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基建〔2024〕340号)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分包安全管理的重点措施的通知.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962288 上传时间:2024-02-04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0.8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家电网基建〔2024〕340号)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分包安全管理的重点措施的通知.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国家电网基建〔2024〕340号)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分包安全管理的重点措施的通知.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国家电网基建〔2024〕340号)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分包安全管理的重点措施的通知.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国家电网基建〔2024〕340号)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分包安全管理的重点措施的通知.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国家电网基建〔2024〕340号)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分包安全管理的重点措施的通知.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国家电网基建〔2024〕340号)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分包安全管理的重点措施的通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家电网基建〔2024〕340号)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分包安全管理的重点措施的通知.docx(12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国家电网公司文件国家电网基建(2024)340号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分包平安管理的重点措施的通知各分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网直流建设分公司,国网沟通建设分公司,国网新源公司,国网能源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平安管理,保证工程平安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关于加强基建关联队伍与市场的统一规范管理要求,公司组织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分包平安管理的重点措施(下称“重点措施”),现予印发执行。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公司平安生产和分包平安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求,刚好组织开展“重点措施”的宣贯培训工作,强化执行,将相关要求细化落实到合同条款、项目管理文件和现场工作中,提高分

2、包平安管理水平,防止发生基建平安事故。“重点措施”执行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刚好向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反馈。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分包平安管理的重点措施二。一二年三月九日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分包平安管理的重点措施主题词:综合平安管理通知国家电网公司办公厅2012年3月9日印发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平安管理,保证工程平安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心企业建筑施工领域工程承包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综合(2024)26号)的规定,结合公司关于加强基建关联队伍与市场的统一规范管理要求,在严格执行公司关于平安生产和分包管理各项要求的基础上,提出以下进一步加强施工分包平安

3、管理的重点措施。一、进一步落实施工分包管理责任(一)公司各单位要充分相识到施工分包管理工作的艰难性、困难性和长期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相识,强化管理,明确措施,全面落实公司分包平安管理的各项要求,真正建立起分包平安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工程建设平安质量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二)公司各单位要做好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监督管理工作,严禁施工企业以专业分包管理方式进行劳务分包管理,杜绝转包和违规分包。禁止分包商将所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或违规分包。实行加强宣贯培训、加大检查监督力度、追究违约责任等综合措施,切实提高对公司各项分包管理要求的执行力。(三)公司建设项目及所属施工企业(包括省公司、地市公司、县公司

4、层面施工企业,下同)要严格执行公司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工程项目、作业范围要求,合理确定各类分包工程价格,严格执行主体工程不得进行专业分包的禁令。完善企业相关规章制度,强化企业内部分包资质资格审查、平安教化培训、作业现场管理与监督,完善分包管理机制,着力提升施工分包管控实力。二、进一步明确分包单位资质资格要求(四)按规定允许进行专业分包的非主体工程,对专业分包单位资质要求,应与业主单位招标时对施工企业的资质要求相同,其中特高压工程、跨区直流工程中的变电(换流)站内桩基工程和土建工程,送电线路大跨越灌注桩基础工程的专业分包单位,应具有相应工程的专业承包一级、总承包一级或更高资质。(五)劳务分包企业

5、必需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参与33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安装施工(指变电构支架组立和一次、二次等电气设备安装,线路工程的杆塔组立、架线和附件安装,下同)的劳务分包单位,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六)输变电工程安装施工劳务分包单位需取得国家电监会颁发的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详细要求依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方法和国家电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规定执行。三、加强施工分包合同与分包安排管理(七)公司建设项目及施工企业,必需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明确允许进行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工程范围,明确施工分包平安管理责任。(八)工程项目分包安

6、排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在施工策划阶段,施工项目部要向监理项目部提出全部拟分包内容和类别的分包安排书面申请,经监理项目部审核同意后,报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审批备案。(九)施工单位要依据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工程范围、分包类别以及业主项目部批准的分包安排,依据相关规定公允、公正、择优确定分包单位,规范签订分包合同和平安协议,并报监理和业主单位备案。分包合同和平安协议应明确双方在工期、质量、平安文明施工、作业人员培训、工资发放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明确施工现场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要求等相关内容。严禁以不签订合同、口头约定等不规范方式进行施工分包。签订合同要核实托付人身份和授权状况,防止冒用资质状况发生。分

7、包合同必需经施工企业相关职能部门会签,禁止施工项目部单独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十)分包合同要明确工程分包性质(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分包合同约定的施工范围不得超越分包单位资质范围。劳务分包合同不得包括大型机械租赁和主要材料选购内容,不得出现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指导性文件的条款。(十一)分包合同金额要依据国家、地方和公司有关造价管理规定确定,不得低于分包单位完成任务所需的成本价。除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相关规定中对单项合同金额的上限要求外,对非主体工程的专业分包工程总价与施工合同总价的比例不再进行限制。(十二)分包合同要明确分包单位进场作业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质量人员、

8、平安人员和主要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和主要人员变更约束条款,施工企业要对分包单位主要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原件严格审查,并存档复印件备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据分包合同对分包单位主要人员进行重点管控,依据合同约定对随意更换主要人员的分包单位追究违约责任,杜绝施工现场“人证不符”的现象。(十三)施工项目部依据分包合同对分包单位资质、入场人员、施工机械、工器具等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报监理验证,监理复核验证通过后报业主项目部批准、备案。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对施工项目部报审的分包合同、平安协议及分包单位资质、人员资格、机械工器具等要严格审查,并提出明确的书面审查看法。(十四)分包单位必需在

9、分包合同、平安协议签订后方可进场施工,同时分包单位必需与进场施工的每一位分包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办理人身意外损害保险,分包人员劳动合同必需在施工项目部备案,严禁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分包人员进场作业。对分包单位违反合同约定,再次分包和转包,发生重大平安质量事故,不听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管理等状况,施工单位可解除分包合同,并依据分包合同及有关规定追究违约等相关责任。四、加强施工分包现场管理(十五)公司所属施工企业要加强施工分包作业现场管理,确保全面驾驭施工现场分包人员基本状况、出勤状况、进出现场时间。对全部经过岗前培训并考试合格的分包人员办理分包作业人员信息卡。信息卡应包含作业人员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10、姓名、籍贯、身份证号码、工种、体检、职业技能证书、培训考试、从业经验等信息。对变电工程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项目部在施工区域入口处安装考勤设备,分包人员出入施工区域须通过考勤设备刷卡考勤。对线路工程施工现场,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督人员要对每天现场分包人员出勤状况进行记录存档。(十六)每项分包作业起先前,要对作业指导书、专项平安措施、平安施工作业票等文件向分包人员进行全员平安技术交底,平安技术交底必需形成书面交底记录,全部参与交底人员签字认可,现场作业人员与参与交底人员要一一对应。每日施工作业起先前,要通过站班会对全部分包人员就当日作业内容、风险点及预控措施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平安技术交底,并做好

11、每H站班会记录。对专业分包工程,专业分包单位负责对参与施工的分包作业人员进行全员平安技术交底,施工项目部要对交底状况和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对劳务分包工程,施工项目部负责对劳务分包单位全部人员进行平安技术交底。(十七)公司所属施工企业要加强施工项目部管理力气,提高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置标准,实施分包作业全过程平安质量限制和管理。严格执行分包作业现场平安管理要求,全面加强分包作业现场平安监督,有劳务分包人员参与的危急性大、专业性强的施工作业,施工组织人员、技术人员、安监人员必需由发包单位人员担当。严禁劳务分包人员在没有施工单位监管的状况下开展施工作业。施工项目部要加强对分包现场各类施工机械、工器具、

12、平安防护设施管理,重点加强对允许分包单位自备的个人平安防护装备和小型工器具的检查管理,加强检验测试,严禁分包队伍运用失效、过期和不合格的平安防护装备和工器具。(十八)监理、业主单位要全面加强对分包作业现场的管理,对重点环节、关键工艺流程、隐藏工程等重要施工作业必需实行旁站平安监理和现场监督。各省公司要通过日常巡查、重点检查、专项督查对分包作业管控状况进行监督,重点对分包单位施工作业组织、作业风险辨识、技术方案执行、平安措施落实、现场作业交底、施工实际操作以及工器具配置、个人平安防护等进行检查和指导。五、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统一规范管理(十九)公司所属施工企业要明确平安、质量、经营、人资、工程、监察

13、等职能部门对分包管理的责任分工,把确保平安质量作为开展施工分包的首要目标,建立完善企业层面加强分包平安管理的工作机制,明确企业本部与施工项目部之间的分包管理流程与界面,将工程项目施工分包重大事项集中到公司统一管理。(二十)公司所属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分包教化培训制度,充分保障分包培训资金投入,激励分包人员参与岗位技能竞赛,提升分包人员技能培训的实际效果,建立分包人员学习培训的长效机制。将分包单位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质量人员、平安人员和主要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纳入本企业年度平安教化培训范围,督促分包单位对全部进场作业人员按要求开展三级平安教化。组织开展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人员入场平

14、安教化和考试,并做好入场教化培训记录,培训记录包含学习内容、时间、地点、授课人以及受教化人员的亲笔签名、考试成果等内容。教化培训记录要归档保存。分包人员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场作业。项目实施中,施工项目部要为分包人员供应业余学习场所,实行集中学习、授课、播放影视片等各种形式,开展分包人员平安施工常识、平安工器具运用、平安质量通病防治、施工技术与方法、事故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等方面的培训。(二十一)施工项目部要建立分包单位用工台账和分包人员信息档案,分包人员档案内容与信息卡内容保持一样。严格执行分包人员每日工作考勤制度、工资发放备案制度,保障分包人员的住宿条件、生活水平、卫生条件,按时发放分包人员工资,

15、切实保障分包人员的合法权益。日常组织的平安例会、平安检查、应急演练等各项活动,要将分包人员纳入一同参与,实现分包人员与本单位人员一样的“无差别”平安管理。(二十二)省公司要全面落实合格分包商准入制度,统一合格分包商名册的建立、发布及动态调整要求,明确合格分包商评审周期、评审标准,建立施工承包商初评、省公司复评、动态调整管理流程,从源头上严把分包单位准入关。合格分包商名册的动态调整应在每年3月和8月进行,每次动态调整后发布的合格分包商名册要在当年4月和9月上报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公司总部汇总整理后统一发布。(二十三)公司所属施工企业要建立健全分包单位年度考核评价机制,组织各施工项目部从平安管理、

16、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机具管理、人员管理等各方面对分包单位进行评价考核,按“优良、一般、较差”三类评定分包单位等级,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施工企业选择合格分包商和省公司确定分包商入选清单的重要依据。对施工实力强、履约状况好、合作诚信度高的分包单位可考虑评价为“优良”等级。“优良”等级分包单位可免予下年度合格分包商资质审查。对进场作业主要人员变动未经批准、平安检查发觉重大平安隐患及其它履约状况不良的分包单位,评价为“较差”等级。对“较差”等级分包单位要进行警示,其中对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事故,发生群体性打架斗殴、寻衅滋事事务,发生群体上访不稳定事务及转包或违规分包等其它严峻问题的分包单位要解除分包合同

17、,追究违约责任,并且三年内禁止其在公司系统内担当任何施工任务。施工企业要刚好将考核评价为“较差”等级的分包单位上报省公司,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清退的不合格分包单位上报公司总部,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二十四)公司各单位要加强分包单位信息管理,建立公司系统分包信息共享机制,防止不合格分包单位参与公司工程建设,防范分包单位超实力施工。公司所属各施工企业在选择分包单位时,要参考公司发布的分包单位信息,对严峻违约及承揽工程项目数量较多与其资质实力不相匹配的分包单位,不得再与其签订分包合同。各省公司要在每月20日之前,将所属施工企业分包单位严峻违约信息(发生平安质量事故、群体性寻衅斗殴事务及集体上

18、访不稳定事务等视为严峻违约)报送总部基建部;在每季度末月20日之前,通过基建信息系统将所属施工企业全部分包单位承建工程信息报送公司基建部。国家电网公司总部整理汇总后统一发布。(二十五)公司所属施工企业要建立与分包单位长效合作机制,培育高素养的分包单位做为企业长期合作伙伴。在对分包单位考核评价的基础上,每年对“优良”等级分包单位要进行表彰嘉奖,将分包单位的信誉和资信状况纳入分包单位选择与合同管理工作中,加大对履约好、信誉高的分包单位与人员的教化培训投入,增加分包单位、分包人员的荣誉感和归属感。对“优良”等级分包单位的分包人员实行在册管理,对连续三年评价考核结果为“优良”等级分包单位的核心人员赐予

19、肯定的精神和物质嘉奖。六、加强施工分包平安责任考核(二十六)总部对省公司、直属单位的分包平安管理进行考核评价,省公司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和所属施工、监理企业的分包平安管理进行考核评价,并将施工、监理企业的分包平安管理工作效果纳入施工、监理企业资信评价中。(二十七)公司将省公司及直属单位的分包平安管理工作纳入基建管理综合评价、主要负责人业绩考核中,基建综合评价中加大分包管理评价分值,在建设队伍专业管理评价体系中增加“分包管理”指标,强化对分包管理的评价考核力度。(二十八)在公司系统开展的各级项目管理流淌红旗竞赛活动检查评比中,施工现场运用“较差”等级分包单位的参赛项目要扣肯定分值。运用发生严峻问题的分包单位或运用合格分包商名册以外的分包单位作为流淌红旗竞赛评比的推翻项。(二十九)公司将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的分包平安管理工作与施工、监理招标工作挂钩,对发生转包、违规分包或其他严峻违反公司要求的施工单位和相应工程的监理单位,视问题严峻程度在公司组织施工、监理招标中对其进行评标扣分,情节严峻的将实行暂停投标等措施进行严厉惩罚。(三十)依据相关规定,禁止将公司建设项目及所属施工企业承建工程托付给发生平安质量事故或存在严峻违规问题的分包单位。对发生分包平安事故的省公司及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不论事故本身是否为考核事故,一律按规定肃穆处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