 现场检测服务事项法定要求按时办结率1

14、00%;7.1.2 现场检测服务事项承诺时限办结率100%;7.1.3 现场检测顾客满意率298%;7.1.4 现场检测顾客综合满意指数280(分)。7.1.5 现场检测工作人员着工装率100%o7.1.6 工作人员服务用语应使用文明用语,文明用语如下:到达检测服务现场时,应主动使用“您好,我们是XX单位的”;需要被检测单位提供某些条件时,应说“按照XX规定,您应该提供XX材料”;当工作出现差错时,应说“对不起或非常抱歉,是我失误,耽误您时间了”;当被检测方提出意见或建议时,应回答“谢谢,欢迎您的监督和帮助”;当受到被检测单位表扬时,应回答“谢谢!”;当检测结束要离开现场时,应主动使用“再见,

15、欢迎您将意见留给我们,便于我们改进服务”的告别语。7.1.7 )原始记录要求7.2.1 在现场进行检测工作时应当使用规范的原始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 现场检测任务编号 检测依据的标准、规程、规范等; 使用仪器设备的名称、型号和检定证书编号、校准、检定的有效期; 依据检测方法标准要求必要的;环境条件; 样品名称、编号(批号); 注明检验检测时间、地点、日期; 每页填写流水号页码; 检验检测读出数据、计算公式、数据处理等其他必要的信息。7. 2.2原始记录可使用碳素笔、钢笔填写。8. 2.3原始记录出现错误时处理的方法如下:不需要更改仅删除时,采用杠改;需要更改时,采用杠改,在杠改上方

16、填写更改内容,并由杠改者签字确认。7.2.4原始记录单应有检测人和复核人2人以上签字。7.2.5原始记录应保证检验检测报告具有可追溯性。7.2.6按照规程、规范要求填写检验检测记录。71现场检验检测人员要求7.3.1特检机构应当委派2人以上(含2人,下同)的人员负责现场检验检测工作;7.3.2检验检测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检验/检测资质;7.3.3现场检验检测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工作作风和职业道德,不得泄露企业的产品技术指标等商业机密;7.3.4现场检验检测人员到达现场后应着整齐、洁净的工作装,随身携带表明身份的工作证等。7A检验检测工作程序7.4.1项目前期洽谈7.4.1.1检验检测部门负责业务联系

17、,与各界客户进行充分接洽,尽可能开拓业务来源,收集客户对本机构检验检测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利用的资源条件为社会服务。7.4.1.2客户表达委托意向时,检验检测部门应给予积极响应,积极就客户的委托要求进行研究、磋商。如果认为客户建议的检验检测方法不适当时,应通知客户。7.4.2要求、标书和合同评审7.4.2.1根据客户不同来源,对客户委托的检验检测任务进行评审,签订正式委托要求、标书和合同。7.4.2.2在达成合作时签订正式协议、要求、标书和合同,进行评审,合作过程中常规送检时由检验检测部门指导客户填写检验检测委托单。7.4.2.3对国家或上级下达的检验检测任务,由检验检测部门编制工作计划。7

18、.4.3签订要求、标书和合同要求、标书和合同签订工作由检验检测部门组织,按照机构权限签订要求、标书和合同,对于客户合作过程中常规送检时由检验检测部门指导客户填写检验检测委托单。7.4.4编制实施计划检验检测部门根据要求、标书和合同、检验检测委托单或工作计划,对于要制定专用检验检测方案的,组织编制专用检验检测方案后实施;对于不需要编制专用检验检测方案的,按相关检验检测作业指导书(检验检测工艺)作为通用方案实施。7.4.5检验检测前的准备工作7.4.5.1各部门应当根据职责范围,做好客户服务工作。实施检验检测工作之前,相关人员应当明确如下要求: 与检验检测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

19、标准的要求; 客户提出的要求; 检验检测安全、检验检测质量、完成时间和收费等方面的要求;规定的附加要求; 必须向客户明示的事项,如报检程序、收费标准、服务承诺、接受社会监督等事项。7.4.5.2在实施检验检测工作之前,须与客户沟通以达到以下检验检测条件:当被检对象的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的历史对结果有重要影响时,客户应当提供完整、准确的相应见证资料; 委托方或受检验方需提交的文件和资料。一在客户现场进行检验检测工作时,客户是现场设施和环境的安全责任人,客户应当为检验检测提供必要、适用、可靠的现场安全设施; 在客户现场进行检验检测工作期间,客户应当派代表负责协调、联络等配合工作;一在客户现场进行检

20、验检测工作时,相关检验检测准备工作由客户负责,客户应当提供符合检验检测要求的电源等条件;一当不利的天气条件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检验检测未按约定的时间、方式进行时,应与客户再次沟通,约定时间完成检验检测工作。 当客户未对报告/证书提出出具、发放要求时,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和发放; 当政府部门有检验检测收费标准时,客户应当按照收费标准交付检验检测费用; 没有检验检测收费标准时,按照检验检测要求、标书和合同交付费用。 委托外部进行取样和样品加工时,应明确告知取样和样品加工的程序和技术要求。在接收样品时,应根据方法的要求进行符合性检查。包括样品的数量、外观等。如果对样品

21、及检验检测要求有任何疑问,包括对样品是否有保密要求等,须询问客户或者送样人员,并做好相应记录。当发现样品与检验检测方法要求有任何偏离,可能影响检验检测结果应告知客户,并征询其意见。7.4.6检验检测工作的实施7.4.6.1现场检验检测工作进行中,应对检验检测工作区域设置标识,防止外来人员进入检验检测区域干扰检验检测工作进行。检验检测设施内设置受控标识,防止外来人员擅自进入,各工作区域均设置明显的区域标识;7.4.6.2应及时记录检验检测过程中获得的观测资料和数据,以防丢失有关信息;7.4.6.3现场检验检测工作完成后,须将项目现场恢复原状,避免对项目造成非检验检测之外的影响或者损害。7.4.7

22、实验室内检验检测工作的实施7.4,7.1样品的采集、接收、流转、储存等制定程序实施;7.4.7.2对于非常规检验检测项目,应加强内部质量控制措施,可通过模拟检验或对相似产品的检验活动保持能力,必要时进行全面的分析系统验证,包括使用标准物质或已知被分析物浓度的控制样品,然后进行样品重复分析,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7.4.8数据信息整理7.4.8.1检验检测工作完成后,项目负责人整理检验检测原始记录。7.4.8.2根据各种记录所对应的活动内容,由技术档案管理员收集整理,编制索引目录,条理清晰地存放在档案柜,便于存取和防止损坏、变质和丢失。档案柜实行保密管理,确保记录的完整和安全。7.4

23、.8.3各类记录都需要给予安全保护和保密。记录中包含管理和技术工作的各种信息或者特定客户的机密信息,这些信息都属于保密的范畴,任何人未经批准均不得擅自对外公布记录中的信息内容。7.4.8.4检验检测记录使用电子方式的,应该能够在检验检测过程中完成信息记录。7.4.9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7.4,9.1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或监督检验中,对“意见通知书”的开具、传递等按重大技术问题处理与例外许可执行。7.4.9.2意见通知书”中检验机构存档的一联由检验检测部门汇总,按周提交汇总保存(同时提交联络单/意见书汇总表)。7.4.9.3交受检单位并需受检单位按规定要求时间返回的一联由检验检测人员按检验检测记录

24、一同与检验检测报告/证书存档;7.4.9.4上报监管部门的一联由于整改期限前4个工作日提交按规定上报。7.4.10检验检测报告/证书7.4.10.1检验检测负责人根据原始记录,结合作业指导文件等资料,编制检验检测报告/证书。7.4.10.2报告/证书交审核人审核、授权签字人批准。7.4.11报告/证书的发送7.4.11.1报告发放人员负责将报告/证书发送给客户,采取当面递交、发送电子版或者邮寄方式进行。7.4.11.2随报告/证书同时发送客户满意度调查表,请客户确认报告/证书签收,并征求客户对检验检测工作的意见和建议。7.4.12技术档案归档7.4.12.1原始记录和报告/证书的纸版和电子版均

25、交技术档案管理人员管理。7.4.12.2技术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将项目的所有资料整理、归档,具体内容包括项目要求、标书和合同、检验检测委托单、工作计划、项目实施明细、原始记录、意见通知书、报告/证书等内容。7.4.12.3纸版和电子版统一归档,建立归档目录进行管理控制。74现场检验检测的实施7.5.1出发前准备7.5.1.1根据检验检测项目的需要,由检验检测项目负责人编制作业指导文件或检验检测方案,明确检验检测项目负责人和现场组成员及实施要求。7.5.1.2现场检验检测人员按照作业指导文件或检验检测方案,认真准备现场工作所需要的标准规范、记录、防护装备、仪器设备等。7.5.1.3检验检测人员所携带

26、的仪器设备,必须配置设备运输箱,运输中做好防震、防尘、防潮工作。设备领出前须认真做好记录,如实登记设备编号、名称、借用人、借用日期,责任人等。7.5.1.4现场检验检测人员出发前,应和客户做好良好沟通,确保到达现场后能够按计划开展检验检测工作。7.5.2到场后准备7.5.2.1现场检验检测工作开始前,检验检测人员应对现场进行勘察,确定检验检测方案,在现场设置安全警戒线,安排专人负责监视控制外来人员,不得允许与该项目无关人员进入检验检测现场。7.5.2.2现场检验检测人员认真检查所携带的仪器设备,开机检查其功能状态是否正常,是否发生运输途中的损坏,确认设备正常后方可启用。对于需要借用设备的情况,

27、检验检测人员对设备状态进行检查、确认,收集该设备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复印件备查C确认设备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7.5.2.3如果现场检验检测工作中需要环境条件受控,检验检测人员应使用校准过的设备对这些工作场所的环境条件进行监控,并记录结果。如果实施检验检测时的环境条件超过了允许限值,应予以注明。7.5.2.4现场检验检测人员对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进行逐一检查、确认,确保各项危险源均在可控范围内、安全防护措施全部到位的情况下方可开展现场检验检测工作。7.5.2.5现场检验检测人员应对客户提供的该项目检验检测工作中应考虑的情况等信息进行逐一检查确认,验证其完整性和准确性。未经确认的信息不得作为检验检测的依

28、据。7.5,2.6开展检验检测前,检验检测人员应确定被检验检测项目已做好必要的准备,或者对客户要求进行相应的准备或安排业已明确且到位,对拟检验检测的项目适宜性有疑问,或该项目与所提供的说明不一致时,检验检测人员应向客户问询并确认实际情况。7.5.3现场检验检测7.5.3.1在正式进行检验检测前,检验检测人员应当场验证下列情况满足检测要求,方可开始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检验检测前应确定所需仪器的有效期; 环境条件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标准或规程、规范的规定; 熟悉仪器设备性能,并亲自操作; 现场检验检测情况应在原始记录上记载。7.5.3.2检验检测人员严格按照检验检测依据、检验检测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开展

29、现场检验检测工作,认真做好检验检测记录。7.5.3.3检验检测过程中应时刻关注现场设施和环境条件,确保各种危险源时刻处于受控状态,防止出现安全作业事故。7.5.3.4检验检测过程中,如使用的仪器、设备和环境等发生意外,应终止工作,并将发生意外的现象做详细记录。7.5.3.5检验检测人员应按规定准确填写原始记录,如检测时间、地点、环境、仪器设备、检测方法、检测数据等。7.5.4现场清理现场检验检测完成后,检验检测人员须对现场进行清理,尽量将项目现场恢复原状,防止对项目造成除检验检测之外的任何损坏或伤害。7.5.5返回前准备检验检测人员将仪器设备检查、确认正常后放入运输箱,整理现场所用的各种文件资

30、料、原始记录等,妥善、安全地运回机构固定工作地点。运输途中须注意对设备和资料安全的保护工作。7.5.6仪器入库返回后,检验检测人员须检查所用设备是否正常,办理设备归还手续,确认符合要求后,进入仪器设备库房管理。7.5.7数据信息整理和报告/证书检验检测部门进行检验检测数据信息整理,出具检验检测报告/证书。8投诉抱怨处理A1检验检测机构应保护申诉、投诉方的合法权益,为申诉、投诉方保密,制裁被申诉、投诉部门和人员的打击报复行为。A5当客户对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有异议或拒绝接受检验检测结果时,应认真对客户的意见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并做好记录。A1检验检测机构应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诉、投诉事由进行分析讨论,

31、确定申诉、投诉是否成立。如经确认申诉、投诉不成立,应向申诉、投诉人做出书面说明;如经确认申诉、投诉成立,应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申诉、投诉人。A4申诉、投诉处理工作原则上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A弓当申诉、投诉涉及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方针或工作程序时,应对相关领域的工作进行内部审核,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以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和改进服务工作。AA当申诉、投诉涉及检验检测质量并核实无误时,应按检验检测机构体系文件规定处理或更正。R7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每年度的申诉、投诉处理工作进行汇总、分析,并按规定及时报相关职能部门,并将其作为年度管理评审的输入。有关申诉、投诉与抱怨涉及的调查

32、、处理记录应归档保存。9监督D1检验检测机构应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监察,如实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监察人员提供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检测数据及其相关资料,对安全监察人员的现场监察应提供方便,确保现场和报告一致、原始记录和检验检测报告一致。03检验检测机构应定期或不定期派出抽查组,与受检单位座谈交流和调查,了解检验检测实施情况,征求受检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对方发放意见调查表,受检单位填好密封后直接交抽查组带回。91检验检测机构通过内部审核及管理评审、第三方随机抽查和回访及主管部门的监督评审,建立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自纠和主管部门的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10评价和改进m1调查回访

33、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管理部门应通过定期的客户调查和回访,收集汇总反馈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整改或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5评价考核检验检测机构通过内部质量审核、检验检测工作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检测报告考评等各项内部检查考核措施,结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的安全监察和监督检查等各类外部评审检查结果,在汇总有关质量信息的基础上,接受相关职能部门对本机构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综合评价考核,确定改进措施。11纪律和保密H1纪律11.1.1 严禁伪造检验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鉴定结论。11.1.2 检验检测机构不得超越核准范围从事特种设备的法定检验检测工作。11.1.3 检验检测机构不得聘用未经特

34、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并取得检验检测人员证书的人员从事相关检验检测工作。11.1.4 检验检测机构或人员不得从事、参与特种设备生产、销售或以其名义推荐、监制、监销特种设备。11.1.5 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不得利用检验检测工作故意刁难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11.1.6 检验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中执业;不得在检验检测机构以外的部门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11.1.7 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在检验检测工作中,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或能耗严重超标时,应立即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及时告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不得隐瞒不报。11.1.8 不得接受客户任何形式的馈赠。11.1.9 3保密检验检测机构对检验检测过程中涉及的客户的商业、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对客户的样品、原始记录、技术资料及有关技术、经营、管理、检验检测结果等信息保密。客户报送的资料应妥善保管,无关人员不得翻阅、复制;严格遵守知识产权保护规定,不得利用客户的技术和资料从事该项目的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一当客户对所有权(如发现权、发明权、专利权)需要特别保护时,检验检测人员应要求客户在向检验机构提出委托检验检测时特别书面中明;客户在其所有权因检验检测机构方面的原因受到侵害时,有权按书面约定,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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