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技术引进合同(16份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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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备技术引进合同(16份范本)【导语】设备技术引进合同怎么写受欢迎?本为整理了16篇优秀的设备技术引进技术合同范文,为便于您查看,点击下面规定如与附表规定相抵触,以本协议正文规定为准。验收手册若与技术规格或规定资料相悖,则以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为准。第3条价格设备及附属项目购买费加上预付的运往买方的“一切险”运输保险金,总价为:第4条支付本协议所规定或涉及的所有款额均为(某国)法定货币,买方支付公司的所有款项都必须使用法定货币,公司书面另行通知买方的除外。买方同意向公司支付买价,总金额为O收到公司的各种发票后,买方必须即刻付给公司业已到期应付的所有款项,包括各种税收费用在内,不得有例外。如果由于

2、买方或买方代理商或代理人的延迟,不能按议定的付款时间支付公司业已到期的款项,公司保留收取延付费的权利,延付费月率为到期末付款的15%(年率为19.56%),买方也同意即刻交付本协议所规定的此种费用。如一次或数次延迟付款达六十(60)天或以上,公司有权停止本协议所规定的工作,并有权根据本协议第7条(可谅解的延迟)的规定声明此段工作中止及其产生的后果为可谅解的。买方同意对公司因停工和重新开工所引起的额外费用作合理补偿。如一次或数次延迟付款达一百二十(120)天或以上,公司可以根据本合同第23条(因无力清偿债务而终止和撤销)第2-5款规定,确认本协议已被撤销。第5条交货与验收公司至少应在供货前二十八

3、(28)天将初步验收的日期用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公司,且至少应在七(7)天前书面通知买方验收的确切日期。买方须在上述设备验收日期之后连续周内,每周为五(5)个工作日,共计一个工作日,完成验收手册所规定的各项检测。如发现设备有缺陷,应由公司可在每周买方不进行检测的两天中或在检测期间进行校正,但不得妨碍买方进行上述检测。校正之后,应允许买方以任何必要的手段对校正部分进行另行检测,以证实上述缺陷已清除,同时没有影响以前成功检测的结果。顺利完成这些检测后,买方须在出厂设备验收证上签字,证明业已完成检测。验收证上应注明双方认可的,且应由公司在买方同意的期间内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买方在出厂设备验收证上签字

4、后,公司须将设备拆卸、包装,以便运往买方工厂。从公司工厂至买方工厂的装运应由进行或安排,不得无故延误,应负责所有设备以及可交付使用的附件的水、陆运输费用。买方应当连续个工作日对设备进行现场验收,以确保设备仍能完成出厂验收时所作的各项试验。公司必须在上述验收后尽快,或在验收期间,在不妨碍买方检验条件下,校正买方向公司监督员所指出的缺陷。校正之后,应同意给予买方额外时间以重复尚未通过的检测,以及进行其他一些必要检测以证明上述缺陷业已消除且不影响先前已成功的试验。上述检测完成后,买方须立即在现场验收证上签字以证明验收完毕,验收证上应注明双方认可的,且应由公司在双方议定的期间内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5、现场验收应在协议生效后一周内进行,该期限可按本协议第7条(可谅解的延迟)规定延长。若买方用该设备进行培训,则认定现场验收已经进行,应立即签署现场验收证,此证从买方首次使用设备进行培训日期起生效。如在出厂验收试验或现场验收试验期间,为查明故障而需重新校正或重新编排程序,在不致引起延误或价格增加的情况下,应尽可难采用的图纸、数据及与该系统有关的其他技术资料。若因此导致误期或使价格增加,则只能按买方原来书面要求采用原图纸、数据和其他技术资料。本项前文所述的图纸、数据和其他技术资料,在按本协议第9条(更改)更改订单后,即成为认可资料。第6条所有权和损失的风险公司保留对设备及其附件的所有权,直到总买价全

6、部付清为止。尽管如此,该设备及其可交付的附件的损失风险从设备及其可交付附件在公司工厂交货时已转让给买方(根据国际商会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1980年版)。第7条可谅解的延迟如部分或全部因下列原因而致使任何义务没有或延迟履行,公司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天灾、公敌行为、战争、民变、叛乱、暴动、禁运、火灾、爆炸、地震、雷击、洪水或其他重大事件、其他重大灾难、政府或其他合法当局的法律、法规、命令或规定、运输延误或故障、因买方或罢工或其他劳动争议造成的延误、因物资、材料、附件或设备短缺或供货延误、或其他任何公司无法实际控制的原因。如因此而没有或延误履行协议,公司可以决定延长其执行本协议规定义务的时间,但延长

7、期不得超过事故或其后果的持续期。但公司应尽一切努力减小可谅解延迟所造成的影响。除上述规定之外,下列原因也应视为可谅解延迟的原因:公司没有收到全部必要的约定资料,但这种延误必须是公司实际无法控制的原因引起的,而不是由于公司的责任或过失引起的。公司须及时将预计的或实际推迟交货或现场验收的信息以及有关细节和估计的延误的期限通知买方。如果买方导致或引起的可谅解的延迟达一百二十(120)天,在其后的30天以内,双方未能就变通履行本协议的义务达成协议,包括调整总买价,公司可就此书面通知买方撤销本协议,这种撤销应视为是执行本协议第23条(因无力清偿债务而终止和撤销)第2-5款规定。第8条税收除第3条所提及的

8、总买价外,买方须向公司支付所有的出口经纪人佣金以及销售、消费、营业、使用、货物等税或类似的由地任何税务部门根据现行法律或今后制订的法律,不管其是现在或今后生效的,对公司征收的与本协议有关的税收。第9条更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不得对本协议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按本条第3款所作的更改除外,但须按此条规定制作更改订单。更改订单必须作成书面形式,详细说明更改对技术规格、价格、性能、设计、验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将交付备件的更换性能以及本协议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影响,而且应由买方和公司签字。为修补瑕疵或改善设备,公司可适当对技术规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这种更改不会严重影响总买价、功能特性、性能、备件的更换性

9、能。第1O条备件公司在十(10)年期内(从现场验收日起)得向买方提供公司设计或制造的备件。在此XX年期间,买方订购的备件得以收到订单时公司的现行销售价或公司的工厂交货价供货,那种价格合理即使用那种。上述期限到期及在处置用以制造公司设计备件的专门机床之前,公司必须书面通知买方以使买方有机会发出定单。第11条侵犯专利除协议第14条(责任范围)所罗列的间接损害或意外损害责任外。在下列情况下,公司将保护买方免予承担因按本协议购买设备而侵犯或被指控侵犯美国专利(非其他专利或权利)的任何赔偿责任。但是,如果购买的设备中,其附件、设备或零件没有完全按公司设计详图制造的有关专利保护由本条第2款另行具体规定。对

10、于没完全按公司设计详图制造,但安装在本设备上的附件、设备或零件,公司只能按此种附件、设备及零件的制造商保护公司免责的方式、范围和限度保护买方免责,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从制造商处所得的保护应转让给买方。公司必须尽可能地为买方从公司的卖方和供方处争取最优惠的保护补偿。公司对买方任何实际或被指控的侵权概不负责,除非:(i)买方被诉侵权或收到指控侵权的索赔书,且在收到此种索赔书后十(10)天之内将情况书面通知公司。(ii)买方必须协助公司且与公司通力合作,以便减少(或不使用被指控是侵权的物品)专利权使用费、索赔费、损害赔偿金及有关费用,并及时向公司提供买方掌握的可用在此种索赔或诉讼中作为辩驳材料的所有资

11、料、文件、记录及其他文据副本,对于可能要求公司承担的任何义务或支付的任何费用、损害赔偿金、诉讼费或专利权使用费,买方概不承担或支付。(iii)公司有权进行任何有关索赔之诉或指控的谈判或辩护,且可以本公司名义或以买方名义参与谈判和进行辩护。第12条免责保护在本协议执行期间,无论怎么,买方和公司均应使各自的雇员保持稳定。各方仅对自己的雇员实行工人恤养和职工责任保险。买方保证公司、其高级职员、代理人、服务人员和雇员免于因公司按本协议进行活动或公司为设备提供服务而使买方、或其高级职员、代理人、服务人员和雇员所受到或承担的任何或一切损失、损害、责任、费用或开支的责任,因公司、其高级职员、代理人、服务人员

12、或雇员故意渎职或严重过失所致的除外。公司保证免去买方、其高级职员、代理人、服务人员和雇员因买方按本协议进行活动或买方对设备进行维修时使公司、其代理人、服务人员或雇员受到或承担的任何或一切损失、损害、责任、费用或开支的责任,因买方、其高级职员、代理人、服务人员或雇员故意渎职或严重过失所致的除外。履行本协议时,各方须对因自己的过失,不管是主动行为、鲁莽、疏忽或缺乏技术而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害负责。第13条担保按本条款规定,公司保证不会因设备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以及设计不完善而导致设备达不到技术规格要求。就完全按公司设计详图制造的设备部件,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从签署现场验收合格证之日起,如在两(2)年之

13、内出现故障,公司只负责在公司的工厂进行调换,或视情况进行修理。就非完全按公司设计详图制造的设备部件,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从签署现场验收合格证之日起,如在一(1)年之内出现故障,公司只负责在公司工厂进行调换,或视情况进行修理,但就部件、约定的资料和耗损零件的担保必须限于本条款以下的规定。就部件、约定的资料和耗损零件而言,公司须尽一切应尽的可能从其制造者处取得最大程度的担保,并将同样的担保转让给买方。上述担保不适用于因买方人员修理、更动、不当使用或因买方没按公司提供的维修手册和使用说明书使用或维修设备而引起的设备故障。买方须将有瑕疵的设备部件退回公司工厂。修理件或调换的新件由公司以工厂交货价交付买方

14、,如所退设备部件属本协议的担保范畴,则可免费。担保除外规定:公司应提供由该13条以上所规定的担保,第12条(保护)规定的保护和第11条(侵犯专利)规定的专利保护,而:(1)不再承担因履行本协议而导致有所有法律或其他方面的赔偿,(2)不再提供因履行本协议而出现的所有法律或其他方面的其它担保,不管是明示或默示的,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特定的有关可售性或适用性的默示担保。第14条责任范围任何情况下,公司均不对任何种类或性的间接或意外损失承担责任,包括且不限于因设备或其他任何财产的短缺或使用而导致或发生的任何损失、费用或损害,不管其为何种性质或种类,也不管是何原因。第15条使用专有软件的特许提供给买方的专有

15、软件的一切权利仍属公司所有。公司在此特准许买方按设计功能使用专有软件,但该特许不属买方独有、且不可转让。特许权费应计入总买价。未经公司预先书面同意,买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泄露专有软件或其任何部分或与之有关的任何资料。买方必须能够随时说明复制软件是为了有效发挥专有软件的设计功能。凡买方违反本条所规定的条件,公司有权撤销此种特许。如果撤销特许,买方须在撤销后十五(15)天内将所有专有软件拷贝交还公司。第16条出版物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买方不得复制按本协议规定或为促成本协议而得到的任何出版物、文件、手册或资料,买方也不得使用或公开任何为其所有的此类出版物、文件、手册或资料及其任何副本或复制本,也不

16、得将其内容泄露给任何其他个人、商号或公司,除非:(i)为使买方能操作和维护本设备或(ii)给设备的其他买主、承租人或受让人,但此种买主、承租人或受让人必须与买方一样按本条款的限制性规定保存和使用此类出版物、文件、手册和资料并必须签署一书面协议以取得公司赞同。双方清楚知道和同意所有均属公司所有,买方不得传播、公开或使用由公司提供给买方的一切出版物、文件、手册和任何形式的资料,本协议明文规定的除外。双方还清楚知道和同意,提供出版物、文件、手册或资料并不是准许或特许制造或让他人制造本设备的任何零件、部件、系统或元件,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第17条合同的保密双方当事人、其雇员、代理人、代表或顾问应视本

17、协议及其任何补充协议和所有条款和条件为机密,无论什么时候,不经另一方同意,均不得将其或其中任何一部分向任何人或团体公开,法律作有规定的除外。第18条买方人员公司允许一定数量的买方代表在设备制造、试验和验收期间到公司的工厂见习,以熟悉设备的构造与性能,确认设备是否符合检验手册规定的运行标准而不另外收费。但买方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得由买方负担。第19条检查会在设备制造期间,必要时,将与买方代表在公司的工厂举行进度检查会。会上由公司报告进度与按计划完成的情况。此种会议的记录由公司整理,并在每次会议后尽快分发给每位与会者及其他双方一致认同的人士。从协议生效后一个月起到提交设备作出厂验收为止,公司必须每月

18、向买方递送进度报告,以提供设备近况信息。第20条转让本协议呆协议双方当事人、其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的利益,且对双方当事人、其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约束力,未经一方当事人预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协议、其所规定的双方当事人各自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如公司的权益必须转让给继承其全部财产的其他公司时应当例外,且公司还可转让其协议所规定的任何固定或偶然的收款权,也可以转让收取买方按本协议规定为支付任何此种款项而交付的任何押金的利益。第21条履行权不得放弃不管何方在什么时候未执行本协议的任何规定,或未要求另一方履行合同的任何规定,都不得解释为放弃这些规定,也不得影响本协议或其任何部分的效力,

19、以及上述一方此后执行任何和全部此种规定的权利。第22条因无力偿付而终止协议和协议的撤销在之后的任什么时候候,如对方当事人呈交了自愿破产申请书,或被提起破产之诉,且在此后根据此种起诉被判破产,或法院根据任何改组法规的规定对对方当事人及其资产实行保留管辖至少六十(60天),或对方当事人被判无力偿还,或因对方无力偿还,指定了人员接收对方的资产,且在其后的六十(60天)内未作清偿,或对方资产被剥夺至少六十(60天),或对方为清偿债务而将全部财产转让。除本条第1款之规定之外,在协议期限内,买方还有权随时书面通知公司取消设备购买。收到此种通知后,公司应采取措施确保尽快中止设备的生产,至少在收到通知三十(3

20、0)天后,完全停止该设备的生产工作,并通知各转包人停止工作,保护一切为公司占有而买方应取得或之后可能取得利益的财产,并采取其他合理行为,以减少本条第3款所规定的应向公司支付的协议撤销费用。如按本条第2款规定撤销协议,公司有权获得按公认的会计惯例合理计算的因本协议的履行和撤销而发生的一切实际成本费用的补偿,外加为实际成本10%的盈利。买方以前根据本协议所付款项必须从补偿费中扣减。收到本条第3款规定的付款数额连同任何包装费后,公司必须在公司的工厂以工厂交货价(根据国际贸易解释通则1980年版)将未完工的设备、零件成品或半成品,尚在加工的工件及其他成本已纳入本条第3款规定成本的材料交付给买方,同时将

21、其产权转移给买方。只要买方同意,公司可全部或部分保留上述未完工的设备、零件成品或半成品、尚在加工的工件及本条第4款所规定的其他材料,在此种情况,买方付费应当减少,减少金额等同公司保留财产的价值。如应买方要求,公司必须替买方卖掉公司不想保留的任何上述规定的财产,此种出售或其他处置的实得额应由公司付给买方或另记入买方贷方。应买方书面要求,且在提出此种要求时买方已经决定行使其本协议所规定的撤销协议的权利,公司必须通知买方其应承担的撤销费用的责任。第23条仲裁因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必须提交由一名公司代表与一名买方代表组成的委员会讨论解决。讨论期间,公司必须继续努力履行本协议的条款。如在提

22、交委员会后十五(15)天内未获解决,则按国际商会的仲裁调解规则,由该规则指定的一名仲裁员最终裁决。此种仲裁将在地举行,仲裁必须使用英语。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协议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员有权裁定由协议双方或一方承担所有仲裁费用并确定其金额。如违反或指控违反本协议的时间超过一(1)年,则不得将争议按协议规定提交仲裁,双方也不得对对方提起任何诉讼。第24条通知买方对公司送发的有磁本协议的通知或函电,如果不按下列地址送发,则一律视为未按规定送发:(地址略)如果公司未按下列地址给买方送发有关本协议的通知或信函,也被视为未按规定送发:(地址略)凡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请求、要求、审核、批准、同意或其他信函必

23、须作成书面形式,如派专人递送,得视为其在递送当天就被收件人收悉,如用航空邮寄,得视为寄出后的第10天应被收件人收悉,如用电传,一经答复则视为收件人收到此件。第25条其它本协议为双方的完整协议,以前协议双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协议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陈述、谈判、信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均撤销作废。本协议及上述附录中的标题仅为了查阅方便,并非本协议的构成部分,不得影响对本协议的解释。为执行本协议必要职责而需要往返于地与地的公司职员,应由买方提供二等舱机票公司不负担此项费用。当事人双方相互保证:(D自己是按本协议所注明的管辖区的法规正式组建并合法存在的公司。(

24、ii)本协议的签署及协议所规定的义务的履行均属其法人权限范围之内,且全都经过股东决策的正式授权,不触犯任何法律,除已经取得或生效的外,不再需取得任何政府部门或机构的同意和批准,或需在这些部门,机构登记或备案。(Hi)代表协议各方签署本协议的人保证其完全有权代表当事人缔结本协议。第26条适用的法律本协议的执行与解释以为准。协议双方对协议之首所述之日正式签署以下各项规定,特此为证。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第2篇】设备技术引进合同(第二部分)第十章担保和保证10.1转让方保证按本合同向被转让方提供的合同设备、合同设备用品测试软件和技术文件为当时的技术,适用于制造合同产品;保证在本合同期间将免费

25、向被转让方提供与此相关的更新后的测试软件和技术文件。10.2若被转让方发现转让方提供的本合同设备、测试软件和技术文件验收不合格,转让方应在收到被转让方的书面通知后30天内,向被转让方免费发送所要求的合格的合同设备、测试软件和技术文件,转让方向被转让方提供改正了的合同设备、测试软件和技术文件,这应为被转让方唯一的补救措施。10.3各阶段合同设备验收测试胜利完成后,今后成功制造合同产品责任即成为被转让方的责任。但是如双方认为完全因为转让方提供的模块有缺陷,或文件有缺陷致使合同设备不符质量标准,转让方应纠正完全由转让方导致的任何缺陷。转让方承认转让方向被转让方提供的所有专有模块中,证实完全因转让方原

26、因致使模块有缺陷的故障率不超过5%。10.4如完全因转让方能控制的因素致使转让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二中规定的日期交付合同设备、软件或技术文件,则转让方应为延期交付合同设备、软件和技术文件,向被转让方缴付罚金,费率如第一至第四周,每迟交付一周,付相应阶段延期交付货物价格的自第五周起,每迟交付一周,付相应阶段延期交付货物价格的一%O上述总罚金不应超过相应阶段延期交付货物价格的一。迟交天数不足一周,以一周计算。10.5转让方按本合同第10.4款的规定向被转让方缴付罚金,并不因此即免除转让方继续交付合同设备、软件和技术文件的义务。根据此条款缴付罚金是转让方迟交货物,被转让方因而获得的唯一补救措施。10.

27、6如果一定阶段用的转让方的合同设备、软件或技术文件延期交付六个月以上,完全是因转让方所能控制的原因所致,则被转让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在该情况下,转让方应向被转让方退回被转让方为该阶段所付的全部费用,并加付的年息。在这种情况下,按本条款选择赔偿即为被转让方的唯一补救措施。10.7合同设备保证合同设备保证见本合同附件八。10.8软件保证软件保证和软件维护向合同产品的最终用户提供,转让方软件许可证也一并提供。被转让方同意向最终用户销售合同产品应以最终用户执行上述软件许可证为前提。转让方将向被转让方提供必要和适当的测试软件,用以制造符合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指标的合同产品。转让方对合同设备软件更改或更新,如双

28、方认为此更改或更新为被转让方生产合同产品所需,转让方将向被转让方提供。10 .9转让方将全部非生产的合同设备和辅助设备的原制造商保证书转给被转让方。该合同设备和辅助设备的保证期应由该合同设备和辅助设备的制造商确定。被转让方应从制造商或其在当地的维修办事处获得该合同设备和辅助设备的保证和/或维修服务。保证期过后,被转让方应负责与制造商或其在当地的办事处取得联系,获得对该合同设备和辅助材料的服务和/或维护支持。所有与合同设备和辅助设备一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均以照“原样”为基础提供,无保证。第十一章专利、商标和保密11 .1转让方保证他对根据本合同提供给被转让方的全部专有技术和技术文件拥有合法的所有权

29、,并有权许可被转让方。对向被转让方提出的任何索赔要求,声称:本合同中_提供的设备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认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专利,转让方应为被转让方辩护。如果(1)被转让方立即书面通知转让方索赔要求(2)未经转让方同意,被转让方不派律师出庭;(3)由转让方完全控制辩护及与该索赔要求有关的全部谈判;(4)被转让方为转让方辩护提供合理的资料和帮助,那么法庭最终裁决被转让方因此将偿付的理赔费和/或损失清偿费,由转让方付清。如果诉讼结果为禁止使用或销售提供的设备,不向被转让方另行收费,则由选择,或者为被转让方获取使用提供的设备的权利或销售合同产品的权利;或者以相同的未侵犯专利的材料替换;或者接受对_

30、提供的设备的退货,并对退回的设备,向被转让方退还原购货款价。在任何情况下,对由于侵犯专利或有专利嫌疑而引起的意外或间接损失,被转让方不负有责任。11. 2被转让方同意对转让方提供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保密10年。如果上述专有技术或技术文件的部分或全部由转让方或任何第三方公布于众,(前提为上述解密不违反任何保密义务),那么被转让方不再受保密义务中对已泄密事项的约束。经转让方事先同意被转让方可因部件国产化需要,只将转让方技术文件的该部分内容泄密。但在转让方对此泄密授权前,为保证对其专有资料的保护,转让方可要求其采取某些保密措施。113对被转让方提供的与合同材料的专有技术、技术及生产有

31、关的注有需保密的资料,转让方应予以保密,保密期限为本合同生效日起10年。11.4 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被转让方无权使用附件七规定的转让方的商标或商品名称(或任何易混淆的相似商标或商品名称)O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双方应真诚协谈,从而决定转让方是否向被转让方销售合同模块及其组件或部件。11.5 a)被转让方承认“”及其相应的中文名称是转让方及其使用“”或相应中文名称的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商品名称的主要特征:承认“”标志和相应中文名或任何英语或汉语的派生词都是转让方与被转让方制造的产品的重要商标,是与该产品配套服务的重要商标。b)转让方给予被转让方权利使用本合同附件七(”转让方的商标”)所列的转让方的商

32、标。转让方的商标只许可用于被转让方在合同工厂制造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销售的合同产品。被转让方同意使用转让方发明的标志。这并不意味着将标志的拥有或正当盈利转让给了被转让方。C)除非由本合同授权或由转让方另行书面授权,否则被转让方无权在任何产品上、广告上或在销售或促销中使用任何转让方发明的商标。【第3篇】设备技术引进合同范本设备技术引进合同签约日期:签约地点:合同编号:一方为中国公司,主要办公地址在中国(以下简称被转让方),另一方为公司,主要办公地址在(以下简称转让方)。鉴于转让方拥有制造设备的专用技术,并有资格转让上述技术;鉴于转让方有权并同意向被转让方许可上述专有技术,只在厂使用:公司购买许可活

33、动所需的合同材料和合同设备,由厂进行许可的制造活动:公司和厂共同而又分别承担本合同中的义务:鉴于被转让方希望使用转让方的专有技术,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厂制造设备:鉴于被转让方应不断履行以购买订单为形式的不同协议,以向转让方购买合同材料;鉴于该购买订单应服从于本合同有关合同材料的条件和条款;因此,双方授权的代表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此为证。第一章定义1.1 “辅配件”指大量商可购买到的材料,包括易耗品和其它与系统安装和系统配套有关的元部件,可由厂或转让方提供。1.2 “合同设备”指附件十二中规定的由转让方售给被转让方的测试生产设备。1.3 “合同工厂”指被转让方用转让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专有技

34、术制造合同产品的唯一地点,即中国o1.4 “合同材料”指固定网络设备、转让方软件和辅配件。1.5 “合同产品”指合同材料制成整机,经测试可销售给最终用户。“合同产品”的进一步定义见附件一标1.6 “最终用户”指合同产品的购买者。1.7 ”固定网络设备”指附件一b中规定的材料,为系统的一部分。1.8 “模块”指本合同附件一b中规定的设备子机及由转让方售给被转让方用于制成合同产品的元部件。1.9 “专有模块”指用于制造合同产品的元部件和组件。1.10 “专有资料”指本合同条款规定的资料,包括软件、目标代码、源码、测试设备的计算机程序、技术支持、转让方专有技术和其它与之相关的文件、数据、材料、及指可

35、向被转让方公开的业务、商业、金额、计划资料。任何专有资料均由转让方标明“注册秘密专有”,证明其属“最高级机密类”或标明“保密专有”证明其属“初级机密类。1.11 “专有权利”指专利、专有技术、商业秘密、商标和其它知识产权或指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前产生的专有权利、软件或其它著作,不管转让方是否获得专利、享有或已注册。1.12 “软件”指与合同产品配用的目标码计算机程序,以及与合同设备配套使用的测试源码计算机程序,以人们认可的形式提供,需经中间处理过后,由处理机编制。所有软件均按附件十一a与十-b中规定的软件许可证,由转让方许可给厂。1.13 ”技术支持服务”指本合同附件三和四中规定的在合同设备和合同

36、材料和合同产品的制造、检验、调试、操作和其它有关职能方面由转让方向合同工厂人员提供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指导。1.14 “技术文件”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规定的与合同设备的操作、维护、调试和检验有关,以及与合同产品的制造有关的所有技术、图纸、说明、数据和其它文件。1.15 “技术培训”指转让方在转让方工厂和合同工厂为合同产品的制造、检验、调试和操作以及为“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操作和维护,对“合同工厂”人员所进行的培训I。具体的培训内容和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1.16 “专有技术”或“技术诀窍”指与合同材料和合同设备有关的相应的知识和阅历,该知识和阅历是转让当时生产中所使用的Q“专有技术”由转让方以技术

37、文件、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的形式向合同工厂提供。1.17 “验收标准”指技术文件中规定的用以限定合同设备性能的标准。1.18 “合同”指本许可证合同及其所有附件。第二章合同范围2.1(1)转让方同意向被转让方转让制造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技术文件。(2)合同产品的制造按本合同附件十一中的说明,分一、二、三、四、五阶段施行。(3)转让方同意为合同工厂确认并向其销售按当时的技术合作阶段在技术合作等级下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合同设备。合同工厂所需的合同设备第三章。5 .培训开始前一个半月,被转让方应以电传、传真或电报通知转让方关于被转让方技术人员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专业,以使转让方协助办理

38、他们的签证。6 .被转让方技术人员应遵守转让方国家的法律和法令,遵守培训所在地工厂的规章制度。7 .培训应根据合同的施行计划分阶段进行。具体的培训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8 .培训语言为英语,所有技术资料为英语。9 .各阶段培训中,被转让方人员不变(不能在培训期间更换人员)。10 .培训将按照预定时间表完成。11 .任何附加培训将在第一轮培训结束后决定,并应单独谈判。12 所有培训都将由转让方的人员在转让方生产工厂进行。13 .被转让方受训人员应至少有两年生产和测试产品的阅历,英语流利,技术熟练。14 .被转让方人员在转让方工厂受训后,将负责培训被转让方工厂的人员。15 .被转让方工厂的生产人员应

39、至少有两年生产和测试产品的阅历。16 .被转让方将支付其培训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转让方将负责被转让方培训人员在培训地的交通。(人员要求、培训项目及时间表略。)附件五补充商务条款1 .检查转让方应有权派遣其有资格的人员或指定的代表访问合同工厂或其他存有关于被转让方、合同工厂或其他相关公司、代理商或组织的书籍和记录的场所,并有权审阅、查核这类记录中关于合同工厂组装的各种合同产品每台整机的质量、可靠性及符合验收标准的程度的息。2 .技术服务费率如果被转让方要求进行额外的技术培训,对技术文件、合同设备、合同材料和软件进行补充咨询或在合同工厂为被转让方组装工作提供其他支持等额外的技术服务转让方应对所要求

40、的专门的技术服务提供报价或提供一段合理期限的现场技术服务。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年内,对此种支持的费率将是:转让方提供的技术服务人员每人每天美元,外加技术服务人员从其常规办事地点到合同工厂的商务级来往旅行费用。对于来自中国境外的技术服务人员,被转让方将支付该技术服务人员到合同工厂的一天旅行费及回到其常规办事地点的一天旅行费。年期限以后,合同合作方将根据类似产业的技术服务费协商出一个附加技术服务的费率。附件六合同产品的转让方商标和被转让方商标只有经转让方预先书面批准,被转让方才能在合同产品中使用下列转让方商标之一:转让方商标在中国的登记号类别在中国的生效日期被转让方还应在其全部合同产品上标出如下“附注

41、”:注:经公司许可,由中国厂制造附件七合同材料价格(略)附件八合同设备的保证1 .保证其材料和工艺完好无损,保证期为从装运日算起个月,或最终验收通过后月。2 .生产的合同设备应有个月的保证期,从最终验收完成那天算起。3 .被转让方负责指出初步的故障线索,负责硬件、固件及软件的搬动、更换及把出现故障的机器用防损包装运到转让方指定的维修地。4 .在转让方维修地维修或更换出故障的合同设备在整个保证期内是免费的。5 ,把合同设备邮寄、空运或以其它运输方式发运到指定的转让方维修地,所化费用由被转让方承担;维修件或更换件运回被转让方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6 .在保证期内发生故障,转让方应免费在保证期内或维修

42、或更换该合同设备。所维修或所更换的项目保证期顺延相同一段时间,转让方通过更换所获得的故障件将是转让方的财产。被转让方唯一的补偿及义务是不再索回送去维修或更换的合同设备。7 .本保证不包括:7.1 故障、损坏或失灵源自o7. 1.1合同设备使用不当。7.2.2 使用失误、事故、疏忽,环境或现场条件不符合同设备指标。7.2.3 不经认可任意维修、改造或在合同设备内换用未经认可的部件。7. 1.4不可抗力事故7.5.5 不经转让方认可,擅自安装、优化或把合同设备从原安装位置移开。7.5.6 天线、线路或互连设施任何部分的失灵。7.5.7 被转让方不依据转让方的设备及软件维修协议维护;或没有按照一位或

43、数位有关培训完成人员的指导,及技术资料的要求进行其他维修。7.5.8 把合同设备从被转让方运送给转让方途中所遭的损坏。8,本文面保证由转让方提出,只限于最初购买方,并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效。经转让方书面认可,本保证的有效条款可以提供给用户。9.本保证将取代所有其他具体排除的保证,无论是明确的还是暗示的,包括但不限于,为一个特殊目标所含的商用性和适用性保证。转让方不对间接的,事故性的,特殊的重大损坏负责;但是,如果任何适用本协议的司法法律不允许这类损坏完全不受指控,那么本条款应如此理解,即有必要给予转让方任何指控的全部有利方面或者这类法律所允许的对上述损坏指控的限制。另外,转让方只对本合同规定的

44、保证负责,并明确表示不对承担责任。(合同产品保证由被转让方提供给用户。)附件九目标代码计算程序许可证为保持合同简洁与一致,关于合同与附件是指本许可证合同及其附件。本合同所有定义均适用于此。1 .范围根据上述确定的合同,除了交换测试软件之外,用于其他转让方交付的设备中的目标代码计算机程序,将在许可证基础上由转让方向被转让方提供,用打印或其他可能的机器可读的形式,但不限于磁带、磁盘、纸带或只读存储器装置。被转让方将因此成为关于这些计算机程序的被转让方。转让方提供这些程序及被转让方的接受都将在下面的条件下进行,否则应依据转让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条件。2 .计算机程序为转让方所有本许可证下交付的任何计算机

45、程序原件及被转让方复制的部分或全部程序均为转让方所有。3 .软件许可证为与许可证合同执行一致,转让方给予被转让方不含提成、非独占及不可转让的许可证,在转让方的所有权下转让根据以下条款与条件使用交付给被转让方的每个计算机程序(以下简称“转让程序”)o每个此类许可证授权被转让方只以机器可读形式在转让方提供的单机中使用转让程序。该许可证不可由被转让方分配,再转让或者以其它方式转让给他方,被转让方无权复制全部或部分转让程序,除了本文表明的以外。4 .复制、保护及保密的权利4.1 任何在此提供的转让程序可以全部或部分复制(只用于支持的目标),以打印或机器可读的形式为被转让方内部使用;但是除了无需事先获得

46、转让方的书面同意,而在一份许可证下的时候存在至多两份打印复制件或两份机器可读复制件以外,在被转让方的设备中不应备有软件复制件。4.2被转让方同意把转让方提供的任何有关转让程序的通知,包括在它部分或全部的所有同样复制件中。转让方的通知将以几种形式出现,包括机器可读形式。在转让程序上使用通知并不说明该程序已经出版或以其它方式公布了。4.3被转让方同意对提供给它的任何形式的转让程序保密,不向任何除转让方及被转让方雇员以外的人提供或使其获得转让程序的部分或全部。4 .4被转让方同意在不使用时将转让程序加锁存放。5 .期限6 .1被转让方可在收到书面通知个月后终止在此转让的任何许可证。7 .2如果被转让

47、方不遵守许可合同或附件的任何条款和条件,转让方可终止该许可证,且如被转让方在转让方书面通知后天内未能纠正违约行为,该终止即生效。8 .3该许可证终止后,4.3条中的义务仍将存在。9 .专有资料的退还在任何许可证终止后个月内,被转让方要提供给转让方一个文件证明;表示对每个转让程序,已尽其所能与所知,除了经转让方书面同意由被转让方保留的一个用以归档的复制件外,将其原件和其它完整或部分复制的复制件,不管以何种形式,包括更新以后的任何复制件,退还给转让方或已销毁。10 权力本文包含的任何内容都不应该认为是直接或暗示地或以其他方式给予转让方任何专利和专利使用的许可证;除非被转让方在转让方的专利及专利使用下有一份非独占、免提成费的许可证,也只应在转让方提供的设备中,使用该许可证提供的各转让程序。附件十源代码计算机程序许可证为保持合同简洁与一致,关于合同与附件的内容应是指本许可证合同及其附件。本合同的所有定义在此均适用。1 .范围根据上述确定的合同,用于合同设备的源代码计算机程序只在被授权的人员的指导下执行许可证中授权的活动时,转让方才向被转让方在许可证的基础上交付。这些源代码程序可有多种可能的机器可读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磁带、磁盘、纸带或只读存储器(rOm)装置。被转让方就此成为该计算机程序的被转让方。转让方向中被转让方交付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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