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首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项目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96837 上传时间:2022-12-12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9.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首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项目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首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项目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首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项目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首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项目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首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项目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首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项目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首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项目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docx(5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首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项目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浙经信装备(2022) 187号)各市、县(市、区)经信局:现将浙江省首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项目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印发 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贯彻落实,工作中相关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我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2年9月27日浙江省首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项目验收工作指引(试行)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 升工程的意见,加强首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项目管理,根据浙江省制造 业首台(套)提升工程工作指南(试行)(浙经信装备(2022) 9号)等文件规 定,特制定浙江省首

2、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项目验收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工作指引适用于浙江省制造业首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项目(以下 简称“攻关项目”)验收工作。第二条验收依据浙江省制造业首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项目相关公布文件和项目申报书。第三条验收条件(一)攻关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实施期满一年内,向当地经信局提出验收 申请。攻关项目实施期内完成项目目标、具备验收条件的,可提前申请验收。(二)攻关项目完成后技术水平应达到国内领先及以上,或达到国家首台 (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产品指标要求。(三)攻关项目完成后已实现不少于一项工程化应用或重大工程项目配套。(四)按照有关项目要求,

3、需进行规划、环保、消防、节能等单项验收的, 须已由有关部门或具备资质的机构验收合格。第四条验收程序(一)攻关项目承担单位通过省首台(套)提升工程数字化集成系统,向属 地经信局提交验收申请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二)各地经信局对企业验收申请进行预审,并制定验收计划,报省经信厅 同意后组织召开专家验收会,特殊情况可申请组织线上验收评价,必要时可组织 专家现场考察。省经信厅视情可对部分重点项目直接组织专家验收或委托第三方 机构组织验收。(三)专家验收会组织单位出具验收报告,并附专家验收结论,通过首台 (套)提升工程数字化集成系统提交省经信厅。(四)通过验收的攻关项目在省首台(套)提升工程数字化集成系统门

4、户网 站和属地经信局指定网站上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后可通过省首台(套)提升工 程数字化集成系统下载电子版“浙江省首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项目验收证 书”。第五条验收材料(一)攻关项目总结报告(样式参考附件1)。(二)攻关项目产品标准网上备案证明文件,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应提 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以及贯标情况说明。(三)攻关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包括专利受理书或授权书、软著 登记证书等。(四)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最近一年内出具的攻关项目检测报告;若确 实无法提供检测报告的,应提供重大工程项目配套相关用户使用评价报告。(五)具备国家一级查新资质的查新机构最近一年内出具的攻关项目查新报

5、告。(六)工程化应用或重大工程项目配套证明材料。(七)企业承诺书(样式参考附件2)。(八)其他需要补充的有关材料。第六条验收内容(一)攻关项目关键技术指标、工程化应用或重大工程项目配套实现情况。(二)攻关项目的技术特点、标准的采用和制定、专利申请情况以及生产工 艺条件等。(三)攻关项目所达到的技术水平。(四)攻关项目投产后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第七条验收专家组验收专家组须符合以下要求:(一)攻关项目验收实行专家组负责制。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该领域或 相关领域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来自省首台(套)提升工程数字化集成系统 专家库的专家不少于2人。(二)与验收评价项目有利益关系或其他可

6、能影响评价活动公正性的人员, 应主动申请回避。如有正当理由,项目承担单位也可提出相关专家回避的申请。第八条组织管理(一)省经信厅归口管理、指导、监督全省首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项目 的征集和验收工作。市、县(市、区)经信局负责管理、组织本地区推荐项目的 验收工作。(二)各地经信局负责审查攻关项目验收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制定验收 计划,组织项目验收。(三)攻关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材料的真实性承担主体责任,攻关产品生产 过程污染物排放和能耗等需符合有关政策要求。(四)因技术、市场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在实施期内难以完成实施目标 的,可申请攻关项目延期或终止,延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五)项目经批准终止

7、的,牵头单位1年内不得参与新的工程化攻关项目征 集;项目到期后未申请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牵头单位2年内不得参与新的工程 化攻关项目征集。同一单位不得同时牵头实施2项及以上攻关项目。(六)省经信厅对正在进行或已完成的验收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对经查实 不符合验收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有权确认验收结论无效并视情通报处 理。(七)本工作指引由省经信厅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1浙江省首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项目总结报告提纲一、项目背景二、项目主要研究开发内容、技术关键及主要创新点三、项目实施进度四、本项目各项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 (需对照项目申报书和公布文件设定的目标)五、项目研发经费筹措及使用情况六、成果市场推广应用前景、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七、自我评价结论附件2企业承诺书本企业郑重承诺如下:本企业申请浙江省首台(套)工程化攻关项目* (项目名称)验收提供的 申请材料及其所有佐证材料,真实有效;该攻关项目产品知识产权(商业秘密) 明晰完整,归属本单位或技术来源正规合法,未剽窃他人(单位)成果,未侵犯 他人(单位)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无知识产权纠纷;该攻关项目产品生产 过程污染物排放和能耗均符合国家规定。特此承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