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10内乡县2022义务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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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mm内教202254号内乡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内乡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义务段学校:现将2022年内乡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22年5月9日2022年内乡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中央“双减”政策和省委“减负”措施,全面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教育生态,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2、的通知(教基(2022)109号)和南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22)11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招生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招生政策为依据,以消除大班额、推进优质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办法,科学测算“十四五”期间各年度适龄入学人口数量,依据区域内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制定区域内义务教育发展规划,保障义务教育学位供给;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民办学校招生规模在国家要求之内。严格落实城镇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的

3、要求,优化学校空间布局,确保城乡中小学布局与区域人口变化特别是学龄人口变化相适应,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划片入学需求;规范教育秩序,推动教育公平发展,提升教育质量,营造阳光公正的招生氛围和良好教育生态,努力让每一名适龄儿童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社会满意度。二、招生原则(一)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县教体局统筹协调指导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制定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具体负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各乡镇中心学校根据招生工作方案要求,科学制定本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具体负责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二)

4、严格落实优质均衡政策优先改善、加快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积极采取集团化办学、学区制、结对帮扶、强校带弱校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缩小城乡、区域之间在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管理水平、教育质量等方面的差距,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更加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创造条件,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对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均衡配备师资,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严禁设立任何名义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长班,并以此为名乱收费。严格按课程标准执行零起点教学,小学一年级上学期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三)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各乡校要通过多种形式,主

5、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学区范围、入学条件、报名流程、招生时间、录取信息发布等,要设立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阳光招生。三、严格落实招生政策(一)招生对象小学招生对象:凡201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均应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当放宽。初中招生对象:2022年小学应届毕业生。(二)招生时间及报名要求为全面落实公办民办学校同招政策,规范招生秩序,招生时间安排如下:1 .关于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时间安排(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可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报名录取)划定并公布学区范围:8月IO日前完成。招生工作组织实施:8

6、月25日前完成。组织新生报到入学:8月29日-31日报名完成,9月1日正式上课。2 .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时间安排各乡镇招生时间可参照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时间,由各乡镇中心学校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合理、紧凑、高效的原则自行安排,并向社会公布,组织新生报到入学务于8月31日前完成,9月1日正式上课。3.报名要求小学招生入学条件:具有当地户籍的常住适龄儿童或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同住子女或持有居住证(房权证)人员同住子女。初中招生入学条件:具有当地户籍的六年级应届毕业生或符合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同住的六年级应届毕业子女或持有居住证(房权证)人员同住的六年级应届毕业子女。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同住子女入学须具备在

7、父母工作地就近入学和在父母固定住所食宿;有法定监护人同住监护。持有居住证(房权证)在非户籍所在地入学须具备三个条件:在固定居所就近入学;在固定居所食宿;有法定监护人同住监护。学生入学时学校要与家长签订进城(镇)务工人员随迁学生监护人承诺书(见附件),严禁外来适龄儿童少年寄宿于无资质校外托管等机构择校入学。小学招生,要以乡(镇)政府名义向适龄儿童下发入学通知书,依法组织适龄儿童入学,确保每名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初中招生,由乡(镇)中心学校组织所属六年级学生统一到所属学片初中报名。凡未按时到学校报名的,要逐人查清去向,督促学生及时入学,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失学。城区学校招生办法另行印发。(三)严格落实免

8、试入学规定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考试、评测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通过考试、测试、面谈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的名义“掐尖”招生。(四)严格控制班额招生各乡校要因校施策,严格控制和合理调整大班额、超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大班额较重的学校要切实完善工作措施,合理制定招生计划,不允许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存在超过55人的大班额。鼓励有条件的学校要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五)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权利1.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

9、”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加快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入学就读。要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回乡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由属地中心学校和局直学校按照政策依法依规妥善安排。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着力做好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县教体局将在亲民网等官方网站公布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在行政审批中心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在县局大门口设立疑难问题解决专班,公布服务电话(037765332452)

10、和入学条件,接受群众咨询。为进一步畅通服务渠道,扎实做好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各乡校要成立工作专班,落实专人与企业做好对接,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确保务工人员、回乡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应入尽入”,着力打造内乡清新的营商环境。不得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学校。各乡校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对随迁子女与城(镇)区学生一视同仁,平等对待,要统一编班、统一管理、统一教学、统一活动,确保随迁子女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2 .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乡校要认真摸清区域内适龄残疾儿童底数,“一人一案”进行分类安置,确保残疾儿童少年不失学,不辍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

11、近就便安排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教体局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确保应入尽入。3 .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优抚条件的优待对象,各乡校要根据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

12、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军政2021)247号),制定具体的招生入学实施细则,妥善安排入学。4 .留守儿童入学。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好教育关爱政策,摸清底数,确保每一名适龄留守儿童少年能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各乡镇要把保障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作为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并纳入对学校的目标考核,切实保障留守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入学率和巩固率。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完善留守儿童关爱帮扶体系,严格落实“五个一”要求,建好留守儿童档案,明确帮扶教师,落实好留守儿童与家长、帮扶教师与家长的电话沟通交流,开展好留守儿童心理辅导。寄宿制学校要优先满足留守儿童的食宿

13、要求。5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落实脱贫攻坚政治任务和乡村振兴工作,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资助工作,积极通过保障就近入学、建设乡镇寄宿制学校等方式,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6 .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豫教人(2022)41号文件要求,妥善做好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入学工作。(六)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各乡校要把控辍保学作为教育领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健全政府及有关部门、学校和家庭等多方联控联保责任制,紧紧抓住招生入学有利时机,进一步完善“一校一案”控辍保学工作方案,组织力量深入开展秋季开学劝返复学专项行动,层层压实责任,

14、坚决防止因疫、因贫、因病等原因辍学。要聚焦重点村组、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做好残疾儿童、贫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等困境儿童的入学工作,加强教育关爱与帮扶,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要协同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七)学前教育招生参照义务阶段招生管理办法做好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积极推行就近入园,积极化解幼儿园大班额,按照无证民办幼儿园治理工作要求,对无证幼儿园幼儿实施科学分流,确保学前教育招生有序稳定。公办幼儿园一律不得招收未满3周岁的幼儿,不设小托班,且设置平行班

15、,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学前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优先满足3周岁以上幼儿入园需求,有条件的可设托班,招收23周岁幼儿。三、规范工作措施(一)科学合理划定片区各乡校要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加强生源分布情况分析,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从实际出发,根据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布局、学位数量、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范围。片区范围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的,各乡校可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片区范围,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且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二)规范报名信息采集根据

16、河南省教育厅的要求,各乡校要统一使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开展学生信息采集和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信息发布等工作,全面实行阳光招生、规范招生。要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各乡校要加快推进辖区内户籍、房产、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学校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17、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三)健全有序录取机制各乡校要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总体要求,分别明确小学、初中学生录取的具体方式和规则,切实保障入学机会公平。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应全部录取;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按照已明确的规则录取,其余未录取学生,城区由县教体局、乡镇由乡镇中心学校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安排入学。切实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薄弱初中的政策措施,引导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入学。(四)全面落实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政策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

18、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招生工作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规定的招生时间、招生方式组织招生,坚决不允许提前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原则上,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仅限于审批地行政区域;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确需超出审批地行政区域招生的,需经市教育局审批后,方可扩大招生范围,但不得跨市域招生。四、工作保障(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要依法落实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主

19、体责任,要切实保障义务教育学位供给,坚决防止将政府实施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推向市场。要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优先改善、加快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积极采取集团化办学、学区制、结对帮扶、强校带弱校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缩小校际之间办学差距,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乎社会大局稳定。各乡校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从治理择校热、消除大班额、加强控辍保学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等方面,周密谋划今年的招生工作,科学制定招生方案,平稳有序做好招生入学工作。要加大对热点学

20、校招生的监管力度,严明招生纪律,严肃查处、曝光考试招生、提前招生等不规范招生行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二)加强学籍管理各乡校要加强学籍管理员的学习培训工作,充分利用省招生平台(http:/),定期组织辖区学籍管理员开展学籍管理业务学习培训,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及时做好小学新生注册和初、高中新生学籍接续工作。要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要求,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和小学毕业生未被录取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对违反学籍管理规定,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21、和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及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的,将严肃追究学校校长责任。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擅自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并严肃追究学校校长的责任。(三)严格落实招生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22、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考试“状元”和升学率等。(四)加强招生宣传引导各乡校要加强对招生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要及时主动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方式、录取结果、举报电话、邮箱等相关信息,营造“阳光招生”良好氛围。要持续宣传“双减”等促进教育公平的工作措施和成效,在全社会营造正确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观、学生成长观,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要深入宣传义务教育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规定,引导群众知法懂法,让广大家长尤其是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

23、监护人知晓,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要负法律责任。要着力宣传好、落实好教育领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政策,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辍学。要总结推广招生入学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积极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效和老百姓身边的好学校,努力为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五)强化组织领导和监督问责各乡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本地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完善措施,抓好落实,确保招生工作科学有序、职责分明、运转高效、公开透明。要建立健全监督和违规违纪举报及申

24、诉受理机制,畅通渠道,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违纪行为。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突发事件,消除影响正常招生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隐患苗头。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削减其下一年度的招生计划。对属地学校招生工作监管不力的,依法依规依纪对责任管理部门和人员予以问责。各乡学校要结合辖区实际,认真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并于2022年5月25日前报县基础教育股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结束后,县教体局将组织力量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开展专项检

25、查,重点检查各地各学校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消除“大班额”、控辍保学、规范招生行为等情况。联系人:张红举邮箱:13903773123附件:进城(镇)务工人员随迁学生监护人承诺书进城(镇)务工人员随迁学生监护人承诺书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有关要求,促进随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身心健康快乐成长,监护人必须履行法律法规所赋子的责任和义务,特承诺如下:学校学生之监护人进城(镇)从事工作,(购买或租赁)房屋居住于路居委会门牌号(或小区单元层户)与学生关系为。本人承诺:1.有固定的住所和法定的监护人,保证孩子不在无资质的托教机构食宿就读,确保孩子安全。2 .负责孩子的居住、生活及上下学交通安全事宜,保证学生按时按要求上学到校、放学到家。3 .负责对孩子进行思想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防护教育,教育孩子放学后或节假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4 .保证随时主动与孩子的老师保持联系,做好家校协同教育工作,杜绝孩子不良行为发生。承诺人(签字并印):联系电话:年月日说明:L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由家长、学校各持一份。2.“学生监护人”是指:学生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姐;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并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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