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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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海庆华集团木里煤矿矿山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批准:审核:编制:二O年月日实施矿山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为进一步贯彻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治理好矿山边坡滑坡、水、火、粉尘等自然灾害及排土运输事故,做到防患于未然,圆满完成各项方针目标,并能在一旦发生事故时有效控制局面,排除影响,减少损失,保障企业财产和职工的生命安全。依据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生产实际,特编制2011年矿山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如下,望有关单位接到本计划后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1 组织机构及职责1.1 成立矿山灾害预防及处理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生产调度科总指挥:李永强副总指挥:吴元斌唐克明张军武赵志英成员:程财山尚光

2、民吕炳仁周清河于金韩昭仪吴维剑李林春张志贵岳友川王志瑞张福德常鹏峰周恒涛苏兴奇张开隆巴特尔1.2处理事故中各有关人员及相关单位职责1.1.1 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副矿长、矿长助理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矿长未到时,副矿长全权代理。1.1.2 副矿长:是矿长处理灾害、处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订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发生灾害事故时从矿属各单位调集物资和人员进行抢险救灾。1.2.3矿长助理:参加抢险事故的指挥工作,并根据需要采取措施从公司所属各单位调度人员、设备和器材。1.1.4 总工程师:在矿长领导下,协助矿长制订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

3、事故的作战计划,参加抢险救灾的指挥工作。1.2 .5安环科科长、矿山救护队队长:对矿山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领导矿山救护队,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险人员的救援和事故处理。1.2.6 机械动力科科长:根据矿长命令,及时准备好需要的抢救器材,并保证其及时到位和正常运转,杜绝随意挪用。1.2.7 矿山救护站站长:组织医务室人员对受伤人员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供应。1.2.8 相关科室领导:根据矿长命令,组织本科室职工积极参加抢险救灾。1.2.9 各作业区队长、班组长(包括外包队伍):负责查对留在本区域工作面的人数,采取措施有组织地带领他们撤到安全地点

4、,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同时向矿领导汇报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人数、涉及范围及经济损失,并汇报事故发生的原因、补救措施和控制情况;随时接受矿长命令,调用设备和人员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2灾害预防处理2.1 边坡滑坡灾害的预防和处理2. 1.1采掘场、排土场边坡参数设计要合理,加强平常监测、维护,避免重大滑坡现象发生。3. 1.2采掘作业必须按设计进行,坡底线不得超挖。临近边帮时设置安全平台。4. 1.3临近到界台阶时,应采用控制爆破,不得超钻并采取减震措施。5. 1.4含有露头煤的到界台阶,应采取防止露头煤风化、自燃及沿煤层底板滑坡的措施。6.

5、1.5剥离物在排弃时,基底尽量排弃块大的、坚硬的、见水不易泥化的物料,尽量不破坏原有的径流条件,保持基底排泄畅通。7. 1.6在采掘场边坡周围建立完善的防排水设施,使外部积水不入坑,并在排土场设立完整排水系统,使排土场边坡保持稳定。8. 1.7在坑底设置排水沟和集水沟,形成沿坑底的排水系统,及时将底部的水排出。9. 1.8在生产中,加强生产工程地质勘探,边坡地表、地下监测,加强地下水监测,对采场和排土场边坡实时监测,如有异常立即采取工程措施。10. 1.9当现场作业人员发现边帮有滑塌征兆时,应立即停止作业,通知受威胁的人员和设备立即撤出危险区域。11. 1.10派有经验的专人负责边坡管理工作,

6、定期对边帮进行检查、清扫,对危岩进行处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12. .11对有潜在坍塌危险的边坡,应建立观测预报制度,设立专门的观测点,对边坡的变化情况进行定期观测。13. 1.12一旦发生边坡滑坡时,及时组织设备清理滑坡,并重新处理边坡,设置安全平台。若出现大面积滑坡,掩埋到设备人员时,应立即启动滑坡灾害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抢险救灾。2.2 水灾害的预防和处理2.3 2.1地表水的防治措施2.2.1.1为防止地表水径流汇入矿坑,在采场周围,开挖排水沟,修筑防洪堤,把水引入沉淀池。2.2.1.2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防排水设施做全面检查,检修防排水设施、新建的重要防排水工程必须在雨季前完工.2.2.1

7、.3地表及边坡上的防排水设施,应避开有滑坡危险的地段,排水沟应经常检查、清淤,不应渗漏、倒灌或漫流。2.2.1.4当采场内有滑坡区时,应在滑坡区周围设截水沟。当水沟经过有变形、裂缝的边坡地段时,应采取防渗措施。2.2.2采场积水的抽排及防范措施2.2.2.1雨季期间在采场内设截水沟、导水沟,并在最低处设集水坑,采用移动式泵站的排水方式,将采场内积水排至地表专用沉淀池中,经沉淀处理后用于路面洒水。2.2.2.2由于暴雨时坑底积水量较大且时间较长,在生产过程中应作好生产设备及人员的防护工作。2.2.2.3雨季主要采剥设备应尽力避免在采掘场底部低洼处作业,大型设备附近应具备有适量露天剥离物,用于修筑

8、临时防水围堰。2.2.2.4潜水电泵、排水管路应保持正常运行并留有充足备用量。潜水电泵便于移动,又适合于在水中工作,更适宜防洪抢险。2.2.2.5雨季前需及时检修离心泵及供电设施、潜水泵、排水管路,必须保障排水设备的良好工作状态。2.2.2.6制定防排水制度和水灾应急预案,保证日常排水工作的正常进行,以及有条不紊地进行抗洪抢险工作。2.2.2.7在汛期加强值班工作,保证24小时有领导值班,有专人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险情,立即上报公司领导。2.2.2.8矿领导接到水灾害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调动全矿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采取一切措施,进行抗洪抢险工作。2.2.2.9矿坑排水设备:主要排水设备

9、及材料表设备名称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排水地点备注200043X8功率355KW,扬程326m,6首采区矿坑离心泵流量288m3h,h=65%2台备用离心泵150D30-119m7h-155m-115kw功率115KW,扬程155m,流量119m3h,h=65%4首采区292Onl水平2台,备采区矿坑2台2台备用排水管钢管D=300mm100Om首采区矿坑排水管钢管D=150mm900m首采区3920m水平和备采区矿坑潜水泵80WQ50-50-15功率15KW,扬程50m,流量50fh,h=65%12.3火灾的预防和处理2.3.1深入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大力普及消防知识。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员工掌

10、握消防知识,增强防火意识。人人做到时时刻刻防火,处处警惕火灾。2.3.2所有建筑,在使用中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消防条例、消除火灾隐患。2.3.3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青海省消防条例,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标准。2.3.4公司行政区、作业区生活区、爆破器材库、油库、仓库等为我矿的重点防火部位,各科室、作业区要明确个防火部位的消防责任人及其职责,落实防火措施,设立防火标志,配足消防器材和设备。2.3.5矿内机动车辆设备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和设施。2.3.6各作业区队长、各科室科长是防火的主要责任人,发生火灾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领导责任。2.3.7各防火部位配备的消防器材、设施由所属科室、作业

11、区负责管理,责任到人,定期检查保养,保证器材处于良好状态,非火警不得动用。发现器材丢失、损坏,要及时向安环科报告。2.3.8炸药库防火措施2.3.8.1库区必须设置避雷装置,接地电阻小于10欧姆;2.3.8.2库房周围无杂草、无易燃易爆及其它杂物堆放。2.3.8.3库内不准安装电气线路、禁止使用电气设备和不安全照明装备。2.3.8.4不准存放、使用易打火金属工具、设施。2.3.8.5进入库区后的车辆必须熄火。2.3.8.6库区内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共配置手提式干粉灭火器33具,手推式干粉灭火器5具,150消防水池一个,消防沙堆5个。2.3.8.7库区值班人员必须掌握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2.3.

12、8.8实行每日防火检查,并建立巡查记录。2.3.8.9制定灭火和紧急疏散方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2.3.8.10在重要醒目部位,设置“禁止明火作业”、“禁止吸烟”等安全标志牌;2.3.8.11严禁任何人员带火种和通讯器材(如打火机、火柴、手机等)进入库区;2.3.9油库防火措施2.3.9.1设置“禁止烟火”等安全警示牌。2.3.9.2库区设置避雷装置。2.3.9.3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沙箱等。值班人员必须掌握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2.3.9.4在油库周围开挖深1米、宽1米的防火沟。2.3.9.5车辆设备加油时必须熄火。2.3.9.6必须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填写油库安全巡回检查记录和交接

13、班记录。2.3.9.7严禁任何人员带火种和通讯器材(如打火机、火柴、手机等)进入库区;2.3.9.8油库四周设置防护网,严禁闲杂人员靠近。2.3.9.9根据消防标准,对油罐采取掩埋等防护措施。2.3.10生产、生活系统安全防火2.3.10.1采掘工作面防火。本井田可采煤层下I煤层和下2煤层属不易自燃煤(煤的燃点在360以上)。平常作业区在工作面经常洒水、降尘、防火。2.3.10.2生产设备防火。各作业区在每一个装载机、挖掘机、排岩车上必须配置灭火器。2.3.10.3在各车间、配电室、发电机房配备灭火器。并定期检查更换。2.3.10.4对禁烟火范围设置警戒标志。2.3.10.5教育职工加强防火意

14、识,在检修车间和室外不准生明火,在生活区室内不准使用电炉子和电褥子,严禁乱拉电线,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2.3.10.6经常检查用电线路和用电设备,发现有漏电和打火现象及时进行处理。2.3.10.7电焊作业前要清理干净焊接物旁边的易燃物,以免引起火灾。2.3.10.8每一排住房(每30米)、每一个仓库配备两台以上灭火器。2.3.10.9办公大楼根据消防管理标准每一层都设置了消防栓、安全通道、应急灯。制定了大楼安全防火措施。2.3.10.10易燃易爆品的管理,严格执行防火和安全使用规定,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2.3.10.11不准在宿舍、办公室内乱抛烟头、火柴棒、不准躺在床上吸烟,吸烟者应备烟缸

15、,烟头和火柴必须丢进烟缸。2.3.10.12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宿舍。2.3.10.13食堂、浴室、炉灶的烧火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清理炉灶余灰、不准随便乱倒。2.3.10.14不准将火种带进仓库和施工危险区域。2.3.10.15不准在宿舍区,施工现场和公安局规定的禁区内燃放鞭炮和烟火。2.3.10.16定期组织职工开展防灭火训练,加强对职工的技能培训,使大家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2.3.10.17大力普及火场自救知识,提高职工的火场逃生能力。2.3.11加强草原防火。2.3.11.1教育职工不要在草场附近扔烟头,燃火。2.3.11.2在采场周围设置网围烂,禁止人员进入草原。2.3.11.

16、3加强拉煤司机的管理,严禁在途中燃火,以免引起草原火灾2.3.11.4配备消防水车。2.3.12开展经常性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整改火险隐患。安环科每月要在全矿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各单位要每月组织自查,对防火检查查出的问题,要责成有关单位或个人限期整改。2.3.13火灾应急处理2.3.13.1轻微火情的紧急应付a木头、纸张、棉布等起火,可以直接用水扑灭。b用土、沙子、浸湿的棉被或毛毯等迅速覆盖在起火处,可以有效地灭火。c用扫帚、拖把等扑打,也能扑灭小火。d用灭火器灭火。e电器起火,不可用水扑救,也不可用潮湿的物品捂盖。正确的方法是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灭火。f油起火,不可用水扑救,可用灭火器

17、或沙土灭火。2.3.13.2发现重大火情,现场人员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并在第一时间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启用消防设备进行灭火。公司领导接到报告后,紧急启动火灾事故紧急救援预案,派出救护队抢险救灾。2.4粉尘的防治2.4.1矿山必须制定综合防尘措施。2.4.2修建水井、水池,购买洒水车对采煤工作面、采掘工作面、运输道路、排岩场卸载点及其它扬尘地点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2.4.3矿山必须对粉尘进行监测、测定时间间隔为:2.4.3.1粉尘作业地点,每月测定一次;2.4.3.2生产性粉尘中游离的Si02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应测定一次。2.4.4采掘面采用湿式凿岩或喷雾洒水或设置捕尘器。2

18、.4.5穿孔工作人员和采场接触粉尘工作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2.4.6配媒厂应进行洒水降尘。2.4.7装燥(岩)时应洒水。2.4.8采场所有人员工作地点和人行道的空气中粉尘浓度应符合下列规定:2.4.8.1含10%以上游离SiO2的粉尘,最高允许浓度为2mgm3o2.4.8.2含10%以下游离SiO?的粉尘和煤尘,最高允许浓度为10mgm32.4.9运输设备排气筒口不得向下排气。2.4.10定期对职工进行体检,建立健康档案。2.5排土运输事故的预防2.5.1 矿用汽车在作业时,其制动、转向系统和安全装置必须完好;应定期检验其可靠性,大型自卸车应设示宽灯或标志。2.5.2 矿内各种汽车道路,应根

19、据具体情况(弯度、坡度、危险地段)设置反光路标和限速标志。汽车道路必须有洒水车洒水降尘。2.5.3 严禁矿用汽车在矿内各种道路上超速行驶。矿区内行驶速度不超过20公里/小时。在拐弯、交叉处不超过10公里/小时。严禁在拐弯处、交叉路口、车辆拥挤时强行超车。2.5.4 工作面道路的宽度应保证通行、会车等安全要求。受采掘条件限制、达不到规定的宽度时,必须视道路距离设置相应数量的会车线。2.5.5 5.5矿山道路边缘必须设置护堤(挡土墙),高度不小于0.6m,宽度不应小于1m。2.5.6 矿内长距离坡道运输系统,应在适当位置设置避难车道和缓坡道。2.5.7 雾天或烟尘影响视线时,应开亮雾灯,并靠边减速

20、行驶,前、后车距不得小于30叫能见度不足30m或雨、雪天气危及行车安全时,应停止作业。2.5.8 自卸车不得在矿山道路拖挂其他车辆;必须拖挂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并设专人指挥监护。2.5.9 各种车辆的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驶,礼让三先,在交叉路口做到“一看二让三通过”。2.5.10 5.10各种机械设备要定期检查、保修,保证各部分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进入工作现场。2.5.11 出现故障的车辆停车时必须在车轮胎下打岩。2.5.12各种车辆在灯光、转向、制动不完好的情况下,严禁继续在矿区内作业。2.5.13排岩车在行驶时必须保持30米的安全距离,排队装车时必须保持3米的安全距离。在冰雪路面

21、上行走要采取防滑措施。2.5.14汽车在工作面装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2.5.14.1准备进入装车位置的汽车必须停在挖掘机最大回转半径范围之外;正在装车的汽车必须停在挖掘机尾部回转半径之外。2.5.14.2正在装载的汽车必须制动,司机不得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驾驶室外,严禁其他人员上、下车和检查维修车辆。2.5.14.3汽车必须在挖掘机发出信号后,方可进入或驶出装车地点。2.5.14.4汽车排队等待装车时,车与车之间必须保持2-3米的安全距离。2.5.15排土场必须保持平整。2.5.16排土场边缘经常保持有3-5%的内向坡度,其长度不小于10米。2.5.17排土场边缘必须经常保持有高0.6-0.

22、7米的,宽1米的安全土档。2.5.18排土场回返平盘不得小于25米,单车排土工作线长度要在30米以上,初始排土场例外,但要有专人指挥。每增加一台同时排土的车辆,工作线长度要增加10米。2.5.19排土场出现下沉、裂隙时,要立刻处理,保证安全作业。2.5.20排土场夜间必须有照明设施。2.5.21卸土时,汽车应垂直排土工作线,汽车倒车速度不超过5kmh,严禁高速倒车、冲撞安全墙。2.5.22排土场作业区内雾、粉尘、照明等因素使驾驶员视距小于30米或遇暴雨、大雪、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排土作业.2.5.23汽车排土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应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2.5.24排弃高度、最终边坡角应符合设计要求。2.5.25排土场与工业场地、采矿场之间应有一定安全距离,必要时应建设滚石、泥石流拦挡设施。在排土场周围应设置防洪排水设施。2.5.26运输事故发生后的处理措施:2.5.27一旦发生运输事故,作业区负责人要立即进行抢救,并向安环科及矿领导汇报,尽量使事故影响缩小到最小范围。3本计划自发布自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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