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案CX-YA-201811-Z-03太仓市城厢镇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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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案编号:CX-YA-201811-Z-03太仓市城厢镇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太仓市城厢镇1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1.l编制目的错误!未定义书签。L2编制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1.3 事故分级错误!未定义书签。1.4 处置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1.5 适用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2组织体系1 .1领导机构2 . 2办事机构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2. 3成员单位错误!未定义书签。3预警预防机制错误!未定义书签。4应急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4.1事故报告错误!未定义书签。4. 2先期处置错误!未定义书签。4. 3现场处置错误!未定义书签。4.4应急结束错误!未定义书签。

2、5后期处理错误!未定义书签。6保障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7培训演练错误!未定义书签。8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8.1制定与解释错误!未定义书签。8.2实施时间错误!未定义书签。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本区域重特大交通事故及交通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交通突发性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维护社会稳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1.2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年4

3、月29日期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7年10月7日施行)(5)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1月8日起施行)(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2007年6月1日起施行)(7)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部分条款的决定(安监总局令第42号,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8)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7号),2012年8月7日)(9)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

4、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2011年11月26日)(1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三)江苏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12153号,2012年8月17日)(12)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苏政发(2020)6号)(13)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苏府(2020)49号)(14)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突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苏府办201793号)(15)太仓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太政发(2020)79号)1.3 事故分级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道路交通事故分为I

5、级、II级、In级、IV级。I级道路交通事故:指本区域范围内道路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交通事故;运送剧毒、易爆、放射性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发生泄漏、识货、爆炸,严重危及周边地区公共安全的事故。级道路交通事故:指本区域范围内道路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交通事故;大型客车失火、翻车坠河造成的群死群伤事故;运送剧毒、易爆、放射性危险化学品车辆已经或可能发生泄漏、失火、爆炸,危及周边地区公共安全的事故。In级道路交通事故:指在本区域范围内道路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交通事故;国道、高速公路发生多车相撞事故并造成交通严重堵塞;其他对人身安全、社会财富及社会秩序造成较大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1

6、.4 处置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和人民群众的作用。(2)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4)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规律的研究和应急救援的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预

7、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的综合素质。1.5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太仓市城厢镇范围内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即: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运送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或可能发生泄漏、失火、爆炸,严重危及或将危及周边区域公共安全的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其他对人身安全、社会秩序造成较大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2组织体系2. 1领导机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中队成立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城厢交警中队负责人担任,副

8、总指挥由建设局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综合行政执法局、派出所、消防队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应急指挥部每年召开一次成员会议,研究确定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调整指挥部成员单位名单,指导修订和完善太仓市城厢镇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在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时,负责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3. 2办事机构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警中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办事、协调机构,主要负责本区域内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建设的协调、指导、检查和督促,及时收集、分析、传递和反馈相关信息,传达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和指令。4. 3成

9、员单位交警中队:负责组织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救援、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责任认定等工作;对肇事者及其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控制处理;维护现场治安秩序,确保道路畅通;消防中队: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救援工作;负责组织抢修受损的交通设施、标志等;加强对运输单位的安全管理。安监办:参与指导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医院:负责对道路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社会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协助做好道路交通事故中死难者遗体的处置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的监测、防控和处置工作。3预警预防机制接到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报案后,

10、指挥中心要立即组织力量,5分钟内到达现场。保护勘查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工作,必要时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努力把事故伤亡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同时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指挥部,指挥部根据接报情况,立即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赶赴现场展开处置工作。接到报警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4应急响应4.1事故报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交警中队报告,交警中队接到报告后,视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一旦启动,相关成员单位要迅速组织力量展开工作。并在1小时内写出事故情况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肇事驾驶员信息、肇事驾驶人单位和车主信息

11、;(2)事故单位的行业、经济类型;(3)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4)事故性质及发生原因;(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的有关情况;(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4.2先期处置处警救援人员应当携带必要的现场勘查器材、急救工具、安全防护器材,及时对伤员进行施救,指挥、引导车辆行人绕行,确保救援车辆道路畅通。如遇台风、暴雨、浓雾、雨雪等恶劣天气和地震、桥梁、道路坍塌及其它灾害连续引发的交通事故,或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以及封路上访突发性事件的,应当视情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紧急疏散周围人员。4.3现场处置(1)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

12、措施,防止连续发生事故和损失扩大,并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和财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必须做出标记。(2)交警中队接到报案后,必须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同时,根据需要对事故现场进行全面管制,疏散围观群众,控制当事人,防止逃逸或发生意外;快速勘查现场,迅速理清事故车辆。同时,要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3)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和部门接到事故报案后立即赶赴现场,并做好防止事态扩大、保护现场以及抢救伤员、财产的工作。因抢救伤员和财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必须做出标记,有条件的地方应拍照、录像和详细记录,最大限度地保护现场和痕迹物证。(4)医院立即组织救援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备抢救伤员

13、。医药部门应做好救援配合工作。(5)发生重大涉外事故,应逐级通知,外事部门立即赶赴现场,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涉外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和对外接待联系工作。(6)发生特大恶性事故造成外国及港澳台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有邀请或接待单位的,由邀请或接待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应急安置处置;外国及港澳台人员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旅游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应急安置处理。请求省外事部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7)在救援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扰和拒绝。4.4应急结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施救、勘查取证等工作基本完成,经专家咨询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检查判定后,由现场指挥部确定清

14、理现场、恢复交通。车辆及死伤人员鉴定工作基本完成,伤者伤情基本稳定,新增伤亡人数可能性不大,善后处置工作基本完成,无次生、衍生事故危害时,经应急指挥部核实后,及时决定结束应急状态,并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相关成员单位。5后期处理(1)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先期处置工作完成后,应立即撤离现场,协调各相关单位维持秩序,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2)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结束时,应急指挥办公室应当向应急指挥部提交应急工作的调查和总结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概况、事件发生的原因、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场地污染清理费用、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应急处置工作中好的经验、存在问题等。(3)发生重特大

15、道路交通事故后,通知保险机构在第一时间对该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审核和确认,根据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和保险合同进行理赔。(4)由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交警中队、安监办、中心交管所等部门联合对事故原因、责任和相关影响进行调查,对事故损失进行评估,形成调查报告。6保障措施(1)信息保障完善指挥部的接处警指挥系统,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有重大社会影响交通事故的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环节的工作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2)装备保障建立处置有重大社会影响交通事故装备保障制度。消防车辆、照明、灭火、破拆等专用设备、器材实行

16、专人保管和维护,满足应急处置需要。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健全应急制度,落实应急人员,配备相应装备。(3)资金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所需经费纳入财政年度专项经费预算,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7培训演练应急指挥部定期组织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向群众传播道路交通安全、救护知识;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检查成员单位应急保障措施落实情况,检验和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统一指挥和高效运作。8.1制定与解释本预案由交警中队负责制定和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8.2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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