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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度*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情况汇报按照市委统一安排,我们第八考核组利用6天时间,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民主测评、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抽查了解、量化打分等方式对*县、市委组织部、工信委、环保局、交通局、运管局、公路局、安监局、党史办、市委党校、石化局、编委办、老干局、总工会、公交集团、会展中心、能化集团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个县、11个市直部门3个事业单位及3户市属企业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一、总体评价所考核的*县和各部门(单位)都能够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立足单位实际,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狠
2、抓任务落实,“两个责任”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政治保障坚强有力,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到位,成效凸显,整风肃纪措施得力,干部作风明显好转,惩治腐败高压不减,健康良好的政治生态建设初见成效。二、主要导寺点*县和各部门(单位)立足工作实际,强化领导责任,创新工作机制,狠抓任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有亮点、各具特色。一是“两个责任”标准化建设推进迅速。*县、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委(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分解工作任务,认真落实半年专项督查和年终考评工作机制,对上年度考核结果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各单位能及时传达省、市落实“两个责任”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积极学习研究“1+
3、2+5”标准化建设模式,使“两个责任”宣传到位,社会知晓率较高。各级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较好地履行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全面约谈下属单位负责人,把压力不断向下传导,班子成员较好履行了“一岗双责”职责,对分管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能够及时开展提醒谈心和告诫谈话,纪检机构能认真落实“三转”工作要求,及时退出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事项,主业主责突出,组织协调到位。*县委对乡镇、部门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集体约谈,对人大、政府、政协以及法检两院主要领导分别进行一对一约谈。纪检监察机关及各乡镇部门及时跟进,对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同时,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36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对17名
4、领导干部监管不力问题实施了责任追究,对2个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失职问题实施了“一案双查”,以刚性问责的机制确保“两个责任”的落实。二是“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坚强有力。*县、各部门(单位)能把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重中之中,通过开展专项督查、专项整治活动,有效确保了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年内,按照市纪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了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清理核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县年内共组织开展专项检查11次、明察暗访28次,查处曝光违反“八项规定”案件27件,通报处理干部150人,纠改78名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有效维护了党纪的严肃性。市委组织部不断加强科学选
5、人用人工作,全面贯彻“好干部”5条标准,认真落实市委确立的“靠德行说话、凭业绩晋位”的用人导向,提出并落实了注重选拔讲政治、能干事、绩效优干部的具体标准,激发了各级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开展了领导干部任前、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委托市审计局对39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加强了对重点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三是整风肃纪各项措施强力推进。*县、各部门立足于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促进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强力推进办公用房清理、“三公”经费治理、惠农资金管理等专项整治活动,清理清查了一批违法乱纪行业,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县年内共清理办公用房5540平方米,清还群众欠款1830多万元,严肃查处了8起侵
6、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清理“吃空饷”78人,辞职、辞退38人,全县机关作风明显好转。市编委办会同组织、财政、人社、纪检监察等部门制订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吃空饷”专项清查整治活动的通知,并严查各类不在岗人员,完成了368个市直单位和8县区的“吃空饷”清查工作,查出吃“吃空饷”人员177名,并逐人逐事处置,追回资金139万元。市交通局切实改进会风文风,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数量,大力精简各类文件、简报,年内会议、活动减少63%,文件减少35%,会议开支下降72%三公”经费总体下降54%,机关清退办公用房18间630平方米。作为窗口单位的市运管局通过设立投诉电话和投诉箱,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的
7、投诉举报,成立了行风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了行风监督员,不定期对机关各服务窗口和重点岗位进行明察暗访,及时通报曝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年内清理不合格搭车收费项目3个,对前几年离岗人员召回单位上班8人,清理“吃空饷”人员2人,对市纪委交办及政风行风热线交办、转办的整改事项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办结率为100%。四是信访受理和案件查办工作卓有成效。*县和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信访举报、案件查办工作,注重加强案件协审和案件质量评查,确保纪律处分执行到位。*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零容忍”态度从严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年内全县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84件,初核179件,立案28件、结案28
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5人,各项数据较往年都有大幅提高。市交通局按照“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置了客车集体罢运、个别公交线路经营者上访等事件,及时化解了矛盾,防止了事态扩大升级,维护了行业及社会大局稳定,年内共办理市委、市政府交办信访件11期,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答复。五是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县和各部门(单位)能够充分结合“两个责任”标准化建设,认真梳理单位权力清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科学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有效确保了权力高效、规范运行。*县委对“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全面提升。*县纪委制定了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性工作
9、目录,进一步明确了乡镇纪检机构的工作职责和查处案件工作流程图,制定了乡镇领导干部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廉洁自律八条规定和乡镇领导班子岗位职责管理网络图,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文件,切实明确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权力义务,绘制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流程图,真正达到了权力运行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市委党史办坚持实行“四廉”制度,即落实“承诺示廉”、“检查督廉”、“个人述廉”和“组织考廉二采取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领导干部廉政情况定期进行全面考核评价。三、存在问题*县、各部门(单位)在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都取得了一定成绩,也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
10、务,但客观地看,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个别单位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落实仍不到位。在考核中发现,个别党委(党组)对落实主体责任重视不够,有些领导干部对主体责任概念模糊,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对所在部门(单位)和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有真正放在心上,切实抓到手上,对市纪委提出的“1+2+5”两个责任标准化建设模式理解不深、研究不透,导致在工作中出现生搬硬套、脱离实际的现象。二是市直部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发挥不到位。随着“三转”工作的深入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构都完全退出了所在单位除党风廉政建设以外的其他工作,应该说有充分的精力抓好本质工作。但是考核发现,一些市直部门的纪检干部仍然存在认识不清、思想不明的现象,个别纪检干部“老好人”思想作祟,对在本部门(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导致监督工作缺位。三是工作进展不平衡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考核发现,县区和市直部门之间、市直部门中大部门和小部门之间,有纪检组(纪委)的部门和没有纪检机构的单位之间,普遍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的现象和问题。四、考核排名县(区):*县市直部门:市委组织部、交通局、运管局、党史办、石化局、工信委、总工会、编委办、老干局、安监局、环保局、公路局、党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交集团、能化集团、会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