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事局台州大陈海事工作船码头工程陆域部分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浙江海事局台州大陈海事工作船码头工程陆域部分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docx(3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浙江海事局台州大陈海事工作船码头工程(陆域部分)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1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1.1 设计简况项目新建1座海事专用码头及相应辅助建筑物,共布置1个40米级巡逻艇 泊位和1个60米级巡逻艇泊位,兼靠单艘80米级巡逻艇或5000t级海巡救助船。 陆域用地面积5283辅助建筑物总建筑面积120Om2。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 同时设计、建设施工并进行调试、落实了 “三同时”制度。1.2 施工简况本项目主体施工由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负责.项目于2017年9月开 始施工,环保设施于2017年9月开始施工。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工程同时进行。1. 3验收过程简况项目于2020年5
2、月5日竣工。委托台州市佳信计量检测有限公司(资 质证书编号:9)对浙江海事局台州大陈海事工作船码头工程(陆域部分)进行 验收调查监测。台州市佳信计量检测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编制完成浙江海 事局台州大陈海事工作船码头工程(陆域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台 信环(验)字2020第0015号)。2020年9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台州海事 局组织相关单位召开浙江海事局台州大陈海事工作船码头工程(陆域部分)竣 工会议。参加会议的单位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台州海事局、浙江舟环环境工程设 计有限公司、台州市佳信计量检测有限公司等单位及三位专家。2017年6月,企业委托浙江舟环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
3、浙江海事 局台州大陈海事工作船码头工程(陆域部分)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7 月26日获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原椒江区环境保护局)(批复文号:台环 建(椒)201732 号)。2020年5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台州海事局相关生产及环保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项目竣工。2020年5月,台州市佳信计量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浙江海事局台州大陈海 事工作船码头工程(陆域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分别于2020年5 月27日至5月28日、2020年5月30日至5月31日实施对该项目的废水、噪 声进行现场监测和环保验收管理检查。2020年9月10 H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台州海事局组织环评单位(浙江舟环
4、 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台州市佳信计量检测有限公司)及三 位专家成立了验收工作组,通过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验收意见的整改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台州海事局于2020年9月11日 完成整改,台州市佳信计量检测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完善验收调查表。2020 年9月11日至2020年10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台州海事局进行环保验收公/Jo2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已建立了环保组织机构,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等环保制度。3后续要求落实情况后续要求的落实情况序号验收意见提出的后续要求落实情况1监测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 收技术规范-港口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监 测报
5、告内容,完善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落 实情况及生态影响调查内容,完善相关附 图附件。已落实。己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技术规范-港口的要求,完善了报告 格式、报告内容及附图附件。2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做好场地雨污分流 工作及初期雨水收集系统管理与维护。已落实。企业已完善现场管理,做好场地雨 污分流工作及初期雨水收集系统管理与维 护。3进一步做好设备的维护和隔声、减震措 施,确保噪声达标。已落实。企业已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并将 高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做好设备的隔声减震 工作。4建立长效的环保管理机制,完善各项台帐 记录。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环境 风险自查,确保环境安全。已落实。企业已将环保管理制度、环保岗位 职责上墙,完善相关标签标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州海事局2020年10月19日